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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章 雁字回诀
    南楚国,位于大汉下方,左邻大秦,东连西蜀。

    五大世家中的楚家便坐落在南楚国境内的弱水河畔。

    楚家有一公子名为楚青河,在大陆上与大唐诗仙李白齐名,二人有着‘白云楚子’的美誉,佩剑玉妖,曾与文宋国雪梅坞坞主陆游于双西洲霄雪城中大战一天一夜,后平。

    同时,楚青河也是国中四剑之一,封剑神。

    南楚国首席文豪乃是屈原,先天灵境,任职于稷下学宫时,被孟圣赐‘子’,封屈子。

    屈原、陶潜、李白、杜甫并称为诗中四子。

    ……

    ……

    碎花巷,黎明前,夜墨黑,声静谧,鸡不鸣,犬不吠,苍穹只零散星光,长街仅几束灯火,如此寂寥,本该是昏睡沉沉、入梦绵绵的好时辰,但或多或少的,总是会有一些追寻破晓的赶路人,而又恰巧不巧的,就在此刻,便是有着一高一矮的二人正走在这幽深的巷道中,远远望去,灯照人,影悠长。

    昨夜时,吴越就已知悉今早会有不少人前来就诊,于是便早早的晨起前往良药斋,打算先做好一些准备工作,提前炼制一些丹药、配制一些药包预备着,总是好的。

    经过昨日会诊,吴越已然了解许多,前来良药斋看病的患者大多都是附近铸器行的锻造工人,对于他们身上会出现的一些病症以及相应的疗法,吴越早已成竹在胸。

    “走快些永昌叔,到了按照这三张方子,先帮我各配制出二十份药包。”

    接过吴越从怀中掏出的两张药方后,夏侯永昌笑着说道,“小越,今天可是比昨天还要早上一个时辰。”

    “新开的医馆,还是得勤快一些。”

    “哈哈,好,全听小家主的安排。”

    “永昌叔可别取笑我了。”露出一抹苦笑,吴越看着前方有些漆黑的巷道,又轻声说着,“我可不是为了要急着完成师父交代的任务。”

    “这里的人是真的需要帮助,我只是想力所能及的做一些事情。”

    听此语,夏侯永昌一愣,似是被触动了什么,深深看了眼吴越,但似乎还是有些琢磨不透,尽管眼前这个少年只有十二岁,且还是自己看着长大的。

    默然片刻,夏侯永昌缓缓问着,“小越,平时都看些什么书?”

    “是众圣诸子、繁儒各家中的哪些人物?”

    吴越浅浅一笑,回道,“我是医师,看的当然是救人的书”

    许久后,二人走到碎花巷子的坊市区,此时,这里没有早起的秋晨风,仅是一片昏暗的黑,只有几家驿店、客栈门上挂着的灯笼流着点点的光,蓦然一觉,甚感幽然。

    “有人。”

    遥遥看着,吴越发现良药斋门前似是蜷缩着一个人。

    “先别动,我去看看。”

    夏侯永昌说完便疾步冲了过去,观察一会后,就示意吴越过来。

    来到跟前,只见有一中年大汉正侧躺抱着一个四、五岁模样的孩子,二人身上裹着一块破旧的棉布,略带着些许鼾声与呼声,已然都是在熟睡之中。

    “永昌叔,进去收拾两间病房吧。”

    “两间?”

    吴越看着孩童那有些脏乱的脸颊,又轻声说着,“这孩子病的很重,大人也有伤。”

    “好,我进去收拾一下。”

    隐隐之间,中年大汉似是被二人的对话吵到了,摇摇头醒了醒神,缓缓的站起身来,眯了眯那双有些浑浊的眼睛,看了看站在一旁的吴越,突然神色激动的问着,“你是小越医师吗?”

    “是。”

    “有救了!我的孩子有救了!”

