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是魔鬼,当秦恋把身上所有银子付给了驿站才明白这个真理。
但是为了能赶上南宫墨,她快马加鞭出了城,刚到城门口,就碰上了南宫墨。
与其说是她追上他,不如说是他在等她。
一见她来,他驱着马儿来到她跟前,说了句:“走,出了城再说。”
说罢,他夹了夹马肚子,马儿跑了起来。
秦恋忙不迭跟上,约莫跑了半个时辰,他们来到了林中的一个瀑布前。
瀑布轰鸣的声响宛若大雨倾盆,给宁静的山中增添了鲜活声色。
晶亮的瀑布是生活在水泥森林里的秦恋不可触及的美景,唯一的缺憾,就是太吵闹,她和南宫墨的谈话基本用喊。
“你——生——什——么——气——啊!”秦恋劈头就道。
殊不知南宫墨一把将她揽入怀中,低声在她耳旁呵气,“你且听清楚了,本王怎会生你的气,让你来这儿是为了避人耳目。”
秦恋闻讯,不再挣扎,也趴在他肩头,与他咬起耳朵来,“发生了什么事,为了避谁?”
南宫墨道:“你可还想知道到底是谁刺杀了本王,害了梨花?”
秦恋道:“当然!可一切不是摆在眼前么,就是苏相那个老贼。”虽然她也有别的猜测,但一切只是她的猜测,自是不能随便说出口。
南宫墨道:“表面上是这样,你与我去一趟西北便可知真相。”
如果一切真如他想的那样,那她留在这里就危险了,所以他一定要将她带走。
秦恋想了想,好半晌才憋出一句话,“我同你去了我的医馆怎么办,真讨厌,你们这些人就是这样,我好不容易想赚点钱,就状况频出!”
这是她压抑许久的怨怼,趁着这个机会说出来,也不为过。
南宫墨听罢,嗤笑道:“你想赚钱?做本王的王妃就有你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秦恋不屑道:“那都是你的,我要的是全部属于我的。”
南宫墨道:“本王账本都给你了,王府的一切自是全部属于你。”
和他胡搅蛮缠下去只会浪费时间,秦恋干脆挣脱他的怀抱,大声道:“现在有可能是我的,但有朝一日你有了新欢,就会有人和我分,我才不干!”
说罢,她拍拍屁股准备走人,不料南宫墨拉住了她,“你不是善妒,本王怎敢有喜欢。”
他用她那天说的话来调侃她,她不觉心中一暖,但表面上还是没好气道:“你有什么不敢的,你是权势滔天的王爷,我区区一个小民,到时候你要再娶,我也拦不住。”
南宫墨站起,再一次将她拥入怀,柔声道:“我既已承诺,你又何苦再辩。”
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花言巧语能让人心花怒放,但秦恋可不这么想,甜言蜜语再好听,都怕是糖衣炮弹,所以她对感情唯一的要求,就是要实在。
而他这句实在话,便是称了她的心。
她不再多言,又道:“此去路途遥远,我要回去安排一下。”
南宫墨展颜,随即一挥袖,只见一个黑影窜出,稳稳地立在了两人之前。
会在大白天穿夜行衣的不是千叶又是谁,只是这次他的出现稍嫌狼狈,不仅衣服刮破,就连头发都成了鸟窝。
秦恋看了看四周,在他们四周的就只有充满尖刺灌木,想必他是躲在里面才落得这个下场,不由得忍俊不禁。
“王爷有何吩咐。”千叶抱拳问道。这充分体现出他的敬业精神。
秦恋立即对他肃然起敬,从兜里拿出一个小盒子递给他,笑呵呵道:“这治疗伤口有奇效,不会留疤,还能美白。”
作为学霸的秦恋,早已用一晚上的时间熟读了药王经,而这个东西,是她在书里看到的,就制作出来,当美白霜来用。
现在的她和药王经可谓是人书合一,因此也不必再带着那个招人又显眼的书到处走。
而为保险起见,她把书放在了一个安全的地方。
想起这事,她就忍不住起鸡皮疙瘩,那天她被丽嫔罚跪,当然没想就此作罢,便尾随着去了她的宫殿,伺机报复。
行至殿前的石阶处,这曾在她梦里出现过无数次的地方,她就愣神了,像被催眠似的,她再一次跪在了她化为冰雕的地方。
而就在此时,奇怪的事发生了,她跟前的阶梯突然打开了,露出了黑黝黝的洞口,内里有寒风吹来,冰冷刺骨,仿佛是从另一个时空传来。
她禁不住哆嗦了一下,整个人都清醒了,这才发现自己跪着,连忙起身,怪事又发生了——石洞又没了。
刚才发生的一切就好似她的梦境,不管她如何揉眼,那渗人的洞口都没有再出现。
秦恋在原地想了好半晌,再次跪下,当感到寒风凛冽,那洞口再次出现。
她霎时明白过来,这应该是个机关,当她跪下,一定是触动了什么,才会使洞口打开。
于是,她不再起身,猫着腰来到了洞前,伸手去探,内里四四方方的,空无一物。末了,她把藏在胸前的药王经拿出,照着洞口比划了一番,发觉尺寸刚刚好,想都没多想,就把书放了进去。
