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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宗里当然还包括了罗莎丽的验尸报告,但奥尔看了看验尸报告的公章……不是任何一处警局的,而是“佩特兄弟诊所”。也就是说,很可能验尸是由受害人家属自费进行的。
这是当地警局把案子直接打成了自杀吗
奥尔皱了皱眉,继续看验尸报告。
遗体被送去验尸时,尸僵已经开始缓解,根据验尸法医估算,死者被送到他的验尸台上时,死亡时间应该在三天之内。
尸体呈双手双脚下垂状,眼睛突出有大量出血点,舌头垂于唇外。口腔里发现了几根棉线,耳后与下颌有大量抓伤。舌骨断裂,脖颈上只有一道出现在耳根后的勒痕。
手脚上有轻微捆绑痕迹,肩膀与颈后有被切割掉的皮肉,切口平滑,为死后伤。指甲内有皮屑,不能确定属于死者或凶手。大腿部有指痕,死者的器官上没发现强迫侵入的痕迹,也没在死者体内发现j液。
验尸的医生写了一行小字:怀疑凶手曾经意图与死者发生关系,但没能成功。这句话后边有几个点,像是医生用笔轻点着验尸报告在犹豫着,后来他还是又加了一行字。
为医生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这位验尸官也是个人才。
被害人体内的婴儿发育完好,大概二十五周左右,是个女婴。
尸斑都集中在前臂、手足和小腿的位置,其它位置没有尸斑。
另外,死者的服装没有任何破损。
奥尔仔细打量了一会儿两道伤口的照片,伤口呈椭圆形,大概掌心大小,确实切口很平滑。而且受害人虽然怀孕,但依然体态苗条,她肩膀与颈后的肉都不多,这两处伤口干脆利落地削掉了表层的皮肤,几乎没怎么伤到下面的肉。
奥尔出于好奇和无聊,在繁星公园时,也看了些手术,娜塔莉的、正式医生的、实习医生的,谁是菜鸟谁是大佬很容易分辨出来。
而死者的这个伤口,反正菜鸟是割不出来的。
还有死者的衣着照片,白色碎花衬衫、深蓝色马甲,深蓝色长裙,白色长筒袜,黑色皮鞋。黑白照片没有颜色,但是有标记。
看见奥尔抬头,路易斯立刻说:“这案子在尸体发现的当天,就被当地警局定为了自杀,罗莎丽的母亲找到了我,希望我能够帮助她找到凶手。这个案子您怎么看”
她没问奥尔是否也认为这案子是自杀,那是对奥尔名声的侮辱。这个案子,也只有那些又坏又蠢懒得干活的家伙,才会明目张胆地说是自杀。
“我想问一下,死者被发现时,能确定死亡时间吗”
“警方不能。”路易斯叹了口气,“但是我询问了目击者,他们曾经触碰过被害人,表示被害人已经非常凉了,‘像冰一样’,又说被害人被他们触碰后十分僵硬,‘像是块吊起来的木头’,所以,被害人至少死亡了八个小时了。
而他们发现被害人时,是早晨九点左右,所以,被害人应该是前一天的凌晨左右被带到案发地点杀害的。”
彩虹丘这个地方奥尔知道,它是索德曼的知名野餐地。虽然索德曼有各种公园,但像晨光公园那种高级地点,不是所有人都愿意花那笔钱的,其他的公园如繁星公园之类的又不适合野餐。所以,人们就开始向郊外寻找一个合适的地方。
彩虹丘原本没名字,就是一片普通的山丘地,属于某位公爵的私人财产。几十年前有一对小夫妻到彩虹丘野餐,正好被打猎的公爵发现。小夫妻被吓坏了,不过公爵是一位豁达的人,不但没有惩罚这对小夫妻擅闯私人领地,甚至直接宣布开放彩虹丘。
到现在,土地的主人应该已经是公爵的儿孙了,彩虹丘依然是索德曼最有名的野餐地。
现在天气逐渐入秋了,不再是最合适野餐的季节,但一个月前……夏末的时候,每天前往彩虹丘的客人,绝对不会少。
凶手虽然是在夜晚行凶,但却选择了一个来客颇多,必定会很快发现受害人遗体的热闹地方行凶,为什么单纯的炫耀不,死者遗体上“他人”的痕迹除去割伤外,其它都被清理得很彻底,没有“这是我的所有物”、“我的作品”之类的暗示。
隐含愧疚希望被害人被发现,也不对,受害人就那样被吊在那,展露在所有人面前,有遗书却毫无尊严,就像是那些被执行了死刑后,示众的罪人。
