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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17 章
    江妙妙举起锤子, 不顾一切地砸过去。

    对方抬起手,轻而易举地挡住她,表情惊讶。

    “这么恨我吗?”

    她听到熟悉的声音, 不由得看了眼, 震惊。

    “陆启明?!”

    陆启明挑眉, “原来不是故意要谋杀我。”

    江妙妙一脸懵逼,“你不是早就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我……”他本来想编个借口,比如外面丧尸太多, 比如自己生病需要休息两天再走等等。

    但是看着她的眼睛,他突然不想撒谎了,决定实话实说, 往地上一坐道:

    “我不走了。”

    “为什么?”

    “怕我走了之后,没人给你开煤气罐啊。”

    他抬着头,嘴角有抹似笑非笑的弧度。

    因为在地下室住太久,肤色比以前更白净了, 看起来浓眉大眼的。

    江妙妙沉默了好半晌,不确定地问:

    “你真的不走了?”

    “嗯。”

    “那你朋友呢?”

    “说实话, 我本来就不确定他们现在在哪个位置,需要专门去找,搞不好留下来活着的机会还大一些。”

    江妙妙盯着他的脸, 反复确认他不是在说谎,心脏终于落回原位, 有种轻飘飘的, 不真实的舒适感。

    陆启明看看周围, “我走之后你出去过吗?”

    她摇头, 沮丧地回到被子上躺着。

    “出去干嘛呀?找死?”

    陆启明摩挲着下巴, 那里有一层淡青色的胡茬——他随身一向只带三样东西, 烟,打火机,刮胡刀。

    “我回来的时候看见一栋房子,屋顶上有太阳能板,应该是装了太阳能电力系统。”

    江妙妙哼哼两声,“那又怎样?我手里还有太阳能充电宝呢,根本没啥用。”

    “这跟你的充电宝可不是同一级别的,看它太阳能板的面积,带动整个屋子的家电不成问题。”

    她眼睛一亮,坐了起来,期待地看着他。

    “真的?”

    陆启明点头,表情并不是很轻松。

    “不过那栋房子距离这里比较远,里面究竟是什么情况我也没有弄清楚。如果比这边好的话,我们可以搬过去住。”

    江妙妙站起身,冲他伸出手,“那还等什么?我们走吧。”

    那里有电呀!

    要是有人问她临死前的愿望是什么,她一定会回答——吹着空调,看着电视,玩着游戏,冰箱里有冰淇淋,用电磁炉做饭,洗澡时有浴霸,房间里有灯。

    在末世里能过上这么安逸的日子,她少活十年都乐意!

    陆启明皱眉,“你准备这样出去?”

    江妙妙困惑,“是啊,你不是说外面丧尸已经少了很多吗?”

    看他进出挺自由的,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了吧。

    陆启明竖起一根手指摇了摇。

    “少是少了,但仍然有。我没被它们咬,是因为我跑得快。你这种速度的人出去,一咬一个准。”

    “我……我短跑很快的。”

    她不服气地反驳了一句,迎着对方的目光,气势弱下来。

    “那怎么办?你一个人去那边住吗?我不想待在这里,这里太臭太闷了。”

    她表情可怜兮兮的,像条即将被人遗弃的小狗。

    陆启明叹了口气,站起身道:“我出去看看金半臀还在不在。”

    江妙妙明白他的意思,是想让她涂金半臀的血。

    这种事着实恶心,经历过一次就不想经历第二次。

    不过要是真能搬去有电的新房子,别说涂,哪怕让她喝两口,她估计都能硬着头皮答应。

    陆启明出去了,她紧张地守在门边。

    没过多久他回来,对她摇了摇头。

    “它不见了。”

    估计是跟丧尸大潮一起走了。

    江妙妙啊了一声,顺着墙壁滑下来,无比沮丧。

    陆启明没管她,在地下室转来转去找东西。

    他肯定准备走了吧,有好房子住,谁愿意窝在脏兮兮的地下室呢?江妙妙心里很难受,抱着膝盖小声说:

    “你拿别的可以,把口香糖给我留下好不好?我想临死前再尝一尝橘子的味道。”

    陆启明撇嘴,“胡说八道什么?没事就过来帮忙一起找东西。”

    她不解,“你要找什么?”

