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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迪轻快地哼唱着一段不知名的曲调。
熏风晕染,蒙德城的黄昏色调透着独有的慵懒,冬日已经临近尾声了,春日也将近了,陡峭的冰床一点又一点的开裂。
前几日打了好几场雷,按照远方璃月的说法,这叫‘惊蛰’,雷过后,春风就带着春日来了。
春日近了,人的心情会变好,这句话果然不错。
温迪心情很轻快。
可能是因为面前的这份美景吧:
风车菊燃起生命般流动的红色,塞西莉亚花点缀在其间,挑染着那橘红色的花海,白与红的两个色团混在在一起,盛大的夕阳垂落在花田的尽头,花真的很漂亮,蒙德的春天也很美丽。
春天快到了,今日也与故友再次重逢了,这总是令人喜悦的。
友人的外貌完全变了。
温迪还记得上次去找清野的时候,还是四百年前,他骑在高头大马上,鲜衣怒马威风凛凛,但又风尘仆仆。温迪和他说了几句话,便离开了。
她其实蛮想和故友喝一场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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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迪带着好几瓶好酒,先去璃月与那里的岩王帝君喝了一瓶,在对方那‘你是不是闲着没事干’的目光下离开,然后就去稻妻了。
她也不是没有听说过柱国将军的消息,相传这位少将军酷爱饮酒了,那总能喝上一杯的。
但清野说他要回朝述职,他满脸疲惫,但眼中却闪烁着光,有其它人在等着他,于是温迪就和他挥手道别了。
再一次见他,是在天上,是那道雷光,在夜幕的尽头逝去。
如今再次重逢,他却不似之前那般威风凛凛了。
说来也怪,他样貌都变了,但总有些地方没有改变,特别是他笑的时候。
与故友重逢总是喜悦的。
哪怕他已经遗忘。
她总算是赶上了,在龙灾中帮助了他,没有像五百年前那般,让他一个人孤独地死在谷底,没有想数千年前般,让他倒在了离蓝天最近的夜晚,这也让她感到喜悦。
她没有迟到。
今天早上温迪告诉了他自己的名字,他也告诉了温迪他的名字,这就算是相识了。
‘朋友,你好。’她对他说。
或者说是重逢?
他不喜欢喝酒,这让温迪觉得有些遗憾,但无所谓,温迪有把握带坏他,她对摆烂带坏人这一方面很有信心。
他们今天一起去偷天空之琴了,这让温迪想起了他们曾经在誓守岬顶端偷鹰隼羽毛的日子,她想把这些往事与友人分享,但她知道这是不行的。
时光那么漫长,他才刚刚重生,崭的如同春天的风。
而她们重相逢了,以后有的是岁月,有的是往事——温迪小姐是这样认为的。
这是她犯的第一个错误。
天空之琴被愚人众捷足先登了,清野拍了拍胸脯,表示他去打探一下消息。
温迪小姐看着他,他自信满满的模样,就像千年前的那个少女,总能让人安心。
于是温迪点了点头。
——这是她犯的第二个错误。
“你在采什么花。”
温迪微微弯下腰,渐变色的辫子自然垂落而下,她将碎发撩到耳后,询问着眼前专心致志的少女。
“塞西莉亚花。”
荧回答道,她昂起脑袋来,略显警惕地注视着这个‘可疑人士’,“怎么啦?”
“你采花做什么?”
“花环。”荧垂下头去,一边寻觅着雏菊丛中的那点纯白,一边回答道:“给清野花姑凉做花环。”
花姑凉啊。
温迪一惊,你怎么知道他曾经做过女孩子?
她于是就问道:
“你知道他是女孩子?”
“是啊。”荧理所当然地道:“他还是一只‘老粽子’呢。”
这你也知道?
温迪觉得这叫荧的女孩很厉害。
天色慢慢黯淡下来了,快要到吃晚饭的时间了,荧依旧在专心致地寻找,塞西莉亚花的数量很少,很难找到。
“我帮你吧。”温迪道。“我们做一个花环。”
“我可不给你钱。”荧很警惕,“最多请你吃一顿饭。”
“吃饭?”
“是啊,老粽子说他去买食材了,中午吃的那顿烤鱼不过瘾,今天晚上还要来一顿!”
“这样啊。请我吃饭,那我要喝酒哦。”
于是她们便一起采花了,昏暗的日头将花海的影子拖得老长了,两位少女裹在花的影子中,找着花,然后期待今日的晚饭,时间慢慢地过去,荧忽然心有所感,从花丛中抬起头来。
小小的一团,垂着小脑袋,晃晃悠悠地从远处飘了过来,像是一只打架打输了的小猫,派蒙插着腰,很生气的模样,水汪汪的眼睛委屈得要滴出泪来。
她看见了荧,便道:
“荧,那个家伙说不和我们玩啦!”
