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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03章 信王驻跸云县(四)云县.信王 海鲜……
    “上菜喽!三位客官小心汤汁!”

    伴着一声清脆的吆喝,一个热气腾腾的亮面薄铁盘子被端到桌上,“蒜蓉牡蛎送到,各位请慢用!若还辣椒酱,吩咐一声得!”

    “小稍等,”谢向上看看面红耳赤的信王,见他不表反对,道,“还来一碟吧。”

    “好嘞!辣椒酱加一碟!客人爱吃辣,一海鲜面线不也加点红辣椒?”

    “也略加一些。”

    对话还在继续,而扑鼻的蒜香味已经俨然弥漫在屋子里,信王一口气喝大半杯果子『露』,又喘几口大气,夹起几根薯条,蘸着番茄酱吃,方才压住那股子辣味,却又因此更品出番茄酱酸甜可口的醇厚滋味,还有炸薯条那酥脆可口,脆中带软软流心的奇异口感。

    这位少年自看海之后,一直闷闷不乐,进屋落座以后,依旧透过玻璃窗眺望窗外的海面暮『色』,一副少年愁思的子。直到薯条送来,方才将注意力转移,这儿已经吃得相当愉快。“这薯条怎么炸的——你们买活军真炮制吃食,尤其炸物,做得比宫中好,口感更轻盈得多。”

    “那因为油好。”谢向上着说,“还因为炸物就吃个热乎劲,若不能开锅现炸,炸好立刻就吃,滋味总有损的——至于法,和报纸上写的一,切条清洗,焯水,若天冷,放到室外冻透,再回锅温油慢炸即可,酥松可口,这我最喜欢的土豆吃法。”

    “比糖浆浇豆泥好吃多。”信王转着眼珠子,犹豫不决地望着新上桌的一盆蒜蓉粉丝烤牡蛎,这一盆里有一半放辣椒碎的,另一半则只蒜蓉,信王对于辣椒,属于又不禁辣又爱吃,因为辣椒酱和辣椒碎的风味不同,好容易适应加辣椒碎的吃法,刚才见到邻桌还再加一点辣椒酱去蘸,又感到好奇,半晌,才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夹一枚加辣椒碎的牡蛎,稍微蘸一点辣椒酱,送入口中仔细品尝。

    “哗——哇!”

    过一,他的脸耳根往上红起来,什么皇家的仪态,完全丢到脑后,甚至把舌头吐出来吹凉气,犹小狗儿一般,“快,曹——老曹,果子『露』,果子『露』!”

    甜滋滋的果子『露』很快又满上,小少年这一阵辣味里缓过来,再不敢挑战,老老实实地吃着没加辣椒碎的牡蛎,只偶然蘸取一点酱料,即此,也满脸的心满意足,不自觉地眯眯起来:他在宫中,饮食一向以清淡养生为,自有数百年来流传的宫廷菜『色』,根不像外间所的那,五味八珍,随意取用。固然食材名贵,但味道只能说过得去,得宠宦官的私房菜,也不肯做得很刺激,就怕把肠胃吃出『毛』病来,对景儿都把柄和罪过。

    若说鳞介之属,也因为有保鲜和时节的疑虑,连大伴的私房菜,也尽量供给干货发物,又或者咸鱼腌海鲜,譬说桌子上的这盘青蟹两做,在宫里很难看到的,哪怕稻田蟹,也不这么做,最多做成咸呛蟹送来。因为怕信王吃爱,还讨,而活蟹却不随时可有的,奴才不愿和主子说理,索『性』源头上避免麻烦。这里的所有的海鲜法,对信王来说都非常的新奇。

    酱油水小黄鱼,一条一条,齐齐整整,肉厚而且无刺,曹伴伴只吃一筷子,眼睛瞪大——信王让他随吃,不拘束,只三个人,莫主仆之态,反而叫人看出不对。而曹伴伴显然因为信王的宽厚感动,他说起自己儿时的回忆:这的石首鱼,也就手指大小的价格廉宜,一家人一年能吃上一次,熬黄鱼贴饼子,回味一年的好菜。

    说到这里,曹伴伴竟有不胜今昔之叹,眼底泪光闪烁,信王也因此有一丝唏嘘,他觉得这般新鲜的做法,风味胜过黄鱼鲞许多,而青蟹两做,这两只青蟹,一只活蒸,另一只做青蟹糯米饭,更令人垂涎欲滴,脸庞大小的青蟹,连壳劈开四瓣,用蛋『液』封边,火红的蟹黄一块块凸着,一旁簇拥着的糯米饭油光发亮,带有螃蟹的鲜味,极美味。

    更不必说海蟹肉虽然稍粗,但香味更浓,肉也更加紧实,在信王来看,实在不差稻田蟹多少,更可喜海蟹个头大,光一个钳子就能挖出许多肉来,直有大快朵颐之感,此时唯独的遗憾不能饮酒,否则当多么风雅尽兴的一回事?

