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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破衫军
    从六月到八月, 张孝邦亲眼见证了一个奇迹。

    他不愿接受的叫花子流民一般的队伍, 如今正安静整齐地在军营中肃立。

    虽然他们的面上依然还残留着枯黄之色, 虽然他们的身躯依然还保持着削瘦之形, 可……他们的眼睛里却闪烁着光彩, 那是希望与生机焕发出的神采。是一个勇敢无畏的士兵, 必须拥有的东西。

    谢沛将自己上辈子练兵的经验, 结合李彦锦提供的后世军队模式,融合成了在这个时代最领先的练兵方式。

    短短两个月时间,这四千人, 已经脱去了流民、农夫、乞儿的身份,变成了真正可以听从指挥的士兵。

    当然,这还只是第一步。想要他们拥有不错的战力, 还必须花更长的时间操练。

    张孝邦看着这四千士兵, 心中又欢喜,又难受。

    欢喜的是, 他明白, 有这四千士兵坐镇, 豫州已经不再需要他守着了。再过不久, 他就能回到熟悉的北疆, 在唐大将的麾下,继续与蛮族战斗了。

    而难受的则是, 他也很清楚,眼前这四千士兵, 只要带到北疆去, 稍加训练,就能变成镇北军中的好儿郎。四千个好儿郎啊!!!

    张孝邦百爪挠心,格外闹心……

    谢沛和李彦锦自然也看出这小子的纠结,不过李彦锦看自家媳妇辛苦了两个月,并不愿意白白便宜了姓张的傻小子。

    晚上吃饭时,一辈子的好兄弟,又开始掏心掏肺地说了起来。

    “张大哥,我看你这几日似乎有心思啊?”李彦锦一脸担忧地问道。

    张孝邦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吭哧了半天,终于吐露了心声:“李兄弟,不瞒你说,是我起了贪念啊……这不,我看你们如今已经有兵力控制豫州了,就打算回北疆帮大将去。可,我看着谢兄弟练出来这么些好兵,就总想着,北疆那边常年缺人的问题……唉,兄弟,我知道这么想不地道,可我就是忍不住啊!”

    李彦锦给张孝邦倒了一杯酒,道:“大哥,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但这次,恐怕是你想左了。”

    张孝邦一愣,问道:“还请贤弟教我。”

    李彦锦点点头,道:“你可清楚,之前,北疆缺兵,到底是什么原因?”

    张孝邦叹了口气道:“朝廷常年克扣军饷,镇北军若不是有大将筹谋,光靠朝廷那三瓜两枣,怕是连每日两餐稀汤都难以为继。只是大将也不是财神爷,他能把现有的镇北军维持住就非常辛苦了,再想多招些兵士,却是连招募费都凑不出来……”

    李彦锦点点头,伸出一根手指,蘸了点茶水,在饭桌上一边写写画画,一边说道:“大哥你来算算,从豫州到北疆,四千士兵需要消耗多少口粮。”

    张孝邦微张着嘴,有些呆愣。他没想到,李彦锦竟会问出这个问题。

    李彦锦也不理他,自顾自算道:“四千人,按咱们现在的伙食,每人每日消耗粮食一斤半,则军队每日消耗六千斤粮食。从豫州到北疆,至少要走六十天,需要消耗粮食三十六万斤。”

    张孝邦眉头微微皱起,李彦锦这番计算并没错误,只是他们往日行军,并不会保证每人每天一斤半的口粮。用野菜、麸皮之类的东西凑合混混,半斤粮食也能糊弄个肚饱了。

    李彦锦似乎知道他心中所想,继续道:“若减少口粮,每人每天只吃半斤,那也要消耗粮食十二万斤。”

    张孝邦听着,不由点了点头。

    李彦锦停下来,转头问他:“若是你把这十二万斤粮食节省下来,直接用它们在北地招兵。就按招募时的惯例,每人十斤粮食的费用,你能招来多少士兵?”

    张孝邦睁大眼,小声说道:“一万二千……?”

    李彦锦露出了个“孺子可教也”的表情,点头道:“没错!所以,你是想要这四千人,还是愿意去北地再招一万二千人?”