    中年大汉面露兴奋之色,随后轻轻唤醒了旁边的孩童,又说着,“小越医师,快救救我的孩子,他被红壤虫咬了。”

    吴越一惊,看了看稚童,眉头稍皱,旋即低声说着,“先进来。”

    走进良药斋内,在烛灯的照耀下,吴越这才看清二人全貌,中年大汉甚是魁梧,强健的体魄从破碎衣服的缝隙中显露出来,右腿、左脚处都缠绕着带血的白布,头发枯黄,双眼无神且颓废,似是刚经历了什么不幸的事,而孩童则是面无表情,口齿被衣领遮住,脸色惨白,能见之肤,皆无血色。

    “大叔,你是佣兵还是镖师?”

    方才听到红壤虫的时,吴越就大概知晓了大汉的身份。

    玉乔山脉贯穿着落凤界境内的数十个城市,其中南遇城便坐落在山脉中段,城中的镖局或佣兵团但凡有出城任务,基本上都是要经过这片绵延的山川,而在这茫茫的深山之中,存在着一处处这般模样的地方——血红色的土壤,墨黑色的植物,以及雪白色的虫子。

    “佣兵,北市街凤凌佣兵团的佣兵。”大汉提高了声调,颇有些自豪。

    “红壤只存在于玉桥山脉,红壤虫只生存于红壤,你的孩子是怎么被咬的?”

    吴越冷冷的盯着大汉,又突然问道,“你把红壤虫带到了南遇城?”

    听到此言,在一旁的夏侯永昌走到了跟前,上下打量着大汉。

    见此情景,大汉一惊,连忙道,“小医师,这话可不敢乱说,谁敢把那种毒虫带到南遇城,城主府的公告可是就贴在我们佣兵团的大门上。”

    “那孩子是怎么被咬的?”

    “说来话长,小医师,还是先给孩子治疗吧。”

    “长话短说,大叔,不说就不救。”

    大汉一急,猛然拍了拍脑袋,大呼一声,似是想起了什么,连忙道,“这几天东找西寻的差点忘了,小医师,是陆小兄弟让我来找你的,他说你良善,一定会救的。”

    “全名。”

    “陆萧。”

    闻言,吴越心中一紧,眉间一低,沉默片刻后便让二人去了病房之中休息。

    去年深冬,晨有大雪。

    季药斋里走进了一位清瘦少年,身着黑色长袍,整个人被裹得严严实实,背负玄铁重剑,上有片片血色冰晶,大步流星,径直走进吴越的诊间,观察一番后,从长袖中伸出了戴着紫色玉戒的煞白左手。

    “小医师,我被红壤虫咬了。”

    “什么!?”

    “他们都说你善良,对吗?”

    “不对坏人。”

    “那就好,我还算是一个好人。”

    “你是怎么被咬的?”

    正当少年准备回话时,季明水突然从帘外走了进来。

    “东吴大将陆逊是你什么人?”

    突如其来的人和问话让少年有些懵然,旁边吴越也是一头雾水。

    片时,少年撩下袍帽,露出了一张充满英气的脸庞,颇为俊俏,剑眉浓黑,晶瞳秀美。

    “我叫陆萧,陆逊”少年停顿了一下,又道,“是我族中叔叔,前辈是谁?”

    “呵呵。”

    季明水莫名一笑,看着陆萧背后的巨剑,又说着,“巨剑长丰,玄妙无锋,轻时飞鸿,重刻千钟。”

    “你背上的是名剑长丰?!”一旁的吴越站起身来,惊呼道。

    长丰剑,乃是东吴国三大将之一陆逊的成名剑,数年前,他手持重剑长丰,在双西洲的青岩水域击败了文宋国的大将狄青,后又在三羊城大败了西蜀国五虎将之一的黄忠,在此二战后,他便和他的佩剑长丰录载于书籍、名传于大陆。

    “想不到这种小地方还有识得长丰剑的人,前辈到底是谁?”

    “不重要。”季明水转过身看着吴越,又说着,“小越,既然是陆逊大将的侄子,那应当是要救治的,他入凡境数年,内力深厚,清血起来很快。”

    看着脸色苍白的陆萧,吴越点了点头。

    “稍等。”

    正当季明水准备离开时,陆萧连忙道,“前辈,还望不要将我的身份透露出去。”

    季明水笑着摇了摇头,说着,“放心,我是不会告诉你闲月姨娘的。”

    随后慢步走出了房间。

    陆萧茫然,有种被人看透彻的感觉,而且还是一个平生素未谋面的人。

    “此人绝对不简单。”陆萧暗道,旋即看向吴越,问着,“小医师,方才那人是你师父?”

