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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六零章 儿子儿媳的孝敬
    回到家时,也才下午四点多钟。

    老两口还没有开始准备晚饭,就在大门口等着。

    见那辆车开过来,知道是严鑫他们回来了,都起身迎了过去。

    车停下,严鑫先下了车,然后帮着后座的冯曦把车门打开,从她怀里将才几个月大的儿子给抱了下来,然后笑着对过来的老两口说道:

    “爸,妈,知道你们想见仕林,给你们把他带过来了。”

    喊吴秀红的那一声“妈”,格外的顺畅,一点犹豫都没有的。

    知道这样的组合家庭难免会有一些担心,怕对方的孩子不将自己当做自家人,所以他一直以来表现的都很亲切,没有把这位后妈当做外人来看过。

    一开始也就是纯粹的客气,怕冷落了人家,在这个家里待不下去。

    但是后面,确实是把她们母女当做自家人了。

    特别是和白小玲发生那样的关系之后。

    哪怕没有这样的名分,也能叫人家一声妈。

    来这个家庭几年了,吴秀红也已经融入了这个家。

    严鑫在她眼里,算是半个儿子半个女婿。

    那是一笔糊涂账。

    但是,有一点是不糊涂的——再怎么乱七八糟,那都是自家人。

    对他们的到来,她也挺开心的,从严鑫那里把孩子抱了过去,还惊呼了一声:

    “才两个多月没见,又长大这么多了。”

    冯曦也下了车,把婴儿车也给拿了下来,笑着对老两口打招呼:“爸,妈,好久没见了。”

    又对吴秀红说道:

    “妈,小玲她今天的飞机,直达星城,要半夜才到机场,得明天上午才能到家。”

    端午佳节,白小玲也没有什么必须要留在国外的事情,所以也抽出几天时间回国。

    她是从棒国直飞星城,跟严鑫他们不是一路的。

    要是先回京城,然后再跟着折返过来,转来转去的,也太浪费时间了,很没有必要。

    吴秀红还是挺在意自己女儿的,问了一声:

    “她在国外过得还好吗?”

    “还挺好的,”冯曦笑着说道,“五一我们还去她那边玩了半个月,她带着我们去了很多地方,看得出来,对那里已经很熟悉了,生活得很自在。爸,妈,你什么时候有空跟我们一起去那边玩去?”

    吴秀红愣了一下,笑道:“出国?我跟你爸都不会说外国话,去了也呆不了啊。”

    出国这件事情对她来说有点太遥远,以前从来都没有想到过。

    她人生过程的大半,绝大多数时间都待在这农村,离家最远的一次,也就是去年去京城照顾冯曦,体验了一下京城的生活。

    这在村同龄人里面,已经是相当难得的了。

    出国去玩,那真的是想都没想过。

    对她来说,那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事情。

    “没事,我们公司有翻译的,你看我们也不会说那边的语言,但在那边也玩得很开心。”

    冯曦还是希望他们老两口在能走得动的时候多出去走一走,那才不枉来人间一趟。

    老是在村里面呆着,总觉得有一些不值得。

    没条件是没办法,有那个条件了,还是可以让人生更精彩一些。

    吴秀红抱着孩子,倒是有一些心动。

    肖爸也下车了,打开后备箱卸货,一边笑着在那里附和着:

    “有条件是应该要多出去走一走,早几年,我还带着我老婆和女儿出国玩过。这个世界有很多不一样的风景,咱们人生一世,也应该多看一些不同的风景。”

    吴秀红倒是对看风景没有什么执念,都这个年纪了,有什么不符合经济条件的念头,在那漫长的岁月中都已经被消磨掉了。

    没有了那么多的**。

    她只是单纯的想看一看女儿现在生活的地方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在那里生活快不快乐。

    至于风景,也就那样了。

    对于去外国这件事情,她心中甚至还有着一些害怕——那是另外一种制度,语言文化都不相同,让她很难有安全感,所以在犹豫。

    倒不是因为钱的问题。

    现在她哪里还不知道,自己家里已经很有钱了,有了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

    严鑫虽然是继子,但这个孩子还是挺孝顺的,儿媳妇也很好,很乐意给她花钱,她现在也渐渐的没有了以前那种节俭的观念,就是单纯的对未知地方的害怕。

    但又想去看一看女儿现在生活的地方。

    不看一眼,总有一些不放心。

    犹豫了一下,说道:“现在……出国也没有那么容易吧?”