或者……奥尔想想那份遗书,自杀本身就被三大正教认为是罪,遗书中死者也多次“承认”自己的未婚先孕是一种罪。当然,这些都不是死者的观点,而是凶手,那么站在凶手的角度,他渴望所有发现死者的人,都认为死者是“罪人”。他在通过这种行为证明自己行为的正当性
“医生在死者的胃里有什么发现吗”
“胃您指的是切开胃,把里边的东西倒出来吗”
“是的。通过未消化的食物,或许可以寻找到一些线索。”
“验尸报告里没有,应该就是没有。”
“请不要内疚,这也是最近警方的验尸官新加入的尸检项目。那么,根据目前这些情报,我有了一些推测,只是推测。根据后续线索,部分推测很可能被证明是错的。”
“我明白你的意思,请说吧。”
“好的,凶手非常可能与死者认识,他在一定程度上了解死者的个人情况,能够得到死者的信任;凶手很可能是厨师或医生;他应该有一辆自己的马车,或者至少能借到一辆足够大的马车;凶手还拥有一套住房,至少是独栋的。他可能有一到两个帮凶,但也可能没有。
凶手对被害人的杀害与绑架,很可能都是出于一时的激动,而不是周密的策划。另外,凶手很可能在x方面有问题。”
还有些奥尔没说,因为他觉得有些过于主观了——凶手的外在表现上很可能是一位精致得体的绅士,他有洁癖或者某一方面的强迫症,并且还是位宗教的虔诚信徒。
路易斯思索了一阵:“中间的几条我与您有相同的想法,我也可以理解说他x方面有问题。但请问,您是怎么确定对方是熟人的而且,在我看来这案子已经足够周密了,为什么在您看来这却是一时激动的行为”
路易斯不是挑错,这是两个刑侦工作者对案情的正常讨论。
“死者失踪了三天,但是她身上的勒痕较浅,这说明凶手没有用严酷的手段囚禁死者,很可能死者在最初是自愿跟他走的,之后也在他的威逼恐吓下,不敢离开。甚至这个时候,死者对于凶手还是有一定的信任的,认为不会出现最坏的结果。”
路易斯点头:“确实,假如用‘你逃跑我就杀掉你的家人’之类的恐吓,有时候比一根绳子,更能有效地阻止一个人的逃亡。尤其如果是熟人,用这样的话,更有杀伤力。”
就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只要惦记着家里人,很多被害人宁愿自己受到伤害,也要保护家人。
“至于一时激动,因为我怀疑他割掉的两块皮上,是他的齿痕。”
“他咬了死者”
“对,我怀疑他在杀害死者后已经离开,却又因为担心牙印而跑回来切割了死者的遗体。当然,也可能他给死者服用了某种药物,致使死者昏迷,也方便他运输。凶手担心在死者还活着的情况下切割齿痕会弄醒死者,所以在她死后切割。
但是,凶手把死者带到彩虹丘,是一种极其鲁莽的行为,假如凶手是一个有着充分经验的凶手,他不会选择一个公共场合作为抛尸地。毕竟,据我所知,彩虹丘附近原本就有村民居住,也有人选择在彩虹丘露营,还有凌晨前往彩虹丘观看日出的,把死者在那吊死,是一种大胆到愚蠢的行为。
我只能说,凶手的运气太好了。”
这么一分析,奥尔自己又发现了一点,凶手……很可能年纪不大,不到三十。早已经被养成的行事习惯,以及知识涵养,让他在对待被害人时比这个年代的普通凶手更缜密仔细,但他的风格掩盖不了他热血上头就不管不顾的事实。
知识涵养……所以凶手不是个屠夫或厨子,更可能是个年轻、又才华横溢的医生,但在感情上受过挫。
但感情也不一定指的是男女爱情,可能是母亲,或姐妹身上发生的一些事,使他受到打击,并蒙羞。
不过这些都是可能,是假设,没有进一步的线索可以确定或排除这些怀疑。
“您说得对。”路易斯说,“那么……您愿意亲自抓捕到这个罪犯吗”她有些脸红,“不过您的报酬可能只有500金徽。”
她知道奥尔接下一个案子的价钱,至少5000金徽,500金徽……真的太少了。
“我、我很抱歉,我承认我用了些手段,因为我知道您是个嫉恶如仇的人,在了解了这个案子后,不可能会放着不管,所以,我才会一上来就把案卷递到了您的手边。”她低着头,因为窘迫,脸更红了,“很抱歉,我陷害了您,但是……”
“我很愿意参与这个案件,路易斯。您没有任何过错,接手这个案子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路易斯张了张嘴:“谢谢!谢谢!”
