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戏称潘兴是大王的影子,因为只要有大王的地方,便有他的身影,但默默无言的他,总是板着一帮扑克脸,几乎很少发表自己的情绪,所以几乎没有人注意到他。
但就在所有人都在休息的时候,这位亲兵队长,却在忙碌着。
身材高大的老潘,跪坐在地上,一双手不断的在士兵的腿上按摩着,周围围满了将士,手里端着饭盆,眼巴巴的看着。
老潘一双大手,在袍泽的大腿上,小腿上,不断的按压,嘴里说道:“咱们当兵打仗,这两条腿太重要了,像是这么大压力的行军,休息就要不断的按摩,保障血液流畅,不然这条废了,就麻烦了。”
说着,又从腰里拿出绣花针,在火堆上烤了烤,给将士将脚上的水泡挑破,又撒了金疮药,那战场上嗷嗷叫的小战士,眼泪里哗哗的流眼泪,“潘大壮,你他娘的小点劲儿,太疼啦!”
老潘一巴掌拍在小兵脑袋上,骂骂咧咧道:“狗日的,老子伺候你,你还来脾气了,你累了走不动道,大王把马给你骑,你可知道,大王脚下的水泡有多少?比你多好几倍,你看大王可曾抱怨过一句!”
小兵想起大王因为疲惫,摔倒在地上,磕的鼻青脸肿,瞬间老实了。
低着头说道:“潘大哥,我错了!”
“下一位,”老潘拍了拍小兵的脑袋,招手又换了一个袍泽,也不管那臭气熏天的脚丫子,就帮着挑脚上的水泡。
楚行也没想到,老潘跟救民军基层的袍泽关系,竟然都不错。
就听着那老兵絮絮叨叨的说道:“入他娘的,当了一辈子土匪,爹妈死了都没落泪,结果今日硬是被大王弄哭了!老子摔了个跟头,腿瘸了,大王愣是扶着我走了半路,大壮你不知道,我他妈的连大气都不敢喘。”
老潘笑着说道:“咋就不敢喘了,大王又不能吃人!”
“嗨!”老兵忍着疼痛,羞涩的说道:“头一遭有人对咱那么好,咱也紧张啊!老潘,你说,大王能坐上龙椅么?俺老刘这辈子没别的念想,就想舍了一身剐,送大王做那金椅子嘞!”
旁边儿的人也跟着说,“是啊,大王那虎皮大椅,都起球了!”
“就是啊,大王跟着咱们可吃苦了,猪肉都不能天天吃!等做了皇上,咱也一天给大王做三顿猪肉吃!”一个厨子说道。
“一看你就是憨货,”老潘一脸鄙视的说道:“都当皇上了,怎么能一天三顿只吃猪肉,怎么不得来俩鸡爪子。”
“光鸡爪子还不够嘞,还得有鸭头嘞。”大家都没见识过皇宫的生活,只能靠他们有限的见识遐想。
一群士兵,你一言,我一语,最后的出来的结论是,“崇祯真他娘的不是东西,每天吃的那么好,硬是看着他们挨饿,还是大王好,大王天生就该当皇帝!”
楚行不想打断将士们片刻欢乐的时光,而是领着几个亲兵转了转,他发现将士们的情况,恢复的不错,虽然肉体上依然很疲惫,但是精气神不错。
尤其是胡爷这老东西,抢劫了几家药铺,将人家益气补血的草原洗劫了一空。
在赶路的时候,给每人嘴里含了一片人参。
都是十年二十年的好参,这富裕仗,估计连崇祯都打不起。
等将士们休息的差不多了,楚行再次下令开拔,他们要趁着天黑来临之前,继续赶路。
队伍之中的秦去疾,挥舞着手臂说道:“兄弟们,光赶路多没意思,嚎两嗓子。”
“好!”火铳队齐声呐喊。
“本将起个头,日落西山红霞飞,将士把把营归……”
整齐的歌声在火铳营里回荡起来,这首打靶归来,是火铳队的专属歌曲,其他的袍泽多少也会唱,大家伙扯开了嗓子跟着唱,声音绵延出去老远。
一直觉得,楚行等人未必有多大希望的钱进,忽然湿润了眼眶。
因为他觉得,如果这么一支队伍,如果最终不能推翻腐朽的朝廷的统治,真的太可惜了。
但他又隐约觉得,朝廷更替,是这个世界千百年来不变的道理,救民军如果最终不能夺取天下,又该是什么样的队伍夺取天下呢?
那么英明神武,那么与将士患难与共的大王。
那么朝气蓬勃,那么勇敢的将士。
那么温暖人心的百姓,那么清廉的官员。
这样的队伍,如何赢不了呢?