派蒙说这话的时候,嘟着嘴,委屈地像是和大人告状的小孩。
“不和我们玩了?”
“他说...他好过分。”派蒙越说越委屈,她跺着脚,说着说着还要哽一下,“他说‘你们太弱太碍事了,我要一个行动了...他好过分!好过分,好过分。’”
“他是个骗子!”
一个人行动...
荧顿了顿,她下意识地低下头来,两束洁白的塞西莉亚花还被她攥在手里,口袋里也是满满的花朵,那本提瓦特游玩指南也在口袋里,少女愣了愣,“...可我今天送他花环了啊。”
“不是说好了吗,送一天花环便要陪我们玩一天。”荧困惑地道,“还有好多地方没有去玩呢。”
“他不能食言啊。”
那金鱼般剔透的眸子,有些茫然。
.
温迪听着她们的对话,不知为何,她忽然感受到了莫名其妙的心悸。
莫名其妙的心悸。
温迪不知道为什么有这样的感觉。
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那个家伙会这样的道别吗?
会说这样的话吗?
为什么呢?
那份悸动感越来越强烈,她的内心莫名其妙地开始动摇的。
有什么地方出问题了,有什么被她忽略掉了。
不可能。
他明明才诞生。
他是个少年,他不是个老头,他时间应该还很长的。
清野雷鸣可是活了五百年。
所以不可能的。
她偏执地将过去的经验套在了如今。
人们往往相信曾经有的,后必再有,曾经经历的事情,后必再次经历,有人将其称之为‘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诗人则将其称作:‘幸遇三杯酒好,况逢一朵花。片时欢笑且相亲,明日阴晴未定。’
那他为什么要对同伴说这样的话呢?
天空之琴被偷走了,他说他要去打探消息,他只是去打探消息了。
只是这样。
沉默了很久,温迪打破了沉默,她望向荧,略带着期盼地问道:
“清野...那个家伙,他最近有没有什么异常?”
“异常?”派蒙歪了歪脑袋。
“比如,忽然晕厥,身子很冷,又或者看到了幻象,突然走神之类的。”温迪道。
“走神...”荧想起了那日在誓守岬上攀登的情形,喃喃道:“他曾经在攀岩的时候,差点因出神摔下去。”
“昏厥,全身冰冷...”荧顿了顿,“是前日的事情。”
——
温迪撇下了荧和派蒙,快步向天使的馈赠走去,指尖下意识地攥紧,塞西莉亚花娇嫩的花瓣被揉碎。
【磨损】
那些症状,是磨损的症状。
温迪活过了数千年来,作为神,她也经历过许多磨损了,对于磨损,她并不陌生。
可为什么呢?
他的记忆明明是崭的。
他是生的风。
为什么会有磨损呢?
是自己的错?
可自己明明未曾与他讲过往事。
那些蓝天,那些白色的云霭,那些诗歌,那些风墙下的故事,那些登上峡谷见到的景色,飞鸟与羽毛,蒲公英与诗歌,那些一同经历的日子,风精灵所珍藏的记忆,她从未向清野阐述过,她从未向清野分享过。
可为什么呢?
可为什么他依旧会遭受磨损呢?
这不合理,这也不公平。
难道,与故人相逢也不可以吗?
再见一面也不行吗,说一句‘朋友,你好’,就会伤害到他吗?
她只是想要喝友人再喝一场酒,这也是奢侈吗?
温迪不知道。
她咬着唇。
“他去此处了。”
迪卢克老板诧异地盯着面前的少女,问道:“他没告诉你们吗?”
那个混蛋。
那个混蛋。
他为什么没有早一点告诉自己呢?
温迪顺着迪卢克的地图,沿着低语森林的森冷小径,陡峭的晚风吹她而过,上亿枚叶片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像是在低泣。
她看到了愚人众的城堡,厚重的爬山虎和群青的苔藓攀附在阴冷的墙壁上,大门敞开着,寂静得可怕,日色已经被消磨殆尽了,只剩下了散乱而杂糅的烛火。
许多士兵倒在地上,身上带着风元素的伤痕。
温迪喜悦而又迷茫,她喜悦的是没有发现清野的血迹,天空之琴的气息还残留在这儿。
他应该胜利了,虽然他鲁莽而又冒进,但他成功地从愚人众手中抢回了天空之琴。
可温迪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她又感到迷茫了。
他既然拿走了天空之琴,那他应该已经回蒙德了啊。
清野现在在哪儿呢?
