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這糖果外頭包裝的油紙頗為好看,紅色的,上頭印着淺色的小貓爪,有點像棒棒糖。
方子晨之前買的糖沒有棍子,乖仔喜甜,那些糖又大,一顆塞嘴裏,總是滿滿當當,他舍不得一下就吃完了,就含着,然後口水一直流出來,弄得下巴下的衣服總是濕漉漉又黏糊糊。
之後就換了這種,帶着木棍的,含着嘴酸了,還可以拿出去。
不過這種印花油紙包的糖貴,一顆就得□□文,還得進糕品齋裏買。
村戶人家,過年過節給小孩買的零嘴最貴的也就饴糖。
饴糖這玩意兒便宜一小塊一小塊的,沒有包裝。
它不是現代那種饴糖,現代的糖,劣質粗糙便宜的,就齁甜,也能下口,可這裏的饴糖帶着苦味,方子晨吃過一顆,那口感,就像把糖化在水裏,又加了鹽,甜不甜鹹不鹹的,實在難以形容。
這饴糖,通常是由小販販賣,或者雜貨鋪子裏有。
像糕品齋這種便宜一塊糕點就得十幾二十文,貴點的就得三十多四十文的,專賣‘高檔’貨的地兒,除非是送大禮,不然大家夥一般都不敢進去。
裏頭都賣些什麽,大人都不曉得,更別說沒出過村的小孩子了。
那孩子把糖還給乖仔,好奇問:“這是什麽?”
“系糖喲!”乖仔說:“我父親買給我滴!”
方子晨怕他牙齒壞,只讓乖仔每天吃一顆。
早上抱他出門,趙哥兒往他口袋裏裝了兩顆。一顆是專門給溜溜的。
乖仔當時還在睡,趙哥兒就沒囑咐,可乖仔什麽性子他懂,這糖乖仔就算再喜歡,方子晨說只能吃一顆,乖仔就是想吃得要死,對着糖任口水直下三千尺,也不會吃第二顆,他有點好東西,首先想的不是自己。
趙哥兒和方子晨總要排第一,他兩不在,那剩下的一顆,肯定是給溜溜。
“我都沒見過這麽漂亮的糖。”有孩子問:“好不好吃?”
他也不是想吃,就是好奇!
“好系!”乖仔說,他把一顆給溜溜,剩下的一顆剝開糖紙,想跟小夥伴們分享,可糖圓溜溜硬邦邦,掰也掰不開,他小腦瓜子轉溜溜一圈,目光停在一塊石頭上。
······可以拿石頭砸。
他力氣小,砸不開。
劉大力幾個小孩不知道他搞什麽名堂,只以為這糖外頭的不能吃,得吃裏頭的,當下過去幫忙。
一石頭砸下去,糖陷進泥土裏,還碎成了渣渣,撿都撿不起來。
劉大力都怔住了:“······乖仔,對,對不起!”
乖仔肚子小小,可裏頭撐着船,大氣得很,雖覺得心疼可惜,但還是吸了下鼻子,強撐道:“沒有關系。”
大家夥對着棒棒糖遺留下來的渣渣圍成圈,似在默哀般。
別說乖仔,其他小朋友都覺得可惜,有個小哥兒甚至哭了起來。
要是碎成小塊,即使沾了泥土也沒關系,還能撿起來吃。
但這會······
溜溜剝了糖,說:“還有一顆,我們一起吃呀!”
八個小孩在田埂上挨着排排坐,棒棒糖被乖仔放嘴裏舔一口,然後傳給溜溜,溜溜舔一下,再傳給一個小哥兒,傳到最後一個,棒棒糖又從那頭被舔着傳過來。
小家夥們吃口水吃的不亦樂乎。
這糖貴,自有貴的道理。
其他幾個孩子舔第一口時,眼睛都瞪大了。
方子晨尋過來時,這幾個孩子正晃着小短腿兒在吹牛。
“我父親最厲害,他會繡花兒!”有個孩子說。
另一個道:“我父親才厲害,那麽大的,很重的我都抱不動的柴火,他能一次挑兩捆。”
“我父親也厲害呀!他會雕花,別人都不會。”
“你們父親都沒有我父親厲害,我父親連毒蛇都不怕,還敢吃它。”
“我父親會起房子,大大的房子。”
“我父親會殺豬。”
個個都誇,乖仔小拳一揮,熱血澎湃。
“我父親才系最膩害滴,他會倒立吃翔。”
方子晨:“······”
方子晨只想立馬扭頭就走。
有個孩子撓撓頭,問:“翔是什麽?”