    “并不难的,”严鑫道,“只要你们有这样的念头,出国手续我们可以帮着搞定,明天就可以去县里申请办一个护照,后面的手续也挺容易的。”

    肖爸在旁边还说着:“你们要是着急的话,我认识那边的人,可以让他们优化一下办理程序,尽快的搞定。”

    老两口做了一辈子的农民,县城的衙门在哪里都不是很清楚,办个护照也不知道该去哪里。

    但是他们知道肖爸以前就是体制内的,而且还有着出国旅行的经验,很多东西都熟悉。

    听他这么一说,吴秀红有一些心动,然后又看向了严爸。

    这个要尊重他的意见。

    严爸更没有出国的意愿。

    在这个村子里面呆习惯了,要他去县城,都有一些不适应,生怕一不小心做错了什么事让别人嘲笑自己是土包子。

    对于白小玲,他当然是认可这个继女的,可要说有多浓厚的亲情,那还真的没有。

    毕竟没有血缘关系,而且是那么大了才过来的。

    不过,他也知道吴秀红的心思,确实想去看一看,便笑着说道:

    “那就去看一看吧,见见世面也是好的。反正小玲在那边,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吴秀红这才放心,答应了下来。

    严鑫和他爸一起把车上的货卸下来,然后搬回家里去。

    冯曦则和抱着孩子的吴秀红先一步进了家门,她先上楼去,把包放下,把身上穿的有些紧身的衣服给脱了下来,换了一身宽松的衣服,然后就穿着拖鞋下了楼。

    只是几分钟的时间,整个人变得就很休闲了。

    一路上也挺辛苦的,回家自然要放轻松一些。

    吴秀红抱着孩子,看着严家父子俩把车上的东西搬到家里来。

    都已经搬了几运了,还没有搬完。

    见冯曦下来了,对她说道:

    “你们又买这么多东西,其实没必要的。”

    冯曦笑着说道:“这些可不只是给家里的,还有很多要拿出去送礼的,这么一算起来,东西就不多了。”

    端午节是传统节日,按照这边的风俗,还是要走一下亲戚的。

    不一定去那边吃饭,但礼物要送到。

    特别是现在他们家有了钱,亲戚条件都不是那么好,过年过节的时候,就应该要表示一下。

    吴秀红“哦”了一声,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

    买的东西确实挺多的,其中有一些是自己家里用不上的,比如说烟酒和槟榔。

    严爸很早以前也喝点酒,也抽烟。

    但是后来老婆病了,家里情况变得很糟糕,就戒了那些东西。

    至于槟榔,没有那个习惯。

    这些东西只能是送人的。

    有一些营养品,他们倒是也能吃得上,但是吃不了那么多。

    这些营养品未必是买给他们的。

    小两口并不是很相信那些吹嘘得跟灵丹妙药似的营养品,更愿意让老两口吃点好的,所以给他们的其实并不多,就算是有,也是一些味道还可以,应该也有点营养的东西。

    主要是拿来送人——有很多老人就信那些东西,那他们也没办法。

    送礼总要送一个人家喜欢,不然就白送了。

    还有一些水果零食啥的,这个不是送礼的,就是这小两口自己要消耗的。

    吃的穿的也买了一些。

    看着父子两搬东西的时候,冯曦还拿出了一个盒子,打开来,是一对金手镯。

    笑着对吴秀红说道:“妈,这是送给你的,喜欢吗?”

