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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零四章:第二世4
    裴珩一阵脸红。

    平时他们这些公子哥在一起,从来都不提“钱”这个字,必定要提的时候,也会换种说法。

    “孔方公”,“黄白之物”。

    总之,说出这个字就像被铜臭熏臭了一样。

    一定是被黎灵那个问题把脑子搞乱了,才会脱口说出这个字。

    可是心里又有一个小小的声音问他。

    “衣食住行哪一件不是用钱买来的?”

    “不提钱是因为不缺钱,真到无米下锅的时候,还能做到如此清高,视钱财如粪土吗?”

    晚上裴珩没有去歌厅,而是等在歌厅门外。

    黎灵下班出来,他迎了上去。

    “黎小姐,你说得对,我现的还没有赚钱的能力,不该挥霍父母的钱财。”

    “我现在没有车,你还愿意让我步行送你回去吗?”

    黎灵打量一眼他身上的学生制服,笑了笑没说话。

    默默看了一眼路边的黄包车,迈步朝家的方向走去。

    不管这话有几分真诚,能坚持多久,起码这一刻裴珩的眼神是很真诚的。

    裴珩跟在她身边,想说点什么,又不知从何说起。

    严格意义上来说,两个人脱去酒客与舞女的身份,只是陌生人。

    这个时候提起与身份有关的话题显然不适合。

    裴珩沉默半晌,眼看快到昨晚黎灵下车的路口,终于憋出一句话。

    “我对你没有恶意,也没有看不起你,只是想和你交个朋友。”

    黎灵停下脚步,抬头眸色深深的看着他。

    “我也很想和你交朋友,但是你太穷了,除了父母给你的,你一无所有。比我还不如。”

    “你什么时候能赚钱养活自己了,再来找我吧。”

    这是黎灵的真心话。

    不管她让自己变得多优秀,从事过舞女这一行,就是她身上永远无法抹去的污点。

    也已经注定,裴珩的父母不会接受她。

    她只能要求裴珩做出改变,变得强大,不需要依附父母。

    到时两人完全可以去另外一个城市生活,或者出国结婚,选择会多得多。

    当然,她也可以自己赚钱养裴珩。

    虽然难,办法总是有的。

    但是,长期不对等的关系,难免滋生其他矛盾。

    她辛苦赚钱养家,他却嫌弃她不温柔不浪漫,再搞个小三小四什么的。

    这种受累不讨好的事她才不做。

    总之,裴珩自己立不起来,别人再着急也没法用。

    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黎灵都没有再见到裴珩,不知道他是生气不理她了,还是有了别的找乐子的地方。

    黎灵心里不担心不着急是不可能的。

    却又一直抱着一点希望,裴珩轮回十世百世,本质上也还是裴珩,一定不会甘心当软骨头的。

    这段时间她也很努力。

    当舞女虽然不体面,地位低下,收入却比普通女工高得多。

    黎灵把歌厅当成后世的那鱼,不得罪酒客也不迎合,踏踏实实靠每天的打赏也能赚点小钱,生活也渐渐好了起来,并且在月初搬了家,新房子也没有好太多,至少是个独门独院,不用再听别人的闲言碎语。

    弟弟的体弱是娘胎里带出来的,光吃药作用不大。

    更需要平时的调养和适当运动。

    新房子的小院比之前大一倍,黎灵沿着院墙种了一圈青菜,让弟弟每天帮忙浇水松土。

    黎灵每天会去菜市场买一小块肉,给弟弟煮一点瘦肉粥,再加点青菜下去。

    运动多了,营养也比之前好了。

    弟弟起初走动一会儿就气喘吁吁小脸发白,一段时间后情况也渐渐好了很多。

    生病看医生的次数也减少了。

    黎灵和弟弟的生活在一天一天变好。

    裴珩这段时间却深受打击。

    他从来不知道自己这样笨,想破脑袋也没能想出一件赚钱的工作。

    起初他想买诗。

    这个行当自古有之,很多后世推崇的大文豪都做过,不丢人。

    可是接连几次投稿给报社,都如石沉大海,没有得到回音。

    真的很扎心!

    他一直认为自己颇有文采,诗社每次举办诗会,他的作品都能名列前茅。

    一定是报社那些人不懂诗!

    但是,懂不懂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卖诗这条路走不通。

    裴珩又想到了写小说。

    这种东西上不得大雅之堂,不过是些笔墨游戏,用来打发时间的东西而已。

    以前他是有点看不起那些小说作者的,即使对方是热销榜上的榜一大哥,也不被他放在眼里。

    不过,为了赚钱嘛,受些委屈也是能接受的。

    奈何小说投稿到报社,同样没有被发表。

    裴珩有点崩。

    自以为傲的才华一再被否定的感觉,没有经历过的人不会懂。

    裴珩一气之下约上之前经常一起玩乐的同学,在最好的餐厅摆了一桌。

    酒菜都要最好的,吃着喝着,感觉心情好多了。

    他又不是穷得吃不上饭,等他毕业想做什么父母都会帮他安排好,为什么要自己赚钱那么辛苦?

    他就应该趁着现在纵情享乐,才不负青春年少大好时光!

    酒足饭饱一行人走出餐厅,边商量着接下来去哪消遣。

    裴珩一眼看到了马路对面的黎灵。

    天气进入初冬,黎灵穿着一身旧得发白的棉旗袍,头上包着块格子围巾,身边跟着个十来岁大的小男孩,正在向黄包车车夫推销棉手套。

    手套是藏青包,厚厚实实,一看就是自己做的。

    黎灵笑得温婉甜美,声音轻柔,“大哥你先戴上试试,感觉好再买。”

    “用的都是全新的厚棉布和山东来的棉花,掌心这里加了一层皮子,几年都用不坏。只要两块钱,真的很划算的。”

    车夫试戴后,有买的有不卖的,黎灵都笑盈盈地道谢,收到的钱交给身边小男孩,让他收起来。

    转身时也看到了裴珩,目光意味深长地从他和他身边的公子哥们身上扫过,拉着小男孩走开了。

    裴珩突然感觉脸皮发烫,甚至不敢去看黎灵。

    同学催他:“看什么呢这样出神,我们已经商量好去千乐门舞厅跳舞,就等你了。”

    “我突然感到头疼,不去了。”

    裴珩逃也似的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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