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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6章
    “哥哥,你觉得我做得对吗?”

    林云眨巴着明亮的大眼睛,期待地看着自己的伴侣,他指的是对魏大这件事情的处理方式和审判结果。

    林默看着媳妇儿的神情,有被可爱到,忍不住摸了摸他的头发。

    “引蛇出洞,瓮中捉鳖,以用最小的代价把那些老鼠都挖出来。公开审判,公平公正。咱们林首领的所作所为,让所有人都心服口服。”

    得到哥哥的肯定,林云的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随后想到了什么,又偷偷瞥了一眼哥哥。

    “那……那我把那些罪人的家人放过,会不会显得太圣母了啊?”

    “没事,咱们部落不搞连坐,那些人没有被羽毛找到错处,就说明平时是循规蹈矩的。而且有哥哥在,有羽毛他们在,那些人的一举一动都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他们要是有什么风吹草动,周围的人会第一时间到调查部举报。”

    林默对媳妇的心软毫不在意,他有自信也有能力给自己的媳妇兜底。

    他希望这个被他捧在手心里,从小养大的孩子一直是坚强的,宽容的,有爱心的。并不愿意看到成为首领后的林云变得无情,眼里只有权势利益。那才是会让他愤怒的事情。

    “嗯!”

    有哥哥的支持,让林云心中对自己决定的那一丝不确定彻底消失了。

    双手环上哥哥的脖颈,两颗头颅亲密地靠在一起。一时之间,气氛格外温馨。

    “对了,那些活死人现在在哪?”

    林云的意思是把那些活死人弄去挖矿。现在灵玉晶已经是军部战士修炼的必备品了,每天需要消耗很多的灵玉晶。

    每次靠林默一个人去挖不现实,而这个东西又太过贵重,不好让别人知道。

    现在有了活死人正好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林默不在,附属领地没人能打开。

    “还在医疗部,青雪姐说那药难得,制作活死人不易,如果是一次性消耗品就太浪费了。她说要在下矿前把这些活死人做成铜皮铁骨,最好还能吃得少。”

    林云没说严青雪的原话是,最好那些活死人能不吃不喝一直干活。当时林云是听的目瞪口呆,还能有把人炼制成机器的手段?

    “好,我有空去医疗部看看,把这些活死人带去附属领地,如果可以把我那边的工作都交给活死人处理。”

    “哥哥,我这边都说了,你那边也说给我听听啊!有没有惊喜给我?”

    林默看着撒娇讨要礼物的媳妇,也不藏着掖着了。

    “喏,这个给你!”

    林默解下腰间的两个小布袋,放在林云的手上。

    吖——这个触感?!

    林云摸了摸布袋里的东西,多么熟悉的光滑触感,让他不敢置信地看着伴侣。这东西,现在很常见吗?

    扯开布袋口子上的绳结,一颗,两颗,带着裂痕的晶体露了出来。如他所想,正是残缺的部落水晶,而且一次还是两枚。

    “哥哥,这个咋来的啊?”

    看着媳妇震惊崇拜的眼神,林默淡定地说道,“这个只是外出的收获之一,想来是山里危险,人类部落支撑不了被团灭了。”

    林默也没想到,居然有人这么倒霉被投放到群山之中,还不止一个。

    这两颗部落水晶也是意外之喜,其实除了冒险者,其他人真的很难找到别的部落的。

    这个世界原始而危险,每个部落之间隔得远,除了林默这个强的离谱的人,还没有几个人能靠自己远行。

    而他的呼吸法又特殊,山体之下的秘密难逃他的法眼。

    林云爱不释手地摸着两颗水晶,上一颗有了群面板,这两颗吸收后又会是什么功效呢?真期待!

    “啊?之一,那还有第二个收获啊?”

    “是啊,第二个收获,你这个小馋猫一定喜欢。”

    林默用手指点了点媳妇的鼻尖,光滑的触感让他心神一动。

    不行,要克制,等晚上。

    “是什么?”

    林云傻乎乎的,一点也没发觉林默眼中的蠢蠢欲动。

    “你不是一直想要吃猪肉啊!这次,我在一个林子里发现了一群野猪,有几十头。现在这些野猪都在我挖的深坑里,逃不出来。这次回来,我还带了一只猪崽子,在营地里,你想什么时候杀猪都可以。”

    林默看见媳妇的眼睛瞪得更大了,怀疑他的嘴角能流出口水来。

    咕噜——

    林云使劲吞了吞口水,他不缺肉吃,就缺一口猪肉吃。

    部落水晶是好,对他来说却是锦上添花。猪肉,那可是能吃在嘴里,落在肚子里的食物。而让他最开心的是,哥哥总是把他放在心里的第一位。只要他想要,不管再难都会把东西放在他面前。

    “哥哥,我爱你哦!”

    这样直白的爱语,林云平时害羞很少会这样说。

    林默听了格外的高兴,媳妇的告白是他最好的报酬。

    “我们现在是去部落之树那边,还是去营地那边看猪?”

    林云皱了皱眉,很认真的思索了一下。还是公事比较重要,猪猪在那跑不了。

    “先去办公室吧,看看这两颗部落水晶有什么作用。”

    “可以。”

    林默无所谓,只要和媳妇腻在一起,形影不离,他就高兴。

    连忙殷勤地给刚起床的媳妇打水端水。

    林云洗漱干净,换了一身黑色的长袖衣裤。现在气温已经在十几度了,以觉醒者的身体素质,已经可以穿轻薄的衣物。去除厚重的外套,一下子就感觉轻松很多。

    他现在身上穿的衣物是真丝和棉芦的混织物,又软又滑,穿在身上非常舒服。

    “哥哥,小布,走了——”

    林云笑得灿烂率先出了院子,留在后面的一人一狗相看两相厌。

    因为早上的那一幕,林默现在特别看不上小布,恨不得把它踢到天边去,眼不见心不烦。

    可惜,小布这个狡猾的东西寸步不离地跟在媳妇身边,让他不能动作。

    哼——等着吧,我还收拾不了你这狗东西。

    啦啦啦~小气鬼,大醋桶,没辙了吧,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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