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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part.7.你配不上他4
    他的脸上冒着细汗,额前飘扬的细碎的头发在奔跑中,被风凌乱,整个额头露出半边,不同于平时的清雅,多了几分难以驯服的野性,却丝毫不影响他的帅气。

    楚歌真的英气十足。

    我想找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他就那么随便一帅,我就那么随便一赖,时光流逝,我和他一起,手拉着手到老。

    这是多少女孩的梦想啊,我想,如果我是那些女孩,如果家里没有发生那些破事,如果我没有病态,我一定也会喜欢楚歌的吧。

    “额…”

    车猛然转弯,我双脚站不稳一下子扑进楚歌的怀里。

    楚歌扶正我,拉着我的手与我面对面,我的脸刷的红了,默默的往后退,楚歌蹙着眉目:“别动,一会儿又摔了,坐个车你也能走神。”

    我不敢说,我刚才是因为他,才跑神的。

    静静站在他身边,只希望能赶紧到学校,突的,楚歌拉着我往公交车后门走,我疑惑的眼神看着他,楚歌略微尴尬的说:“糟糕,方向反了!”

    “啊?”

    我的嘴张到了最大限度,楚歌说:“我们方向坐反了,先下车吧。”

    下了车,楚歌在认真的看公交站牌,却没有一路能回学校的,我说,“要不我们打车回学校吧。”

    楚歌的脸色更尴尬了,难以启齿的说:“我今天带的钱都买电影票了。”

    喔,原来这样啊,我特别豪迈的说:“我带着有。”

    说完我掏遍了身上所有的包,十分窘迫的讲:“我忘记带钱包了……”

    我懊恼的扶扶额头,出门忘记带钱包,我怎么不忘记带脑子。

    楚歌微微笑着,眼底温柔:“我们走着回去吧,你有带手机吧?把GPS打开,这里离学校应该只有几个站。”

    我把手机给楚歌,因为,我不会看地图。

    我和楚歌真的是走回去的。

    那晚,感觉路好长好长,怎么走,也走不到尽头。

    那晚,感觉夜色很浓很浓,就像被泼墨染过一样。

    那晚,心似玉兔,与明月相皎洁。

    很快,五四到了,楚歌在周末弄了一个以诗会友的联谊活动,邀请了附近几所高中的书友,青春为名,花为主题,可以自赋,可以据典,楚歌做东,自然是楚歌先来:年年岁岁花染客,绯红不落缀绿梢。

    本校文学社友:“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佛槛华露浓,《清平调》”

    隔壁校友:“我来一句,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杜秋娘.”

    本校文学社的陆平米,也被大家喊作六平米,他坏笑着说:“我接一句,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本校文学社宋明清,也是六平米的死对头相当不客气丢地雷:“切!你个不时尚的乌龟!”

    六平米一脸茫然,宋同学同情的解释:“就知道凭你这种头脑肯定理解不了,真不知道像你这种粗枝大叶的猴子来这里干嘛,摘香蕉?算了,土鳖就是土鳖……”

    六平米不干了,他说:“本事你来一句,大伙倒是听听,宋元明清的高端大气上档次。”

    宋明清一本正经的清清嗓子:“春宵一刻值千金,千金散尽还复来……”

    “哈哈哈……宋大家,少在这里丢人现眼,连我都知道千金散尽还复来的前一句是天生我才必有用。”

    宋明清说:“就你还有柴?留得青山在,也怕没柴烧,我就是逗逗你,听好了,春宵一刻值千金,花有清香月有阴,出自苏轼的《春宵》。”

    接下来是校花方悦荏:“怪得北风急,庭前如月辉。天人宁许巧,剪水作飞花。《惊雪》”

    方悦荏会来我并不奇怪,楚歌在的地方,她总是会来的,淡施粉黛,艳则艳矣,盛若无匹。

    吟诗作对什么的,我就算了,端端茶水倒挺合适。

    我添了几趟茶水,每次给方悦荏添水时,她看我的眼神让我十分不舒服,我不知道我哪里得罪了她,又是什么时候得罪了她。

    方悦荏一出,本校邻校的男生都竞相开口,暗示深长:

    纵然一夜风吹去,只在芦花浅水边。

    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怨粉愁香的如此明显,连我都听的一清二楚。可惜襄王有梦,神女无心。