    “塑料袋、床单,都可以。”陆启明手里已经有一根绳子,“既然金半臀走了,那我们就再抓一个金半臀。”

    这年头,丧尸可是取之不尽的资源。

    江妙妙闻言立刻开心了,屁颠屁颠地跑过去帮忙一起找。

    塑料袋没找到,床单也没有,两人把被子上的被套拆下来,准备用来套丧尸的头。

    只要把它嘴挡住,就不担心它咬人了。

    但捕捉丧尸依然是件难事。

    外面的丧尸大多是三两成群的,密集度大,不像之前落单的金半臀一样好解决。一旦对其中一个动手,旁边的丧尸肯定会围攻,到时自身难保。

    最好让它们分开,只对付一个。

    陆启明看着浴缸,想出一个办法,拿来锤子和小铲,在浴缸后面开始挖坑。

    江妙妙知道他是在为自己做事,因此非常殷勤,一会儿给他递杯水,一会儿给他送吃的,时不时问一句:“要不要帮忙?”

    陆启明看着她的细胳膊细腿,感觉她走路快一点都会折断骨头,更别说帮忙挖坑了。

    在地下室挖坑不是件容易的事,光刨开防潮层就用了一天的时间。

    第二天他挖出一个半人高的坑,跳下去试了试,估摸着丧尸掉进来后没那么容易挣脱,就把浴缸挪开一条缝,站在黑暗里守株待兔。

    待会儿只要进来一个,他就把门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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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丧尸掉进坑里,一时半会儿爬不上来,正好有时间套住它。

    只是想法很美好,现实很骨感。

    两人腿都站麻了,也没有丧尸进来。

    “这年头的丧尸真不敬业!”江妙妙出主意,“我们喊两声怎么样?”

    陆启明看了她一眼,张嘴便喊:“喂!”

    江妙妙也喊:“过来啊!这里有人!”

    “人肉吃不吃?不新鲜不要钱!”

    两人比赛似的喊了半天,外面依然静悄悄。

    江妙妙泄气,都想直接走出去了。

    陆启明突然拿起刀,往他胳膊上划拉。

    她大惊失色,连忙拦住,“你干嘛呀?我都没自杀。”

    “谁说我要自杀了?”

    他翻个白眼,割了浅浅一刀,用纸巾吸满血,丢进坑里,然后找出之前江妙妙受伤时,他从药店拿回来的止血喷雾与绷带,把伤口包扎好。

    江妙妙看着坑里鲜红的纸巾,恍然大悟。

    “原来你是想要血,为什么不跟我说?我过两天就……”

    她脸一红,不好意思说下去。

    陆启明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嘘。”

    门外响起“嗬嗬”声,如同老头在吹一个破喇叭,沙哑又刺耳。

    丧尸们闻着味儿来了。

    两人屏气凝神,集中注意力看着门。

    几秒后,一只手伸进来。

    陆启明等它完全走进来,立刻推浴缸,关上门。

    江妙妙拿起被套要套,找半天却找不到目标。

    “头呢???”

    陆启明低头一看,十分意外。

    “哟,是个小丧尸。”

    约莫五六岁的样子,只有成年人一半高,掉进坑里蹦都蹦不出来,却张牙舞爪地冲他们嘶吼。

    他从江妙妙手里接过被套,敲了敲小丧尸的头。

    “别吵了,老实点。”

    对方气得要死,恨不得一口咬断他脖子。

    陆启明无情地套住它脑袋,用绳子捆住手脚,在后脖颈那里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提溜出坑,扔在地上。

    江妙妙还从来没近距离看过这么小的丧尸,好奇地蹲在它旁边。

    小丧尸脖子被咬断了,因此脑袋是歪着的。五官保存得还算完好,如果肤色正常,必定是个唇红齿白的小正太。

    它脖子上挂着一个黄金的长命锁,上面刻着祥云纹路,和“岁岁平安”四个字。

    江妙妙有些心疼,因为想到它家人送它长命锁时,肯定没想到最后会变成这样。

    陆启明是个没有感情的屠夫,擦了擦刀刃,要割它的动脉。

    江妙妙道:“真的要用它的血吗?它还这么小。”

