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馬大娘之前很嫌棄乖仔,從不願跟他說一句話,多看一下都嫌髒眼,對乖仔說的最多的就是‘野種,小雜種’這種不堪入耳的話。
事出反常必有妖。
趙哥兒臉色沉下來:“她為什麽跟你說這個?”
村裏偶爾會有賣貨郎挑着東西來賣,一些針線,一些幹貨,一些雞鴨崽,還有孩子的零嘴,糖、炒花生之類的。
孩子都想吃糖,也都懂想吃糖就得有銀子。
村子裏會有膽大的人抓蛇阿野貨阿一些東西去賣,可做這些事時都會避着孩子,就是怕小孩見了,不知分寸跟着學。
方子晨偶爾會給乖仔一兩文錢當獎勵,趙哥兒說孩子還小,給他銀子做什麽,方子晨笑道‘男人身上怎麽能一文錢都沒有,一文錢都沒有,還怎麽泡妞泡哥兒?’
前兩天中午村裏來個賣貨郎,在打谷場那兒賣東西,乖仔跑去,墊着腳尖往賣貨郎的背簍裏看。
旁邊有幾個孩子拉着家裏大人來,吵着要買糖。
麥芽糖被割成一小小塊,花生米大小,一顆一文錢,孩子鬧得厲害,有幾個家長都買了。
乖仔看得羨慕,默默退到一邊,兜裏就擱着幾文錢,但他沒舍得買,馬大娘瞧見了,只當他沒有銀子,不顧他的掙紮,将他拉到一邊,小聲道:“小野,乖仔,你是不是沒有銀子啊?你想不想吃糖,想不想賺銀子?”
乖仔想吃糖,但更想賺銀子。
他腦子裏沒有太多的彎彎繞繞,不像大人那般。
馬大娘之前對他不好,會打他,罵他,經年累月,乖仔面對馬大娘,會下意識的害怕,但腦子裏卻是沒再想到別的。
比如,馬大娘為什麽對他突然改了态度。
為什麽要對他說這些。
馬大娘打開剛從賣貨郎那裏買來的藥酒,一股腥辣的味道頃刻之間飄出來。
乖仔被嗆得犯嘔。
馬大娘臉色變了變,強壓着怒氣,指着罐子裏跟一推藥材泡一起的蜈蚣問他:“認識這東西嗎?”
乖仔點頭:“認識滴。”
“這個能賣錢咧,”馬大娘說:“賣貨郎收這個,一只九文錢,我要不是得下地幹活,也想去山裏抓。”
……
乖仔一五一十的将這件事說出來,趙哥兒氣得渾身發抖。
方子晨胸口劇烈起伏着。
媽了個巴子的,馬家人,又他媽的是馬家人。
他最近安分了點,太久沒打人了,那幫人竟是又興風作浪,跑他方三少頭上來動土,真是活膩歪了。
不教訓教訓他們,他方子晨直接改名叫方鼈孫。
他抿了下薄唇,将想要把馬大娘揍癱瘓的那種暴戾情緒壓下,待心緒平靜後,他抱住乖仔,認真說:“我之前常叫你小寶貝,小心肝,不是叫着好玩,也不是為了逗你,你真是我的心肝。”
乖仔眼睛還紅着,翹起的睫毛上挂着淚,一副可憐又委屈的樣,方子晨親了他一下又一下,滿腹酸楚,嘴裏盡是苦澀,說:“人沒心沒肝就會活不下去,以後,以後你別做這些危險的事了,行嗎?蜈蚣有毒的,你要是不小心被咬了······你讓父親和爹爹怎麽辦呢!”
乖仔這會才意識到自己犯錯了,雖然只有三歲,可只要好好說,慢慢講,很多事也都能懂。他用依舊瘦弱的小手捧住方子晨的臉,也親他:“父親不要生氣,乖仔知道錯鳥,抓蟲蟲系危險滴,會死任,乖仔以後不抓蟲蟲了。”他又去親趙哥兒,伸出手去環住他的脖頸:“親親爹爹,爹爹也不要生乖仔滴氣了,好不好呢?”
“嗯,爹爹不生氣了。”趙哥兒強壓住怒氣,不忘最後一次警告:“下次不能這樣了,爹爹會擔心你的,知道嗎!”
乖仔:“嗯!乖仔西道惹。”
這事兒似乎就這麽過了。
方子晨沒再提一句,也沒像之前那般扛上木棍去馬家找茬。
乖仔被他哄幾句,又高興起來,颠颠的滿院子跟他玩,跟他跑。
趙哥兒卻是咽不下這口氣,馬家說他,罵他,甚至打他都沒關系,可不該動他兒子。
在方子晨沒來之前,乖仔是他的全部,是他的命,是他在遭受馬家人不停歇的毆打辱罵中唯一的寄托,是他懷胎十月,去了半條命才生下來的,誰動他兒子,他就跟誰拼命。
這天趙哥兒賣完血腸回來,饑腸辘辘,煮了點東西吃,又将院子打掃幹淨,方子晨講衛生,不管冒不冒汗,天天都要洗次澡,村裏的漢子有講究幹淨的,也有邋遢的,幹活回來累了,直接洗個腳就上床睡的大有人在,衣服兩三天才換的也是一抓一大把,一是懶,其次是洗多了衣服爛得快。
方子晨就三套衣服,昨兒換下來的還沒有洗,趙哥兒讓乖仔在家裏等着,自己去河邊洗衣服,洗到一半,馬大娘正巧來了。
這會河邊沒什麽人,洗衣服的地方寬着,她不走遠,偏偏在趙哥兒旁邊洗,棒槌打的啪啪響,水花濺了趙哥兒一身,然後像往常那般對着趙哥兒開始說些陰陽怪氣指桑罵槐的話。要是擱以前,趙哥兒可能會當聽不見,或者淡淡回幾句,可這會兒卻是忍不住了。
或者就像方子晨說的:得罪幾個人,做錯幾件事,其實沒那麽可怕,一輩子活得委屈求全,戰戰兢兢才最可怕。
對遭遇的不公,弱者選擇報仇,強者選擇原諒,智者選擇忽略,他不屬于哪一種,他不是弱者,也不是強者,更不是智者,他也許會報仇,也也許會根據情況選擇或無視,或原諒。
趙哥兒撇了眼衣裳上被濺到的河水,直截了當,問:“是你故意誘導我兒子,讓他去山裏抓毒蟲的,是不是?”