温迪找不到清野去了哪儿。
她询问风,风也许会告诉温迪消息。
夜已经很深了。
温迪垫着脚尖,摘下了帽子,露出了耳朵来,她认真而仔细地听着风的声音,千风嘈杂而不安,低语森林的晚风裹挟着许多事情,沙沙作响,但温迪都听不到,她什么也听不到。
少年不在这里。
清野风吟做事情很仔细,他特意消去了自己的足迹,特意消磨去了自己的踪迹,当然,还是有风记录下了他的气味,但都模糊不清。
她漫无目的地徘徊在丛林间,漫无目的地听着风的痕迹。
明明今天只是第一次重逢,明明他们才重逢了一天,相较于五百年的时光,一日何其短暂。
不公平。
为什么只是初见,便要别离?
温迪不喜欢。
时间慢慢过去,夜色也开始褪去了,天空中微微吐露点鱼肚白,霞光渐渐出来了,浅紫色的天幕一层又一层地铺染开来,温迪终于是听到了风。
那是一首歌。
和煦的春风带着少年的歌声,清澈的语调轻灵而又纯粹,随着那歌声,整个白天都被风唤醒。
【远方的风牵动着我的心】
【沙沙地唱着我对你的思念】
...
果酒湖的雨夜。
曾经,温迪也听过许多次,那个叫做鲁斯坦的少年,曾经在唱过许多次。
她循着那歌声的方向而去,她的速度越来越快,但慢慢的,她的脚步慢了下来,越来越慢,到了最后,近乎停滞了。
可一首歌的时间没有多长的,一首歌的生命也很短,温迪还未走到,那首歌就停止了,那场春风也停歇了。
只留下了漫山的寂静。
风停后。
只剩下了缄默。
也只有缄默。
风死了。春天是他的葬礼。
少年躺在阳光最盛大的地方,他依靠在一处礁石上,眺望着蔚蓝的大海,他嘴角似乎还带着恬静的微笑,天空之琴被他抱在怀中,琴弦轻轻地震动着,但已经不会有人再去弹奏它了。
少年胸口空荡荡的,但他依旧在笑,似乎他只是睡着了。
天空之琴,少年曾经承诺过,说包在他身上,一定会帮自己找到的。
他的确遵守了承诺,他的确找到了天空之琴,但温迪却并不开心。
风停了。
“为什么?”
温迪道。
她注视着阳光下的少年,轻声道:“这不公平的。”
阳光是那么漂亮啊,不久之前,温迪还很欢喜,因为春天要到了,花海盛开,但现在花海依旧盛开,但看花的人却不在了,春天还没来,风却先停止了。
这是不公平的。
又迟到了。
自己似乎做什么事情都要迟到。
数千年前迟到了,五百年前迟到了,现在也迟到了。
温迪垂下了头。
她还没告诉他真正的名字,他们才刚刚重逢。
自己甚至没有资格为他悼念,自己对于他而言,只是一个刚刚认识的陌生人,只是微不足道的存在,只是人生中须弥的过客,他就算要死了,也不会记住自己吧。
也许,他们就不该重逢,也许,清野风吟就是自己害死的。
是磨损吞噬了他,而他自知命不久矣,便要一个人去取回天空之琴。
【又见面了】
那声音熟悉而又陌生,自内心的深处响起。
【他留了一封信给你】
“什么?”温迪道。
【在死前,他回忆起了一切】
【他想起了你们的过往】
【在唱那首歌的时候,在死前,他写了一封信给你,你看他面前的沙滩】
【蒙德的风神】
【那位少女,她很想念你】
温迪顺着人理的指挥,低垂下了头。
蒙德海滩的沙子柔软而蓬松。
在清野风吟的脚边,有一截折断了的树枝,少年想必就是用它写的信,在沙地上勾勒出一又一的字迹,他一边写着信,一边哼着歌,熏染的晨光照在他的面容,他轻轻地笑着,似乎回忆起了许多许多有的事情。
这封信其实并不长,就像这首歌一样的短。
【哟吼~风】
【快三千年没见啦】
【你好呀】
是她的语调。
她总是那么活泼,整日都是笑呵呵的,轻轻的微笑,温迪与她初次见面的时候,她也是这样的轻快语调,向自己挥了挥手‘嘿,朋友!’