    “是。”

    “令师名讳?”

    “看来你是刚来南遇城。”

    “昨晚才到。”

    “难怪。”吴越走到书架前拿起《天玄医经》翻了几页,又说着,“家师季明水。”

    “季明水?”

    陆萧疑惑,思索片刻后仍不得解,便无奈说道,“小医师,快些治疗吧,我下午就得离开。”

    “那你脱下长袍、取下长丰,躺在长榻上吧。”

    陆萧照做,心中却苦笑,暗道,“真该听母亲的话,出门多带些药物”

    此刻,窗外是纷落的雪,如鹅毛飞羽,若柳絮生花,空中似有稠浓素雾,地上仿是厚积清霜。

    割破手指,从中挤出一滴鲜血,放入青色药液中,瞬间变黄。

    “还好,轻毒微入身。”

    红壤虫,通体白色,形似蚕蛹,毒性极强,但不猛烈,潜伏异常之深,且有传染之性,被咬之人易疯癫,常狂躁,喜咬人,若见血,则同状,许,三天到五日发病而亡,许,一旬到半月化为黄壤。

    清血,被毒虫、毒兽咬了后,一般要先用药液来进行测血,黄、绿、紫、蓝、黑表示中毒轻重,黄为浅,黑为浓;测血后,再根据不同毒种、毒性来进行不同方式的清血,或,口服丹药、身浸灵液,或,散力祛毒、再塑血魄。

    “区区红壤虫而已,我可是半步灵境。”

    “半步灵境?”吴越略感震惊,毕竟,眼前这个少年只十七、八岁。

    “要不是一时疏忽,岂会被咬。”

    看了看右手手指,陆萧又低声自语道,“南岩这老家伙,非得在城中管控这么严。”

    “你好生休息,我去给你炼制灵液。”

    “拜托了,小医师。”

    把回忆的思绪拉扯回来,只见吴越正在药房之中忙碌着,良药斋不像季药斋,这里许多丹药、灵液都是没有的。

    看着面前摆放的十几个小药鼎,吴越轻声叹了口气。

    “又要忙碌起来了。”

    一早上,吴越都是在做着准备工作,直至大门外走进了今天的第三位病人。

    由于晨时让夏侯永昌准备了多份药包,所以上午就诊时,一些症状对应的患者治疗起来还是很迅速的。

    吴越也轻松不少,忙里偷闲的把青灵药液和止血药膏炼制出来了。

    到中午时,吴越已帮大汉的腿、脚上了膏药,并用药液给孩子测了血,呈紫色。

    下午出门前,吴越在药房中炼制了一些散毒灵液和复身散,让前来接班的张老医师留意一下,又交代夏侯永昌好好照看二人后,便匆忙向学院走去。

    午后是天光正好,有秋木花开。

    在遇惑学堂的一处院子里,有着一大片桂花树林,皆是金边花桂,它们在八月萌苞,于九月盛开,初会飘香十里,后则酒酿百家。

    走在其中,看着满地的金黄花瓣,吴越满目回忆,喃喃道,“师兄,去年这个时候,我们还一起拾过这碎小落花,给师父泡桂花酒酿。”

    轻叹了声,吴越又自顾自的说着,“物是人非事事休”

    “欲语泪先流。”

    背后忽有少女接词。

    听声,吴越只觉熟悉,但一时想不起来,转身见二人,为一男一女,穿绸棉锦缎,正谈笑此间。

    “是你!”

    看着面露惊色的少女,吴越愕然间才记起前些天夜里碎花巷子中药铺内的少女。

    又瞧了瞧旁边的少年,吴越恍然中似是明白了少女的身份。

    “月逢姐,你见过吴越?”少年满脸笑意,随后瞅了瞅吴越,轻声问道,“吴越,我堂姐这几天刚回的南遇城,你这家伙是怎么认识的?”

