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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558 苟富贵,勿相忘
    平安夜的晚上,蓉城飘下了雪。

    窗外白雪皑皑,屋内火锅滚滚。

    ——

    “我的好兄弟,心里有苦你对我说!”

    “前方大路一起走,哪怕是河也一起过......”

    苟圣亲密地搂着我的肩膀,手拿麦克风,带着满身的酒气对着电视大声唱了起来。

    整个屋子的热闹气氛,基本上都是他一个人带动起来的。

    我不得不配合苟圣,装出一副开心的模样。

    林啸,鲁力等人,眼神无比怪异地瞅着我们......

    “来!一起唱!”

    “朋友的情谊呀比天还高比地还辽阔,那些岁月我们一定会记得!”

    苟圣转头发现,所有人都无声地看着自己,并且有的人的眼神里,还带着丝丝嫌弃。

    这一刻,他明白,在沈家里,自己并不受欢迎。

    嗡——

    麦克风丢在地上,发出巨大的噪音。

    我不解地看向苟圣:“哥,接着唱啊?还没完呢?”

    刚才兴奋无比的苟圣,此刻却板着一张脸。

    他转过身,看向林啸,鲁力,雅纯雅洁等人。

    “苟旦,你手底下这些人是不是都面瘫啊?”

    苟圣的话,瞬间引起了众人的愤怒。

    我立即朝他们盯了两眼,所有人才忍住了内心的怒火。

    “我们哥俩,团团圆圆,把酒言欢,你们一个个摆着苦瓜脸给谁看啊?”

    “我告诉你们,在沈家,我弟弟是老大,那我就是......老二!”

    “换言之,我就是你们的老大,你们这些做手下的,不哄老大开心也就算了,还给我摆脸色?”

    苟圣说完,用脚踩在我那檀木茶几上面。

    他拿出当年在街头当混混的气势,恐吓着众人。

    “都给我唱,一人一首,不许敷衍老子!”

    苟圣说完,现场依旧安静,他不得不回头看向了我。

    我挺直腰板,站在了苟圣的旁边,朝林啸等人无奈地看去:“没听见我哥的话吗?我哥唱累了,你们上来唱歌,以后我哥说的话,就相当于我说的话!”

    此刻,我跟苟圣的小马仔似的,增长他嚣张的气焰。

    苟圣说话,他们可以不听。

    但我说的话,那是绝对的命令。

    林啸等人也都无奈地互相看了看,最后还是善良的雅纯,走了上来,可是她刚想捡起话筒,就被苟圣喝止了。

    “你站住!”

    “兄弟聚会,娘们儿凑什么热闹?”

    雅纯满脸疑惑,我快步走了上去,连忙在她耳边解释:“苟圣不喜欢女人!”

    雅纯瞬间理解,尴尬地走了下去。

    这时,苟圣把目光投向了精壮的鲁力。

    他用一种暧昧加勾人的目光,上下朝鲁力打量着,那种眼神,让女人看了都自愧不如。

    鲁力无比嫌弃地环抱胸口,小声地说了句:“他的眼神好性感!”

    不料这句话,却被耳尖的苟圣听了进去。

    “那个帅哥,你上去吼两句!”

    苟圣将手指向了鲁力。

    众人都吃惊了。

    我连忙低头朝苟圣解释:“哥,鲁力脑袋受过伤,说话都说不清楚,还唱歌......”

    “我就喜欢他......唱歌......”

    苟圣满脸春风地看着我。

    不停地眨着眼睛冲我暗示。

    我心里特别无语。

    苟圣似乎越来越放飞自我了。

    对于自己的喜好,一点也不掩饰了。

    可怜的鲁力,只得站在了前方,一向粗犷的他,杵在那里跟块木头似的。

    “我最爱唱歌了!”

    鲁力红着腮帮子愤怒地大吼。

    他的语言中枢受到了破坏,说出来的话,都是反话。

    但是苟圣却不知,以为这是鲁力对自己的回应。

    “好!我也最爱唱歌了,你唱吧!”

    但鲁力却杵着那里一动不动。

    细腻的苟圣,感觉这是鲁力在故意给自己什么暗示,他猛地拍了拍脑袋,然后拿起遥控器,在歌单里输入了一首《会飞的贼》。

    “鲁力兄弟,我给你挑了一首情歌,来,对着我唱!”