    “它咬你的时候力气一点都不小。”

    她想想也是,毕竟自己吃烤鸡的时候都知道挑嫩的吃,犯不着在这种时候圣母。

    小丧尸成为砧板上的猪肉,任由他们宰割。

    陆启明熟练地割开它的大腿,放出一小盆血。

    江妙妙捏着鼻子涂抹全身,陆启明也涂了。

    二人用碎布挡住口鼻,走出地下室。

    这是小一个月来,江妙妙第一次走出那个潮湿黑暗的地方。

    当阳光落在自己身上的那一刻,她激动得都快哭出来。

    如陆启明所说,别墅损坏得很严重,墙壁上到处都是大洞,窗户和门更是无一幸免,看起来随时都会倒塌。

    别墅外面,丧尸的数量明显比之前少了许多。

    上次去别墅时,走几公里的路至少能看到上千丧尸,成群结队的。现在只有零零星星的几个在游荡。

    她走起了丧尸步,摇摇晃晃地跟在陆启明身后。

    路过那片桃树时,不禁停下脚步。

    桃花已经谢了,树枝上挂满了青色的小毛桃。

    她粗略一扫,就发现了好几十个。

    江妙妙咽了口唾沫,暗自下决定:如果夏天时她还活着,一定要来摘桃子吃。

    “跟上。”

    陆启明回头发现她落后好远,小声提醒。

    她连忙追过去,与他穿街过巷,走了一个多小时,终于看到他说得太阳能房子。

    那是一栋位于市中心的湖畔别墅,面积比她之前租的别墅大得多,外观也豪华得多。

    楼顶铺满了黑色的太阳能板,花园里甚至有私家泳池。

    小区外面,前面是超市,后面是中学。左边是商业区,右边是政府大楼。

    后院连接一条小石子路,走一百多米就是人工湖,湖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简直是天堂啊!

    江妙妙激动得憋不住,抱住陆启明开心地亲了口。

    后者愣住,脸颊浮起淡淡的红晕。

    陆启明咳嗽两声,想说话,江妙妙却已经松开手,迫不及待地朝新“家”走去。

    他只好跟上,进门时想到她嘴唇的触感和温度,忍不住摸了摸脸颊。

    别墅院门是锁着的,江妙妙试了一下,打不开,后退两步,望着高耸的院墙发愁。

    “我们要不要……”

    话未说完,身边刮过一阵轻风。陆启明已经爬到院墙上,蹲在那里,转身对她伸出手。

    她目瞪口呆,对他比了个大拇指,然后抓住他的手努力往上攀爬。

    陆启明像拖麻布袋一样,把她拖了上去。

    “谢谢。”

    她好不容易站稳,抬头道谢,对方已经一跃而下,稳稳地落在地上。

    江妙妙:……腿长了不起。

    她抓着墙壁,笨手笨脚地往下爬。陆启明托住她腋下,把她抱到身边。

    他收回手,得意地抬了抬下巴。

    “要是我没回来,你连这堵墙都翻不过来。”

    江妙妙心中的感激顿时烟消云散,竖了个中指,抬脚往大门处走。

    走到一半时她看着紧闭的大门,怀疑那扇门也是锁着的,于是调转方向,绕到后面的窗户外,从窗户爬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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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启明跟在她身后,轻笑。

    “总算长点脑子了,孺子可教也。”

    江妙妙实在受不了了,蹲在窗台上回头道:

    “你要么闭嘴,要么找你朋友去,自己选。”

    她希望留下来的是一个得力伙伴,而不是啰啰嗦嗦的苍蝇精。

    陆启明嗤笑:“你是心虚,才不准别人说。”

    她瞪圆了眼睛,一副要啃人的模样。

    他只好做了个ok的手势,一把将她抱进去,自己单手撑着窗台,轻松地翻进屋子里。

    江妙妙已经在幻想住进新房子后的美好生活,谁知进去后四处看了看,宛如被人当头泼了盆冰水,激动的心脏被浇了个透心凉。

    “这里……怎么什么都没有?”

    转来转去都是四面白墙,别说啥豪华装修了,连张小板凳都看不见!

