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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三章 糜夫人,还是不错的
    唰!

    只在顷刻间,甄宓那如美玉一般晶莹细腻的面色变得苍白如纸,灿如星辰一般的双眸变得湿润而模糊,两行晶莹剔透的泪珠顺着无暇的面庞缓缓滑落,哽咽道:“红颜祸水,妾身惭愧。”

    “胡说!什么红颜祸水?”

    姜耀这才注意到刚才那句话光顾着自己痛快了,却给甄宓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姜耀为了甄宓,才破了河北,让袁绍家破人亡。那甄宓不是红颜祸水是什么?

    当然了,这也没关系。君王就是造命师,一言可以将人贬到九幽之下。再出一言,又可以将人抬到九天之上。姜耀身为三州之主,虽无君王之名,也有君王之实。

    当即,姜耀朗声道:“甄夫人,吾听说,你刚刚出生之时,每晚寝寐之时,家人都仿佛看到有人把玉衣披在你的身上,有没有这回事?”

    “呃……有。”

    “吾还听闻,相士刘良给你们甄家子弟相面,看到你时,她说……”

    话说到这,姜耀没直接说下去,而是向刘氏看来,道:“那刘良说了什么,你知道吗?”

    “知道!知道!”

    在这性命攸关的时刻,刘氏终于没犯蠢,赶紧道:“那相士刘良对着甄宓说‘此女贵乃不可言"。就是因为这个,待甄氏长成,夫……袁绍才下聘,将她聘给了次子袁熙。”

    姜耀继续朗声道:“但是,那袁绍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他只知道,甄宓乃贵不可言,是女子中的最贵者,就让儿子袁熙娶了。却不知道,凡天下宝物,有德者而居之!袁家德薄,可配拥有此宝么?”

    刘氏道:“不……不配。”

    “因为袁家不配拥有此宝,才惹下如此滔天祸事,家破人亡。对也不对?”

    刘氏连连点头,道:“对,对。上将军目光如炬,让妾身茅塞顿开。”

    姜耀继续道:“刘夫人,那你看,天下有谁德行深厚,福缘广大,配拥有此宝呢?这世上,到底是谁,配拥有这‘此女乃贵不可言"的奇女子呢?”

    刘氏道:“当然是天策上将!”

    姜耀又向曹昂看来,道:“昂公子,你说呢?”

    曹昂赶紧道:“自然是上将军。”

    姜耀向身后看来,道:“尔等,你们说呢?”

    陈到赶紧带领众军士,大礼参拜,道:“恭贺上将军,贵不可言,得此至宝。恭贺甄夫人,今日得逢正主,日后贵不可言。”

    袁府家人也全部知情识趣地大礼参拜,道:“甄夫人贵不可言,理应侍奉上将军!恭贺上将军,恭贺甄夫人!”

    “哈哈,如此甚好。”

    姜耀向甄宓看来,道:“看来,世所公认,夫人应该属于吾姜耀,而不是什么袁熙。不知夫人,以为如何?”

    甄宓心中五味杂陈。

    要说愿意,这个男人,杀了她的公爹,闯入她的家中,肆意妄为。而且,她的丈夫袁熙还活着……她怎么可能多么愿意?

    但要说不愿意……那不是找死吗?

    而且,袁熙自从和她成亲之后,一直任幽州刺史,留她在家侍奉公婆。婚前不认识,婚后没见过几次面,二人能有多少感情?

    非常如此,这个男人刚才已经给了她足够的面子和荣耀,对她已经足够重视和体贴了。如果袁家一定会败亡的话,她被这样一个男人得到,似乎……上苍也算待她不薄?

    “妾身深以为然。”

    甄宓的头微微垂下,几丝红霞爬上了她娇嫩的面庞,如同一朵含苞待放的花朵。

    柔和的阳光透过她的发丝,洒在她的脸上,使她看起来更加娇艳。

    纤细的颈部展现出优雅而修长的曲线,如同月光下静静流淌的小溪,婉约而柔美,让人中生怜。

    那一抹低头的风情,竟让见惯了貂蝉、冯氏、邹氏等世间绝色的姜耀,都产生了一种窒息的感觉,就更甭提别人了。

    “那什么……昂公子!昂公子!”

