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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三章 当幸福来敲门
    没有手表的坏处就是不知道自己几点睡的。

    反正稿纸已经抄了一大摞!

    多少字程旭远没数,但是睡觉之前,就觉得自己的手有些发麻!

    挣钱虽然重要,但是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哪!

    生物钟这东西,真是一个奇特的玩意儿。

    虽然晚上睡的比以前晚了不少,但是第二天程旭远还是准时醒了过来。

    看着蒙蒙亮的天色,觉得肚子造反的程旭远,还是借着煤球炉带来的那一丝温暖,挣扎着起了床。

    打开煤球炉的塞子,往印着两条红鲤鱼的搪瓷脸盘里倒了两缸子水,程旭远就朝着公厕走去!

    虽然是迷迷瞪瞪,但是程旭远这次进厕所,第一时间并没有走向坑位,而是先四周打量了两眼。

    孟德志还真的在!

    这位大侠几乎每次都准时在早晨蹲坑,每次都比程旭远早。

    “小程,你来的可是越来越晚了,今天比昨天晚来了三分钟。”孟德志一边抽烟,一边晃了晃自己手上的梅花表。

    我蹲坑来晚关你什么屁事!

    我又没有让你等我。

    你来这里让我给你讲万历十五年,一点报酬都没有,还怪我起床太晚。

    看来,是我太给你脸了!

    程旭远一边解开腰带,一边道:“老兄啊,我这实在是家穷,买不起手表,不知道时间。”

    孟德志听着这硬邦邦的怨怼,也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

    被怼两句不要紧,要是小程不讲历史的话,那自己这一天都过不好。

    所以他赶忙笑着道:“小程啊,只要伱将我给你的任务多写点,买手表也就是几个月的事情。”

    “这样吧,到时候我给你弄一张手表券。”

    手表券很抢手的!

    毕竟当时的年轻人,想要结婚,那就需要三转一响。

    程旭远结婚的时候,按说家里也应该安排上。

    但是沈瑜墨三年感情培养的要求,让老程家干脆把三转一响给省了。

    毕竟他们不知道这个儿媳妇能不能长久下去,所以也就没有尽力置办。

    而沈瑜墨当时也没有要求。

    “我要上海牌的。”程旭远想到自己已经写好的稿子,当下顺坡下驴道。

    孟德志笑呵呵的道:“行,那就上海牌的。”

    “小程,快点儿,接着说万历十五年,海刚峰你才说了一点,我对他还是非常好奇的。”

    于是,文化馆的公厕内,就再次响起了程旭远的声音。而伴随着这声音,还有一股烟气,在袅袅升起。

    十多分钟之后,程旭远提裤子起身。

    而孟德志虽然有点不情愿,却也只能跟着走出了厕所。

    “小程,今天星期天,要是没有什么安排的话,去我家吃顿饭吧。”孟德志发出邀请道:“我昨天弄了一条鱼,咱们炖鱼汤喝如何?”

    对于性格爽朗的孟德志,程旭远还是非常愿意交往的。

    而且喝鱼汤也是很吸引人的。

    可惜他今天有事。

    “回头吧,今天我去一個长辈家里吃饭,已经约好了。”程旭远婉拒道。

    孟德志有点失望的道:“行,那就下星期,咱可说好了。”

    “对了,刚才你说我让你写的稿子,你已经写了一万多字了,走,咱们去看看。”

    程旭远也没有推辞,就带着孟德志来到自己的住处。

    对于程旭远住在仓库的情形,孟德志倒也没有太多的感触。

    毕竟当时的条件就是这样,比这更艰苦的情况,孟德志也见过。

    不过当他拿起程旭远放在桌子上的稿子,神色顿时一亮。

    “明朝那些事儿,作者,当年明月。”

    “当时明月在,应照彩云归,这名字起的不错。”孟德志说话间,就看向了第一章。

    “我们从一份档案开始。

    姓名:朱元璋别名(外号):朱重八、朱国瑞

    性别:男

    民族:汉

    血型:?

    学历:无文凭,秀才举人进士统统的不是,后曾自学过

    职业:皇帝

    家庭出身:(至少三代)贫农

    生卒:1328-1398

    最喜欢的颜色:黄色(这个好像没得选)

    社会关系:

    父亲:朱五四,农民

    母亲:陈氏,农民(不好意思,史书中好像没有她的名字)

    座右铭: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看着这简洁而非同一般的开头,孟德志的眼睛瞪得大大的。

    这两天,因为程旭远的讲解,让他对明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前些时候,更是找了一本明史来看。

    但是此时程旭远这别具一格的写作方式,还是让他在震惊之余,心中更是升起了一种强烈的预感,那就是这个历史的通俗写法,一定会有不少人感兴趣的!

    一口气,孟德志就看了四五页。

    程旭远在请孟德志坐下后,就用炉子上的热水洗漱。

    大冷的天,滚烫的热水敷在脸上,还是蛮舒服的。

    虽然昨天睡得晚,但是一番洗漱,却让程旭远瞬间觉得神清气爽。

    “哥,怎么样?”

    虽然很有信心,但是程旭远还是朝着孟德志问道。

    孟德志虽然有点不舍,但还是放下稿子道:“小程,你真的是大才。”

    “我本来以为你会写万历十五年的事情,却没有想到,你竟然弄了这个。”

    “这个更好看哪!更适合普通人看。”

    “这样吧,我先拿回去,这应该有一万多字,正好赶上这一期出版。”

    说到这里,孟德志道:“小程你加紧写,再有两万字,我觉得你的手表年前就能买了!”

    说话间,他就和程旭远探讨起了洪武大帝的这份简历。

    程旭远此时虽然也有点口干舌燥,但是看在钱的份上,他也只能郑重的(敷衍的)和对方探讨起来。

    这一探讨,时间快速的飞逝。

    “老兄,你快点回去吧,我今天还要去拜访亲戚,回头咱们再聊。”半小时之后,程旭远脸上满是僵硬笑容的说道。

    孟德志虽然有些不舍,但是程旭远的理由很正当,他没有强留的理由。

    不过在临走的时候,突然想到了什么的他道:“小程,你吃早饭吗?”

    “吃啊,不吃早饭肚子可不愿意。”程旭远随口道。

    “那我请你吃早饭吧,这附近有一家炒肝还不错,咱们弄两个包子一吃,岂不是更舒服?”

    孟德志说完,一副期待的样子。

    有人请吃早饭,这自然很不错,可是老孟这人吧,还没有刷牙洗脸,跟他一起吃早饭,程旭远感到别扭。

    所以他还是道:“老兄,你还是先回家吧,要不然家里该担心了。”

    “要是他们去茅坑捞您,您的面子可就没有了……”

    一间整洁的小屋内,沈瑜墨刚刚起床,就在她推开门准备去洗脸的时候,就见二嫂子马晓丽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眼睛有点红肿。

    “嫂子,你这眼是咋了,和我哥吵架了?”沈瑜墨回京后,和马晓丽很亲近,关心的问道。

    马晓丽抬头道:“我才没时间和他吵架呢,是看昨天你拿来的几个稿子。”

    “那一篇《当幸福来敲门》写的实在是太好了,我一口气看了两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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