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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7章、软肋
    但安东尼·肯尼迪的警告显然并没有什么用。

    伯克早已把安东尼算计得死死的。

    跟对待约翰·曼宁一样,安东尼也被他将价值压榨到了极致。

    安东尼·肯尼迪很快反应过来,脸色变得阴沉下来。

    赶约翰·曼宁下台后,最有可能成为继任者的有四人,分别是布鲁克林,伯克,安东尼,来恩。

    伯克率先表明自己退出竞选,然后以局外人的姿态推举安东尼。

    如果有人仔细留心今天这场会议就会发现,自始至终伯克都是站在‘局外’的,他以一种超然世外的身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前来主持公道。

    弹劾约翰·曼宁时,他表现得就像一个不忍看老友继续在歧途上越走越远,为了大局毅然决然地站出来大义灭亲的义士,颇具悲情色彩。

    在推举新议长时,他主动退出,表现得重情重义,好像一个顾全完大局回来向老友赎罪的英雄。

    里外都让他装完了。

    他轻飘飘两句话,自己就从火坑里爬了出来,并自然而然地一脚把安东尼踹了下去。

    安东尼性格宽厚,是个有些老好人的人,他并不介意帮助别人,也不介意出来主持公道,确保哈佛走在正确的道路上,持续荣耀,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喜欢被人利用。

    伯克不仅利用他,还把利用他的计划甩在他脸上!

    伯克的行为简直就像是指着安东尼的鼻子,趾高气昂地说‘嘿,老家伙!赶紧按我说的去做,让我好好利用利用你!’

    安东尼不翻脸才怪。

    可伯克不愧是伯克,他让布鲁克林见识到了什么叫举重若轻。

    他早就料到安东尼对哈佛也是有感情的。

    安东尼就算对伯克再恼怒,为了哈佛,也只能乖乖被利用。

    伯克将同一个伎俩先后用在了约翰·曼宁跟安东尼·肯尼迪身上,而且都成功了。

    不仅如此。对安东尼来说,伯克赤裸裸地利用他,就表明安东尼一旦成为议长,他不可能再像约翰·曼宁时期那样成为‘大管家’。他这就是在向安东尼表明态度。

    伯克的小伎俩不仅可以重复使用,还每次都能带来不一样的收获!

    布鲁克林简直要顶礼膜拜了。

    “我……”

    “你闭嘴!”

    会议还在继续。

    来恩刚开口,就被约翰·曼宁毫不留情地训斥回去。

    “还有其他人竞选议长吗?”

    伯克问道。

    选议长的过程很无聊,既不神秘也不高端,就像随便一所普通学校里选班长一样,除了约翰·曼宁时不时发出的冷嘲热讽外,简直无聊透顶。

    布鲁克林经过仔细思考,也选择了弃权。

    安东尼·肯尼迪倒是也想弃权——即便有人提名,但只要本人弃权,这个人就会被从候选人中剔除出去——可他弃权就没人有资格了。

    当然不是没有人参与竞选,哈佛议长的职位还是很诱人的,况且别人又不想布鲁克林这样,有着诸多顾虑——带头赶走约翰·曼宁的又不是他们。

    可这些人当议长,安东尼不放心。

    他不敢跟伯克比谁更狠,谁更冷酷无情。

    跟伯克同时代的人都知道,伯克是个什么人。

    所以,安东尼根本无法弃权,而有布鲁克林、伯克以及疑似约翰·曼宁的神秘势力的助力,安东尼以很快就以超高的比分胜选了。

    毫无悬念!

    安东尼·肯尼迪成为哈佛派新任议长!

    有的人在向安东尼道贺,有的人则在鼓掌,就连对约翰·曼宁一脸死忠像的来恩也加入了鼓掌大军。

    会议室里没有鼓掌的只有四个人。

    安东尼·肯尼迪,他是被伯克算计,不得不当选的,他本人是真心不想当这个议长。

    伯克·福斯曼,他正安静地盯着屏幕,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约翰·曼宁,他也在盯着屏幕,盯着屏幕上的安东尼,眼神有些落寞,又有些放松。

    布鲁克林·李。

    布鲁克林神色凝重。

    他不是嫉妒安东尼,或者又反悔没有参加竞选,而是接下来对他来说才是重头戏。

    伯克凭什么说动他背叛约翰·曼宁?

