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既然如此,那好吧!不就是费点手脚么。
齐北挥手间,一块块魔兽肉长了眼睛似的飞到了烤架上,一翻二翻,天神山脉那边带来的调料一洒,香味顿起。
红发少女与那仆从眼睛都直了,此时他们的世界除了那不时翻动的烤肉,就再也容不下其它了。
“有没有那么馋啊……”齐北心中嘀咕着,总感觉这对主仆有些怪异,而且给他一种危险的感觉,一般能给他这种感觉的,那实力肯定很强。
而此时,宾利几人也都轻声说着什么,他们使用了隔音魔法,只看得到嘴唇在动,却听不到声音。
“队长,这两人太古怪了,能看出他们的来历吗?”战士罗德问道。
宾利摇摇头,道:“红发虽然少见,不过却并不是某一势力种族的特殊标志,仅从他们的形态来看,应该是人族,但是那气息,又带着古怪,不像是人族应该有的。”
“特别是那男的,那盯着烤肉的目光,让我感觉心里有点发寒。”莫妮卡道。
“就算有问题,只要对我们没有敌意那就算了,能拿出混沌晶石的人,背后势力肯定不凡。”宾利道。
“是啊,混沌晶石有价无市,稀罕的很,她却拿来换烤肉,不是脑子有问题就是根本不在乎。”蜜莎嘻嘻笑道。
但就在这时,红发少女突然扭过头,冷冷望了这边一眼。
“不会吧,难不成她听到了我们说话?”蜜莎吐了吐舌头道。
“应该不会吧,或许她只是好奇我们在说些什么。”莫妮卡道。
好在红发少女看了一眼,便又转过了头,专心至致的盯着那香气浓郁起来的烤肉。
这时,那男子似乎再也忍不住了,伸出手便要去抓,但却被红发少女一瞪之下又缩了回来。
“丢脸。”红发少女冷冷道。
在男子缩回手的一刹那,齐北看到了男子的手腕上,有着一个奇怪的刺青图案。
“已经好了。”齐北抬头道,这主仆俩也确实奇怪,作为主人的红发少女似乎有着绝对权威,但是那作为仆从的男子似乎总是不长记性。
话声刚落,便是一阵风卷残云,眨眼间,烤肉架上空了,红发少女手里还拿着一块热气腾腾的烤肉,只是她似乎一点感觉都没有。
“小姐……”男子眼巴巴地盯着红衣少女,如同一只期待主人给食的宠物。
宠物?齐北笑着摇了摇头,或许是他的错觉吧。
红发少女犹豫了一下,将手中的烤肉扔了过去,男子张大嘴,一下接住,囫囵吞了下去,随即闭上了眼睛,似乎在享受,再睁开眼时满是意犹末尽的神色。
不待这主仆俩看向他,齐北直接收了烤架。
“蜜莎,我的东西还过来。”齐北对蜜莎叫道。
“小气。”蜜莎白了齐北一眼,将那混沌晶石丢了过来。
这时,那红发少女闭上了眼睛,似乎在感应什么,不多时,她睁开了眼睛,那秀眉一蹙,带着一丝疑惑。
“喂,我叫蜜莎,你们叫什么名字?”蜜莎上前问道,显然,她还没有放弃从这主仆身上再忽悠出点宝贝的念头。
红发少女却恍若末闻,她随手拿出一块明黄色的锦绢,试去了嘴角的油渍。
“明光绢!”蜜莎瞪大眼睛望着红发少女手中的锦绢,不由惊呼了一声。
她的声音顿时引来了宾利等人的目光,一个个瞅着红发少女手中的锦绢,随即流露出惊讶的神色。
“真是明光绢,传闻中一寸一光阴的明光绢……”宾利喃喃道,似乎想起了什么,目光也变得灼热起来。
红发少女做势欲将这明光绢丢弃,旁边的蜜莎立刻做出要接的举动,谁想红发少女又将之收了回来,红唇里蹦出二个字:“白痴!”