奥尔带着伊维尔和雪莉(人类女警),他们俩也各带了一对警官,所有人分乘两辆警车,一辆囚车,正要出发的时候,他的妹妹沙友娜来了。
目前为止,这位妹妹的表现都很不错,从来没有闹小姐的脾气,跟着女警队正常地训练和执勤。她带来的狼人们状态也都不错,有男有女,男的彼得带着,女的雪莉带着,两人都表示,这十个狼人应该确实就是沙友娜成年后分配到的狼人,他们的状态都不错,和沙友娜的关系也很好。
奥尔也觉得亲王不会把一个和奥尔三观不合的妹妹送过来,但这样还是松了一口气。
“上车吧。”她已经表现出了足够的诚意,奥尔不能继续当然做看不见,沙友娜答应着,就要朝后边的马车跑去,被奥尔叫住了,“上我的车。”
沙友娜脸上的笑容更大了两分,她努力抿了抿嘴唇,咳嗽了两声,保持严肃地上了奥尔的车。没敢和奥尔坐一起,她挨着路易斯坐的。
正式接手案子,奥尔要先去现场走一趟,在路上,路易斯将被害人罗莎丽卡斯罗小姐的情况讲述给了奥尔。
被害人罗莎丽的遗体被发现的当天,她就直接被当地的警察确认为了自杀,他们也在当天就联系到了罗莎丽的家人,并将遗体送还给了卡斯罗夫人——罗莎丽唯一的亲人,一位寡妇。
这位夫人坚决认为她的女儿不是自杀,而是他杀,并且两天前她就已经向警局报告了失踪。
可无论是负责彩虹丘治安的当地蓝衣警官,还是卡斯罗夫人所在的贝壳区皇家警察,都直接盖章将案件认定为了自杀。卡斯罗夫人也是一位果断的女性,她直接找到了知名的私家侦探路易斯,请她帮忙查找凶手。
所以,才会那么快就为死者进行尸检,佩特兄弟诊所,也是路易斯的合作伙伴。
现在这个案子已经查了将近一个月,依然几乎毫无进展,路易斯才找到了奥尔。
这位罗莎丽小姐肚子里的孩子,是一位绅士的,虽然不太体面,但她确实是一位职业情妇。在知道她怀孕后,那位绅士就用500金徽与她断绝了关系。
——这500金徽,应该也是卡斯罗夫人能够拿出的全部财产。
案发当天,罗莎丽小姐前往一位朋友家中做客,对方育有一儿一女,有一些育儿的用品愿意赠送给她。据这位小姐所说,当天两人的这次聚会十分愉快,还共进了午餐,她亲自将罗莎丽小姐送出了家门,那天的阳光很好,她说想要稍微散一会儿步,再坐马车离开。
“我很仔细地调查了这位小姐,但那天确实有人看见了她将罗莎丽小姐送出家门,也有人看见了罗莎丽小姐一路散步,直到走出了路口。可接下来,就没人见过她的踪迹了。到现在,更是不可能还有人记得她了。”
毫无疑问,路易斯真的已经尽力了。
以奥尔对私家侦探的了解,不是警察这种有国家作为后台的暴力机关,路易斯只是打探这些,无论是从路人,还是从自己的线人身上得到情报,都需要花费钱财。路易斯自己在这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应该已经支出了不少。
可她还是愿意把所有的报酬,都交给奥尔。
奥尔知道,但没有说出来:“确定那位‘绅士’不再关心罗莎丽小姐的孩子了他的妻子也不会关心”
“确定了,我私下里去拜访了那位绅士。他是一个名声还算不错的,有着众多女伴的绅士,他还不到三十岁,已经至少有了四位私生子。他的妻子和他,是各自玩耍的标准贵族夫妻。”路易斯说得很淡定平和,“他甚至已经不认识罗莎丽了。”
名声还算好与有着众多女伴,在蓝星是根本没办法放在一起的形容词。但是在索德曼,前者代表着这位绅士在床上没有任何不良的嗜好,还算有礼和温和。后者代表着他很风流,“仅此而已”。
“卡斯罗母女常去什么医院,和医生有没有什么联系”
“她们的家庭医生名叫尼可拉斯佩德罗,是位四十九岁的老医生,在妇科上有些造诣。很善于接生和……堕胎。