迭卡拉庇安的城邦压抑而灰暗,铅色的天空看不到阳光,但那少女总是这样笑着,垫着脚尖,翡翠色的眸子干净而剔透。
【哇,你居然变成了我的样子...好羞耻...我都说了,那是意外!】
“笨蛋。”温迪道,她低垂着头,声音很低,肩膀轻轻颤了颤,“笨蛋。”
橘色的阳光覆盖在她的身上,半晌,她才缓缓地道:
“因为我怕忘记了你。”
【风,你好啊】
【谢谢你,风】
【我是个不称职的友人,我忘记你的名字,对不起】
【对不起,我很没有用,对不起】
【对不起】
【谢谢你,哪怕我忘记了你,你依旧找到了我】
【谢谢你】
“笨蛋。”
温迪轻声道,她抿着唇,想要说些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她的内心一片空白,语言近乎枯竭,她只能喃喃地道
“笨蛋。”
【谢谢你,风】
写到这里的时候,沙滩上的字迹很模糊,力度有很轻,看的出来写到这儿的时候,那首歌已经唱了一半,少年也即将离去了。
【你遵守了我们的约定,蒙德城真的很漂亮,金黄色的麦浪,夏日熏染开来的海洋,蓝天和白云,人们自由而又快乐,你创造的城邦如此美丽,谢谢你让我能看到这般美丽的景色,那时的我很害怕,我害怕我的记忆是一片虚无,谢谢你实现了我的梦想】
【你真的成为了飞鸟,你真的飞到了高天之上,作为你的朋友,我深深地为你骄傲】
“我想要...”温迪感觉翠色的眸子有湿润的液体,指甲深深地攥进手掌中。“我想要和你一起去看。”
“这是我们的梦想啊。”她颤声道。
【我想要守护这片国度,这片美丽的国度值得我死去】
灿金色的晨光被海浪剪碎,慵懒的风车发出吱嘎吱嘎的声音,远方的渔村升起了炊烟,出海捕鱼的人儿唱起了渔歌,清野风吟就是注视着这片美景离去的。
【鲁斯坦死去的时候,是这样想的。清野风吟,也是这样想的。我一直都是这样想的】
【所以风,你不必在意,我是幸福而快乐地离去的】
【我曾经说过这样的话,不必在意风去了哪里,山风或是谷风,只要风曾经存在过,便是风的荣幸了,现在我也把这句话送给你】
温迪低下了头。
沙滩上的字迹越发模糊不清了。
【这首歌要唱完了,你刚才听到了这歌吗?如果你能听到,那我就很开心了】
【特瓦林也来啦,它就在我的身边,注视着我,哈哈哈,老朋友好久不见,可不准再发狂了哦】
这信到尾声了。
【风,再见了】
【谢谢你找到了我】
【谢谢你送给我的礼物】
【谢谢你让我看到了三千年后的蒙德,那真的很美】
——【我曾困于无风之地,直到我遇见了你】
这封信结束了。
她什么也没做到,她又迟到。
温迪听人理说过,若下一具身体尚未成熟前就死去,那便是‘失败’了,很难重生。
清野风吟这次只活了三个月,他肯定是失败了。
“喂。”
温迪拾起了清野怀中的天空之琴,不知道是在向谁说话:“我要帮他...像上次那样,下一个人生。”
心中还留有最后一丝希望。
也许,还有唯一她能做的事情。
【你做不到】
人理的声音平静而又冰冷,没有一点起伏。
沉默。
“为什么?”
她道,“我是巴巴托斯,天空之琴也在我的手上,为什么我做不到...”
“鲁斯坦,鲁斯坦那次,我也做到了。我帮助了他。”
空白,一片空白。
温迪咬着牙齿,指甲已经深深地陷入掌中。
人理道。
【因为这次是他主动失败的】
【他很累了,他也很满足了】
【你上次能成功留住他的灵魂,是因为他与你曾有‘约定’,是那份约定留下了他】
【但现在,那份约定已经完成了。他也不再留恋】
温迪感受到了眩晕。
太阳已经完全升起,霞光褪去,纯白色的天穹剔透而明亮,海风或是春风,轻轻地吹拂着海岸,温柔而轻盈,春天真的要到了。
清野风吟靠在那块礁石上,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风吹起了沙子,吹乱了那些字迹,吹走了那封信,温迪想要去抓住那风,想要留下那封信来,但风是抓不住的,它在指缝间缓缓流逝,于是那信也散在了风中,点点滴滴的沙粒闪射着灿金的阳光。
人永远也抓不住指尖的风,就像永远也追不到掠过天际的雷光。
因为时光要走,谁也无法将其留下。
雷死后,风走后,春天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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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是三合一,哇啊,其实不想用大章的,因为有读者说不要,但我想了想,这段还是就用大章吧,不然情绪是真的连不起来。
ps:不是变身文,不可能下次重生后变女孩子!
所谓的变身只存在于背景故事,而且以后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