蜜莎怒火顿时蹭蹭往上窜,若不是莫妮卡见机早跑过来拉住她,估计这野丫头就要拼命了。
“别拉住我,这个女人耍我。”蜜莎叫道。
“别闹了。”宾利走过来沉声道,就在蜜莎气极败坏要动手时,他发现那个仆从样的男子目中骤然闪烁的凶戾之气,心中也为之一寒,这两个奇怪的人,绝不是好招惹的对象,在这蓝色平原,强者不知有多少,就算是蓝魔军,也不能无所顾忌的横行霸道,为了一点小事树立末知的凶残对手,那的确是白痴的行为。
蜜莎对严肃起来的宾利还是有点畏惧的,当下便冷哼一声不再说话了。
这时,红发少女却来到了齐北的身边,将那明光绢递给他,依然用生硬的语气道:“给你。”
齐北接过,微微一笑,道:“那我就不客气了。”
红发少女却又是走近了两步,身体都快贴上齐北的身体了,她微微仰起头,眼睛仔仔细细在齐北脸上看了好一会儿,那鼻子又耸了耸,似乎在嗅着齐北身上的味道。
近距离的看着这红发少女,齐北忽然发现,她长得其实很好看, 光洁的额头,淡淡描过的细嫩柳眉,眉毛与那长长的睫毛一样,细看之下竟然也带着淡淡的红色,棕褐色的眼珠子透亮如琉璃一般,而她脸上的肌肤完全看不到一点瑕疵,这五官已然精致到了极致,唯有一点,不够生动。
“她……她竟然勾引我男人。”蜜莎更是暴跳如雷,如果不是被拉着,她可能一箭就射出去了。
这时,红发少女退了开来,冷冷对那仆从道:“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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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小姐。”那男子应道,他狠狠扫了蜜莎一眼,跟着红发少女离去。
齐北扬眉,仔细看着手中的明光绢,这东西握在手里,滑若凝脂,轻若无物,隐隐散发着一层柔和的莹光。
此时,宾利几个人正红着眼睛盯着红发少女的背影,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想要打劫的欲望,随手扔出混沌之晶,又将明光绢当成了普通手绢送人,如果打劫成功……
宾利用尽理智,始压下这蠢蠢欲动的贪念,虽然蓝色平原中,打劫冒险者可谓很常见,但是也要看什么对象,如果一个婴儿抱着至宝,那当然不会有任何人犹豫。但是,当你没这份实力的时候,恐怕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当罗德几人用渴望的目光望向宾利时,宾利念头百转,冲几名队友摇了摇头,不知道为什么,这两个人给他十分危险的感觉,财帛虽动人心,但也要有命去拿。
“齐北,那个,可以给我看一下吗?”宾利平复了一下心情走了过来,对齐北道。
齐北随手递了过去,他知道这东西肯定是宝贝,从宾利等人的神色就可以看出还不是一般的宝贝,但是,为什么那红发少女要送给他,总不可能仅仅是吃了几片烤肉,然后一高兴就送了出去吧。
“真是明光绢。”宾利惊喜叫道,随即抬头,有些欲言又止。
“宾利,你需要?”齐北哪还不知道他想什么,便笑问。
宾利有些尴尬,毕竟,齐北得了星辰花,自己只拿其中一朵,其余的便大大方方让他们分了,已是一个大人情了, 现在又开口,的确有些不太好意思。
“这东西有什么用?”齐北问。
“兄弟,不瞒你说,明光绢是以一种叫时间之虫的神虫吞出的丝为原料制成,一寸一光阴,用其制成的明光裳,能令人永远不会衰老。”宾利道。
“衰老?只要化圣成神,不陨落的话,估计就能永生不灭了吧。”齐北道。
宾利却是摇头,道:“按照一般的常理来说,只要成神就根本不必担心寿命的问题,但是,十万年前天神山脉那边的诸神之战之后成神的人,再也凝聚不出来神晶,没有神晶,就算成神,万年之后依然会衰老,直至死亡。”
“原来如此,但这明光绢这么点,估计不够制成一件明光裳吧。”齐北道。
“兄弟,我就差这一点啊,你有什么要求尽管说。”宾利道。
“这样啊,我对你们身上镇压那古树树魂时使用的成套圣器比较感兴趣,要不就用那套圣器来交换吧。”齐北道。
宾利五人一愣,皆奇怪地盯着齐北。
“怎么?我要价太高了?”齐北摸了摸鼻子问道。
“不不不,不过一套圣器而已,不是太高,是太低了,齐北,你跟我帝都,到时候我们王府宝库,任你挑选三样。”宾利道。
“哈哈,那我可不客气了,正想去见识一下凯撒帝都的繁华。”齐北笑道。
宾利让其余四人将那圣器拿出来,交给了齐北。
这是五块不规则的黑色石头,看起来就如同路上随处可见的石头一样,谁想得到这竟会是一套价值连城的圣器呢。
当这套圣器拿到手里,齐北分明感觉到左手手心的龙印,又开始灼热起来,隐隐地,这套圣器亦开始出现了一丝反应。
齐北急忙将之收了起来,既然龙印产生了反应,那代表着这套圣器肯定不一般,不过在别人面前却是不能暴露,等独自一人时再来慢慢研究,至于那明光绢,他并不心疼,反正是白来的,而且对他没什么用,青春长驻这东西,他现在是一点压力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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