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章
溜溜正呼啦啦的扒飯。
以前家裏條件不好,煮菜都沒舍得放油放鹽,清湯寡水不好吃,孩子吃的就少,如今賺了些銀子,菜炒得油了,孩子每頓都能吃上小半碗飯。
家裏如今能過上這般好日子,這都是托趙哥兒的福。
周哥兒在店裏工作,她自己又給趙哥兒打零工幫着殺鴨,一天十幾文,一個月下來也有不少,這會鴨子殺的多,鴨血多了,趙哥兒也大方,便讓她們分了拿回來吃,這換成銀子,一天也要兩三文呢!
原時還可惜,趙哥兒同方子晨走了,家裏怕是又要回到當初那吃不飽穿不暖的苦日子,若是周哥兒能跟着去,那是再好不過了。
而且,趙哥兒那番話······
劉嬸子朝溜溜看去。
溜溜已經四歲多了,這孩子是個好學習的,每天去找乖仔,同方子晨認字,回來也不出去玩,總拿木條在地上寫,他若是不這般,劉嬸還不覺得怎樣,可如今孩子對學字這般勤快渴望,劉嬸子便動了心思——想送孩子去學習。
于窮苦人家而言,讀書才有出路,他們不比村裏其他人家,像村長和河大愣家,世代根居于此,田地多,沒別的出路,回來勤快點,伺候好田地,也能吃飽。
劉家卻不一樣,他們逃荒而來,辛辛苦苦打拼幾十年,也不過一茅屋和那幾畝薄田,吃都吃不飽,若是守着家裏那點地,孩子将來就得同他們一般苦,子子孫孫,沒有盡頭。
可讀書不是想讀就讀。
先不說書院離村裏遠,孩子還小,一來一回的不方便,即使大了些再去求學,那每年的花銷費用,就不是他們這樣的人家能承受得起的。
如今趙哥兒給他們出路,得去。
隔天周哥兒就給回複了。
他想去,但家裏的地都種了玉米,月底了才能收,他想着把玉米收回來了再去,不然只兩老人,怕是忙不過來。
趙哥兒道:“都行,”他想了想,又道:“劉嬸和劉叔自個在家想來你也不放心,到時忙完了你們可以一起去。”
“去了哪裏住得開。”周哥兒說。
“你們可以自己租個小院子。”趙哥兒道:“不靠近街道,往裏偏一些,兩房的那種,一月幾百文,劉嬸和劉叔可以去店裏做活兒,這樣也能負擔得起,把溜溜一道帶去,讓他在那邊求學。”
源州同現代的大城市并無兩樣,都說大城市房價貴,但離公交和地鐵遠些的地方,采光不好的地,也有一月幾百的。
到了源州,殺鴨這活兒,也得請人,肥水不流外人田,劉叔劉嬸以前幫他許多,他忘不了——他生乖仔時,劉小文半夜翻牆偷偷給他帶的雞湯,寒冬臘月,為了不讓雞湯涼着,他捂在衣服裏,燙得肚皮都長泡。
吃的第一塊饴糖,是他生辰時,周哥兒從家偷出來給他的,為此周哥兒被周老爹打了一頓。
八月農忙,他一個人弓着身收莊稼,收不完馬家打他,怕趕收不急下了雨,不給他歇息,讓他連夜割,劉叔劉嬸便摸着黑來幫他,年年如此。
做人要有良心,如今他過的好了,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能幫一把,自是要幫的。
就是念着恩,他給周哥兒的工錢頗高,醉宵樓的夥計比他都還要少一些。
周哥兒做事也勤快,因此店裏只他和林小俠夫妻,也能忙得過來,趙哥兒根本就沒怎麽操心。
八月中旬,店裏停了生意。
大家知道這是方夫郎開的,也都知道方子晨要帶着夫郎一起去源州求學,想着去了也好,考個舉人,給他們扶安鎮掙臉,可一想,以後再也吃不着泡爪烤鴨了,又舍不得。
辣醬這些買多了,能存,鴨爪卷粉這些卻是不能了。
大家頗覺可
店門關閉,有些食客還不舍的徘徊在外頭。
“其實我覺得方秀才倒也不用跑源州去求學,安和書院我瞧着就挺好,我隔壁家那有個小子,就在安和書院裏頭,去了不過半年,就能寫幾十字了。”
“切,半年幾十字,老子若是去,半年用腳趾都能寫上一百個。”
“安和書院不行的,裏頭的夫子都是秀才出身,大家都是秀才,肚裏的墨水都一個樣,咋地教得別人嘛!再且說,他們要是有那實力,早自個考舉人去了。”
“說得是。”
大家更舍不得的,還是那口泡爪,辣醬這些倒是不要緊,方家夫郎若是搬去了源州,那麽定然有小販同他進貨來倒賣,就是可能要貴上一些了。
十八那天,楊慕濤做客,喊方子晨帶着趙哥兒和兩孩子過去吃飯,當做餞別。
乖仔吃得多,一個人就啃了好幾根雞腿,還有兩個獅子頭,楊慕濤不是第一次同他吃飯,年時那會剛一同吃過,可那會乖仔都沒能這麽猛,知道是在外頭做客,乖仔吃的斯文,記着趙哥兒教他的,菜都只夾自個跟前的,不亂翻,筷子也弄得幹淨,不帶米粒,禮節到位,吃得細嚼慢咽,一碗飯被他幹完了,丫鬟問他還要嗎?他點頭,說要的,丫鬟怕他吃不完,第二碗就打了一半,他兩手接過,還道謝謝姐姐,第二碗吃完,他又喊了聲姐姐,說還要,還想再吃一碗。
丫鬟都被這聲姐姐甜到了。
他連吃三碗,楊慕濤是看得目瞪口呆,從蘇平鎮回來時,方子晨說他兒子一個人能吃一個西瓜,楊慕濤當時覺得他吹牛,如今瞧着乖仔左右開工,吃得香噴噴的樣,算是信了。
果然人間處處有高手啊!