    这个问题,张孝邦不需要任何思考,就能说出答案。

    本来最适应北疆作战的,就是当地的士兵。这四千南方兵就算拉到了北疆,能真正成为可靠战力的,恐怕也不到一半。异常寒冷的气候,直接就能折损掉近一半的南方兵。

    张孝邦长舒一口气,道:“多谢兄弟啊,我竟没想过这么细的问题。”

    李彦锦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客气什么,你我兄弟,本就该互相照应。”

    张孝邦感动不已,哽咽着灌了口酒,道:“好兄弟,一辈子!”

    三日后,张孝邦不但没有要谢沛手下那四千兵士,还把自己之前练好的人马留下大半,只带了两百号人,离开了豫州。

    只是当他兴冲冲地赶到北疆军营时,忽然愣住了。

    那可以招揽一万二千士兵的粮食,好像并没有出现啊……

    此时,他才意识到,自己似乎被李兄弟忽悠了……

    不过好在,半个月后,李家给镇北军送来了三十万斤粮食,并指名是家中小辈李彦锦要送给张孝邦的。

    某位“祝福”了李兄弟半个月之久的家伙,惭愧而喜悦地接受了这批免费的军粮。

    并诚挚地发誓,这次是真的要把李彦锦当作一辈子的好兄弟了!哦,还有谢沛兄弟,也是要结一辈子的情谊!

    李彦锦:谢兄弟那里并不用你惦记一辈子,真的。

    升和二十一年,九月初,湖白府武阳城外的府兵军营中,又迎来了一支四千人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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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支军队因加入的时间晚,在训练时,被其他几支队伍几乎是虐得不要不要的。

    因为身体底子太差,他们不少人竟是在力量项目上,连女兵队的标准都达不到。

    因此,这四千人的新队伍,在接下来的几次大比中,都成了垫底的角色。

    军队中,若不搞什么裙带关系的话,一向是以实力论高低。

    所以,这四千人羞愧之下,几乎人人都抬不起头来。

    好在虽然其他老兵,爱拿他们开玩笑,却也并没做出太过分的举动。谢沛对此情形,也没插手阻拦。她只是默默地将操场四周的火把燃烧时间延长了一些。

    这四千人知耻而后勇,他们自觉地增加了训练时间。因为训练量太大,统一发放的军服就比别的队伍,破得都快些。

    再加上这四千人中,不少人还把以前的破旧衣服舍不得丢,被旁人看见后,竟给他们起了个外号——破衫军。

    然而,谁都没想到,原本只是嘴贱,戏弄下同袍的称呼,在几年后,竟成了威震南北的强军之名。

    无数儿郎都以加入破衫军为荣,且每年比武时,若破衫军的士兵获胜,都会当场撕掉上衣,露出健壮结实的胸膛。

    这一习俗导致了后世对破衫军名称由来的误判,都以为是因为军中儿郎胜利后爱撕破衣衫,才赢得了如此美名。实在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就在谢沛麾下新增了“破衫军”的时候,血滴子的首领也有了重大发现。

    他之前剿灭了高恒在京城中的势力后,从怂货高登峰嘴中,得知了夜殇和京城之外其余分部的存在。

    然而夜殇行事诡秘,血滴子几次险些抓到他,结果都被他溜掉了。更让人心烦的是,在追杀夜殇的过程中,已经先后有四名血滴子丢掉了性命。

    血滴子每一个成员都很宝贵,他们几乎是父传子,子传孙,一代一代慢慢养起来的。为了弥补人员减少而收养的孤儿,因为信任问题,也无法在第一代学到高深的本事。只有当他的忠心经过了时间的检验,他的儿孙才能接触到组织的核心,成为真正的血滴子。

    这两年,自太上皇去世后,血滴子与富平侯和高恒两方势力交手时,也折损了不少高手,导致现在血滴子的规模几乎只剩下了当初的三分之一。

    在这样的情况下,夜殇一个人就折损了他们四个好手,且还活着逃掉了,这在血滴子首领看来,简直就是无法原谅的事情。

    于是,他把天南地北的好手都调了回来。目标就是抓住夜殇,再从他嘴里,把高恒组织的剩余势力全部挖出来,彻底剿灭,一个不留!

    皇天不负苦心人,当血滴子所有高手齐齐出动后,他们终于再次找到了夜殇的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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