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锋满脸冷笑,道:“打死了正好,省得一天到晚在这里吹牛皮。”
胖子气急败坏道:“我说的都是真的。”
楚越伸手拿出烟,给秦锋和那胖子一人散了一根,轻笑道:“我相信,你继续说。”
死胖子满脸感激,掏出火点上烟,狠狠吸了一口,这才满脸陶醉地继续道:“加勒斯伯纳,就是被那赢了萧伯纳跑车的人杀的!”
楚越叼着眼,似笑非笑地盯住了那胖子。
胖子绕了一圈又卖了个关子,看到两人都被自己再次吸引住,刚想着嘚瑟一下,猛地想到刚才的遭遇,浑身一抖,硬生生把那装逼的心思掐灭,继续道:“锋哥,兄弟我这次真没瞎说,你还记不记得加勒斯伯纳死的那晚,尼斯城一片混乱,伯纳家的场子被砸了一家又一家,全城的警察都出动了,我听唐人街的几个兄弟说,是那黎老头在后面搞鬼了,不过也奇了怪了,事后伯纳家愣是没找那老家伙算账。”
秦锋若有所思,眼角余光扫了边上的楚越一眼,后者正笑眯眯地抽着烟,听得津津有味,看到胖子说完了,这才问道:“那黎凤祥是谁啊?这么牛?”
胖子偷偷瞄了秦锋一眼,有心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但看着楚越那期盼的目光,只得含糊不清地说道:“也就是唐人街的一个黑帮头子。”
楚越转头看向秦锋,后者淡淡笑了笑,道:“我的
一个老对头,天域商会的会长,青洪帮的老大。”
胖子讨好地插话道:“什么青洪帮,就是一群不入流的角色,那老头也就是比锋哥出道早,不然现在唐人街的产业落在谁手里都还说不定呢。”
秦锋眼里闪过一丝落寞,但很快就恢复正常,笑道:“少拍马屁,那老家伙连伯纳家都不敢得罪,背后的势力恐怕不简单。”
胖子不敢再接话了,生怕等会儿说错什么又招来一顿打,借口尿急朝后面跑去,秦锋也接了个电话,然后上了楼。
没多久,秦覃从楼上下来,看到依然靠在仓库门边坐着的楚越,笑着走过去,拍了拍的肩膀,道:“饿不饿?”
楚越轻轻摇了摇头。
她就像是没有看见,问完后就走到了仓库后面,过了没多久,端上了一盆稀粥,还有几只荷包蛋,笑眯眯地说道:“真不饿?”
楚越转头笑了笑。
“那我自己吃了?”秦覃眼里闪过一丝恼怒。
“行啊,你多吃点,晚上好干活!”楚越点了点头,眼里满是促狭的笑意。
看着那混蛋的样子,秦覃忍不住被逗得笑了起来,再不管他,自顾自喝着热气腾腾的稀粥。
喝着喝着,又自嘲地笑道:“小时候家里穷,我那酒鬼老爸只管喝酒赌钱,很少管我,经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有时候看到人家手里拿着个饼都会馋的不停吞口水,越看越饿,就一
边吞口水一边流眼泪,都说孩子们的童年梦想是最纯真的,什么当飞行员啊,当科学家啊,出人头地啊,这些我都没有想过,只想着有一天能够再不饿肚子,所以呢,我现在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总要先把肚子填饱了再说。”
这个就像是在风吹雨淋下灿烂盛开的野菊花一样的女孩,喝着粥说着话,忍不住又是泪眼朦胧。
“我那可怜的妈妈,一辈子信教,从来不和人争吵,自己只有一个馒头也要分半个给街边的乞丐,都说好人有好报,那些教廷的混蛋更是口口声声说上帝会保护善良的人,怎么就偏偏瞎了眼找了那样一个男人?”
说到这里,她惨然一笑,道:“你知道她怎么死的吗?就是因为救了一个受伤的天域同胞,后来在家门口就被车撞飞了出去,爬到家门口就断气了。杀人的逍遥法外,救人的反倒死不瞑目,上帝呢?那个时候又在哪里?”
终于肯走过来的楚越,坐在她身边,伸手轻轻替她擦掉脸上的眼泪,平静地说道:“我妈为了我爸,不惜跟家里人闹翻,原本以为自己找了个好男人,可她被人带走的时候,那个男人就站在她面前,什么也没有做,就那样看着。”
秦覃抬起头,看着怔怔出神的楚越,皱了皱眉,“那后来呢?”
楚越笑了笑,“后来,就没有了后来,甚至到现在音讯全无。”
她胡乱在粥碗里转动的勺子停了下来,不再说话。
两人都沉默了下来。
这天底下,不管走到哪里,总能遇到跟自己同病相怜的人。
坐在房间里看着面前监控的秦锋,眉头忍不住皱了皱。
他跟同住在仓库里的那些所谓的兄弟们不同,不是为了快意恩仇江湖义气,也不是为了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简单快活,他不好女色,去夜场都是先给兄弟们安排好女人,再谈其他事情,拉鲁这些手下的得力干将,不贪钱,也没有什么野心,就喜欢纵意花丛,甚至好几次在夜场里面为了女人大打出手,都是他和肖恩去摆平的。
从混黑道的那一天开始,他就很清楚这条路没有好下场,那些以前称兄道弟的家伙,死的死,逃的逃,平时拼命打下的基业,还有包养的女人,很快就被其他男人骑在了胯下,这也是他不好女色的原因,脑袋系在裤裆上的买卖,什么时候死都不知道,刚出来混的时候,拉拢了百来号手下,现在呢,死的死,被抓的抓,投奔其他帮派的投奔其他帮派,剩下不到一半,能用的也就不到二十号人,像那死胖子那样的人大有人在,打架没用,惹事不少,为了撑场面还得养着,很多时候还不能太过分,甚至有时候还要花着哄着,不然人心散了,那辛辛苦苦拉出来的架子也就垮了,如今能够当成心腹一样说得上话
的,也就只剩下一个肖恩。
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当年自己还是天域商会副会长的时候,那些跟在他屁股后面陪着笑脸混饭吃的家伙们,转眼就攀附到了黎凤祥那边,混得风生水起,靠着大把砸钱拉拢了大批小弟,自己名下的场子也都被他们使手段霸占了过去。
不仅如此,这些白眼狼做事一点也不讲究,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什么肮脏的活都接,拿钱买通了尼斯城的那些黑警,在头上撑起了保护伞后就更是肆无忌惮,上个月就有尼斯城一名贵族,出了500万请了那些家伙,将一名杉树城来尼斯投资的富商绑架,全家六人没过几天就被人从尼斯湖里面捞了上来,已经是面目全非。
还有些家伙一边给黎凤祥当狗,一边为伯纳家办事,一个四十几岁的家伙,为了讨好萧伯纳,甚至跪在地上用袖子帮他擦掉皮鞋上的污垢,就差没用舌头去舔了。
秦锋虽然自认不是什么好东西,但这种毫无尊严底线的事情,他从来都不屑,他有野心,更有傲气,不然当年也不会和黎凤祥翻脸,说来还真是好笑,能够活到现在,还是全靠了那个被自己带回家养大的秦覃,要不是萧伯纳被她迷得神魂颠倒,不用伯纳家出手,黎凤祥就能让他睡下去就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正想着这些的时候,房间的门就被直接推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