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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三十四章 铸骨师(五)
    有江夙夙相求,鬼医丹南自然的收下了楚歌,这件事,他不觉有什么。

    自前些日子,他被江夙夙送上二楼后,就少见她许多,又有今日的事,他更觉房间空荡荡,太冷清了。

    “果然是小没良心的,怕不是今天才决定不喜欢我,以前总师父长师父短,现在不喜欢了,就把我丢一边。”

    雨姬走到鬼医丹南门口,笑了一声。

    “这不挺好,免得你天天看到他们打情骂俏,碍眼。”

    鬼医丹南气笑了,看向雨姬勾了勾手。

    “你给我进来。”

    雨姬一看,这是要对自己发火,笑着拒绝。

    “你当我傻?我才不当你的出气包。”

    这时,黑龙也走到了房门口,冲鬼医丹南笑。

    “说真的,我不知你们前尘往事,是以不懂,要说聪明,夙夙不及流萤,要说贤惠,她连地狱雀一根毛都比不了,从各个方面比,她都要输给这宅子里的任何女人,你堂堂鬼医,容貌无双,光华万世,怎么会喜欢她?”

    鬼医丹南听了,低下头笑。

    “你不懂。”

    雨姬趁机取笑黑龙。

    “他都没喜欢过人,你指望他能懂?”

    黑龙看向雨姬,反唇相击。

    “好过你,瞎喜欢,喜欢错人,错到沦落至凡间当魔神。”

    雨姬瞬间变脸,气黑龙哪壶不开提哪壶。

    “黑龙!”

    黑龙一脸无所谓。

    “想打?乐意奉陪。”

    雨姬看着黑龙,一个深呼吸后,再度拾起笑容。

    “不打。”

    黑龙故意挑衅。

    “怕什么?这二楼你我都布了结界,他们听不到,也看不到,还是说你怕自己输给我?”

    鬼医丹南笑着看向房门处斗嘴的二人。

    “当我透明的?”

    此时,楼下的江夙夙用手按着自己小鹿乱撞的心,只因,丁晚来趁她关门之际,溜进了她的房间,把她抵在墙边,狠狠的吻向她,江夙夙学着生疏的配合,依然跟不上他的节奏。

    就在丁晚来自觉难以把持时,步暝闯了进来,看到这一幕,连忙转身,清了清嗓子。

    “那什么,我也不想打断你,但是,你现在得跟我进趟长安城。”

    被丁晚来松开后,江夙夙的小脸微红,不好意思的挠自己的后脖子。

    丁晚来忙问步暝。

    “发生了什么事?”

    步暝试着回头,看着丁晚来回答。

    “刚才六扇门来人通知,说街上发现了……。”

    一时间,步暝不知道怎么形容,该说是尸体,还是说肉。

    “反正就是死了人。”

    这个时候有命案,让丁晚来郁闷。

    “那是你们六扇门的事,我是大理寺的人。”

    步暝听到这句,转身来拉丁晚来。

    “案子很诡异,要不然我能叫你?”

    江夙夙连忙问。

    “要不要我去?”

    步暝看向江夙夙,轻轻摇头。

    “暂时不用。”

    说完,步暝注意到江夙夙的脸很红,没忍住笑。

    “等你过生辰的时候,我送你份大礼。”

    丁晚来听得直笑,他知道步暝的意思,不是送生辰礼,而是贺新婚,于是推了下步暝。

    “她生辰还有几个月,早着呢,赶紧走。”

    院子里,捡回一条命的长安木鬼,虚着眼看到了刚才的一切,又闭上眼睛,装作自己什么也没看到。

    然而,他的心在打鼓,打得还很有节奏。

    他知道鬼医丹南喜欢江夙夙,这是个天大的秘密,庆幸的是鬼医丹南不是狠人,并不灭口。

    他忧愁的是,江夙夙现在喜欢丁晚来,鬼医丹南岂不是要落空?

    这个时候,他有些羡慕旁人的不知者无忧。

    丁晚来跟步暝走后,流萤与楚歌进了江夙夙的屋,流萤关上房门,也不管自己施出的结界有多薄弱,还是布了一层结界,这样,她才觉得房门是上了锁。

    做完这件事,她一把抓住江夙夙的手。

    “楚歌说的是真的吗?夙夙。”

    江夙夙点头。

    流萤见状,松开江夙夙,她握着自己的手在房间里转圈。

    她是隐隐约约有感觉的,那种男人看女人的眼神,她在步暝的眼里看到太多,是以,她觉得……

    鬼医丹南看江夙夙的眼神,不是师徒!

    这是流萤第一次对江夙夙发火。

    “你怎么能去招惹先生?!”

    江夙夙愣了愣。

    “我……。”

    流萤很想忍,却忍不住,再次抓住江夙夙的手。

    “你这个傻子,既决定不喜欢他了,你就不该吻他,万一……万一,先生也喜欢你,你打算如何?”

    江夙夙听到流萤是担心这个,笑出声。

    “怎么可能?师父他不会喜欢我,要喜欢我,他上次就不会打我。”

    这种事,流萤不知该怎么解说。

    楚歌也问江夙夙。

    “但要是真的,丹南先生喜欢你呢?”

    江夙夙叹了一声,躺到床上。

    “放心吧,不可能,师父就是喜欢这院子里的任何人,也不可能喜欢我,一定不会像太监喜欢我那样喜欢我,我没你们好看,没你们聪明,没你们……。”

    说完自己的缺点,江夙夙翻身坐起。

    “我唯一的优点,就是力气比你们大很多。”

    望着江夙夙,流萤跟楚歌都无语了,对她们而言,江夙夙的心性像个孩子似的。

    想了半天,流萤坐到床边,看着江夙夙。

    “所以说,你真的选了丁晚来?决定了,不反悔吗?”

    江夙夙点头,看着流萤笑。

    “太监很好,不是吗?你们不也说他好?虽不如师父好看,但也是好看的,对我也好,他给我们房子住,给我们买吃的,反正就是……,怎么说呢,我喜欢他抱我。”

    看着江夙夙的眼睛笑得像弯弯的月牙,有些话,流萤说不出口。

    江夙夙有十七年的孤单,她活了十七年,就是想有一个拥抱,可是,在遇到丁晚来以前,从来没有。

    人与人的喜欢,有时就是一种供需,一个能给,一个需要。

    流萤想了想后,看向楚歌。

    “这件事,你我烂在心头,对谁都别说。”

    楚歌知道事情的严重,轻轻点头。

    反是江夙夙不懂。

    “为什么?”

    流萤温柔的教她。

    “你不考虑自己,总要考虑先生。”

    江夙夙听了,似懂非懂。

    此时,丁晚来跟步暝已经来到了命案现场。

    若非地上那一摊血肉中有人的头发、钗环、衣裳,他们都分不清楚眼前这是死了个人,还是有人在大街上丢了一堆烂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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