    “啊!啊!”曹昂如梦方醒,赶紧微微躬身,道:“昂还些军务要办,就不打扰上将军了,昂告退。”

    “昂公子请便。”

    曹昂带着他的人赶紧离去。

    姜耀再次拉起佳人的葇荑,道:“不知夫人香闺何在?现在,可容吾参观一番否?”

    “将军!”

    这么直接吗?

    现在还是白天!

    甄宓绝美的面颊上迅速泛起一层艳丽的红晕,既像是盛开的桃花,又像是春天的朝霞。双手紧紧握住衣裙,双唇紧闭,嘴角微微颤抖,既仿佛在竭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又似乎在无声的抗议。

    但是,最终,她还是再次低头,柔声道:“是,将军,请跟妾身来。”

    ……

    ……

    甄宓和貂蝉、邹氏、冯氏,虽然都是世间绝色,但是,春兰秋菊各擅胜场,是完全不同的、

    貂蝉既有钟天地之灵秀的灵气,秀***人,又能歌善舞善解人意,还为了吕玲绮每次都尽最大的努力伺候姜耀,让姜耀每次都非常满意。姜耀宠她最多。

    邹氏是姜耀穿越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女子,不但有着绝色之容而且性情温婉,柔情似水,体贴入微。

    她自从改嫁给姜耀后,是真的把姜耀当成了她的夫君,当成了她的天,伺候的十分周到。如果说,貂蝉伺候姜耀,是希望姜耀感到十分刺激十分兴奋的话。那邹氏的伺候,是希望姜耀十分舒坦十分放松。姜耀在她那里,最能体会到家的感觉。所以,姜耀对她的宠爱,仅次于貂蝉。邹氏为姜耀生了一个女儿,是第一个给姜耀生儿育女的人。

    冯氏不擅逢迎,话也不多,全靠天生丽质。不过,还是那句话,缺点都这么明显了,既然能和貂蝉、邹氏并列,那自然优点就非常突出了。冯氏的无脑是真无脑,姿色绝佳也真是绝佳。如果单看照片的话,冯氏的评分还应在貂蝉和邹氏之上。

    甄宓和她们完全不同。

    洛神!

    虽然生而为人,却确实有神女的高贵庄重、清净无垢,仙女的超凡脱俗、清新自然、婉约矜持。

    神秘,浪漫而又圣洁、典雅!

    这样神圣浪漫的仙子,堕入凡尘,曲意逢迎,会是什么样子?

    姜耀在甄宓的闺房中看到了,他目眩神迷,如痴如醉,沉沦其中,心颤不已。

    “幽州刺史有什么好当的?袁熙这个蠢货,自己去当幽州刺史,却留如此佳人独守空房,伺候那恶毒的刘氏婆婆,简直是暴殄天物!”姜耀暗暗想着。

    大约一个半时辰后——

    嗡~~

    姜耀的意识,再次来到那片神秘而又空旷的空间中。

    一个大光球,正在熠熠生辉。

    一点黑点在远方的光线上出现,并从远方急速而来,在姜耀的眼中越来越大,从一个黑点迅速变成了一团团黑漆漆的影子。

    与此同时,有系统的提示音传来。

    “叮咚!恭喜宿主,与甄宓进行人生交流,产生暴击,暴击对象——曹丕!暴击奖励:诸葛连弩五百具!并附赠诸葛连弩的制式弓箭三万支。”

    诸葛连弩?

    数量这么少?

    仔细想想,也不奇怪。曹丕在位时,并没有灭掉蜀国。凭着降将带来的,或者曹魏在战争中缴获的,曹丕能得到多少诸葛连弩?

    就算仿制,恐怕也来不及。毕竟,曹丕虽然好大的名头,但实际上仅仅在位七年,就撒手人寰了。当时马钧又没展露才华,曹魏又一直拿老百姓不当人……没仿制出来诸葛连弩,或者即便仿制出来没大规模推广,并不奇怪。

    这也没关系。

    毕竟,这批诸葛连弩数量虽然不多,但总算有样品了。姜耀可以让西园巧匠仿制诸葛连弩嘛。嗯,马钧也参与进来,不但很可能加快诸葛连弩仿制的速度,还能加强他本人对诸葛连弩的理解。恐怕,用不了太长的时间,马钧改进版的诸葛连弩就能问世了。

