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假如总也不老,今年这样,明年还这样,十年后还是老样子,会不会令人审美疲劳?我就不会,我一年一个样。
死亡始于衰老。思维、感情、肌体、器官,一点一点死去;最后的死亡,不过是量变引起质变而已。
三四十岁,是人生的黄金时代:生活无忧,孩子渐大,精力充沛,可以拥抱整个世界。就在这时,第一根白发,不怀好意的出现了。它提醒我们:岁月不曾饶了谁。男人可能还好,女人多愁善感的,估计会失眠,还可能落几滴泪,其感觉不亚于失去初吻或初夜。从此,紧迫感如影随形。大家常说:抓紧时间享受生活吧,不然来不及了。
白发拨掉,仍然满头青丝;再长再拨,依然不减浓密;可是,总有一天,你会发现,再这样拨下去,怕不要拨光吧?
想办法吧。立竿见影是染黑。效果不错,又黑又亮。也有的染黄,也很好,白色和黄色本来相差不大。可是,染发一旦开始就得坚持到底,不然黑一节白一节更难看。并且听说,染多了会得癌症。都说黑色食物补头发,黑米黑豆黑芝麻搞起来。手段用尽,可是,青春不再回,白发变不黑。
有些人初次见面满头乌发。几个月后再见,冒出一圈雪白,骤然苍老十岁。可是,谁能不老?谁又不想掩饰老态?连我的老母亲,一年都要染两三次。尤其是我们回家前,她都要染发。这是为儿女。也有为父母的。有位朋友,早早白头,每次探望父母,都要染得乌黑油亮。我曾经笑他自欺欺人,但现在忽然明白了其苦心。儿女白头,也怕父母不忍面对吧?
我曾在梦中照镜,照见满头白发,吓醒。绝望,太绝望了。
当然,白发只是序曲,真正的衰老还早,死亡也还遥远。当然,死亡很可怕,可怕在它的未知。天堂、地狱、极乐世界、转世投胎、灵魂不灭等等,其实希望有一些是真的。地狱去掉,保留天堂;转世投胎算了,灵魂总该有个去处吧?难不成,真的人死如灯灭?
小时候,我们胡同里有位老人,大家都说他一百多岁了。但我们家乡有句骂人的话“千年王八万年龟,一百年的老刺猬”,所以,到了九十七他就不再长岁数了,年年九十七。我记事的时候,他已经老的不象个人了。只要不下雨,他都坐在大门口,不动,不语,没有表情,眼珠都不动。黑瘦干枯,象一截木桩。走过他身边,我总有点害怕,怕他突然站起来或者开口说话。
毫无疑问,他年轻过,生儿育女,播种耕耘,在乡村舞台上有过生龙活虎的演出。但现在,他和这个世界失去了联系,天天坐在那里,等待另一个世界的光临。我们把他当怪物,从不曾想,也许那就是未来的自己。
对他而言,也许生与死区别不大。如果他还会思维,一定会反复回忆过往的岁月吧?对他来说,只有过去,没有现在和未来。没有未来的未来,死亡有何可怕?不过是为一段过于冗长的的回忆划个句号。如果他已没有思维,那更不知生死,死即是生,生亦是死。
想通了。我们走在通向死亡的路上。与其战战兢兢,不如高高兴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