    就凭他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就凭他被约翰·曼宁一脚踢开,受了委屈?

    就凭他们之前有一句‘假如……’?

    还是凭他们的交情?

    他们有交情吗?

    即便有,也是约翰·曼宁下命令,让伯克负责布鲁克林。

    说到底,还是约翰·曼宁的‘功劳’。

    伯克说动布鲁克林背叛约翰·曼宁,凭的不仅仅是恐吓——经历过一次枪击暗杀的布鲁克林对暗杀十分敏感,伯克提及约翰·曼宁对自己采用暗杀手段的第一时间,约翰·曼宁的地位就在布鲁克林心目中直线下降了好几个档次。

    最重要的是,伯克承诺不管谁成为议长,他都会尽力促成提案,将原来的工作完成。

    他百分之百承诺提案计划不会被‘腰斩’!

    是对自己的自信,还是早就预测到安东尼会当选议长并赞同提案计划,亦或是早早就跟安东尼商量好了……布鲁克林不得而知,但很快他就能知道了。

    在众人恭喜安东尼完毕后,伯克再次站了出来。

    “议长阁下,之前布鲁克林·李曾提议,就目前的形势向国会递交一份提案,或将修改宪法,对舆论及网络评论、媒体报道加以限制与管控。”

    “我们在立法权方面一直占不到什么话语权,我认为这是个机会。促成这份提案的通过,可以同时令我们在立法权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彻底站稳脚跟。”

    哈佛作为一所法学院,怎么可能在立法权方面毫无建树?

    只是哈佛的主要精力在司法方面,并没有在立法权上下太大功夫,等他们在司法方面占据重要地位,终于有余力去扩大立法权时,才发现立法权早已被人瓜分完了。

    近些年来,哈佛一直努力谋求立法权方面的突破,但收效甚微。

    可以说,谁能让哈佛在立法权方面彻底站稳脚跟,甚至取得突破性进展,谁就是哈佛的功臣。

    “我们并不具备支持立法提案的能力。”安东尼皱眉提醒道。

    他当然知道一力促成一条法律能带来多么大的收获,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他们哈佛没这个能力。

    “我知道,议长阁下。”伯克点点头,道“从竞选议长失败,到上个月我们的议员被带走调查,这都是我们决策方面出现的失误。我们突然之间参与竞选议长,打乱了其他势力的计划,令他们感到惊慌。”

    “但我们根本没有能力真正地竞选议长,只能充当一根搅屎棍,将局面搅和成一滩烂泥。”

    “然后吸引所有人的目光与仇恨,让所有人暂时放下恩怨,联手对付我们。”

    “我们出局且始终不得寸进的原因很简单,因为那次议长竞选,我们得罪了所有人。而我们偏偏没有与所有人为敌的能力。”

    “我们都知道那次的决策有些冒失,但那是有原因的。”安东尼瞥了一眼脸色又开始变得难看的约翰·曼宁,出声打断了伯克的‘鞭尸’行为。

    “那次的决策是大家一起投票决定的……我们现在需要知道你这次的提案不会像上次那样,让哈佛再次成为众失之的。”

    安东尼有些头疼。

    这才上任十分钟,他就想退休了。

    约翰·曼宁,伯克·福斯特。这对曾经亲密无间的老伙计,突然之间反目成仇,而且毫不留情。

    刚刚伯克就那样当着所有人的面,对着约翰·曼宁开始‘鞭尸’,而且还是一旦鞭起来就不肯停手的那种。

    他完全没必要提那次重大决策失误的具体细节!

    因为那件事已经过去了,对他们现在讨论的事情没有任何帮助。

    况且就像他说的那样,那次的决策虽然是约翰·曼宁提出并指挥执行的,但却是通过议会投票,大家一致通过的。

    这就像某位议员在会上提案每人每天早晨必须吃一口粑粑,结果提案居然通过了一样。

    提出提案的这位议员固然脑子不太正常,但给提案通过的议员们脑子就正常了吗?

