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跃跃欲试,先开了口,“我先来吧,得这病已经十几年了,实在是太让我苦恼了。”
“周医生,我在十五岁那年,和家人去了一次沙滩做了回日光浴,皮肤就被晒伤了。
从那之后就得了,不能晒太阳的怪毛病,我们那里的医生诊断为,皮肤性红斑狼疮。
从那之后必须长期服药,而且无法久晒太阳,要不然脸上身上都会长蝴蝶状的红斑。”
自嘲的耸耸肩,“每次出门都得全副武装,我觉得我都成了一个昼伏夜出的吸血鬼了!”
周璇一听就知道是哪种病症了。
讲真,这病还真挺棘手的。
是人体自身免疫系统出现问题,正常人免疫系统是保护自身的,得了这种病的患者,免疫系统倒转抢头反而攻击主人。
后世西医的治疗方法,是让患者定期注射免疫抑制剂,服用激素和羟氯喹片。
病情彻底得到控制,才可暂停免疫抵制剂,其他药物得长期使用。
是以,这种病被病人戏称“富贵病”。
现在才是七十年代末,医学上还未曾有医生提倡,使用免疫抑制剂去压制。
因为免疫抑制剂最初是使用在器官移植后,治疗病人排斥反应用的。
早期有硫唑嘌呤、七八年时环孢素A面世,提高肾脏移植后的存活率,目前也只有这两种药。
但是我们先辈的智慧是无与伦比的,周璇在县城时,试图给一个病人尝试做换肾手术。
当时也是空间有类似免抑抑制剂效果的中药方子,才下定决心冒险一试。
索性效果竟半点不输后世,多翻改良后的免疫抑制剂。
周璇在心里盘算着,等她的药厂办起来。
是不是把这药方制成中成药,其效果可比抑制剂少了许多复作用。
玛丽见儿子都说完了,周似乎陷入发呆状态,过去轻推了下她。
“周,这病很麻烦吗?”
周璇回过神来冲他们笑了笑,将她对这个病所了解的告知他们。
詹姆斯欣喜拍拍弟弟的手臂,老弟患上这个病十来年了。
刚开始医生很悲观,告诉他们得了这病估计寿命不长。
可怜弟弟十五岁就被告知这个恶耗,二十几岁的小伙,连个正经的恋爱都不敢弱谈,就怕伤害人家女孩。
这下好了,周医生既然这么了解这病,应该有办法治疗。
“我确实可能治疗这病,但得吃一段时间的药,期间一天都不能停。”
“能治愈吗?”
乔治见家人光顾着激动,就问出最关键的问题。
“说真的,我也没有绝对的把握,具体得看患者用药的效果。”
约翰却半点不气馁。
他们找遍欧洲最好的医生,勉强维持住他的病。
就是这两年抵抗力非常差不说,动不动就发烧复发,他都要以为他没有多少活头了。
如今这个医生是与之前所找的医生,所学是一个不同的医学领域,而且对方似乎非常了解他的病,还有办法一试。
这就已经让他信心倍增,足够让他欣喜若狂了。
“简直太感谢您了,如果我的病真的治好了,我保证名下的公司,一定会来你们国家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