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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2节
    “因为陶树。往年都是我去修路挖河的,但现在没了我,那个家又拿不出五百文,等官府征调人手时,陶树肯定会过来闹。”

    “而你现在在读书,名声对你来说很重要,若咱们拒绝的太彻底,那外人会不会认为你冷血无情?”

    陶竹发愁,当然,也生气。

    “咱们又不是真的冷血无情,但凡他们有个悔改的意思,那咱们肯定愿意拉扯他们一把。可他们没有!他们只想着从咱们身上吸血。”

    他怎么就碰上这么难缠的亲人了呢。

    唉!

    “原来是这个啊……”黎荞了然。

    他有解决的办法,但他不能说。

    于是,他抱着陶竹的腰,轻声安慰:“走一步算一步,他若是出去败坏我的名声,那乡亲们肯定是向着咱们的。”

    “万一他去私塾闹呢。你将来可是要去私塾读书的,你的同窗就算是知道他很可恶,但看他穷光蛋一个,咱们却是吃香的喝辣的,那咱们就是有理也变成无理了。”

    “等他真的闹了再说,咱们先过眼前的日子。”

    黎荞只能这般道。

    陶竹叹气,是啊,目前来说还真是没别的办法,唉!

    在陶老太来黎荞家里吃饭的第三日,陶树来了。

    他来问陶竹要钱,不想去服徭役。

    陶竹自是不肯给,攥起拳头要揍他,平城这边的徭役不算重,只是修路挖河而已,这些活儿都不肯干,这纯粹是欠揍。

    陶树一看陶竹要打他,便如同之前的那般,嚷嚷着让陶竹直接打死他。

    等陶竹的拳头真落到他身上,他鬼哭狼嚎的喊着叫着不活了要一头撞死在黎荞家。

    他说着还真往厨房的墙壁上撞。

    陶竹不想赔他药钱,要去拉他,他见此自认拿捏住了陶竹,更是做足了架势往墙上撞。

    他本想碰瓷,结果不知道咋的,脚下一滑,他整个人摔到了地上。

    他脑袋刚好磕到了墙角放的青砖上。

    鲜血顿时飙了出来,他也昏了过去。

    陶竹吓了一跳,黎荞则是拎着药箱给他止血,但血止不住,夫夫两人便牵出牛车,把他送去县城。

    到了县城医馆,大夫好一通忙活止了血,但当晚陶树发了高烧,差一点儿没熬过来。

    等到第二天傍晚,他终于醒了,但整个人瞧着有些痴傻。

    而且脑袋不敢随意动,一动就疼。

    按照大夫的说法,他这是发烧把脑子烧傻了。

    黎荞:“……”

    高烧的确会把人的脑子烧坏,但这种情况多出在婴儿身上,婴儿因为大脑发育不完全,所以高温之下会影响到脑子里的神经。

    但成年人不会这样,成年人的脑袋早就发育完了。

    但这种比中彩票都难的机遇让陶树给碰上了,那只能说陶树倒霉了。

    他也没干啥,他只是让陶树摔了一跤,谁知道会是这样的后果呢。

    陶树在医馆又待了几日,脑袋上的伤口不流血了,但他整个人的确是傻了。

    这个傻不是说他真变成傻子了,而是反应很慢,和他讲一句话,他得思考个半分钟才能有回应。

    而且还留个脑震荡的后遗症,脑袋不敢随意转动。

    陶老太陶老汉和赖冬梅哭的撕心裂肺,赖上了陶竹,非得让陶竹赔钱。

    有乡亲们在,这三人连陶竹的衣角都没碰到。

    不过,陶竹和黎荞商议了一下,决定退让一步。

    虽然他是出嫁的夫郎,但谁让他心软呢。

    从今往后,他可以管陶树吃饭。

    不过,伙食标准和陶老太陶老汉一样,菜窝窝和野菜汤随便吃,管饱。

    至于赖冬梅,他真没义务管赖冬梅吃饭。

    这个结果让村人有些唏嘘,但陶树这是活该,有手有脚的大男人,能去给赖冬梅的娘家收红薯却不能去服徭役?

    拿撞死来威胁陶竹,结果把自己给撞傻了,老天爷有眼,老天爷又显灵了哇。

    甚至还有人表示这样挺好的,最起码今后吃喝不愁了,这不比从前好?