    不过,话说回来,甄宓如此级数的美人,才暴出了五百具诸葛连弩三万支箭,姜耀总有种“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感觉。

    当然了,很快,他这种错觉就烟消云散了。

    “叮咚!恭喜宿主,与甄宓进行人生交流,产生暴击,暴击对象:曹丕!暴击奖励:曹丕剑术。”

    “叮咚!恭喜宿主,与甄宓进行人生交流,产生暴击,暴击对象:袁熙!暴击奖励:黄金万两,白银两万两。”

    “叮咚!恭喜宿主,与甄宓进行人生交流,产生暴击,暴击对象:曹丕。暴击奖励:百辟宝刀三把。宝刀其一,长四尺三寸六分,重三斤六两。文似灵龟,名曰灵宝。宝刀其二,采似丹霞,名曰含章……其三锋似霜,刀身剑挟,名曰素质。三把宝刀,俱皆切金断玉,吹毛断发,削铁如泥。”

    “叮咚!恭喜宿主,与甄宓进行人生交流,产生暴击,暴击对象:袁熙。暴击奖励:幽州突骑五百名。”

    “叮咚!恭喜宿主,与甄宓进行人生交流,产生暴击,暴击对象:曹丕。暴击奖励:火珠龙鸾之钗三把,火浣布袈裟两具,割玉刀一把,玉钱千缗。”

    ……

    甄宓令姜耀留恋忘返,连宠一个多月。

    事实证明,此女和貂蝉一样,属于易暴击体质。别的美人,也就是一次暴击,顶多像李采薇是两次暴击。

    但是,无论貂蝉还是甄宓,都可以多次暴击。

    三五天,或者六七天,甄宓就会引发一次暴击……似乎无穷无尽。

    而且,暴击的奖励里面,有些东西是相当可观的。比如,曹丕的剑术。曹丕的剑术师从史阿,史阿的剑术师从王越。王越人称剑圣,汉末三国,剑法第一。

    姜耀本来通过貂蝉,暴击出过吕布剑术。这次再得了曹丕剑术,两相印证,剑术更上一层楼,就算不是当世剑法第一,也差不了多少。

    这回姜耀可真是得到宝了。

    当然了,这一个多月的时间,姜耀只是晚上沉浸在甄宓温柔乡中,白天还是要处理正事的。

    曹操要拿邺城做大汉新都的,只许给了姜耀邺城的财富和人口,而不是土地和建筑。

    所以,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姜耀主要是对邺城三十四万人口,进行迁移。

    他们的财富,姜耀则完全没动——抢劫同族算什么本事?哪有抢劫异族痛快?所以,仅仅是进行人口迁移而已。

    邺城乃是袁绍三州之地的首府,里面有大量的工匠。

    天策军首先对这些工匠进行甄别,技艺特别高超的能工巧匠,直接进入天策府体系中,享受不次于天策野战军人的待遇。

    普通工匠,可以任选天策军控制范围内的城池居住。如果该城池有空宅子,可以分配一处不大的空宅,或者在一处大宅院内和其他人合居。官府没有空宅那就没办法了,自己想办法安排。

    其他百姓,不愿意务农的,也是任意天策军控制范围内的城池居住,一切自己想办法,没有任何优待。

    愿意务农的普通百姓,移民弘农郡和并州七郡,那里还有大量的无主田地和房屋,官府发农具分配房屋。现在虽然没有直接发耕牛发挽马的好事了,但可以租赁官府的耕牛。

    对于豪门大户,姜耀的策略就又完全不一样了——不管本人意愿如何,全部迁往花剌子模。以后,天策军渡过阿姆河,攻占贵霜后,他们将作为天策军的爪牙,移民整个贵霜。

    姜耀特别赞成朱元璋一句话:豪杰岂有乎纯良?

    那意思就是: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怎么可能真的纯真善良?都不是什么好人!

