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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八一章 小玲的小伙伴
    第二天是腊月二十七,早上起来,推开窗户一看,就看到外面一片白茫茫的。

    晚上下了很大的雪。

    这让艾莉莉来了精神。

    大雪天的,她也不怕冷,吃完早餐之后,就怂恿着众人出去看雪景去。

    这时候天空中还飘着雪花,能见度其实不怎么好。

    但是对于在粤高官大的孩子来说,这样的雪景太难见了。

    就这么待在屋子里,有点过于可惜。

    她有这样的兴致,另外几人也不好拂了她的意思,都听了她的怂恿,穿上水鞋带着伞出了门。

    严鑫还带上了单反相机,这样才能够拍出更好的照片来。

    ——现在他们用的手机都是 iPhone 4,拍照效果和以前的手机比起来算比较好的了,但和单反相机比起来,还是差了很多意思。

    几个年轻人要出去看雪景,老两口也不好阻止,只是叮嘱了他们路上要小心一点,不要摔倒了。

    雪地里滑溜,不小心的话很容易就会摔跤,弄不好还会摔伤。

    下了一晚上的大雪,路边的积雪有点厚,都半尺多深了。

    踩进去就是一个深深的脚印。

    不过路上的积雪不怎么厚,已经被过往的行人踩实了。

    大人一般没有那样的闲情雅致在大雪天气出来溜达,主要是小孩子们跑来跑去给踩严实的。

    现在一年难得下一次大雪,遇上这样的天气,小孩子们还是比较兴奋的。

    他们一路走过去,就看到路上有几个小孩子在打雪仗,还有那么几户人家晒谷场上堆着雪人。

    艾莉莉还问严鑫:“等会儿我们回来了,要不要堆一个雪人?”

    严鑫点头笑道:“可以呀。”

    反正大雪天在家里也没有什么事做,满足一下艾莉莉的心愿,那也是好的。

    一路走着,拍了不少的照片。

    最后他们还登上了村里最高的山。

    那是一座海拔一百多米的山,和地面的垂直高度不到百米。

    山顶上还有一座庙,供的是黑公——严鑫也不知道那是道教的哪一位神灵。

    以前那里供的是佛祖,有一个和尚在那里主持着,90年代中期,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和尚逃跑了,佛像也被毁了,庙空在那里,后面就把这一尊大神给请了进去,换了一个老头来主持。

    作为附近几个村最高的山,又是唯一的庙宇,还是有一点香火的,比种地要强。

    他们在风雪中上了山顶,然后发现这地方也有跟他们一样无聊的年轻人,比他们来得更早,在那里玩着,有去拜神的,也有拍照片的。

    山上的视角显然更好,能看到不一样的风景。

    上了年纪的人是不会冒着风雪来凑这个热闹,小孩子又不敢独自上山来,也就这些年轻人喜欢这样。

    严鑫他们一行人到来之后,首先做的就是拜神,还给出了200块钱的香火钱,把庙里的老头给高兴得不要不要的。

    拜完神后就拍照,各个角度的拍照。

    拍雪景,还拍人。

    严鑫还拿出手机录了几个短视频。

    大家难得聚在一块儿,而且都在年轻时,把这个录下来,以后回忆起来,也多了一个美好的载体。

    绕着小庙转了一圈,把各个角度能拍的都拍了,他们又在旁边的凉亭休息了一会儿。

    在他们准备离开的时候,从山下又来了几个年轻人。

    人还没有出现,就听到了他们说话的声音。

    有男有女。

    白小玲突然对严鑫说道:“我好像听到了同学的声音。”

    严鑫笑道:“这有什么奇怪的?现在都快要过年了,出去打工的人也都回家了,在这里遇到,一点都不奇怪。”

    声音越来越近,然后就看到几个人上来了。

    “还真是她!”白小玲对严鑫说了一句。

    然后往那边挥了挥手,叫了一声:“彭艳!”

    那边一个穿着红色羽绒服的女孩子愣了一下,看向这边,有一些尴尬的笑着问道:

    “你是谁呀?”