爬起后,看着依然光洁的白玉阶梯,天衣无缝的白玉阶梯,她的心就放了下来。
这药王经是个宝物,也是祸害,梨花因它受伤,她带上身上简直就是自寻死路,所以把东西放在这儿,再保险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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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知道这个机关还有没有别人知道,但直觉或者是身体前主人告诉她,这里是安全的。
“谢谢王妃。”千叶的感谢,将秦恋的思绪拉回。
秦恋向他笑笑,准备说什么,却被南宫墨抢先,“你要传达什么,尽管告诉千叶,我们要尽快启程,务必在天黑前抵达临县。”
觉得他说得有理,秦恋一本正经道:“告诉李大夫,凡事别畏首畏尾即可,告诉梨花,好好歇着,告诉锦红,好好协助李大夫。”
千叶笑:“王妃传话真是简洁有力。”末了,他看了南宫墨一眼,细声道:“比起有些人强多了。”
他小声的话语被瀑布声掩盖,南宫墨急着走,便揽着秦恋离去。
这可苦了秦恋,全是因为她那项读‘唇语’技能。
得知千叶吐槽,她可憋坏了,看来他也是性情中人,不逢迎拍马,不畏强权。
然而,这个小插曲很快因为他们开始奔波,随风而逝,迎接她的,是骑马后遗症,腿痛,腰痛,浑身痛。
来到这个陌生的国度,她是第一次骑马,而且第一次就跑这么远的路程,就快要了她的小命。
南宫墨不是没注意到她的不适,而是这路必须赶,便一路上好言好语安慰着她,到最后他没了办法,就下马陪她走了一段路程。
这一次,他没有再丢下她一个人。
可能是爱情的魔力,秦恋终于坚持到了临县,当他们进入酒楼厢房,她就像是一滩烂泥趴在了床上。
因为太难受,她什么都没吃就进入了梦乡,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漆黑的房内静悄悄的,她没有听到别人的呼吸声,心头一紧,喊道:“南宫墨,你在吗?”
陌生和无助的感觉袭来,她想起了她刚穿越过来那会儿,睁开眼,连个人影也见不到,着实让人害怕。
南宫墨屏住了呼吸站在窗边,是因刚才发现了可疑人影,一听秦恋叫他,忙赶到床旁,道:“我在呢,你醒了?要吃点东西么?”
听到他富有磁性的嗓音,秦恋高悬的心落了下来,她立即握住了他的手,道:“你在干什么,怎么不点灯?”
南宫墨道:“你睡着,我点灯不就会吵到你,你想吃点什么,我去给你取。”
他说了一大堆,秦恋才意识到他对自己的称呼变了,他不再说‘本王’,而是我。
这样的谓称,仿佛是在宣示两人之间更进一层。
不过下一秒,南宫墨就打消了她心底那一丝丝的雀跃。
“这次出门在外,我不便表明身份,你日后就叫我公子,我们假扮主仆二人,方便行事,小厮的衣服已经准备好,我去给你拿些吃的,你赶紧换上吧。”
他一面说一面来到桌前把灯点上,火光簇簇,照亮了他俊美的脸孔。
再一看,他的华服已换成寻常长衫,不过这并不影响他的美,有的人就是这样,就算是穿粗布麻衣,也能穿出国际范。
“人刚睡醒一般不会想吃东西,等会我自己去拿。”她下地来到桌前,调笑道:“主子给仆人拿食物,成何体统。”
被她这么一说,南宫墨顿悟,干笑道:“你所言甚是。”
喝了杯凉茶,秦恋整个人都清醒了,大脑也恢复了运转,凝眉靠近南宫墨问:“我们是不是在躲什么人?”
南宫墨点头:“有人尾随,很有可能是皇上的人。”
秦恋疑惑道:“他跟着你作何?对了,我们去西北是去找甘将军吧?”
南宫墨道:“正是。”说着,他又捏紧了拳,好像是在以此舒解心中愤恨。
秦恋看出他不悦,拐着弯道:“你想见他,让皇上传他回京就好了,干嘛还要自己亲自跑一趟?”
南宫墨看向秦恋,墨色的瞳流光溢彩,似在挣扎什么,沉默了许久,才道:“这事万万不可叫皇上知晓。”
秦恋立即就明白了,自古皇帝都多疑,他一个王爷偷偷和手握兵权的将军会面,就是赤果果的敞开让皇帝怀疑啊!
“但似乎他已经知道了。”秦恋摊手。
闻讯,南宫墨眉头皱得更深,不再作答。
这就是身在皇室的悲哀,特别是作为一个不上不下的王爷,做得好了,就是忠心耿耿,就是好弟弟,稍微逾越,就万劫不复。
秦恋见不得他不开心,推开桌子上的男式布衣,笑道:“我有办法让他不误会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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