    陆启明道:“应该是刚建好没多久,所以没来得及装修。”

    她沮丧地坐在地上,十分失望。

    这里电是有了,可是没家电啊,有电又有什么用?

    陆启明垂眸看着她,“你不喜欢吗?”

    江妙妙恹恹地说:“倒也没有。”

    “那我们要不要搬过来?”

    “搬过来怎么住?没床,没桌椅,没炉灶,怎么生活啊?”

    陆启明早有打算,“我们先将就两天,期间在周围转转。旁边都是房子,超市也离得近,有什么需要的就带回来。用不了多久,就能满足正常生活需求了。”

    她啊了一声。

    “直接去别人家拿?那不是偷吗?”

    超市里的食物不吃也会坏掉,所以心里好接受些。直接像这样去别人家搬东西,总感觉怪怪的,违背她这么多年接受的教育。

    陆启明说:“这就得看你怎么选了。可以回地下室跟老鼠抢吃的,可以在这里睡地板。也可以按照我说得做,要什么拿什么。”

    她在心里挣扎,一方面难以突破道德底线,一方面实在向往有电的生活。

    几分钟过去,后者战胜前者,江妙妙起身道:

    “听你的吧,现在去拿?”

    “不急,咱们现在先回去,把有用的东西都带回来。”

    尤其是那只小丧尸,体力差,攻击性较低,最适合留在身边当血包了。

    两人又回去,翻墙时江妙妙坦然自若地冲他伸出手。

    陆启明帮助她翻墙,言语中掩盖不住的得意。

    “是不是离开我不行?”

    她轻哼一声,掸掸衣服上的灰尘。

    “当个梯子,瞧把你开心的。”

    陆启明顿时像吃了屎一样糟心,话都不愿说了。

    江妙妙成功怼了他,回去的路上心情大好,步伐比来时轻松许多。

    二人回到地下室,小丧尸躺在地上扭成一条泥鳅,看见有人来更加躁动不安。

    他们没有管它,推出从超市带回来的推车,把需要的东西都放进去。

    食物自然得带上,末日后没人生产,吃一点少一点,哪怕是一片薯片也非常珍贵。

    水太重,搬不动,好在新家旁边有湖,应该不会缺水用。

    被子衣服都几个月没洗了,脏得要命,她宁愿冻死也不想穿在身上。

    收收捡捡半个小时,食物装了半辆推车。

    陆启明看着他们的全部家当,难以置信。

    “就这些?”

    “是啊,手电筒、充电宝、纸笔……还有吃的,能派上用场的都在这里了。”

    好吧,幸亏他们马上就搬家,否则生活质量连末世前的乞丐都比不上。

    江妙妙推着车,目光落在小丧尸身上。

    “它怎么带去?绑在推车上吗?”

    陆启明摇头,从被套上撕下来一根布条,将一头拴在绑着小丧尸的绳子上,另一头握在手里。

    “走。”

    他拽了拽布条,小丧尸踉踉跄跄地往前走了两步。

    它嘶吼着,显然不满意这种待遇。偏偏脑袋被套得严实,什么都咬不到,什么都看不见,只能跟着布条的节奏,无头苍蝇一样往前走。

    江妙妙推着车,陆启明牵着小丧尸,拖家带口地离开地下室,于天黑前赶到新家。

    晚上是城市里最危险的时候,丧尸们不必忍受灼热的阳光,感知度最强,很容易察觉到他们的存在。

    因此一进门,陆启明就把所有窗户都反锁,将小丧尸单独放在一个房间里,自己则和江妙妙,到二楼没有窗户的小房间里睡觉。

    屋子里没有炉灶和燃料,晚饭是一人两块干脆面。

    天气变热了,不盖被子倒是不冷。但地板太硬,江妙妙身上的伤口又结痂了,怎么睡都是硌着的,翻来覆去很不舒服。

    陆启明在黑暗中听了半天,突然起身,将衣服裤子都脱下,只留一条小裤衩,铺在地上说:

    “你睡这里。”

    她摸了摸,惊讶。

    “你不穿衣服吗?”

    “我热。”

    气温有那么高吗?

