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三章番外·共毡揽山雪
江湖出了件大事:
东洲第一世家的小少爷走丢了。
据说,是突发奇想,要试试西洲的极原天雪酿酒什么味道,结果遇上万载一遇的大寒潮,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消息一出,众议哗然。
要论西洲人冬天最怕什么,非寒潮莫属。这西洲,本就是十二洲中地势最高峻孤寒的一洲,一到冬天千山覆雪万河冰结,刀子风呼呼啦啦,能把城门从初冬封到春中。而雪潮一下,刀子风就成了白毛风。
白毛风一起,天是白茫的,地是白茫的,天地之间成了雪毯,驭舟之术再高超的修士也不敢在这种天气行舟。在山谷峰脊上赶路的旅客,冻僵的尸体,过上百八十年都不见得能被人从雪里刨出来。
“前些年,倒不是没人打寒潮里活下来,这小公子,运气好一点,未必就不能活下来。”小酒肆里,人们七嘴八舌地讨论仇家什么时候能把他们小少爷的尸骨刨出来,一位茶贩子听不下去,插口道,“寒潮没个定数,谁也料不到,大伙儿还是积点德吧。”
他劝得诚恳,其他人却看傻子一样看他。
把他看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旁侧有人道:“这位兄台,怕不是没听说过这仇家小少爷?”
见茶贩摇头,那人了然,笑道:“往常从寒潮下逃生的,哪个不是能忍常人不能忍之寒痛的大毅力之辈?可这仇家小少爷,那就是泡蜜罐长大大……黛梅绸知道吧?一尺百金的布。比大姑娘的脸蛋还滑,人仇少爷硬是穿不了!太糙!皮都被磨红了!”
茶贩目瞪口呆:“这、这!”
“这种细皮嫩肉的娇少爷,第一天就得被冻成冰渣,仇家动作快一点,倒还有可能找个全尸。慢一点的话……”说话的人一耸肩,“骨头渣都找不到。”
……………………
落单的小少爷还没变成冰渣。
不过也不远了。
雪沙沙沙地从头顶的冰谷缝隙打下来,挤在狭窄裂谷里躲避白毛风的羚羊驯鹿雪狼等动物偶尔抖一下身,把堆高的积雪抖掉。仇家的小少爷裹了件火红的毛氅,缩在几头巨大的雪狼中间取暖。
小少爷的运气其实很不错。
飞舟被大寒潮冻得坠毁后,先是走狗屎运地被一只有救助雏鸟习性的红凤接住,没直接摔成摊烂泥。后边虽然被发现不是同族,但大抵是看在他生得小的份上,寻了处雪原上的冰谷把他放下。
堪称“帮人帮到底”的典范。
换个普通修士,在冰谷中躲一躲,挨一挨,十有八九,能捡回条命。
问题是……
仇家小少爷不属于“普通修士”的范畴。
他金贵到惊天动地,娇气到无人能敌。
东洲丝织业有个玩笑,说是仇少爷穿了,肤上红痕鲜明的,可以算是上等布料。红痕浅淡的,可以归入上上等布料,红痕几不可见的,就可以算作极品布料。轻柔无痕的,方为天字好布料……玩笑未免有调侃夸大之处,但这仇家小少爷的娇贵也可见一斑了。
眼下,仇小少爷距离冻成冰渣,也就还差一两天的功夫。
冷。
真的冷。
冷得他连把大氅裹紧一点的力气都没有,只能拼命把精致的脸往毛领里埋,白瓷一样的脸颊冻出一层不正常的红,小扇子一样的睫毛盖了一层细细的白霜,看上去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早知道,还不如直接摔死呢!
