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白衫。
亲娘早死,亲爹酗酒家暴。
十八岁那年,我独自搬了出来,用这些年来干零活攒的钱。
在远离我亲爹很远的地方,买了些便宜的材料搭了个简易的窝。
真的很简易,下雨天要打着伞睡觉的那种。
说实话,我很孤独。
但又不想找男人,天下乌鸦一般黑,我对男人属实不感兴趣。
直到有一天,我捡到了小白。
小白是一只肥嘟嘟的狗,它走到我家门口。
我觉得很稀奇,这么肥的小狗居然没被这个村子穷疯了的人,抓着吃掉。
它好像很喜欢我。
我正好也活得没味,就把它养在了自己身边。
它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和安全感。
我越来越喜欢它,好吃的先给它吃,在镇上打工,看见什么有趣的小玩意就想给它买回来戴上。
不知道谁告诉了我那管生不管养的亲爹我住哪里。
喝醉了来找我要钱,撒酒疯。
激动起来抓上什么趁手的东西往我身上砸。
我像往常一样,闭上眼睛,逆来顺受的等着疼痛降临。
忽然间就听到小白叫得特别凶猛的声音,它从来没这么叫过。
因为我不让它叫。
一旦叫了,别人要捉着它吃掉我保护不了它。
我亲爹被小白扑得连带椅子人仰马翻,腿上流着血骂骂咧咧回去了。
几天他都没来找过我麻烦。
可我却惶惶不安。
因为我知道,他不会那么轻易放过我。
果然,中秋节那天我从镇上下工回家,走到门口没见到小白向我跑来、门也被砸烂。
我就知道大事不好。
我跑到周围邻居家去问,其中一个人告诉我,说我爹带着魏家两个仆人,把它捉走了。
我从来没有那么慌、那么悲伤过。
李雀那个贱人,不顾我的苦苦哀求,我都说发了工钱一定还给他。
可是他不为所动。
小白死了,我憎恨起这个世界,憎恨起桃花村。
甚至不想活的冲动都有。
很长一段时间,我不知道我活着是为了什么。我年纪大了,在桃花村,这个岁数孩子都满地跑了。
我痛恨我是个哥儿。
痛恨我爹要把我卖了换酒钱。
隔壁王水村出了名的光棍村,哥儿和女人都少。
我爹十块钱把我卖给了一个快四十的老男人,为了躲他们来抓,住所换了一个又一个。
直到后面实在没有钱换住所,一板砖拍在自己头上,鲜血顺着我的额角流下,接着拿把砍刀想去砍他们,把那几个人吓懵了。
以为我精神有问题,跑得比狗还快。
不能把他们与狗相提并论,说他们是狗太抬举。
离我失去小白快一年多,桃花村怪事频出,每天晚上都会死人。
不知道为何,我总感觉有一股让人心安的力量陪在我身边,就像小白还在那样。
其实我知道是谁在杀人。
我有一个很久没联系的朋友,从别人口中听到他最近有麻烦。
那个晚上,翻来覆去一通还是睡不着,我摸着黑去往他家,想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帮助他。
途中,我看见一只很大的黑狗,立在魏沓翔家门口,静静看着地上那具扭曲的尸体。
它身上沾了血迹,看清那是血迹是我看见随着它毛发滴落在地上的颜色。
黑狗没一会往我朋友沈屿家跑去。
我屏住呼吸,远远的跟在它后面,见到它立在沈屿家门口,不知道用什么法子让自己一瞬间变得干干净净。
过了很久才轻轻叫两声。
很快门被从里面打开,灯光照亮黑狗的躯体,那一瞬我察觉到它向我看过来。
眸子黑沉,锋利带着审视。
刹那间让我心脏发紧,背部冒出冷汗。
沈屿一点儿也不怕它,蹲下来抱住它的脖子,黑狗见到他时,仿佛侧脸都变得温柔。
我放心了。
沈屿有他的保护神。
既使看到的状况让我一时间难以置信,但至少没有人可怕。
如果我的小白也在就好了。
跟随大部队去讨伐、砸沈屿家时,看着那一张张面目可憎的脸,我只觉得可笑。
都会死,都没有好下场。
临走前,那个疑似是黑狗化身的男人叫住我,和我说小白一直在我身边。
很有可能会在某一天以某种形式回来,我信了。
无论小白变成什么样子,我都欣然接纳,它是我唯一的亲人、唯一的朋友。
我等它。
没过多久,我爹也死了。
尸体依然是在魏沓翔门口被发现的。
不奇怪,如果这是一场生灵的复仇,他迟早会死,我也不伤心不难过,他早就该死了。
第二年开春,沈墨单独来找了我。
他说,尘埃已落定,要带着沈屿去别的地方生活。
我哦了一声。
很难不嫉妒。
他们走的时候,又一起过来找了我一趟,沈屿笑眯眯抱给我一只小奶狗。
白色的。
与我熟悉的小白外形模样不是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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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与那双小狗眼一对上,我就知道这是我的小白。
喜极而泣。
我抱着它哭了很久,小白焦急用爪子扒拉我,沈屿被沈墨揽在怀里笑。
我看出他俩的关系了。
把沈屿拉到一旁说悄悄话:“你跟他在一起,以后生出来的孩子…”
会不会半人半妖…
我没把后面的话说出来,有些话点到即止别人也会懂。
沈屿抱了我一下,在我耳边小声说:“不会的,我怀不了孩子。”
不知道他为什么怀不了孩子,我没问,但松了一口气。
或许是这场屠杀太过离奇,死的村民都是一些喜欢虐待狗狗的惯犯。
桃花村幸存下来的人们感知到什么,在庙里捐钱建了一个新神龛。
却没钱上漆,神龛像是一只雕刻得粗制滥造的黑铁大狗。
这不就巧了。
狗肉没人再吃,家家户户都会养狗,并且把它们当成有智力的生物,真心爱护。
一年时间,这个村落秩序习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是不是以暴制暴,才能让人幡然醒悟?
这都是后话了。
没人知道我现在过得有多幸福,就比如正抱着我的小白在门口晒太阳,盯着门口流动的小溪。
隔壁村那几个人又来找我,被小白把胳膊咬得血肉模糊,无一幸免。
这下我添了一条新的名头。
神经病哥儿养了只得了狂犬病的疯狗。
无所谓,就这样宣传我。
小白回到我身边第三个月后,它带着我去找了沈墨他们。
那是一个与外界隔绝的地方,山清水秀。
我去的时候,沈墨正光着个膀子在地里锄草,阳光洒在他肌肉上面布粼粼泛着光。
他的小哥儿躺在一旁的躺椅上为他加油助威。
沈屿这小子,好福气。
小白跑到沈墨面前,叽叽咕咕不知道叫了些什么。
回到家,第二天醒来睁眼。
一个白发美男躺在我旁边,白到泛光的胳膊撑着头笑盈盈注视我:“你好呀,杉杉。”
轰的一下,我感觉自己脸上着了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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