    一边说着一边往这边走过来。

    “我白小玲呀!我们以前住一个组的,你忘记了吗?”白小玲说道。

    那女孩子惊呼一声:“小玲!几年没见,你变这么漂亮了?我真认不出来了!”

    这话白小玲很爱听,笑着说道:“你也变得更漂亮了。”

    两个人走近了,那个叫彭艳的女孩看着白小玲,啧啧道:

    “你跟以前比起来,变化实在是太大了,你要不说我还真的不敢认你。”

    这话也算是事实。

    这几年来,白小玲五官其实没有太大的变化,但是气质上有了很大的改变,皮肤也有不小的改变。

    生活条件变得更好了,还当了几年公司的高管,现在虽然还很年轻,已经有了那么一点女强人的范,和几年前刚毕业的时候比起来,有着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

    而这个叫彭艳的女孩子,跟以前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所以白小玲能够一眼认出她来,她却认不出白小玲来。

    她们是小学时的同学,初中就没有在一个班了,高中更是没有在一个学校。

    不过住在同一个组,吴秀红没改嫁前,她们还是每年都会见面的,关系也还不错。

    但是吴秀红嫁给严爸之后,母女二人就搬走了,她们也就没见过面了。

    几年时间没见过,现在彭艳看到昔日的小伙伴,也有一些开心。

    笑着说道:“听说你妈改嫁之后,你有了一个有钱的哥哥,还找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是不是这样的呀?”

    “是啊,”白小玲牵住了旁边的严鑫的手,笑靥如花,“这就是我那个有钱的哥哥,严鑫。”

    然后又指了一下正和艾莉莉站在一起让肖诗语拍照的冯曦:

    “这个是我嫂子,以前跟我们也同过班,咱们村的学霸,冯曦。”

    她们都是同一年出生的,都在村里的小学读书,同班很正常。

    不过一个住在村东头,一个住在村西头,也只是认识,并不熟悉。

    读完小学后,更是没有任何的交集了。

    冯曦拍完照之后,也向彭艳点了一个头,笑着打了个招呼:

    “彭艳,你好呀,还记得我吗?”

    彭艳道:“你是学霸,我当然记得。”

    内心有那么一点尴尬——其实她早已经忘记冯曦长啥样子了,就知道人家学习成绩挺好的。

    毕竟小学之后就没有再见过面。

    但是,在她出去打工的生涯里,这个曾经的同学在她嘴里已经变成了她的好朋友,是她经常拿出来炫耀的存在。

    没办法,谁叫和自己有交集的人里面,就这个小学同学混得最牛逼呢?

    不过冯曦到底有多牛逼,她也不知道。

    只知道她是学霸,高考考了700多分,是市里的高考状元,读大学的时候还创办了一家公司,据说赚了很多的钱,给家里盖了一栋大别墅。

    至于冯曦嫁给白小玲这个小伙伴异父异母的哥哥严鑫这样的事情,她也听说过。

    毕竟是同一个村子的人,而有钱人的八卦又格外的让人关注,她想不知道都难。

    严鑫多有钱,她也不知道。

    ——连严鑫的父母都不知道的事情,她一个外人当然没有道理知道。

    在她所听到的消息里面,严鑫竟然是一个吃软饭的,只是一个工资比较高的打工仔,能够娶到冯曦这样的老板,那属于高攀。

    现在看到严鑫,又看了看冯曦,心里想着:

    “难怪他能够吃到软饭,原来长得这么帅气。”

    还生出那么一个念头来:“我要是有冯曦那么多的钱,我也愿意倒贴着找这么一个帅气的男人。”