钱进不由的,在心底升起了一股信心,他觉得这群人虽然没有什么见识,但是他们有一股与生俱来的勇气,他们或许就是这个时代的胜利者。
只是楚行他们不知道的是,就在楚行他们继续赶路的时候,被耍了的叶文豪,率领主力部队,已经赶上了吴文啖的前锋部队。
看见吴文啖的前锋已经被救民军甩开了七八里后,气的大骂,而骂过后就是强行部队继续赶夜路追击。
晚上九点多的时候,楚行他们就是找了个小山谷席地休息,打算好好的睡一晚上,明天继续逃。
这个时候楚行还不知道,后头的叶文豪还在强令明军在夜里继续追击,双方的距离不断的被重新拉近,叶文豪更打算着来一场夜袭!
夜,很黑,伸手不见五指!
在这个夜黑风高的夜晚,楚行和救民军君臣们聚集在一起吃喝,试图以大口吃喝来缓解今天逃跑了一整天的疲惫和压抑。
“好了,好了,都别喝太多了,明军就在后头呢,喝多了起不来,明军打过来怎么办,难道你们要喝醉了和明军打仗吗?”
刚走进营帐胡爷看着眼前的这些一碗接着一碗喝酒的武夫们,颇为不满。
刘青山打了个饱嗝道:“老胡,你这些瞎操心,这大晚上的,而且天还那么黑,后头的那些明军犯傻了才会跑过来打我们!”
“对,对,那些明军如果跑过来玩什么夜袭的话,估计他们半路上自己就走散了,胡大人您这是多虑了!”秦去疾也是一口咬下肥肉,一边吃着还不忘一边数落胡爷一句。
陈二牛也是呵呵道:“来,来,胡大人,我们还给你留下了半只猪腿呢,我跟你讲啊,这野猪肉吃起来可比那些家养的猪有劲了,来,你也吃一口!”
看着陈二牛递过来的这半只猪腿,胡爷是气不打一处来。
太可恶了!
这些武夫,竟然敢在大王面前如此不顾礼仪,喝酒吃肉的丑态简直能够让人看了都觉得斯文扫地。
更可恶的是,那一头野山猪都被他们快吃光了,看着一桌子的残渣以及只剩下半只的猪腿,他的心都在滴血!
傍晚路上的时候,他们遇上了一头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的野猪,野猪虽然不大,但是却肥嘟嘟的,一眼看上去就可口的很,几个骑兵一通围堵,把这足足有差不多两百斤的野猪给抓了。
他胡爷刚才安排营务,来的稍微晚了一些,这山猪肉里的肥肉都被他们吃光了,只给他留下半只猪蹄子。
实在是让人痛心,尔等身为救民军高级将领,竟然还和土匪一个模样,实在是不像话。
此时楚行也是开口道:“胡尚书说的对,虽然明军不太可能上来,不过还是别喝太多,免得误事!”
见楚行开口了,刘青山和陈二牛他们才是停下喝酒的动作,不过虽然停止了喝酒,但是嘴巴却是没停,陈二牛道:“没事,不碍事,别说我们喝得不多,就算喝多了爷爷我也照样能够把明军那些兔崽子打趴下!”
刘青山呵呵道:“我们外围都有值夜的境界部队呢,明军要是敢摸上来,我们立马就知道,然后就能够给他们来一个狠的!”
他们在这高谈阔论的时候,距离他们这个小山沟数里外的某个山坡上,一条火龙在山腰弯弯曲曲的道路盘旋着,如同一条巨蛇一样。
叶文豪气喘喘的爬上山头后,看着前方依旧是一片漆黑的原野,眉宇间透露着一丝兴奋。
“大人,斥候们已经探明了,救民军就在五里之外的一处小山谷,等我们到了后,肯定能够把那些救民军杀个片甲不留!”叶文豪的身边,一个面容猥琐的年轻男子用着讨好献媚的语气道。
这正是叶文豪的亲随李桧之,他说话的时候还喘着气,张开嘴巴的他再配合他的神态动作,就跟哈巴狗一样。
叶文豪微微点头:“让将士们都加把劲,今夜我们要把救民军一网打尽!”
叶文豪意气风发,但是他后头的几个明军将领却是低声嘀咕着!
“大人,可不能这么下去了,再走下去兄弟们都要走不动了,而且就算我们能够追上救民军,但是就以我们这个样子能够打救民军?不被他们反咬一口就不错了!”一个副千户的武将一脸忧色道:“兄弟们已经是一天一夜都没有休息过了,而且掉队的兄弟们已经很多了,再这么搞下去,恐怕能够走到救民军面前的兄弟都不足半数!”
旁人如此说着,吴文啖也是皱着眉头!
他看着前方意气风发的叶文豪,心中是恨不得把这个自以为是的叶文豪给一刀砍了。
这个叶文豪,满脑子都是击溃救民军主力,活抓贼首楚行,丝毫都不考虑他们这些将士们的死活。
如果按照叶文豪的话继续追下去,吴文啖都已经可以预料到可能的下场了,要么是在夜袭中被打败,要么是在夜袭中走散。
而且还有可能就是,说不准就
为啥会说哗变呢?因为他吴文啖就有这个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