    不过,村人也都知道陶家这三人的尿性,怕这三人跑黎荞家里闹,大家伙儿一天十二个时辰,密切关注着黎荞这边的情况。

    在这种闹哄哄中,秋收结束,秋税也结束,接下来就是种冬小麦和服徭役了。

    服徭役,每家都出一个男丁,带着工具和干粮,前往官府指定的地方干活。

    平城这边的徭役主要是修管道和挖河。

    此时的路都是土路,很容易变得坑坑洼洼,所以每年都得修一下。

    这个活不算重。

    挖河,有时候是挖新的河道,有时候是挖河里的淤泥疏通河道,活计比修路重一些。

    今年三柳村分到的活计,是去五十里外挖河。

    朝廷要修一条大河,好方便附近村人的灌溉,所以附近村子今年的徭役活计都是去挖河。

    三柳村今年靠着黎荞,各家各户的收入比从前多了些,但是,若是不去服徭役,那就得交五百文,很多人家舍不得这个钱,再加上挖河的地点距离三柳村不算远,所以,除了少数人家,大部分人家都是出了一个男丁,背上简单的行囊,带上干粮,前去挖河。

    五十里路其实也不近,每日往返太浪费时间,官府会提供简易帐篷,村人可以住在河道那里。

    今年红薯大丰收,但三柳村的村人没人带着红薯去挖河。

    秋税大家伙儿交的都是红薯,若他们也带红薯,那肯定顿顿都是红薯。

    红薯虽然好吃,但吃多了烧心!

    所以,三柳村的村人带的都是其他的杂粮,比如说小米、高粱。

    当这批人挖河走了之后,三柳村的日子照旧,冬耕开始了,这关系到明年小麦的收成,马虎不得。

    但家里的红薯也得消耗哇。

    往年的话,一个地窖就能放下所有的红薯了,但今年得用俩甚至是三个地窖才能放下所有的红薯。

    这么多红薯若是不赶紧吃,要么放坏,要么做成红薯干留着喂猪。

    有玉米在前,还真没人愿意把红薯喂猪。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观察,村人总结出了黎荞读书的规律:等天色暗了,他就不读了。

    于是,最近几日,每日都有人来黎荞家,打探黎荞有没有新的成果。

    大家伙儿早就知道黎荞在用红薯做各种美食,好为众多红薯寻一条钱路。

    但这都大半个月了,以黎荞的聪明,怎么看上去毫无进展呢。

    不过也是,若是随便搞搞就能为红薯寻一条钱路,那这钱路早被人寻出来了。

    大家伙儿种了这么多年的红薯,也没见谁把红薯玩出了新花样。

    这天下午,李瓶来买青团。

    她好几日没来了,买了青团之后,她没有走,而是留下开吃,一边吃一边和陶竹说着闲话。

    “我爹刚才从工地那边回来,把大忠带回来了。”

    “嗯?大忠哥怎么了?”陶竹正在做冬衣,闻言有些惊讶。

    黎大忠前几日刚去挖河,怎么今天就回来了。

    “工地那边顿顿都是红薯,他脾胃弱,昨晚吃了红薯后难受得睡不着,今天也干不了活,一直出虚汗,一张脸蜡黄蜡黄的,正好我爹要回来,就把他带回来了。”

    庄丰收身为村长,自然也要去工地上待几日,好把三柳村的村人给安置下来。

    工地上是大灶,两个村子一起吃饭,与三柳村一起开伙是小岗村的人。

    三柳村的村人带的都是其他杂粮,但小岗村的人一半都是带的红薯。

    并不是每个人吃红薯吃多了会烧心,再加上今年红薯大丰收,所以小岗村的人就带了红薯。

    反正是大锅饭,带过去什么都是所有人一起吃,肯定有人不带红薯,所以不至于所有饭食都是红薯。

    小岗村的人想的挺好,三柳村这边的确没带红薯,但架不住官府提供的都是红薯。

    于是这几日的伙食,几乎没见着其他杂粮,早中晚都是红薯,蒸红薯,清汤寡水不见小米的红薯粥,再搭配着一碗没什么油水还老的不能再老的野菜,这就是一顿饭了。

    黎大忠脾胃弱,扛不住这么多红薯,庄丰收就把他带回来了。

    “做饭的厨子咋不用其他粮食做饭?”陶竹皱着眉问。

    “啧,这不是有衙役在嘛,衙役也不想吃红薯,厨子也不想吃,于是就留下咱们乡亲带过去的杂粮开小灶。”

    一个衙役负责两个村子,但为了有人跑腿,所以官府临时为衙役招了两个助手,因此,三柳村小岗村这边由三个人管着。

    这三个人都是大老爷们,他们不想啃红薯,再加上做饭的厨子也不想啃红薯,于是就只能让两个村子的人天天啃红薯。

    三柳村乡亲带的杂粮,被衙役和厨子给占了。

    这事说大吧,它也不大。

    再加上村人面对衙役时天然有一种恐惧,所以两个村子的人只敢在私底下默默吐槽,不敢真的抗议。

    陶竹之前连着几年都去服徭役,对于这里面的弯弯绕绕,他自是清楚。

    衙役们又没贪污,而且就黎大忠一人吃出了事儿,所以,村人只能忍了。

    “熬一熬就过去了。”他只能这么说。

    “可不是嘛,也不是什么大事,顶多是回来后好长一段时间内都不想再吃红薯。”

    李瓶也不觉得这是大事。

    黎大忠也不觉得这是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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