    至于这烤牡蛎,更不多说,信王似乎连牡蛎干都没吃过,新鲜的牡蛎更生平未享受过的异味,这连壳烘烤呈上,极新奇,而蒜蓉粉丝更点睛之笔,他和曹伴伴都推为最佳,三个人吃这么一桌子的菜,若按信王平日里的膳食来说,菜『色』未过,算委屈的,但以口腹之欲而言,却人生中极尽兴的一餐,仿佛注定能铭记许久。

    再者来说,这的用餐气氛,也前完全没有到的体验,暖和的水泥房里,摆七八张长桌子,一张桌子约能坐个五六人,条凳打横彼此对坐——这还信王第一次和皇兄以外的人并席用餐,更不说周围还有许多人也都正坐着吃饭,随处都可以听到轻松的声,还有别桌传来的菜香,叫人不自觉胃口大开起来。

    更让人难以象的,饭店里甚至还有一桌全短发女娘,年纪也都不大,彼此正娇声娇气地讨论着学校里刚进行的考试,其中一个姓叶的女娘,年岁和信王相当的,似乎刚在学里考第一,令众女娘非常崇敬,倍受赞誉,无不争相地问她读书的诀窍。

    那叶小娘道,“什么呀,这有什么大不的,不过把课都背下来罢,其实算学题我也有好些不懂的,只老师的考题并非每次都新出的,咱们学校门口的‘理书店’,有这几年的月考试题,我租回家去,全抄一遍,一边自己也背下来。考算学的时候,好多题目都一个道理,只变化数字而已,把数字换换,带入式子一做,不就完?”

    她说得倒轻松,众女听,都鼓噪起来,道,“昭齐,我们实不该来问你,你这个脑子和我们生得不一的。”

    那女娘背着手,仿佛很谦虚地摇头逊谢,但她束在脑后的头发,跳动着都显得得意,又有女娘烦恼道,“唉,都说女娘擅长算学的,在我身上却不管用呢,我天然地怵算学,怎么都学不,一瞧见算学题,脑子里仿佛就起雾,好简单的题,我总一再地错。”

    “我怕物理。”

    “我怕语文呢!算学我倒觉得还好,倒都能考到高,只语文叫我写文,我实在不写,记叙文也罢,那些叫人议论社现象,议论道理的议论文,着实太难,我有什么论点呢?我什么论点也没有,我只着每天做完业去排队买炸鸡架吃,怎么的和伙伴们去跳格子玩。”

    一群女孩子又都嬉起来,一边说一边吃着海瓜子、烤牡蛎,她们吃海瓜子的子很文雅的,一个个小小的贝壳送入嘴巴里,轻轻地一吸,壳就开,被辣酱炒得通红入味的蚬肉落入口中,贝壳吐进手里,送回桌上。这信王模仿不来的,他在京中几乎不吃甲壳类,根不开海瓜子,肉吃不到嘴里,只能吮吮鲜味的汁水,一整盘都宜曹伴伴和谢向上。

    “这上的中级班吗?”他有些敬畏地低声问谢向上——这个必须低声的,因为仿佛听别人的墙角。

    “应该初级班,”谢向上也放低声音,“那个考第一名的女孩子,她的学籍我经手办的,才到这里一个月左右,扫盲班刚毕业,去上初级班,才学一个月,听着说法,月考已考第一,真的聪——初级班的月考,全校第一名可以得两银子的奖学金,这应该拿奖学金,请好的女同学来吃一顿。”

    信王对于银子当然也没有一点概念的,他关心农事,已算贤的藩王。“两银子够吃一顿吗?”他叫两桌子的菜,却压根没过多少钱,今晚的所有对话,不论听到的,还自己进行的,对于他来说,没有一个字不新鲜的。

    “那太够,我们这里海鲜不贵。”谢向上指一下铁盘子,“一个烤牡蛎两文钱,一盘炒海瓜子五文,贵价的青蟹和大黄鱼,她们也不点,你自己算算,那么七八个女孩儿,一顿能吃两百文都很饱。”

    好在信王心算的,他早已跟着兄长自学扫盲班的教材,“嗯……那我们这顿吃得多,我算算,光牡蛎就一百五文——谢大哥,你胃口好大啊。”

    谢向上毫不愧疚,咧嘴道,“多吃荤身体才好,才能长肌肉,以后你们也上课的,若考第一,身板不好可不行,以后初级班都开体育课,月考算体育成绩。我们买活军这里,不论男女都很壮,你的脑子即好使,跑得不快也没用。”

    信王喜多于惊,“我也上课吗?”