“······賤人,你不要瞎冤枉人。”馬大娘眼神飄忽:“趕緊洗了滾,看見你就晦氣。”
她心裏虛,說話下意識的大聲。
馬汶因為方子晨那話,當着全村人的面,不僅丢了臉,還受了嚴重的打擊。
二十多歲的人,經歷少,很容易把生活中遇到的挫折放到最大,趙哥兒吃的好,又被方子晨甜言蜜語哄着,整個人的精神面貌就有了很大的改變,不再是從前那般寡言少語陰沉沉,馬汶每次碰上他時,都看到他在笑,他越好,越溫柔,馬汶就越難受,整個人萎靡不振,工不去打了,天天躺屋裏喝悶酒,說給他娶媳婦兒,他不,說只要趙哥兒,喝醉了也一直囔着要去找趙哥兒,馬大娘對馬汶是一點辦法都沒有。
以前馬汶有出息,二房李氏和三房孫氏就巴結,現在馬汶不去上工了,賺不得銀子,還天天喝酒,那酒是糧食釀的,一斤快趕上豬肉價,他每天都要喝幾斤,一天三十四文,這銀子拿來買肉的話一家人都能敞開肚子吃,李氏和孫氏覺得他在吃獨食,忍不住了,就開始做各種妖,說什麽家裏不養閑人,都不出去幹活了,回來地也不下,天天躺屋裝少爺,也不看看自己什麽命,什麽話難聽就說什麽。
村裏人結婚都早,十五六歲就開始相看,二十往後還單着的,大多都是讨不着媳婦的。
馬汶之前喜歡趙哥兒,馬大壯和馬大娘一提找媒婆幫他介紹人他就腦,馬大娘等人就沒再提,而且他們也覺得馬汶有出息,現在不想讨媳婦也無所謂,只要有銀子,老一點也多的是姑娘兒上趕子想嫁,現在馬汶丢了工作,前幾天馬大娘背着馬汶找了媒婆幫忙相看,媒婆就給介紹了幾個,都沒成,那些姑娘嫌馬汶年紀大,也覺得他們一大家子亂哄哄的,聲譽不好,不想嫁過來。
媒婆委婉的跟她說,馬汶如今到了這個年紀,二嫁的寡婦倒是好找,但是想找十五六的年輕小姑娘,除非彩禮出的厚,不然怕是很困難。
馬大娘想抱孫子,也想給她兒子娶個幹幹淨淨的姑娘。
她疼兒子,也就這麽一個兒子,馬汶在她眼裏是頂頂好,別說十五六的小姑娘,就是天仙都配得,還二婚的寡婦,呸,埋汰誰呢!
馬汶天天醉生夢死,馬大娘氣得慌,但不舍對自己兒子發火,就把怒火轉到趙哥兒身上來。
覺得他就是個狐貍精,是個禍害。
她對當時對乖仔說那一番話回來後心裏也有點怕,可是見方子晨一直沒找上門來,便又不怕了。
趙哥兒笑了笑,直捏她七寸,打她命門:“我是賤人?那你兒子是什麽?他當初可是要給我下跪呢!還說只要我跟他回去,他可以分家,自己搬出來住。”
馬大娘吼道:“這不可能!”
趙哥兒滿眼譏諷:“有什麽不可能,你可真是可憐,生的兩個孩子,一個自己沒看好,淹死了,一個又不想要你,你說你,可不可憐?我是覺得挺可憐的。”
這話将馬大娘刺激到了,她像頭瘋狗一樣,扔下洗衣棒就朝着趙哥兒撲過去,一巴掌扇在他臉上:“賤人,你給我閉嘴,給我閉嘴。”
趙哥兒起初不防,被她壓在身下,反應過來,也不手軟,對着她肚子踢打。
他雖然是個哥兒,力氣比不上男人,但也比女人要厲害一些。
多日來的氣被發洩,他打紅了眼。
馬大娘被打得痛,要做嘔,胃似乎都翻了,一拳接一拳,拳拳到肉。
她女人打法,不是掐就是扯頭發,扯衣服,趙哥兒除了先前沒反應過來時挨的那一巴掌,就脖子上多了幾道刮痕。
打了片刻,有人喊着跑過來,試圖勸架。
他們被人分開,馬大娘捂着肚子幾乎站立不穩,只能恨恨的瞪着趙哥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