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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02章 农女不做倒霉蛋(6)
    听晚莫名其妙的笑点,小6是能get到的。

    但是,对于听晚说给宋莹莹制造一个梦境,让宋莹莹将她给萧瑢起的那个名字,从“龙霸天”改成“龙傲天”这回事儿,小6却是不怎么赞成的。

    原因很简单——萧瑢这个人吧,一点都不龙傲天,还是用龙霸天这个名字将就将就吧!

    本就与听晚以及小6无关,所以龙霸天这个名字,真正有意见的,也只会是脑袋一片空白的萧瑢一人。

    萧瑢虽然脑袋空空,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也不知道自己原本叫什么,可他的审美还是凑合的。

    “龙霸天”这个名字,他怎么听,怎么觉得不是个好名字,听上去不仅像街头混混,还像江湖上那种光长力气不长脑子的傻逼。

    所以,萧瑢是拒绝的。

    但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么一个名字,哪里是萧瑢他自己拒绝,就可以拒绝的了的呢?

    哪怕萧瑢再怎么说,自己并不是很喜欢这个名字,最终,龙霸天这个名字还是定了下来。

    然后,老宋家捡回来一个男人,名叫龙霸天这件事,没用半天的功夫,就传满了整个村子。

    这件事使宋秀才专门传出去,他的意图便是不想等后来村里人发现之后,让他那脑袋有什么大病的傻闺女儿,全都懒到自己身上来,从而坏了名声。

    且不管萧瑢——也就是现如今的龙霸天到底是不是能给他带来便利,单单现如今不要将萧瑢救回家里,还专门给人家起了个龙霸天的名字,好像还是从她之前看的话本子里选出来的名字,宋秀才就能摸清楚自家闺女是个什么德性了。

    他以前以为宋莹莹只是喜欢看话本子,并且时不时的联想一下,却没想到宋莹莹居然是看了话本子,去联想代入的还是自己,搞的全是那一套乌七八糟的事情。

    现如今救了萧瑢这个行为,就完完全全体现了自家闺女看话本子看进去,有些失心疯的具象化。

    宋秀才将这个消息传满村,为的也是等过两天他们回镇上的时候,能够有理由阻止女儿将这个龙霸天带去镇上的家里。

    在宋秀才看来,将这个人救下是可以的,将个这个人留在家里也是可以的,但坚决不能将这个人带到镇上的家里去。

    不然的话,自己这个女儿宋莹莹的名声可就真的是完了。

    有着宋秀才的推波助澜,他们家救了个男人,好心收留,并且这个男人名叫龙霸天的事情,真的算是传的满村飞,哪怕是宋志文这个瘫在床上的人,没有通过听晚这个渠道,也从房前屋后大声聊天的人口中得知了。

    “晚娘,隔壁的真的捡了个人回来?”

    这村里的人起名字无外乎就是那么些套路,宋志文这个名字是文气,但也是他读了书之后老师给起的,原先他也不叫这个名字,而是叫宋大文。

    隔壁宋秀才的原名则是叫宋铁牛。

    听上去格外的朴实。

    但村中也不乏有叫什么王锄头、史罐子的,这些名字听上去则是格外诙谐。

    但像龙霸天这样的名字,村中却是无人起的。

    故而,听上去总让人觉得有些有意思,并十分的想打听一下是怎么回事。

    所以宋志文便询问了自己的女儿听晚。

    这事也没有什么不能说的,听晚一边收拾着东西,一边回答了宋志文的提问:

    “就是我昨天跟你说的那件事,莹莹跟我说在后山发现了一个受伤的男人,让我陪她一起去看看,我没愿意,他就跟我闹脾气跑走了,然后回家找了人一起去将那个男人救回来了。不过我昨天去拿野果子给莹莹的时候,那个男人醒了,却什么都不记得,也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从哪来,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受伤,会晕倒在咱们村的后山上。所以龙霸天这个名字,可能是莹莹给他起的。莹莹之前给我讲她看过的画本子,其中有一个话本子里面的主人公就叫龙霸天,她可喜欢那个主人公了。”

    听晚说的也算清楚,宋志文听了点了点头,随即问:

    “怎么感觉一定是喜欢人家似的?还有,他们家就没有人觉得将这人救回去不妥吗?还留在家里。这虽说这位龙霸天是什么都不记得了,但是他自己不记得并不代表他的仇人不记得呀,要是伤他的人,知道他在哪的话,保不齐会上门寻仇。这宋秀才也是个聪明人,怎么就将人给留下了?晚娘,你和爹说说那人长什么样子,穿的怎么样。”