    曹惊多于喜,“我们都上课?”

    而那桌少女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安静下来,望着谢向上这一桌窃窃私语,彼此推搡着,仿佛在议论这个小道消息否可信。已有少女把小嘴儿嘟起来,“真的吗?那太不公平,我们这些裹脚的小娘,都还穿着矫正鞋呢,跑起步来很不方的!”

    信王完全『迷』『惑』起来,一旁又有人道,“原来这一桌外地来放脚的小娘子,小娘子们,休说这的话哩,你们自幼知书达礼的,比我们这些苦哈哈不知多读多少书,怎么我们比你们跑得快些都不行么?”

    “可我们为上体育课,可连多年来养着的头发都剪呢!”几个小娘子回击起来,用手比划着,“这么长的,留这么多年的头发!”

    虽然论容貌来说,这些小娘子似乎比不上宫里那些美貌的宫女们,而且皮肤普遍地有些偏黑,不比宫女们细腻,但信王觉得这些女娘们说起话来微微的子可比宫女们活泼刁钻得多,和她们一比,前见过的女郎似乎都变得寡淡无味起来,那些宫女们,几乎都一个模子,说起话来也一的语气,自然贤良淑德的,但给人的印象,当然没有这些极富主见,而又胆大包天,甚至敢于和陌生人搭话的女娘们深刻。

    “好,好。”叶家的小娘子又出来调停,“我听家下的长辈们说,体育不过三而已,占不高的,把其他科目的考高些,也一,更何况哪里就一也拿不到呢?”

    于这短暂的对话告一段落,大家都自然地回到自己的话题里。信王坐在一边,觉得极度的新鲜——他自小以来,几乎都一人用饭,每每用饭时,屋内倒有许多人陪侍,但都站在两旁,眼观鼻鼻观心,一语不发,‘食不语’这最基的礼仪。这他这辈子以来,第一次强烈地意识到,他身边所有的食客,都拥有自己丰富的生活,和他前的生活虽然极为不同,但似乎也有着一点点联系,譬他们都很爱吃辣。

    而不像前吃饭时那,他只能感觉到自己一个人,对于其余人的生活,他一点也不解,甚至也根没有关心的理由——一定也很乏味的,他一般,不过在一个不大的地方,来来回回地走着那些程式。

    这一种和孤独非常不同的感觉,热闹——但又不精确,信王经历过许多热闹奢华的场面,但这不妨碍他的孤独,他此的习惯孤独,甚至直到这一刻,当他感到不孤独的时候,他才恍然,原来以前的状态叫孤独。

    果将来回京以后,也能时常地去这的小馆子里坐坐就好。

    由于他前来没有意识到,原来宫人们,百姓们——京城中除权贵以外的那些人,也该有自己的生活的,直到这一刻,反而在千里之外,满新鲜的云县,信王才燃起对于京师百姓的好奇,他附耳问曹,“伴伴,京里也有这的小酒馆吗——京里的百姓,也生活得这……舒坦吗?”

    他几经斟酌,才选用舒坦这个词,但舒坦不足以形容这种状态的,信王用快活,但又觉得不对,因为那几个少女虽然仿佛很高兴,但说的却学业中的烦恼,而且快活身并不让他觉得舒坦的点,舒坦,形容信王对于这种状态的感觉,而不这种状态身,这种……这种大家都很积极地去做一件事,都在盘算着什么,话里都仿佛带意,推窗可以看到海的状态……他真不知该怎么去形容!

    但曹伴伴一向善解人意,他懂得的,他眼睛旁的纹挤在一起,『露』出一个略带苦涩的。

    “啊……这个……”他勉强地说,似乎昧着良心说些宽慰的话,却又实在说不出来。“这……”

    信王心里的那股子舒坦劲儿,那股子没饮酒却不知何处来的薰然,悄然地散去,他环顾四周,轻轻地点点头,又叹口气,完全地放下心中的成见和傲慢。

    “那看来,买活军这里还真有许多东西,该好好学一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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