他咽了咽口水,給乖仔夾了塊肉。
乖仔朝他笑呵呵。
“謝謝爺爺~爺爺也西,西肉肉,才能長高高。”
楊慕濤笑着摸了摸他的頭。
晚飯後,楊慕濤帶着三孩子在院子裏逛,方子晨和趙哥兒在池邊喂魚,前兒有人給楊慕濤送了條魚,通體漆紅,前兒還有兩條長須,方子晨同趙哥兒蹲在旁邊看得新奇。
“這魚瞧着似乎挺好吃的樣子。”方子晨見楊慕濤走遠了,低聲做賊似的,道:“要不我們偷偷釣起來烤一下?”
趙哥兒:“······”
趙哥兒哽了一下:“被楊老板發現他該打你了。”
“不怕,好吃咱就吃完,不好吃也吃完,毀屍滅跡,誰會懷疑我們。”方子晨饒有興趣。
以前別墅區裏的觀賞池,裏頭的金魚就特別大個,條條膘肥體壯,他想抓來嘗嘗什麽味,他二哥說金魚不能吃,它是鲫魚雜交而來,基因突變了,吃了人會變成哥斯拉,成大怪獸。
方子晨從小就精,自是不會上當的,不過倒是好奇得緊。
趙哥兒見他盯着金魚,雙眼都要冒光,真怕自己一走,他就下池撈魚了。
楊慕濤逛了會,讓丫鬟端些果來,招呼幾個小的吃。
小風在方家住了大半年,如今有了肉,又白了些,模樣瞧着雖沒有楊銘逸那般精致出衆,但也特別清秀。
三孩子排排坐,吃個果子也不知道高興個啥,像吃了含笑半步癫,一直咯咯咯的笑,沒完沒了,看上去乖順又無害。
楊慕濤坐他們對面,瞧着瞧着,心裏不由蕩漾。
這三個要都是自己家的,那可就美了,家裏定然是熱鬧不已。
“逸哥兒,小風,”楊慕濤滿臉笑容,有幾分戲谑的問:“你們年歲相近,如今也不小了,有想過以後找個什麽樣的夫婿嗎?”
尋常姑娘哥兒被問及此事,都止不住的羞,楊銘逸面上卻沒什麽表情,他沉吟片會,道:“方哥那樣的。”
楊慕濤:“······”
這死孩子!
難道不應該說‘像父親你這樣的’這種話嗎?像方哥那樣的,方子晨那樣的有什麽好?整天就想着占人便宜,不務正業。
楊慕濤無奈,轉頭道:“小風呢?”
小風不假思索:“跟,跟逸,逸哥兒一,一樣。”
乖仔擰着眉,晃着兩只小短腿:“那可難咯。”
楊慕濤看他:“有什麽難?”方子晨模樣是出衆,要找這般皮囊的,确實是難,可那扣扣搜搜又愛占便宜的死性子,應該是不難吧!
“父親相貌出衆,儀表堂堂,英俊不凡,專情如一,勤儉持家,尊老愛幼,智慧過仁,舉世無雙,獨一無二,”乖仔苦惱道:“父親說鳥,他這樣滴,集聚萬千優點于一身滴美男幾,八百年都不出一個,爹爹祖墳被炸得稀巴爛,才得找父親這樣滴,楊豬和哥哥想找父親那種滴,不得行,看來你們要做老處男咯~”話落,他小手捂着嘴,呵呵笑起來。
楊銘逸:“······”
小風:“······”
楊慕濤清了清嗓子:“那你覺得楊爺爺呢?”
乖仔歪着頭,他是個很誠實的孩子,看着楊慕濤,街上和村裏有很多老爺爺,他見得多了,便道:“爺爺這樣滴,遍地都系,一抓一大把。”
楊慕濤:“······”
剛才真是白給這死孩子夾肉了。
楊慕濤伸手捏了捏他的臉,乖仔依舊笑呵呵的。
吃了水果,三孩子又逛去了,楊慕濤有些心累,沒跟着。
沒一會小竹林那邊就傳來楊銘逸的驚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