    也有巾帼不让: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以诗会友办的还是很热闹的,我从不怀疑楚歌的感召力,只是热闹归热闹,却不是我的。

    六平米在结束时让楚歌献歌结礼,说到好嗓子,有人推方悦荏和楚歌来一个,楚歌也不推辞,携手方悦荏唱了一曲《眼里眉间》,唱的真的很好听,我也被陶醉了。

    众人起哄,楚歌和方悦荏又来了一曲热播曲目《我心永恒》:

    “Everynightinmydreams

    IseeyouIfeelyou

    ThatishowIkonwyougoon

    Foracrossthedistance

    Andspacesbetweenus

    Youhavecometoshowyougoon

    Nearfarwhereveryouare

    Ibelievethattheheartdoesgoon

    Oncemoreyouopenthedoor

    Andyouapos;rehereinmyheart

    Andmyheartwillgoonandon

    ......”

    有几分近似原唱,重温的经典,感动的大家,我却落荒而逃。

    我刚走了没多远,楚歌的电话就来了,我划下了飞行模式。

    那天之后,刚好放五一,我和楚歌,一直没有联络,因为我一直处于飞行模式,尽管我知道,楚歌会找我。

    其实,楚歌不知道的是,这曲歌是我妈生前最喜欢的一首英文歌,我妈死后,我不敢再听,只是,我偶尔会听见言朝书在哼唱。

    可不可笑,人都死了。

    再回学校的时候,楚歌和方悦荏近了很多,楚歌和我疏远了很多。方悦荏不知何时加入了社里,社里那些打杂跑腿的工作因为方悦荏的加入,我轻松了很多。

    我心里说不上什么感觉,好的,坏的,不上不下。

    好在我在看看小说后,也能把这些感觉抛诸脑后。

    日子就那么过着,只是我也懂得在适当的时候回避,同是女性,方悦荏的那些心思我多少还是知道的,她不喜欢我,我何必碍着人的眼。

    可是,我就连回避还是错,方悦荏对我并未友好,她甚至私下和我说过:“离楚歌远一点,你配不上他。”

    难过么?

    没有。

    也许我一开始就是错的,怪只怪我贪心,我活该被人这么说。

    其实实话是,我是,难过的,很难过。

    因为在这个高中,我只有楚歌一个朋友。

    我很想忽略掉方悦荏的那些话,它们却还是紧紧扎在我的心底,慢慢生了根,发了芽。

    高二分文理,我听了楚歌的话,选了和他一样的理科。

    我的数理很差,到了高三更是惨不忍睹,只是我比较幸运,高二那年我和楚歌竟然分在了一个班级,这是我没有想到的,很多高中都有尖子班,那是学霸聚集的群落。

    我认识的楚歌是个学霸。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想,楚歌为什么没被分在尖子班,这不合理的。

    楚歌的说法是,他高一期末考跪了。

    原来如此,高二分班是按成绩来的,然后电脑按成绩随机抽取,这只是一个随机事件而已,而我们都是样品。

    总之,我和楚歌在一个班,我和他的距离又近了一点,而方悦荏,又远了一点,因为尖子班的教室离得我们很远。

    近水楼台先得月,我是差生,楚歌下午放学总是仗义的帮我补课,一个面包,一杯牛奶,也可以吃出另一种味道,有时侯我嘴馋想吃点麻辣的东西吧,楚歌能让我的想法扼杀在摇篮:“辣吃了容易上火,你待会儿还要做题呢。”

    可是,我会那么乖吗?

    不会。

    楚歌前脚一走,我立马就买了很多垃圾食品,记得那时有种麻辣食品特别便宜,名字好听,味道又好,最主要的是,容易私藏,不会被发现,就是那什么亲嘴烧,五毛钱两小袋,还是某薇啊,某幂啊,这些大明星代言的,吃着多有面子啊。

    只是久走夜路,哪有不湿鞋的,况且楚歌何等的聪明,我的皮肤不适合吃辣,每次吃完垃圾食品,能冒好几颗痘痘,一冒痘,我的行迹就败露了,楚歌说:“拿出来吧!”