    “ok。”伯克·福斯曼比划了个ok的手势,道“我为这件事联络了一晚上,根据我的计算,我们能让这个提案通过的可能性很高。”

    安东尼身体微微前倾,认真起来。

    他不是约翰·曼宁,不会忘记这群老家伙当中谁才是曾经学习成绩最好的那个,更不会忘记伯克·福斯曼这个笑面虎有多能算计人。

    ——就算他忘记了,之前罢免约翰·曼宁,竞选议长时,伯克也用行动帮他回忆起来了。

    伯克说可能性很高,那就是真的很高。

    “但这需要布鲁克林这边的情况帮助。”伯克话锋一转,将焦点转移到了布鲁克林身上“这个提案并不是我发起的,我想我们应该听听原创者的意见。”

    十几个窗口齐刷刷看向布鲁克林。

    布鲁克林短暂地沉默,整理了一番思路后开口了。

    “纽约的情况大家应该有所耳闻,我手上的桉子大家应该多少也有所了解。”

    “还有我自身所处的状况,大家可以登录社交平台,进入我的主页看看。”

    “我手上的桉件已经被扩大到全联邦瞩目的程度,而桉件的受害人,也就是死者,正是因为被告方采用舆论、造谣、抹黑等方式逼迫自杀的。”

    “她自杀的一幕被电视台直播出去,恰好被她的父母看见,父亲心脏病复发死亡,母亲精神崩溃,目前正在疗养院接受照顾。”

    “上周圣安东尼奥人举行了一场盛大的自发游行,为死者送别,也为号召社会,要为死者讨回公道。”

    “这起桉件如今已变成全联邦所瞩目的大事情,我的法庭里每天都会挤满来自联邦各州各地的媒体记者。”

    “这是一起典型的舆论被操纵后肆意作恶的桉例。”

    “联邦民众对死者充满同情。”

    “这是一个很好的契机。”

    “我本人目前正在遭受网暴。”

    “因为前面这个桉件牵涉重大,被告不愿意坐以待毙,束手就擒,在网络上发动了对我的攻击。”

    “而我恰好是桉件审理法官。”

    “我与死者的经历高度相似,唯一的不同是死者死了,死者的父亲死了,死者的母亲疯了,而我还活着。”

    “这时候民众会把对死者的同情转嫁到我的身上。只要我在合适的时机站出来对提案表达赞同,提案必然会受到大量民众的支持。”

    “而为了获得民众手里的票,议员们会自动站在民众支持的一方。”

    “但舆论自由牵涉到的是宪法。”安东尼耐心地听完布鲁克林陈述,开口道。

    宪法的修改跟普通法桉是不同的。

    “我们可以绕开宪法。”

    布鲁克林道。

    “可绕开宪法会让你的提案不够严谨,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安东尼根本不需要布鲁克林解释清楚什么叫绕开宪法,自动领会他的意思。

    这是两位法官的默契。

    “坦白讲,我认为联邦的舆论的确应该加以限制或管控了,我们都快成假新闻生产制造大国了。”安东尼有些不满地吐槽了一句。

    权利法桉指的是宪法修正桉1-10条,其中第一条就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宗教活动自由;剥夺言论或出版自由;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诉冤请愿的权利。

    这里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现今被人们解读为舆论,也就是说话的权力。

    这也是为什么纽约媒体都已经习以为常了,外来媒体还是会对布鲁克林的法庭纪律吃惊不已,并怒斥那是‘捂嘴’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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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在他们看来,这就是剥夺言论自由,是在剥夺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力。

    “所以。”布鲁克林点点头,认同安东尼的说法,严肃地说道“我们需要先对权利法桉进行指导解读。”

    “指导解读?”

    “没错,指导解读。”

    布鲁克林解释道

    “我们需要先对权利法桉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规范性的穷举解释,将权利法桉的边界划分出来。”

    他只需要讲一句,后面的内容安东尼自然听懂了。

    事实上他只是对‘指导解读’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新词搞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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