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正文 第277章
    第277章

    方子晨無所謂的擺擺手:“不會,我有分寸的。”

    這話他說的信誓旦旦,但心裏也有點沒底。畢竟鄉試可不是開玩笑的。

    以他目前的實力,能考上,但名次一定不會太好。

    鄉試有多難,看整個扶安鎮和底下大大小小差不多幾十個村落,除安和書院院長外,一個舉人爺都沒有,就曉得了,而且,鄉試為何定為三年一次?

    一是因為科舉考試性質不同,其選拔的是官員,不是每年都需要那麽多官員。

    而且古代選官途徑很多,并非完全靠科舉,還有許多其他選拔人才的方法。

    比如國子監,國子監相當于現在的大學,是古代官員重要的孵化器,但裏頭大部分只有七品以上官員子弟才可入學,少部分是一些特別出衆的英才,招生名額也不多。

    除了國子監,還有從屬于國子監的太學,這裏也出人才。

    還有舉薦制度,就是推選人才,使埋沒的人才得以重見天日。

    每個人都想着魚躍龍門,因此每年參考的學子猶如過江之鲫,朝廷不需要太多的官員,但又不可能下令不許人科考。為求制衡,只能加大卷子的難度。

    因此,鄉試就成了競争最為激烈的一級考試。

    而且,鄉試如果一年一次,以古代的生産力,難以組織和管理大流量的“科考群體”。

    生産力受限,是古代科舉考試三年一次最重要的原因,生産力水平低下,組織管理能力跟不上,朝廷與學子們都難以應付一年一度的大型科舉考試。

    其次,科舉考試的時間跨度太長。鄉試一般在當年9月進行,稱“秋闱”;會試一般在次年2月考,鄉試與會試之間相隔六七個月,這六七個月都是古代學子們的“高考季”。

    鄉試在州城裏考,但會試和殿試乃于京城開考,古代交通不發達,路遙車馬慢,所以需要提前幾個月就上路。

    對考生來說,他們把提前上路稱“趕考”,趕考途中,長久地呆于馬車上,風雨兼程,疾病侵擾,各種艱難苦痛夠你受的。另外,科舉趕考花費巨大,常有人傾家蕩産,然行至中途盤纏用盡的人比比皆是。所以,一般的考生忍受不了一年一考,三年一考倒是可以。

    另一方面,對官員來說,科考時節,日子更難熬。禮部的官員首當其中,他們要忙得焦頭爛額;鄉試、會試、殿試三場考試,每一場都要先遴選考官、制作考題、布置考場,然後監考、評卷、放榜、錄用……而且不只是禮部官員忙,因為科舉考試是國考,其它官員也要全力協助,大量官員長達半年的時間忙于科舉,這就影響了其他重要的行政事務了,所以,朝廷也受不了一年一考。

    每年科舉,人數既多,時間又長,給考生與古代政府都帶來了巨大壓力。

    科舉雖是難,而且雖然最終錄取人數少,因此是逐級選拔的,難度依次遞增,有些人一輩子可能都止步于院試或鄉試。

    除此之外,鄉試是科舉裏最重要的一個分階嶺。而且它還是會試、禦試的必要階梯,鄉試完了,緊跟着又會試殿試,期間雖有幾月,但這幾月大多是要花在趕考的路上了,三年時間裏,學子們不僅要學習鄉試的內容,還有會試及殿試,都學完了,大概也就需要這麽多的時間。

    方子晨原本就心急想吃熱豆腐,他比其他人已是少了兩年時間,如今不僅要賺外快,還要教導兒子,能學習的時間就更加的少了。

    但總不能把孩子趕山上去當猴子或放養啊!孩子雖不是他一個人的,可趙哥兒是有心無力,他就能者多勞吧!

    時間就像海綿裏的水,擠一擠總會有的,大不了他就少睡些嘛!

    年輕何必久睡,死後自會長眠。

    把孩子交給其他人,他都還不怎麽放心呢!就說吳老,雖學識淵博,但他教出來蔣縣令,是個好官不錯,但······實在算不上一個好丈夫,好父親。

    他做官做得好,可做人就是一敗塗地了。

    方子晨也不曉得如何評價他,不過蔣縣令這般,吳老未曾訓過他,想來也是覺得男人三妻四妾很正常,男兒志在四方,後院之事,不多過問也屬常事,若古大丫的兒子不死,張懷妮不幫張懷文求情,吳老怕是都不會幹涉。

    方子晨不曉得是他人的家事不好管,還是吳老持着一種無所謂的大家都如此的态度漠視這麽多年,但方子晨覺得,讓他看着一個女人受這般委屈,看着小人猖狂,他是怎麽都不可能像吳老那般無動于衷的,雖不是自己家的事,各家自掃門前雪,但路見不平,自當拔刀相助,他怎麽的,都要刺人兩句。