仇薄灯悔得肠子都青了。
摔死要痛也就是一闭眼的功夫,说不定连痛都还没感觉到,就直接魂归西天了。哪像现在,细细密密的冷气,打四面八方针一样钻进骨头缝里。要是能直接冻到失去知觉倒也还好,偏生他虽然是个不成器的纨绔,但好歹也是世家出身,血脉相传的几分灵气在那里。好死不死地吊着他的灵识。
凌迟都没这折磨人。
不过,仇薄灯估摸,就自己那三猫两脚的灵气,顶多也就撑到今夜子时。
子时一过,就能走个痛快了。
正琢磨,身边几头小山一样的雪狼抖了抖背,哗啦啦,砸下一大堆的积雪。
仇薄灯:“……”
挺好的。
一步到位,直接活埋。
仇薄灯冷静了一下。
开始估算大概多久自己就能拥有一口纯天然无污染的白棺材。
比起等雪过,命丧狼口,这死法多多少少更符合仇少爷一生风流爱浪漫的美学——别看眼下羚羊和雪狼挤在同一条雪沟里,要多安宁静谧有多安宁静谧,等雪一停,风一过,这峡谷立刻就得血流满地……仇小少爷本人对周边的狼群来说,跟送到口边的小甜点没什么两样。
眼下的祥和无害,不过是外边天威浩荡,把狩猎者和猎物一同震慑住了。
正揣度着,身边的狼群出现了骚动。
刚刚时不时看他一眼,舔一下獠牙的雪狼忽然站了起来,猛地从咽喉里发出低沉的吼声。仇薄灯略微一愣,勉强把头抬来,迎着冷气朝外边看去,心顿时沉了下来——不远处的斜石上,有头怀孕的羚羊,好巧不巧,在这个时候分娩。
狼的嗅觉极其敏锐。
血腥气打破了原本就岌岌可危的平衡。
十几头小山一样的雪狼一起低吼,仇薄灯只觉得跟有片闷雷在头顶滚动,心脏、血管连同颅骨,都被震得一起颤抖。
雪瀑劈头,岩石震动。
猎食者的怒吼惊动谷里的所有猎物,羚羊驯鹿全都站了起来,撒开蹄子就往谷口逃。逃到一半,又被外边的雪暴驱赶进来,前后相撞,冰谷瞬间陷入一片混乱。
血腥气与野兽的咆哮同时炸开。
……棒、极、了!
又是万年不遇的大寒潮,又是野兽混战,他这运气就该去抽山海庄江湖人称“千载无人中”的洗彩尘转轮奖!如果没中,绝逼是山海庄那群黑心商人压根就没设中奖的概率!……仇薄灯咬牙切齿地为自己的运气喝彩。
眼见雪狼群俯身,肌肉紧绷,索性一闭眼。
——活埋是死,踏死也是死。
横竖都是一闭眼的事。
刚一闭眼,就听见耳边群狼怒吼如炸雷,隆隆巨响间,狂风拔地而起。
……不对。
念头掠过脑海,仇薄灯陡然睁开眼。
狼群不是被血腥刺激,要提前展开狩猎,是迎敌!
咚!咚!咚!
雄浑厚重的鼓声穿透狂风,撕开暴雪,一下一下,都像有蛮荒的巨人抡起巨锤,狠狠撞击地面。
——的确有巨人。
裂谷的两侧谷顶的风雪中,出现一道道魁梧至极的身影。他们撕开雪雾,带着巨大的鹿骨面具,披着厚厚的,沉重的皮毛大衣。天光勾勒出他们脖颈,手腕上串起来的兽牙链。每一次扬手,就有一声压倒过狼吼的沉重鼓点。
与其说他们是人,倒不如说他们是原始蛮荒的化身。
小山一样的巨狼蹬着倾斜的岩石,近乎垂直奔跑,猛地高高跃起,扑向那些在狂风暴雪中击鼓的魁梧勇士。
天光,狼影。
箭鸣。
一枝枝箭破开风声,钉进巨狼的眼睛、咽喉、胸口、脊柱……从擂鼓勇士背后迈步向前的弓箭手沉稳地抽箭,撘弓,拉弦。极原的雪狼小山一样的身躯转瞬间就钉满了密密麻麻的肩,纵使它们皮糙肉厚足媲锻体武士,也只能接二连三地饮恨砸落。
咚!咚咚!咚!
擂鼓的勇士重重砸杵,扯着嗓子,放声大吼。
吼声炸开茫茫白雪。
雪云被短暂地撕开一条裂缝,金子般的阳光洒了下来,贯穿整条大裂谷。残余雪狼高高跃起,迎上最密集的箭雨。比所有更大更可怖的狼王从狼群组成的盾牌后跃出,扑向峡谷。狼王披着金光,肌肉在厚厚的皮毛下虬结!爆发!
雪花定格在旋转的瞬间,细密美丽的枝状冰凌折射亮光。
巨狼王轰然砸回地面。
震起一大片雪尘。
温热的血溅在脸颊上,隔着茫茫雪尘,仇薄灯看见,峡谷的高处,立着一道瘦削的身影。那是一个人,一个很危险的年轻男人。斜提一张弯弓,风雪从他深黑的衣袖边沿滚过,露出线条锐利的腕骨。
男人带着苍白的,镀银的鹿骨面具。
在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