    她摸摸肩膀,心想有东西垫总比没东西好,躺了过去。

    陆启明裸着身体躺在冰凉的地板上,没一会儿便响起轻微的鼾声。

    江妙妙以前觉得吵,现在却越听越安心,很快也涌出困意。

    她的上下眼皮逐渐合拢,还差一点点就能沉入梦乡时,身上突然压过来一个沉重的躯体。

    男人结实的手臂搭在她胸口,呼吸声那么近,贴着耳畔,温热的气息吹得她耳朵也变烫了。

    江妙妙吓得一个激灵,瞬间清醒,警惕地问:

    “你想做什么?耍流氓吗?”

    回答她的是一连串轻微的鼾声。

    他的皮肤冰冰凉凉的,像夏天被井水浸泡过的西红柿,靠上去非常舒服。

    由于抹了丧尸血,没条件洗澡,他闻起来很臭。不过江妙妙也臭,两人是五十步比百步,谁也不能嫌弃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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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枕头怪难受的,她摸摸他胳膊,发现这是一个很不错的替代品,便蹑手蹑脚地换了姿势,枕着他的胳膊睡觉,顺便把他另一条胳膊也拉过来,搭在腰上盖住肚脐眼,这才放心地睡了。

    翌日清晨,陆启明醒来。

    透过门缝外照进来的微光,他看见女孩躺在自己的臂弯里,睡得香甜,嫣红的嘴唇随着呼吸微微张合。

    他屏住呼吸,轻轻靠过去。

    江妙妙忽然睁开眼,看着天花板愣了好久,仿佛才想起自己身材何处,小猫似的伸懒腰。

    陆启明赶紧闭上眼睛,装作仍在睡觉。

    她坐起身,拍拍他的脸,“醒了醒了,你是猪吗?睡得早醒得晚。”

    他这才慢悠悠地睁开眼睛,看着她说:

    “你是不是半夜里偷偷把我的手剁了?”

    “啊?”

    “不然我为什么感受不到它的存在?”

    江妙妙老脸一红,支支吾吾。

    “可能是你睡姿不好吧,我也老这样,我帮你揉一揉。”

    她殷勤地凑过去,抱着他的长胳膊用力揉搓。

    血液逐渐流通,陆启明握了握拳,肌肉硬邦邦的。

    两人打开门走出去,特地在拐角处暂停了一下,探听外面的动静。

    还好,窗户和门完好无损,夜里丧尸没进来。

    陆启明去查看小丧尸的情况,江妙妙趴在推车上翻食物当早餐。

    好吃的都已经吃完了,剩下的不是饼干就是方便面。

    说真的,平时当零食打牙祭还行,一连吃几个月,她现在看了就想吐。

    翻出两包红烧牛肉面,和两袋香葱味的苏打饼干,勉勉强强算是有荤有素。

    二人盘腿坐在空无一物的客厅里,吃完这干巴巴的早餐

    江妙妙痛苦地捂着脖子,“我喉咙都要割破了……”

    昨天应该搬半桶水来的,太傻了。

    陆启明也吃得很费劲,剩下半包饼干实在咽不下去,丢在一旁起身说:

    “走吧,干活了。”

    “去哪儿?”

    他环视一圈,锁定不远处的一栋别墅,抬了抬下巴。

    “先从那里开始。”

    江妙妙抹抹嘴,先往身上补充了一点丧尸血,然后随他前往目的地。

    和他们的新家不同,那栋房子是有人住的,而且走得时候应该很匆忙,门都没锁,大咧咧敞开着,车库里停着一辆白色的宝马x5。

    陆启明先去看车,转了一圈没找到钥匙,颇为惋惜地叹了口气。

    他回头,发现江妙妙已经进屋了,也跟进去,看见她期待地站在一台双开门冰箱前,眼睛亮的像装满星星。

    下一秒,她打开冰箱,怔了两秒,弯腰狂呕。

    冰箱断电一两个月,里面的鸡蛋、面包、肉、鱼虾、水果等等,在堪比温室的冰箱里储存着,早就开始腐烂。

    臭味一直散不出去,憋在里面,越憋越臭,打开来的一瞬间狂涌而出……

    那味道,绝了!

    江妙妙简直后悔自己长了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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