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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章 同路之子弟
    刘贤在其父慷慨激昂的演讲过后,小声对刘备说:“阿弟不必忧心,家父已经去信联系同郡卢氏。此行归来,当可得知消息。若可成行,弟亦可为伴读,随为兄往洛阳拜师。”

    刘备先是惊喜,然后面色又恢复平静,最后渐渐流露出失意之色。

    刘顺乃穿越之人,两个灵魂相融合给他五感带来了极大加持。

    刘贤所说之话,刘顺听了个真亮。

    刘备竟然拿就是个伴读

    往好听了讲,可以将刘备与刘贤比喻成张骞之于汉武帝刘彻,说不好听了刘备就是个负责被行礼的书童。

    刘顺每每以“先知者视角”高傲视人,却不知自己已经陷入判断误区之中。

    此大谬也!

    从刘德然视角看待父亲扶持刘备一事,他会认为父亲是在为自己挑选得力助手,自当欣然接受。而刘备在他眼里,就与“太子侍读”无差。

    刘贤方才的话语既印证了此点,也使刘顺明白了自己“高傲的无知”。

    而刘备拿人手短吃人嘴短,既然接受了刘元起的资助,也就意味着他接受了“成为刘贤附庸”这一角色。

    思及此处,刘顺突然脑中灵光一闪,问刘贤:“贤兄可好斗犬?”

    刘贤一听“斗犬”二字,瞬间来了兴致,“顺弟也好此类邪?”

    刘顺故意道:“徒爱之,而不得赏也。”

    刘贤微不可察地瞥了一下嘴,“哦,原来如此。那为兄便与顺弟说道说道,顺弟愿否?”

    刘贤方才那细微的嘴部动作没有逃过刘顺如鹰隼般锐利的双眼。

    那是一个轻蔑的表情,刘顺看得出来,刘贤刚刚在心中暗自嘲笑了他家中贫困。

    刘顺没有暴露出任何不满,反而迎合道:“固所愿而,请贤兄细细道来!”

    刘贤非常满意刘顺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他清了清嗓子,讲道:“‘斗犬’当显‘斗’字!故所斗之犬皆壮大也!幽燕之地多选山犬、细犬相斗,味之寡淡,如饮薄酒。”

    说到此处,刘贤面露嫌弃之色。

    “那依贤兄所见,当以何种犬类相斗?”

    刘贤伸出食指在刘顺眼前比划了一下,“当以沙皮犬相斗!”

    “沙皮犬?”

    刘顺前世今生拢共也没听过几种犬类名称,德牧、边牧、萨摩等倒是耳熟能详,沙皮犬又是什么品类?

    刘贤缓缓道:“这沙皮犬,相传出自南越之南!皮若滩涂褶文,故曰‘沙皮’。”

    “贤兄果然见多识广,小弟不及也!”刘顺先是对刘贤恭维一番,又问道:“想来贤兄曾见过这沙皮犬相斗?”

    刘贤傲然道:“那是自然!为兄家中尚有一双!”

    刘备听完这句话,脸上流露出一丝厌恶,且近乎鄙夷的神色。

    虽仅有一瞬,却刚巧被刘顺用余光瞄到。

    刘顺借机问刘备:“备兄可好斗犬?”

    刘备怔了几息,答道:“某更喜剑术。”

    “剑术?备兄精通剑术?”

    刘顺故作好奇问道。

    刘贤理所当然道:“从弟有护我周全之责,自然通习武艺。”

    刘备尴尬地笑了笑,但也没有出言否决。

    刘顺装作没听见,向刘备请求道:“备兄与弟等同行,可传弟剑术否?”

    “这有何不可?”

    刘备欣然应允。

    一旁的刘贤还想继续“斗犬”话题,但见刘顺兴致全在与刘备讨论剑术之上,便默不作声,恢复为往日作风。

    刘顺用波棱盖去想都能猜到刘贤此刻心中所想——“布衣寒门,终不过豪富之飞鹰走狗耳!”

    仕途明朗之人皆附庸风雅,出身卑贱之人惟剽轻剑客。

    刘顺不由在心中慨叹:这刘贤也非善茬。平日里装的人畜无害,实则心中比任何人都要高傲!什么寡言少语,那是人家不屑一顾!

    通过今日言语,刘顺基本可以断定,史书中描写的刘备性格特质中,所谓的“喜狗马、音乐、美衣服”,不过是为了迎合“上流社会”,融入刘贤的交际圈而故意所为。

    至于,“少语言,善下人,喜怒不形於色”,刘备整日被从兄刘贤压上一头,如何能多话。他每日都要将自己伪装好,不能对任何摆架子,也不能露出任何个人情感。

    活得真累啊!

    这是刘顺对刘备早年生活的唯一评述。

    也许,正是因为早年遭受的一切,才铸就了为后世人所敬仰的“汉昭烈帝”!

    “弘雅有信义,折而不挠,终不为下,虽无强盛之势,而令人杰为之死用。弘毅宽厚,盖有高祖之风,英雄之器也。”

    前世的刘顺对刘备的这个评价嗤之以鼻,而现在的刘顺,俨然已经信了五、六分。

    众人畅饮至深夜时分,刘顺主动邀请刘备去洪白处秉烛夜谈,同塌而眠。

    待刘顺与刘备走远,刘贤呢喃道:“哼,与仆人同住,正相配。”

    刘顺本人非常喜欢来洪白处吃饭、睡觉,因为不用守规矩。

    甫入洪白舍内,刘顺便爬上床榻翘着二郎腿半躺于上,还拍了拍自己身边空位道:“备兄不须拘礼,请上榻来。”

    汉代的服饰设计属于四处漏风的风格,像刘顺那么躺着倒是舒坦,可一不小心就要“鸡头打鸣”。

    刘顺的还很稚嫩,自然不必担心,可刘备就不一样了。

    世人常说,那话长度与小臂一般相等。

    看看刘备那过膝的双臂,雄鸡之宏伟可想而知。

    不过,盛情难却,刘备倒也上了床榻,只不过是并腿而坐,姿势着实怪异。

    洪白大大咧咧,毫不在意,他与刘顺在夏日都是赤膊相见的,岂会有隐私顾虑。

    刘备指着刘顺露出的那啥说道:“阿弟与吾一发小性格颇为相似。”

    刘顺将腿并了并,问道:“真的吗?”

    刘备面露笑容,“吾之发小本姓耿,讳‘雍’。后因幽州之人常作‘耿’为‘简’,故以‘简’为姓。”

    刘顺心道:简雍还真是心大呢,姓都能随意更改!

    洪白听了大笑不已,“真是个妙人!”

    刘备深表赞同,“雍箕踞倾倚,威仪不肃,纵适于席,无所为屈,却为妙人!”

    刘顺好奇发问:“备兄为何愿与之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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