“就系······唔唔唔······”
方子晨都聽不下去了,三兩步過去捂住乖仔的嘴。
這死孩子,說的什麽話!
上次他跟趙哥兒吹牛,趙哥兒問他是不是真的,他說要是自己吹牛,他就倒立吃翔,結果乖仔就問他,翔是什麽,他說是屎。
這麽一句玩笑話,沒想到乖仔竟然還記得。
可他渾身上下,就這點厲害嗎??
那麽多可吹牛逼的點,身高相貌,讀書認字,随便挑一個說,那就是碾壓衆人的存在了,非要說他倒立吃翔。
小孩子不懂事兒,等下回去一說,人家誤會他真的吃屎了,這可怎麽辦?
相貌堂堂,英俊潇灑,風流倜傥,卻有這種嗜好······
他還活不活了??
一世英名還要不要了?
坑爹坑爹,這真他媽的是坑爹。
毒蛇都敢吃,這一點算什麽,他又不是沒吃過。
挑柴,那就更不在話下了,随便來個幾百斤,他都能輕輕松松舉起來。
當年有個舉重教練說他是個人才,讓他加入體育界,他對這方面不感興趣,就沒應。
繡花?這個他也······算了。
盲目的攀比是不對的。
每個父親在自己孩子眼裏,都是最優秀的。
乖仔沒想那麽多。
他覺得小夥伴說的那些,爹爹都會,而且父親比爹爹厲害多了。
挑柴繡花什麽的,他現在不會,可長大了,就會了,但倒立吃東西不行。
他試過了,咽不下去。
這會被方子晨捂住嘴,只當他在跟自己玩兒,還笑呵呵的,小短腿搖得更歡快了。
方子晨松開手,他立即從田埂上爬起來,抱住方子晨的腿,四肢并用,小猴子似的往他身上爬。
“父親,你西莫回來鳥!”
不回來,由着你敗壞名聲嗎?
方子晨看着他,整個人都有點塞,手也有點癢。
但是打兒子,是不對的。
而且他兒砸又矮又小,他也舍不得。
方子晨擠出一抹笑,問:“吃飯了沒有?”
乖仔搖搖頭:“還沒有,不過乖仔吃了糖糖!糖糖好系,父親系不系呀?”
看着那顆被雨露均沾,舔來舔去的糖,方子晨搖頭,道:“謝謝,父親不吃,餓了嗎?要不要跟父親回家吃飯?”
乖仔皺起小眉頭,說還沒有給方子晨介紹他新認識的小夥伴。
那幾個孩子這會站了起來,似乎很怕方子晨的樣子,立得筆直,大氣不敢喘。
看着像是怕,可看着方子晨又很是孺慕。
乖仔跟人滾了一早上,一顆糖建立起來的友誼是相當堅固的,這會已是像是出生入死的兄弟。
他指着人,說這個是小黑。
方子晨看過去。
“······”
這名字起得真他娘的貼切。
這小孩,黑不溜秋的,就兩只眼睛亮晶晶,跟非洲小孩一樣。
這會要是晚上,他怕是都看不見人了。
然後又是什麽丫蛋,狗剩,二柱,虎子······
小孩子,總得有幾個小夥伴。
縣試過了,再有半個月,他就得啓程去府城參加府試。
先前在書店看過往年府試的卷子,參考下來,難道倒是不大。
他有信心能過,可院試,就得花點功夫了,不說全天抱着書看,但花的功夫肯定要比縣試和府試的多。
以前想着參加科考,是為了不被拉去邊境當兵,挺窩囊的。
然後志向又變成了吃飽飯。
現在······他充分見證了這時代對讀書人的看重。安和書院那幫龜孫子敢對着他耀武揚威,敢找他的茬,對着他夫郎喊滾,是為什麽?