    想着,不由得小脸一红,都不敢去看严鑫了。

    跟着她一起过来的,都是跟她住在同一个组的,有男有女,年纪有比她大几岁的,也有比她小几岁的。

    他们都是在一个地方打工,所以比较熟悉一些。

    这几个人白小玲倒是认识——她在那里住了十几年。

    只不过没有彭艳那么熟悉。

    白小玲跟他们都打了招呼。

    那几个年轻人对她的态度都很客气,客气中还有着一些生疏。

    他们倒是想跟白小玲把关系搞好,但又觉得人家现在有钱了,未必看得上他们这些曾经的穷邻居。

    包括彭艳,现在都是那样的想法。

    他们都是打工人,只有过年那10来天才会在家,其余的时候都在千里之外的地方打工,像个工具一样的存在着。

    一天十几个小时,一个月也就是一两千块钱的工资。

    也只有回家过年的时候,才有那么一点扬眉吐气的感觉,可以大方一点花钱。

    别的时候都过得很辛苦,也很卑微。

    如果能够和有钱人搞好关系,获得一份好的工作,也就能够体面的生活着。

    有着这样的想法,在严鑫他们面前,不自觉的就低了一头。

    严鑫自己倒是没有高人一等的想法。

    他上辈子就是一个社畜,比这些人过得更难,自然也就不可能看不起这些人——那等于是看不起自己。

    只是,他跟这些人也不熟,只是冲着白小玲的面子,微笑着跟他们打了个招呼。

    白小玲倒是挺开心的。

    在这里遇到了曾经玩得很好的小伙伴,有一种见到娘家人的亲切感。

    此外,也有一种衣锦还乡的荣耀感。

    本来准备下山了,现在要打消了这个念头,回到凉亭,和彭艳说起话来。

    她这样子,严鑫等人也不好意思就撇下她下山去,也跟着又回到了凉亭。

    两边人开始尬聊了起来。

    严鑫和冯曦还好一点,跟这些人虽然不怎么熟,但大家都是一个村的,还是能够找到一些共同的话题的。

    艾莉莉和肖诗语,一个不是这个镇的,另外一个甚至都不是这个省的,完全插不进话去。

    她们两个干脆的走出了凉亭,又开始找着角度来拍照,换着姿势来自拍。

    白小玲问起了彭艳现在的工作,还问起她的工资。

    这些本来是彭艳骄傲的事情——她一个人在电子厂打工的收入,比她父母在家务农的收入要高出几倍,她已经是她家最有能力的人。

    可是这样的骄傲,在成为了有钱人的白小玲面前,就不是骄傲了,显得不值一提。

    有一些尴尬的说道:“你也知道的,我高中毕业后就没有读书了,也没有什么技术,现在就在粤省的一家电子厂上班,工资很低的,一个月就是一两千块钱的样子。”

    “一两千块钱一个月……”白小玲想了想,“那确实有点低了。”

    几年前她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金曦电商公司做客服,工资也有一两千。

    那可是几年前,工资水平远没有现在高。

    听到彭艳说出这么一个数字,她也没有多想,就说出了自己的感觉。

    她这么一说,不只是让彭艳脸红了,跟着彭艳过来的那几个年轻人也都有一些尴尬。

    因为他们都是在一个电子厂上班,工资都差不多。

    彭艳尴尬的笑了一声,对白小玲说道:

    “是啊,挺低的,可是又没有办法,我们都没有什么本事,只能找一份这样的工作。”

    心里想着:“你遇到了一个有钱的哥哥,还有一个当老板的嫂子,可以帮你介绍好的工作,当然会觉得我们的工资很低。要是没有他们,难道你能比我们更强吗?”

    心里有一些不服气,但不能显露出来,还想着能不能靠着对方找一份更好的工作。

    有着这样的想法,说话的语气都不自觉的变得卑微了起来。

    白小玲转头问严鑫:“哥,你在村里投的那个酸菜加工厂,员工的工资是多高?”

    严鑫知道她的想法,笑了笑,道:“我们的酸菜加工厂,也分忙时和闲时。忙的那几个月一个月工资能到两千多,闲的时候可能一千都不到,只能领一个基础工资。”

    他说的是普工。

    最忙的时候招聘的工人忙不过来,还得招聘大量的临时工才能解决问题。

    闲的时候,基本上就没啥事可干。

    至于管理层还有文员,那就不一样了,工资会比较稳定。

    他这么一说,那几个年轻人中就有人眼前一亮,说道:

    “这待遇不错啊,虽然工资跟我们在电子厂上班差不多,但这是在家里上班,消费水平没那么高,闲的时候还能帮着家里做点事,比在外面打工要强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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