因为我也怀疑过医生,所以同样去见过他,这几周也一直派人紧盯着他。他诊所的客人,大多是年轻的女性,我的线人只盯梢到他为人……堕胎了三次,再没有其它违法的行为。”
路易斯两次犹豫时,都在看沙友娜,这位怎么看都像是奥尔的妹妹,这张脸简直是太像了。而她一看就是好人家的小姐,她穿着女警的制服,但跟后边那辆车里的女警也就只有在制服上是共同点了。但她们是女警,这个女孩更像是穿着母亲或姐妹的衣服玩过家家。
堕胎这种事,一些未出嫁的小姐听见,都是要用扇子遮住脸赶紧跑开了的,无论她们私下里是否有私生子。路易斯虽然无所谓,但当着这样一位娇小姐的面说这个词,还是让她感觉到几分尴尬。
不过她每次看过去,沙友娜都对她露出几分体贴的笑容,倒是让路易斯觉得自己想多了。毕竟,她是“那位蒙代尔先生”的妹妹。
“四十九岁的老医生……”那就和奥尔想的年轻医生没什么关系了,看来果然他半吊子的推演有问题,还是从证据着手,踏踏实实找凶手吧。
奥尔挠了挠略有些发热的脸颊,觉得幸好刚才没把推测说出来,否则现在脸丢大了。
他叫停了车,让后边的警员们去接一下卡斯罗夫人,稍后在佩德罗诊所碰面。不过伊维尔带着两位警官上了奥尔的车,以防他有需要。
一行人终于到了彩虹丘,天气有些冷了,但奥尔他们到的时候两点多,彩虹丘的这条路上,奥尔至少看见了五辆马车,有年轻夫妇带着孩子,有一家子一起外出。路边上也能看见当地人支起来的小摊,大多卖的是简单的食物和饮料,也有一部分卖一些自家编织的披肩、坐垫之类的。
看来这确实是个十分热闹的露营地。
皇家警车的鲜红警车停下了,另外一头立刻行驶过来了一辆深蓝色的警车,几个蓝帽子从车上走了下来,最前面的是一位警长。
奥尔刚下车,那位警长就快步走了过来:“莫伦布切尔,您好,长官。”
这位布切尔警长和他身边的警官,也是索德曼大多数警察的那种胖大身材,腰带必须勒在肚子下方,他自己要是低头是必定看不见皮带扣的。
站在奥尔身前的布切尔警长歪斜着肩,脑袋也撇向一边,十分没有站相。他虽然称呼奥尔为长官,可眼神里带着几分不以为意。当看见路易斯从奥尔背后下来,他的脸上露出了几分了然。
“您是为了在这自杀的那个b子来的吗,长官呸!”他朝着自己脚边吐了一口痰,“那女人就是来自杀的,我们见多了那种娘们,那些荡妇离不开男人,当男人一脚把她们踹开,她们就会哭哭啼啼地把自己吊……嘭!”
奥尔一拳打在了他的鼻子上,鼻血瞬间喷了出来,这位警长一声不吭地就倒了下去,他的警员愣了一下,竟然有人敢去摸腰间的枪
伊维尔瞬间窜上去一巴掌扇倒下一个警员,路易斯刚摆出架势,沙友娜已经一个回旋踢解决了另外一个。
“要把他们都扔在这吗,先生”伊维尔收缴起三人的枪支后,问。
“关起来。”
“是!”
沙友娜有点好奇地问:“他们是什么罪名呢”
“袭击上级。”奥尔说,顿了一下他又补充了一点,“用他们的口臭。”
被害人罗莎丽小姐确实是一位职业情妇,但在一个女性已经彻底丧失了上升通道的时代里,对于部分女性来说,那是她们唯一的选择。这个时代的情妇,类似于种花家古代的妾。一些商人家庭的女儿,甚至小贵族的女儿,也都很可能成为别人的情妇。
沙友娜对着这位哥哥比了个大拇指,奥尔笑了笑,示意满脸都写着爽字的路易斯带着他去案发现场。
一个月了,地面上早就没有了任何痕迹。
“这里的村人把这附近收拾得很干净,毕竟来野餐的人能为他们带来财源。”路易斯看见奥尔在四下打量,为他解释着。
彩虹丘是一系列的小山丘,这里山丘顶部能野餐的平坦之处,草地都是修剪过的,甚至没有淹没脚掌,可是在不远处的草明显已经高过人腰了。
但并不是单独这个山丘被这样收拾过了,周围的山丘都是这样。所以可以排除当地人恶意销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