    吳老都這樣,其他夫子怕是更迂腐不甘了。

    兒子送去給這樣的人教,他都不放心。

    做官為民什麽的都是次要,是個人,他首先要學的,就是學做人。

    若是不孝父母,不尊妻兒,不護子女,那便是枉為人。

    人都不是,還談什麽官。

    還是自己來,他思想覺悟高,兒砸跟着他,學習新思想,學做新少年。

    這時代即是看不起女人哥兒,他如今雖是看不慣,但也做不得什麽,任何一種社會體制的形成,都不是一朝一夕,任何一種體制的改革,也從來都不是光憑一無權無勢之人,就可以改變的。

    他只能護着趙哥兒,外帶個孩子,盡量将他們護在羽翼下,不受風雨侵襲。

    ……

    第二天晨光微亮,方子晨便爬起來了,想着趙哥兒受的屈辱和乖仔遭的罪,他是一宿都沒睡好,迷迷糊糊間,做的都是孔夫子被他吊在樹上,一板子一板子抽在他身上的夢,弄得他是迫不及待的醒來。

    趙哥兒還在睡,昨兒半夜乖仔又醒了過來,說手痛痛滴,他要完蛋咯~,趙哥兒哄了他一宿,方子晨這會見他還困,給他蓋好薄被,又拿了昨兒晾曬在一旁樹枝上的已經幹了的毛巾疊起來,輕輕蓋到趙哥兒眼眶上,趙哥兒動了動,方子晨輕輕拍着他肩膀,過了一會,見着趙哥兒又熟睡了,這才拿了書坐在一旁看起來。

    野外清晨寂靜,除了遠處偶爾傳來的幾聲鳥鳴,并無人聲嘈雜。

    乖仔翻了個身,小腳丫子從薄被裏出來,像剝了殼的雞蛋一樣,又白又小,方子晨瞧着,低低笑了一聲,不由伸手撓了一下,乖仔只五顆腳指頭動了動,仿佛滾動的小湯圓,他沒醒,又翻了個身,貼着趙哥兒的胸膛繼續睡了。

    直到大熊過來,方子晨豎着手指抵在嘴上,朝他噓了一下。

    大熊往門口看了一眼,那裏鼓着一大一小兩個包,朝他點點頭。

    他帶了包子來,輕聲問方子晨吃不吃。

    方子晨搖了搖頭。

    他都還沒洗臉漱口,東西怎麽吃得下,趙哥兒和乖仔還在睡,他不放心離開。

    大熊老早就曉得他是個秀才郎,但一直沒什麽實感,因為他就沒見過哪個秀才這麽接地氣的,又是擡棺又是挖墳的,讀書人是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哪像方子晨扛着把鋤頭跟着大師滿山轉,挖起坑來,像刨仇家的墳一樣,積極賣力得緊。

    這會見着人捧着本書,安安靜靜,姿态端莊,修長的如玉的手指時不時翻動着,膚色瑩白,五官出衆,深邃硬朗,就着微暖的晨光,是怎麽看,怎麽賞心悅目。

    大熊一邊看着他,一邊就着水吃包子,竟覺得今兒這包子好像格外的好吃。

    吃完了,他又跑林子裏。

    方子晨擡頭撇了他一眼,只覺得這人應該是直腸直通屁股,剛吃完沒幾分鐘,便要出來了。

    大熊在林子裏突然叫了一聲,方子晨先是往後看,見着趙哥兒和孩子沒被吵醒,這才合上書跑過去。

    “怎麽了?”

    大熊掐着條只手指粗的蛇從林子裏出來。

    “這是什麽蛇?”他把一邊手朝方子晨跟前遞:“被咬一口沒事吧?”

    滲出來的血都帶黑了,還沒事?那蛇綠油油的,顏色越綠,越是毒。

    方子晨咽了下口水,對大熊道:“這應該是條增肥蛇,我以前有個朋友,被咬了之後,現在連人帶棺材,一共兩百斤。”

    大熊:“······”

    大熊身子一哆嗦,見着方子晨嚴肅着臉,不像開玩笑,連忙撒丫子跑了。

    趙哥兒和乖仔這一覺直到九點才醒來,方子晨都要看完兩本書了。

    趙哥兒帶着乖仔去洗了把臉,回來等了會,才見着大熊媳婦匆匆過來,方子晨卷好席子夾在腋下,走過去問她:“大熊沒事吧?”

    大熊媳婦看了方子晨一眼,臉有點紅,但她膚色深,倒是不怎麽明顯,說:“晚一點,你就能給他守棺材了。”

    聽人沒事,方子晨松了口氣,這才同趙哥兒往家走。

    乖仔兩手依舊張着不敢合攏,方子晨問他還疼不疼,他說不怎麽疼鳥。

    到了家,喝了粥,又洗過澡,方子晨抱着兒子,牽着趙哥兒,直徑往孔家去。

    作者有話要說:

    今兒三更!(^ω^)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