    我想说没有,可楚歌那脸自信,我只好不情不愿的把亲嘴烧给他,然后看着他放进裤袋,接着一本正经的讲题。

    有时楚歌慈悲大发,他会扯下一袋还我,另外一袋他装进兜里,他让我接着做题,自己出去溜达一会儿,他再进来的时候,脸却红着半边,他一靠近我,我就闻见一股熟悉的味道,那是属于亲嘴烧的味道。

    我在心底大笑,原来男生吃了麻辣食品,真的会火气上涌啊……

    题做了不少,可是我的成绩还是不上不下,没办法,我太笨了,完全没有理科思维,楚歌教的很耐心,从来不会嫌弃我笨,因人施教的用最简单通俗易懂的方式教给我,可是,我还是烂泥扶不上墙。

    后来我放弃了,因为自己的事情还是自己最清楚,我不是笨,而是不感兴趣,打从心里抗拒数理,我也不想再浪费楚歌的时间,每当这时,楚歌总会敲我脑袋,无奈的说:“我真想敲开你的脑袋,看看你的神经沟神经回里到底藏了些什么。”

    我笑笑,我没和楚歌说的是,其实我想转去文科班的,可他对我期望太高,一直不弃不馁的帮我补习,我不好意思说,才一直拖着没转。

    拖着拖着,高考来了,楚歌在我隔壁考场,考场中的楚歌,活力四射,洋洋洒洒写满试卷,而我总是无从下笔。

    好在我的语文和外语有一定的基础,答起题来还算得上得心应手,实在不行就瞎掰,怎么说也还是会有些辛苦分的,可是数理我就忍不住挠头。

    偏偏在考理综时,肚子疼的像抽筋一样,我喘着粗气,却还是觉得缺氧,呼吸是疼,不呼吸也是疼,六月的天,我疼的冷汗直冒,强撑了一个小时,我交卷了。

    当时好多同学都傻眼的看着我,因为这是高考,我还能镇定的提前交卷,他们对我放弃治疗的行径十分同情和叹息,又给我一个来年一起复读吧同学!

    因为这一年的理综真的很难。

    我强撑着出了考场不远,下坠般的痛疼让我的身子也下坠,我蹲在地上,眼前发黑,就像有东西糊着我的眼睛一样,怎么也睁不开,我挣扎了一段时间,世界如此明亮,我却看不见光,阳光照进黑暗里,黑暗却感受不到光。

    我整个人卷缩在地上,发抖的捂着小腹,紧咬着唇,稠度高的咸腥味充斥着整个口腔,一只臂膀拉扯着我的身体,我最后落在一个宽阔的背上,是暖的,熟悉的。

    “撑着!”

    楚歌在和我说话,我想看他一眼的,我想和他说一句话的,可是,我睁不开眼睛。

    我在颠簸的背上,昏睡过去了。

    再醒来的时候,我手上挂着点滴,液体已经去了一半,我知道我是痛经疼晕了,以前也有昏倒过的。

    我看见睡着前声音的主人,他的脸上尽数的忧容,他很关心我,我很感动,所以十分生气:“你回去!这里不需要你。”

    这是我第一次这么冷硬的和楚歌说话,我出考场时特意从楚歌考场的反方向走的,他怎么会知道?

    楚歌的脸有些忧伤,他平静的说:“我知道,你从来不需要我,但是,我需要你。”

    我呼吸停顿了,我内疚,我恨自己,方悦荏说:“你早晚会拖楚歌后腿,我和你的区别在于,我不会成为楚歌的负担。”

    我做了一个小时就交卷了,楚歌紧跟着也出来,也就是说,他可能连一半的题都没来得及做,他是考牌子大学的人,是我,最后真的是我拖累了他。

    我隐约担心,担心那些女生的话是真的,如果那些都是事实,我该怎么办?

    楚歌,不要让我失望好不好!我不想,失去你。

    成绩出榜了,楚歌总分611,理综181,还是与理想的大学失之交臂。

    楚歌安慰我:“到哪不是念大学,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我本来也没打算考那么多分。”

    楚歌说的我胆颤心惊。

    人总是怕什么来什么,楚歌还是让我失望了,在最后一次班级欢送聚会时,他说:“言情,做我女朋友吧,其实第一次见面时,我想说的是这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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