    宋志文不愧是脑袋瓜子灵光的人,一下子就切入了重点。

    “那人皮囊倒是长的不错,应当是莹莹喜欢的那种类。”听晚将宋志文的裤腿卷起来给他换药膏,一边换药膏一边说道:“我听莹莹说那人穿上穿的可好了,腰间挂的玉佩连她爹都看不出是什么材质,只说是上等好货,他说头上的关子好像都是金子做的。”

    宋志文配合着听晚置换药膏的动作,搬动了一下自己的腿,然后叹了口气道:

    “你这么说,我算是明白那宋铁牛为何愿意将人留在家里了。根本就不是因为宋莹莹看上了人家非要留,而是他觉得有利可图,哪怕那人现如今是失忆了,可失忆又不是失智,迟早有恢复过来的一天,到时候拿着救命之恩就能置换不少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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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志文分析的非常到位,听晚在心中默默的给他鼓掌。

    然而,宋志文却继续说道:“晚娘,隔壁那家子的做派你可不能学。这个世界上不靠着自己的能力所得来的东西,终究都是靠不住的,与其想着谋划从别人那得到点好处,还不如自己拼把劲,落得个安心实在的好,走捷径这种事儿做不得。”

    因为只有听晚一个女儿,宋志文素来是将对女儿的教育放在第一位的。

    他怕自己现如今这个样子,要是真的治不好,拖了女儿的后腿,女儿会因为疏于教育而想不开,做出不可挽回的傻事。

    “我是爹爹的女儿,什么事儿能做什么事儿不能做自然是清楚的很,爹爹怕什么。”

    无论是原身宋听晚,还是现在的听晚,都是这样的人。

    听晚将宋志文的裤腿收拾好之后,拿起放在床尾的篮子便要出门:“爹爹你在家里抄书休息,山上的板栗熟了,我去捡些板栗回来。”

    山上的板栗的确是熟了,听晚打算去捡一些回来,但更为重要的是,听晚想借着上山捡野板栗的名头,从空间里掏出一只已经养家了的野鸡。

    宋志文在床上躺坐的时间太长了,就算是有强效恢复膏,也需要将营养补充上。

    家里不是没有养鸡,但是那些鸡是用来下蛋吃的,想要给宋智文炖只鸡补补,最好的选择便是野鸡。

    只是这村后的山里野鸡很少需要碰运气,而今晚的空间里养了不少,倒是可以直接拿出来用。

    挎着篮子的,听晚快步的朝着后山走去,打算来个速去速回。

    其实,她也是怕遇到宋莹莹。

    自从昨天开始,宋莹莹因为有了龙霸天这个话本子标准心上人的存在,倒是不主动来找听晚了,但是只要一看见听晚就要拉着听晚炫耀一番。

    这一早上一中午的功夫,邻里邻居的出入免不得遇上,听晚已经被宋莹莹炫耀了八九十次了,听的耳朵都要起了茧子。

    着实是不想再听了。

    所以还是选择躲开的好。

    而听晚不知道的是,在她快步离开家之后不到五秒钟,宋莹莹便从隔壁宋家的院子里出来了,看着外面空空如也的路,还分外疑惑的自言自语:“我明明听见晚娘出来的脚步声了,怎么不见了?”

    ——听晚之所以一早上遇见宋莹莹八九十次,那是因为宋莹莹专门在家里听听晚的动静,只要一听见便跑出来炫耀。

    宋莹莹和听闻炫耀已经成了一种习惯,仿佛只要和听闻这个父亲同样是秀才,却过得不如他的人,炫耀就能得到极大的满足感,人生也就圆满了似的。

    而在她身后不远处的宋家院子里,龙霸天坐在院中晒太阳。

    他已经在院子里晒了两个时辰的太阳了。

    他其实觉得自己并不缺太阳晒,且也没必要再晒太阳了,可架不住他睁眼看见的第一位救命恩人宋莹莹,非说他需要,硬是让他坐在院子中间晒太阳。

    如果现在不是秋天而是夏天的话,本着他晒太阳两个时辰的长度,他现如今应当是躺在床上早就中暑,前脸被晒的通红,整个人发虚的模样。

    而且,坐在院子中间还挺尴尬的。

    宋家的人来来往往,都能看见他,也都会路过他。

    他感觉自己随时随地都在被人行注目礼。

    “霸天哥,咱们再晒一会儿太阳就可以围着院子散步了!”宋莹莹从院外回来,掐着嗓子对坐在院子中间生无可恋的龙霸天道。

    龙霸天并不是很想搭理宋莹莹,但是今天一天的功夫,他已经试过了,但凡他不搭理宋莹莹,宋莹莹便会拿着一张不知道从哪找来的小帕子,开始嘤嘤作怪。

    为了自己的耳朵以及精神状态,龙霸天只能点着头“嗯”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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