    苟圣说完,笑嘻嘻地躺在沙发上,准备欣赏鲁力那粗鲁而又充满男性魅力的声音。

    此时此刻,我的大脑已经开始联想。

    将近一米九浑身肌肉的鲁力,站在前方,学着曾轶可,嗲声嗲气地对着我们唱着少女的小情歌。

    鲁力朝我投来求助的目光。

    我微微摇了摇头。

    兄弟,你就牺牲一下自己的色相吧。

    “不幸的是,只能偷偷喜欢你。”

    “庆幸的是,可以偷偷喜欢你......”

    嗲嗲的歌词,被鲁力用粗野的声音唱了出来。

    庆幸的是,曾轶可的歌词,用反话,还是一个意思。

    不幸的是,鲁力的歌声,在此刻,撩拨了苟圣的内心。

    ......

    “沈墨!”

    “我们还要陪那个死G.ay佬玩到什么时候?”

    “昨晚他居然吵着闹着要跟鲁力睡一个房间!”

    清晨,客厅里狼藉一片,苟圣穿着粉红色的短裤,趴在沙发上酣睡,一双性感的白袜子套在他修长的腿上。

    林啸在我耳边小声地抱怨起来。

    “苟圣这个人,除了讨人厌一点,也不会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来,你们忍着他点怎么了?”

    林啸听见我居然在帮苟圣说话,也气红了脸。

    “沈墨,你真把苟圣当你兄弟了?”

    “之前你不是说,永远都不可能拿他当兄弟吗?”

    我理解林啸的心情。

    但是,有些事儿真不能对他说。

    我唯一能做的事儿,就是朝林啸保证起来。

    “林啸,再忍一忍,苟圣很快就会被送走,送到一个比蓉城残忍十倍的地方!”

    “这些天,就依着他玩吧,毕竟这是他最后的享受时刻了。”

    让苟圣代替我去缅甸送死。

    相当于用他的命,换我的命了。

    如果我再亏待他,那我确实是有点不是东西了。

    林啸听到我这么说,也顿感后怕起来了。

    “对了,这些天,你们还是没有发现白马的踪迹吗?”

    我朝林啸发问起来。

    林啸摇了摇脑袋:“袍哥们那边,我们旗下的店铺,公司,都发了此人的样貌特征,到处都是我们沈家的眼线,可的的确确没有发现他。”

    想想也怪了,在蓉城,我们沈家的眼线,比蓉城的监控摄像头都多,怎么就搜索不到一个特征明显的人呢?

    “兄弟!兄弟!”

    突然,沙发上的苟圣,说着梦话,翻了个身,直接从沙发上掉落了下来。

    我连忙跑了过去。

    “哥,兄弟在这儿呢!”

    苟圣睁开迷糊的双眼,看见是我,哈哈大笑起来:“哈哈哈,苟旦是你啊。”

    “我梦见我另一个兄弟了!”

    苟圣笑着说道。

    我心里默默地吐槽起来,全天下的男人,也就只有你能梦见兄弟了。

    “谁啊?”

    “那个姓白的,白头发的......”

    白马?

    我心头一颤,正愁找不到他呢。

    于是我继续引导着苟圣:“哥,你这位兄弟在哪儿呢?能不能把他叫出来让我见见?”

    苟圣听后,没有多想,拍着我的肩膀就义气地说道:“行!你们两个都是我的好兄弟!”

    “苟旦,我原先以为,你就是个见利忘义的小人!”

    “想你前几天,天上下着鹅毛大雪,你不近情谊,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将我赶出家门。”

    “还有我求你办事的时候,你也当着我朋友的面儿,害我丢了面子。”

    我听后,头皮发麻。

    这苟圣不会算起老账来了吧?

    “可是昨天,是我过得最幸福的一天,你还是苟家的苟旦,你没有看不起我,你把我带回了沈家,当自家人!”

    “哥哥要送你一句话,苟富贵,勿相忘!”

    “不管你是姓沈,还是我姓白!”

    “都别他娘的忘了,咱们以前都姓苟!都是一个娘生的亲兄弟!”

    苟圣说完,紧紧地抱住我的身体。

    但我的心里却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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