    “见过。”

    “我不认识。”

    两人几乎同时说了出来。

    “你这小子”

    王月逢黛眉一蹙,白皙脸颊上殷红的唇微颤,清灵的桃花眼直盯着吴越,轻声一笑,又说道,“你叫吴越是吧?”

    “我叫王月逢,‘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中的‘月逢’。”

    “现在我们应该认识了。”

    说完,王月逢手指对着地上的落花一扬,一小片桂花花瓣便飞入其手指上的灵仓玉戒中。

    “够多了,走吧王密,回家。”

    看着两人离去的身影,吴越暗自一惊,喃喃道,“隔空引物,她居然是凡境修为”

    一连数天过去,如今已是九月二十九,距季明水带李玉生离开也有近半月了。

    正值深夜,本应是万籁俱寂,但碎花巷夏候宅二楼的一处屋内却有少许光亮、声响散出。

    看着刚刚抄写完的《天玄医经》第十七篇,吴越甩了甩手,随后将其放入旁边的一塌纸上。

    “抄写十多遍了,希望如师父所言。”

    站起身打开后窗,只见长西河中倒映着残月,影随水在缓缓流动,一袭凉风吹过,吴越只觉萧然。

    “翰叔的伤和小瑞的毒都治疗的差不多了,明天应该就能痊愈。”

    “只是这王家怎么没半点动静”

    “算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翌日晨,与前些天一样,吴越和夏侯永昌早早便起身前往碎花巷子中的坊市区。

    尽管此刻这里正落着冰凉的秋雨,刮着清冷的秋风。

    行至良药斋门前数丈时,吴越看到两道熟悉的身影。

    “翰叔、小瑞,今天怎么来这么早?”

    虽有屋檐,但风吹雨飘,吴越看着他们在淋雨,又似是在等自己,便加快脚步向门前走去。

    “小越医师,夏侯掌柜。”

    走近一看,只见父子二人身上各自都背着包裹,满满当当,像是要出远门。

    “进去说吧。”

    夏侯永昌关上伞打开门走进屋点了灯,问道,“你们准备走了?”

    “是,今天九月三十,西市街有到西蜀国的车队。”

    大汉憨憨一笑,又说着,“这些日子,多谢两位恩人对我们父子的照顾。”

    “也好,你那边有远亲,去了也有个关照。”

    吴越从怀里拿出一些银两递了过去,又说着,“翰叔,这些银两拿着,别拒绝,小瑞还小,到那边肯定是需要用到的。”

    看着一旁的小瑞,吴越眼神迷离,似是看到了当年的自己,那时,自己也才四岁。

    “好。”

    收下银两,大汉环顾四周,看着吴越低声道,“小越医师,陆萧小兄弟托我带话给你。”

    邻近的夏侯永昌一笑,似是明白了什么,便去了药房之中。

    “什么话?”

    看夏侯永昌回避了,大汉便近耳低声道,“并没有什么话。”

    吴越一愣,不知其所言何意。

    “不是不相信夏侯掌柜,而是这东西太诱人了。”

    大汉边说边从怀里掏出一个包裹,缓缓打开,竟是一本书,色若蕉绿桃红,香如梅子莲种。

    “这是?”

    “我不幸的起因。”

    大汉苦笑的摇了摇头,又说着,“小越医师,你救了小瑞,这书便赠予你了。”

    “希望它是你幸运的初始。”

    “我们走了。”

    话罢,大汉便撑起伞牵着小瑞向西市街走去,此时,门外的秋雨大的像秋风吹落的秋叶。

    手拿着书,看着父子二人逐渐模糊在雨水中的背影,吴越只觉夜深如海。

    但此时是拂晓。

    不知不觉,夏侯永昌也从药房中走了出来。

    “永昌叔,翰叔还防着你呢”

    “这家伙,亏我照顾他这么久。”

    吴越笑了笑,亮出手中的书,说着,“这就是翰叔防你的东西。”

    “青芽虫吐丝,红芽虫吐绵。”

    夏候永昌看着吴越手中的书,又说着,“青红丝绵,再加上清荷雪梅,这定是极品的秘诀。”

    闻言,吴越轻轻翻开书的扉页,只见有三行字,用青墨书写,甚娟美秀丽。

    “《雁字回诀》,文宋,李清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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