    不是好人也没关系,开疆拓土,为华夏拓展生存空间,好人还没坏人好用。

    他们不是擅长表面上道貌岸然,事实上鱼肉乡里,欺男霸女,作威作福吗?去对异族使用吧。

    如果,真能把当地的异族治得服服帖帖的,那就是他们应得的奖励。如果镇压不了异族,那就活该被异族的怒火烧死。如果他们打着搞个烂摊子再拍屁股走人让天策军去收拾的心思——天策军不介意让他们全家走个齐齐整整。

    不管怎么说吧,四十八天过去了,邺城都快搬空了,姜耀也终于不那么沉迷甄宓了,才开始处理糜贞。

    糜贞还是比较幸运的。

    如果没有姜耀出现,刘备长坂坡兵败后,糜贞怀抱年仅两岁的刘禅在乱军中走散,被赵云发现。但是,赵云只有一匹马。糜氏抱着刘禅上马之后,再想让赵云杀透曹操的千军万马,那除非赵云还有个名字叫阿玛迪斯·赵。于是乎,糜贞把刘禅交给赵云后,投井自尽。

    大约三个月前,刘备背叛袁绍,带着两万多精骑逃离了战场。审配是知道内情的,表面上看,回来之后,他应该首先就是把糜贞怎么怎么样了,狠狠报复刘备。

    不过,对于审配而言,其实并非如此。

    糜贞一介女流之辈,算什么?就算把她怎么怎么样了,能伤得刘备一根汗毛吗?刘备会滴一滴眼泪吗?

    再说了,就算报复刘备本人,这时候都排不到第一位啊。审配当务之急,还是让名不正言不顺的袁绍第三子袁尚上位。所以,仅仅是命人将糜贞收监而已。

    好不容易袁尚上位的一切程序和仪式走完吧,夏侯惇和夏侯渊的大军又到了。

    仓惶间,审配赶紧率领数百骑,带着袁尚突出重围——他倒不是怕眼前的骑兵,但是,真的等到曹操大军云集,那袁尚不就只剩下坐以待毙了吗?

    于是乎,邺城既没了审配又没了袁尚,被曹军一个月破城。

    而这一个月的时间里,糜贞完全被邺城的大人物们遗忘了,小人物也不敢为难她。

    等姜耀入城之后呢?

    姜耀白天组织移民,晚上沉浸在甄宓的温柔乡中,也没人跟姜耀提起这事儿,姜耀自己也忘了。

    直到监狱都快搬空了,女监的女吏,才想起来,这里还有这么一个烫手山芋,赶紧上报。

    “妾身参见天策上将。”

    虽然没受任何虐待,但是,将近三个月不见天日没人说话的生活,对这位美丽如珍珠的女子的改变是巨大的。

    沐浴更衣后的她,皮肤比三个月前更加白皙。

    但是,再也没有了,跟随刘备时的骄纵之气。她从小锦衣玉食,即便跟随刘备后,也没吃过什么苦头,仿佛生命中的一切厚待都是她应得的,难免颐指气使耍小性子。

    而现在呢?

    经过三个月的牢狱之灾,她明白了,她之前所有的一切都不足凭依,没有什么是她应得的。她的生死荣辱,都在那些大人物的一念之间。那个五大三粗的、丑陋的、肮脏的,以前她看都不会看一眼的女吏,都能让她生不如死。

    甚至于,慷慨赴死易,从容就义难。三个月的磨难后,就是自杀,糜贞都没了勇气。

    “糜夫人。”

    “奴在。”姜耀向这个娇娇怯怯,恐惧地微微颤抖的女子看来,道:“刘备背叛袁绍后,带领两万余精骑,不知所踪。不知,夫人今后有何打算?”

    “奴……奴全听将军的。”

    “刘备靠不住……”姜耀走到她的身边,将她扶起,道:“那么,吾呢?夫人,今夜,可愿与吾共效于飞否?”

    “奴……奴……奴……”

    “嗯?”

    “奴自……自……自是愿意的。”

    ……

    ……

    一个时辰后。

    “叮咚!恭喜宿主,与糜贞进行人生交流,产生暴击,暴击对象:刘备。暴击奖励:襄樊水师两千名。”

    襄樊水师?

    通过甘夫人暴击刘备,是两千名襄樊水师。通过糜夫人暴击刘备,又是两千名襄樊水师。

    这大耳贼,真够穷的啊!

    不过……似乎还不错!

    毕竟,姜耀原来得到的那两千襄樊水师,有一半放进了玄甲卫中,还有一半在做阿姆河水师的老底子。

    一千老底子,对阿姆河水师来说,人数太少了。

    这两千襄樊水师来得,还真是恰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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