還不是沖着自己認得兩字。
他要是不努力,以後這樣的事兒肯定還會發生。
到時候對方身份再尊貴一點,有權一點,他怕真的只能帶着一家老小亡命天涯了。
而且,不争饅頭争口氣。
他這繼子,真他媽的像他,忒有眼光,誰都瞧不上,偏看中逸哥兒那樣的。
那種聚才華和樣貌為一體的小哥兒,能‘便宜’嗎?
他要是不努力,他兒子以後就只能是‘農民攻’,土裏刨食,他還沒個一畝三分地,這裏講究門當戶對,人家怎麽可能看得上他?
自己的兒砸,在自己眼裏,那肯定是頂頂好!
乖仔聽話,又懂事,方子晨這會可愛死他了,對他那是要星星不給月亮。
還是得努力一把,讓他兒砸當個官二代,富二代。
還有就是······他也舍不得趙哥兒那麽勞累,舍不得他被推搡被喊滾時,眼裏表露出的自卑和委屈。
他想成為趙哥兒挺直腰杆的那股力,想成為他‘任性妄為’、‘肆意潇灑’的那股資本。
趙哥兒認得兩字,名字一聽,就知道不是随便取的。
如此想來,沒被拐之前,家境應該挺好,甚至不只是一般。
書院裏不收姑娘和哥兒,哥兒姑娘想認字,除了父母教育,還有就是請專門的教導夫子上門教授。
若只是一般,哪裏有那閑錢。
有了,那也只會送男孩去。
畢竟,哥兒姑娘是要嫁人的,嫁了人,那就是別人家的了。
這裏人講究多子多孫,又迷信,男孩子才能繼承家業。
沒有兒子,那就絕後。
所以,趙哥兒家不出意外的話,肯定不止有他一個孩子。
他得努力點,科舉是他掙權最快的途徑。
但想要過關斬将,一路直上,往後肯定抽不了多少時間陪孩子,他若是有能玩到一起,品行端正的小夥伴,那整個童年,應該是能無憂無慮開開心心。
而且,一個男孩子,手腕上總挂着個小籃子去撿羊屎,這像什麽事!
男孩子,就得有男孩子的樣,該玩泥巴的玩泥巴。
該過家家的就玩過家
只要不被打,跟母猴進山當野人,他都沒有意見。
方子晨摸了摸口袋,掏了一把糖出來。
油紙五顏六色,剛吃過,甜滋滋的,跟饴糖完全不一樣,比饴糖要好吃一百倍,幾個孩子瞳孔都地震了,嘴角也流了口水,可沒一個人上前搶。
這一點倒是好!
每人分了兩顆糖,方子晨這才牽着乖仔和溜溜回去。
中午出城門前,趙哥兒看見有人在賣魚,特意買了一條回來。
整整八斤。
不過這魚頭大,回來去鱗,又開了肚子洗幹淨,只剩七斤多一點。
他喊了劉嬸一家晚上過來吃飯,也喊了村長、王大梅兩口子,河大愣和柳阿叔,還有族長。
之前幫忙擔保,雖是買了肉去道謝,可人家摸着黑去看榜,‘操心’着方子晨的事兒,就沖這個,就該好好請人吃一頓。
再有就是,想在村裏立足,總得和村裏舉足輕重的人物搞好關系。
今兒是沒什麽忙需要人家幫,可若是以後需要了呢?
他是被賣到小河村的,在村子裏沒有半個親戚,方子晨又是個外來的,祖墳如今都不知道到底埋海外那座山上。獨木不成林,不好好相處,以後若是再碰上之前找人幫忙擔保的事兒,咋子整?又怎麽好意思開口喊人幫忙?
人多了,飯菜煮起來也麻煩。
周哥兒和劉嬸下午便過來幫忙。
趙哥兒到底年輕,沒多少經驗,人多了,拿不準該煮多少飯。
請人吃飯,是寧可剩,也不能少了。
菜,有一條魚,還有兩斤肉,聽着好像不怎麽樣,可對窮人家來講,過年吃的也不過如此。
大魚大肉,夠體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