    吴秀红脸一红,有一些不好意思了:

    “又买首饰,我都已经有两对金手镯了。”

    冯曦每次回来都会送她首饰,有时候白小玲回来也会给她送首饰,金的银的玉的都有,项链,手镯,戒指,耳环啥的,也都有,重复的也多。

    都戴在身上的话,那有点太过张扬了,看上去就像一个暴发户,没有任何的美感,只会觉得土气。

    平常她也不大敢穿戴出去。

    毕竟这里还是一个穷地方,身上穿戴了太多值钱的东西,会给自己带来危险。

    现在她手上戴着的就是一对银手镯,还是第一次出嫁的时候她妈给她的。

    也就是过年的时候,在家人的陪伴下,会带着那些珍贵的首饰,给节日加多一些喜气。

    现在冯曦又送一对金手镯,看样子分量不轻,总得几千上万,她还是有一些不好意思。

    主要是已经有了两对都没有戴,现在又给她一对,显得有点太浪费了。

    要说喜不喜欢,其实还是挺喜欢这种金灿灿的饰品的。

    而且,这个东西代表着财富,代表着富贵。

    也代表着儿子儿媳的一份孝心。

    戴着这样的首饰出门,也是在证明自己二婚的选择是正确的。

    冯曦笑着把这一对金手镯塞给了她,说道:

    “没事,咱们可以换着戴。妈你也别老是带着那对银手镯了,太素了一点,把它脱了,把这一对戴上吧,更好看一些。”

    吴秀红犯难:“这黄金的太贵了,我怕别人看到了起坏心思。”

    冯曦也知道这边现在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比两年前好了很多,村子里的那些人是不会为了一对金手镯做犯法的事情的。

    可是村外的人就不好说了,要是让别人知道了,起了歹心,也不是不可能。

    在村里各个路口没有安上摄像头之前,她也不敢去挑衅人性。

    笑着说道:“现在我们都在家,你就不用担心别人起坏心思了,等我们走了,你再摘下来不迟。”

    好说歹说,还是让吴秀红给收下了。

    这玩意儿对吴秀红来说虽然是挺多余的,她也觉得挺浪费的,但是在收到礼物的时候,还是感到挺开心的。

    不在于礼物本身,而是在这个家里得到了重视,没有被当做外人,更没有被当做佣人。

    最后从车上拿下来的,是一些食材。

    有的放进了冰柜里面,有的就留着今天晚上来吃。

    那些东西都拿下之后,肖爸准备要开车离开,也被严鑫给留下来了,要他在这边吃晚饭。

    顺便还聊一聊新的投资项目的事情,还有就是加入组织的事情。

    加入组织,不管是大组织还是小组织,严鑫都没有那样的经验,得从肖爸这里学着点。

    也要摸清一下情况,小组织是怎么运行的,有一些什么样的人物,好不好相处。

    大组织在本市又是怎么样一个结构,平常都需要做一些什么。

    晚上的菜是吴秀红做的,没有什么特别奢侈的食材,她在京城那一段时间也学了一些厨艺,能够整治得来。

    严爸给她烧火。

    严鑫就和肖爸在堂屋里聊着那些东西。

    冯曦把孩子放进婴儿车里,也在旁边听着,有时候还会插一两句话。

    ——她也是有组织的人,对这些东西也有一些了解,能够提供一些可行的建议。

    聊着聊着,冯曦突然笑着问肖爸:

    “你有没有想过让诗诗也进组织呢?她现在的食语公司,弄得挺好的,有那个想法的话,也可以进入到比较高端的协会,还能够取得一定的地位。”

    肖爸当然知道女儿现在的事业做得挺成功的,这个村里都有十几个年轻人跑去那家公司干活,邻村也有一些。

    不过他也知道,能够取得今天的成就,还是依仗着严鑫的人脉关系,包括那些合作方都是的。

    虽然现在的发展很好,可如果严鑫要撤出这家公司,可能她就要做不下去了。

    所以他并不会因为这个而觉得骄傲,反而更加小心了——这意味着自己的女儿跟这个男人捆绑得太深了,没有办法摆脱他的控制。

    对于冯曦的提问,他笑着说道:“我问过她,她也不是完全的没有想法,但是觉得现在还是要努力的把公司给搞好,等过两年稳定下来了,该占有的市场都占有了,再来往这方面努力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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