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封信的内容我不知道,但那个地址的主人我却非常清楚,因为那是一个年龄不大,看上去像是受了欺负的女孩,我送信的时候见她状态不对,还安慰了她几句。”
法官:“请问林默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将信送到你手上的?”
保安:“具体哪天我记不住了,时间是下午三点左右,地点是在公司的一个角落,对了,有监控为证。”
于是,助理再次播放监控视频。
画面中,保安从保安亭中出去,一直朝一个方向走,最后走到监控拍不到的地点,过了一会儿。
回到监控底下,手上拿着一封黄色的信封。
随后,没有回到保安亭,而是朝公司外面走去。
监控结束,助理点开另一个视频。
是保安走出去之后的沿街监控。
保安一路前进,最后左拐右拐,进入了城中村中的一个小巷子。
这里处于监控盲区。
约莫三分钟之后,保安重新出现在监控底下,这时候,他手上没有任何东西。
最后保安回到保安亭,继续站岗。
法官:“给你信的人就是林默嘛?”
保安点点头:“没错,他非常谨慎,不仅穿了一身黑衣,戴上了口罩,而且一直站在监控盲区,所以没被监控拍到。”
法官:“直接回答就行了,不要添加任何细节!”
保安连连点头。
法官接着问:“你送信的对象就是白巧巧吗?”
“没错,这么一个小女孩,我不会认错的。”
法官:“有没有可能是你记错了?”
保安:“不可能,白巧巧是难得一见的美女,而且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任谁看了都很难忘记,我记得非常清楚。”
法官问检察官:“还有其他证据吗?”
“没了。”
“林默,你对此有什么好说的?”
“法官,视频里面,既没有出现白巧巧,更没有出现我,这个证据完全没有任何效力!”
“那天你正在干什么?”
“法官,那天我正在拍戏,这一点,剧组的工作人员和演员都可以作证!”
然而这次的证人出席和之前的情况如出一辙,林默的亲友团说出真相,但被众人认为是包庇,其余的演员被收买,说出谎言,却被认为是真相。
“唉!糟了呀,这样下去,林默怎么才能够证明自己的清白啊!”回到旁观席,刘奕菲叹息一声。
现在的情况,对林默真是太不利了,凡是证人,都被鼎城那边暗中收买,俗话说三人成虎,而鼎城可不止收买了三个人,是所有的证人都被收买!
没什么是不能收买的,如果有,那就只是钱给的还不够多!
更何况,鼎城还使用了威逼利诱的手段,根本没人顶得住。
汪诗涵:“现在,也唯有相信林默了,我们只能把真相说出来,然后默默支持他。”
刘雨:“林默并没有放弃,他还一直在斗争,重新鉴定就是他反击的开始,我们要相信他!”
“鉴定一定非常重要!”
“所以我们还要尽可能的支持他!对于鉴定,我们要给予最大的支持!”
“嗯!”所有人都坚定地点头。
林默自己总结了一下情况。
证人方面是指望不上了,除非能够拿到鼎城收买证人的证据,但他现在身陷囹圄,根本不可能拿到。
而亲友团的证据,又会因为他们和林默的关系,而使得效力降低。
看来是有点不妙啊!
林默内心感叹一句。
不过,就这种程度,还远远不足以让我尽兴!
林默决定,开始反击!
合议庭那边再次讨论了一会儿,随后法官继续进行庭审。
法官:“原告这边,还有新的证据吗?”
检察官:“法官,暂时没有了。”
“被告,你这边还有什么证据提供吗?”
“没有。”
“那么,接下来进入最后陈述,请原告先开始。”
检察官:“咳咳”
“关于我方诉林默强健白巧巧的控告,我方既已提供人证以及物证,而林默又拿不出有力的证据进行反驳,可以判断,林默很大可能对我方当事人实施了侵犯行为,并且是多次的侵犯!”
“强健未成年一事,人神共愤,还请法官按照刑法第进行宣判,给予林默应有的惩罚,以上,请法官判如所请!”
“请被告进行最后陈述。”
“法官,对方所说一切,皆为谎言!”
“对方并没有任何的关键证据!他所说的人证,也与我方人证提供的证言相互矛盾!还请法院查明矛盾背后的真相!”
“如果对方想要证明我真的强健,请给出最关键的证据!如果没有,他就是在诬陷!”
“同时,还请法院仔细调查,特别是等待重新鉴定的结果再做出论断!”
“法律是实现正义的工具,而有些人却想要利用法律,来达到某些不法的目的,我们必须坚决打击这种现象!”
“还请合议庭明察,还原事实真相!”
“看原告似乎很不服的样子,那我就一一辩驳!”
“第一,对方的人证与我方人证发言自相矛盾,所以,不能仅凭人证就下结论。”
“第二,强健案最重要的是强健过程,但是很明显,对方全程没有提出任何一点关于这方面的证据,反而是避重就轻,一直在不痛不痒的方面入手”
“且就算是这样,对方对这些不痛不痒的方面,依然不能够给予证明!”
“第三,对方所说的一切,皆为捏造!如若不信,还请鉴定结果出来,一切自会明白!”
法官脸色一变,林默显然抓住了关键点。
原告证明了半天,实际上什么都没有证明出来,关键的证据更是丝毫没有。
但如果据此就放过林默
合议庭再次进入了讨论。
最后,法官宣布休庭。
休庭十分钟后。
法官进来。
“经审理认为,原告对于强健事实的认定,证据不足,暂时无法认定林默犯下强健罪行,因此,本院宣布”
“本次判决,没有结果,一切等下次开庭,再次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