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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51章 70年代宠夫日常14
    爬山的时候,丁夜一直注意着云夕,原本他以为,云夕这种省城里来的姑娘,一定没有走过这么难走的路,所以,走起来肯定会觉得很困难。

    却不想,云夕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她看上去非但没有艰难的样子,反而如履平地,格外的轻松,这令丁夜一阵惊讶。

    “累吗?”

    走了一个多小时后,太阳已经出来了,照射在人身上,暖洋洋的,很容易让人不想走路。

    丁夜扭头,看向云夕轻声问。

    “不累。”

    云夕也扭头看向他,对他轻轻一笑。

    她说的是实话,但丁夜却不信,他不觉得一个城里来的女孩走一个多小时的山路会不累。

    “我背你。”

    他在她面前蹲下,声音很坚定。

    云夕抬头看了眼山路,山路狭窄又陡峭,空着走都会累,更别提再背着一个人了,那将会非常非常辛苦。

    “不用,我可以走的,我真的不累,你快些起来。”

    不等丁夜说话,她就很强势的拉住他的双臂,将他拉了起来,然后自然的牵住他的手。

    “你牵着我就好了。”

    丁夜看她态度坚决,只好无奈的牵住她,“那好吧,不过,你累了就说,我背你。”

    顿了顿,他缓缓补充了一句,“不用担心我背不动,我可以的。”

    “嗯,我知道了。”云夕轻笑着回。

    就这样,二人一路牵着手去了镇上,而云夕全程都没让丁夜背过她,丁夜很是为她的体力惊讶。

    就算村里的姑娘,走路都没她这么厉害的,她的体力怎么会这么好?

    疑惑归疑惑,他忍着没问,牵着云夕的手,带着她朝着镇里唯一的一家供销社走去。

    云夕一边走,一边打量着这个镇子,镇子看上去,跟村里也没有太大的区别,除了比村子要大一些之外,再就是村里全部都是土路,而镇子里,则有几条破旧的水泥路。

    水泥路上,偶尔能看到行人骑着早期的那种高架自行车路过。

    半个小时后,二人终于到了供销社。

    此时,供销社内已是人满为患。

    这个年代,不允许个人经商,因此,供销社的存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供销社就好像小型商场一样,货品琳琅满目,在这里,只要是你需要的东西,就没有买不到的。

    除此之外,供销社还会收购农副产品,家里如果有余粮、或者其余的东西,统统可以拿来这里卖钱。

    门口,丁夜看向云夕,叮嘱了一句,“里面人太多了,你一定要跟紧我,如果不小心走散了,你就在门口等我,我会找你的。”

    “好,我知道了。”

    云夕点了点头,抓着丁夜的手紧了紧,他说得不错,里面人的确是挺多的,不过,她是不会走散的。

    进去后,云夕就开始挑选她要买的东西。

    布匹、白糖、精米、面粉、调料、油、鸡蛋等等,这个年代的钱很值钱,所以,物价很低。

    普通米只要0.14元就可以买到一斤,精米也只要0.2元,面粉则是0.2元一斤,白糖贵一些,一斤要0.7元。

    肥皂0.4元一块,菜油0.9元一斤,猪肉0.75一斤,棉布0.4元一尺,咔叽布1.5元一斤,而农民则只有购买棉布的资格。

    以上这些东西,也不是有钱就可以买了,有钱的同时,还要有票证才行。

    粮票、肉票、油票、豆腐票、盐票、菜票等等,每一样物品,都是有斤数或者个数限制的,就算有钱也不可以多买。

    云夕倒是并不缺票,原主家境很好,爷爷奶奶、父母哥哥都是有重职工作的人,外祖一家也家境不凡,因此,家里的票多的都快放不下了。

    她这次跟周遇安‘私奔’的时候,偷偷带了不少票出来,各种票都有,够她用几年都没问题。

    除了票之外,她还把她从小到大的零用钱都带来了,大概有一千块左右,在这个农民工一个月只有十七八块工钱的年代,绝对是一笔巨款。

    原主打算把这笔钱拿来应急的,毕竟,她也不清楚她跟周遇安什么时候才能回到省城,她也不知道他们以后会遇到什么用钱的事情。

    所以,她不敢动这笔救急钱,而是悄悄的把钱锁在了箱子内,谁也没有说,就连周遇安,都不知道她有这么一笔巨款。

    但是现在,全部被云夕拿出来了。

    她不需要应急,所以,锁在箱子里下崽吗?

    “云夕姐……”

    就在云夕买东西买的无比欢乐的时候,耳边忽然响起一道惊讶的声音,听到这个声音,云夕所有的好心情瞬间没了。

    她转头一看,果不其然的唐小玉跟周遇安两个人站在她不远处,周遇安皱着眉,而唐小玉则一脸意外的看着她。

    唐小玉看看她,又看向她身侧的丁夜,看到丁夜之时,她眸中明显划过一抹惧色。

    “云夕姐,真的是你啊,我还以为我看错了。”

    唐小玉眸光又移到云夕身上,腼腆的笑了笑,小声出声。

    “是我啊,怎么,你们也来买东西吗?”

    云夕心中嗤了一声,脸上挂起笑,她的笑很明艳,看不出丝毫的阴霾,完全不像是几天前才被抛弃的人。

    看到她的笑,唐小玉微微一怔,但是很快,心中就升起一阵自卑。

    云夕样貌长得好,是那种十里八村都挑不出一个能跟她相提并论的好看。

    又是省城来的,读过书,是个文化人,听说,她家境也很好,所以,云夕不干活的时候,大多都穿的很漂亮。

    比如今天,她里面穿着一件粉色的长裙,外面是一件白色的羊绒大衣,脚上穿着一双平底小皮鞋,整个人看上去就像出门游玩的有钱人家的大小姐。

    这样的打扮,又漂亮,又有气质,唐小玉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衣服。

    其实比起村里那些,大多都穿的灰不溜秋还补着补丁衣服的姑娘,唐小玉已经穿的很好了。

    至少,她家里面,从来没有让她穿过补补丁的衣服。

    而今天,是她结婚后第一次来镇上,因此,她穿的是为了结婚而做的新衣服。

    脚上是一双圆头皮鞋,腿上是一条黑色的裤子,上面则是一件对襟的红色绣花小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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