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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02章 劫富济贫
    时间一分一秒的缓缓流逝,日之郡与云间郡之间灯光大作,喊杀之声惊天动地!

    曾经,这边还是一片郁郁葱葱的森林和潺潺溪流之地,一年前,一场大火几乎烧光了大自然孕育百年的产物。

    而如今,较之前往一场更大规模的战斗爆发了!

    弓箭手交替掩护放箭,数十万步兵交错前后来回冲锋,杀红了眼的将士那还管上其他,挥舞着手中的武器疯狂的砍向敌人,满地的血流几乎映红了这漆黑的黑空,一将功成万骨枯,说的不就是这番道理么?

    地面上厮杀震天,群雄逐鹿,却不见幽幽的空中,四艘庞然大物悄悄的隐在这黑幕中缓缓朝着云间郡的城头挪移而去。

    这场被称之为夜幕之战的战役,尽管双方兵力都非常可观,却仅仅维持了一个小时便结束了。

    夜幕之战,两方出兵三十余万,横尸百里,血流漂橹,征龙国大胜,征龙国历2000年4月25日。

    十月初冬时节,气温已然下降些许,不过对于落龙河边的人们来说,此处的气候却比大陆其他各处要更暖和,季节的特征来得更晚,仿佛依旧沉浸在哀伤萧瑟的秋季。

    这是下午时分,斜阳西沉,野鹭齐飞。一处河畔边,水面平静无一丝涟漪,静的犹如一面铜镜,恰好与周围的景致相得益彰,美不胜收。

    突然间,砰然一声,一道白色的水花平地而起,溅出的水花掀起无数波纹,一个年轻人瞬间破水而出,身形如雁,一跃竟达数丈之高,落下后居然踏水而行,健步若飞!

    飞驰之间,人影闪现,宛如一团黑影在水上高速移动!

    片刻之后,大喝一声,他凭空翻跳跃至岸上,抖了抖身上的水滴,大呼畅快。

    仔细望去,他的手中居然还抓着一条几乎有半米之长的巨大鲤鱼,看上去肥美无比。

    他,自然便是脱胎换骨的萧风!

    半年时间,这小子一直在此地修生养息,勤练技能,不知道有多快活!这条河属于落龙河的一条支流,风景优美,资源丰富,萧风在这地方呆了半年都有些乐不思蜀了。

    刚开始还有些孤单,但是这依山傍水的景致却令他流连忘返,生性的乐观使得他渐渐的忘却了孤独,林中的野兔野鸡,河里的肥鱼鲜虾,无不在其手下成为美餐。或在林荫下散步,或在河水中畅游,自由自在的生活算是让他爽到爆了!

    起初萧风还整天担心百日内臣服丹药性发作,时间一长,这小子居然把这茬都给忘了,或许是重生换体后早已经摆脱了药物的控制吧,毕竟他,现在活得相当滋润。

    上岸后萧风用树干树枝支起一个简易的烤架,熟练的将鲤鱼刮边鳞去内脏,支架穿过后搭在篝火上烤烧起来。

    才不过一小会,鱼肉的香味便扑面而至,馋的萧风几乎要流口水。

    一顿饱餐后,萧风满足的往河岸边大字型躺开,望着面前的美景,不禁吟道:“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如此美景,这小子还真是舍不得离开,不过半年之期已到,洛皓月不知在何方,不管如何,自己也是时候该离开此处了。

    洛皓月,等着我,这次无论如何,我都一定会找到你!萧风口中念叨着洛皓月的名字,竟安静睡去。

    第二天大早,萧风便整装出发,因为这地方是当初的前辈传送而来,自己也并不熟悉,即便是这半年时间,萧风也未曾走远,所以在方向上一下子有些迷茫。

    嗨,纠结个屁,东南西北,往哪儿走不是走!萧风一巴掌拍在自己的脑壳上,自嘲道。

    东方是自己最早来到大陆时的方向,好!那就朝东走。

    决定之后,萧风便立刻行动,在丛林中摘了些许野果子作为干粮,大步开阔走起

    一路在山野丛林中穿梭,整整步行了两天,才方得以出了这郁郁葱葱的大山,走上了大道。

    沿着人工建造的大道一路东去,不多久之后便看见了零零散散的来往人群,都是些农夫樵民。

    “大叔你好,请问一下这再往东走是哪儿啊?”萧风不想不明不白的瞎走,于是赶紧拦下了个农夫意欲问个明白!

    这大叔打量了几眼萧风,神情颇为怪异:“再往东边走30里地,就是银叶城,相隔不远则是金叶城。”

    “哦。”萧风点点头,便准备继续赶路。

    “哎。等等。”农夫望着萧风的样子,欲言又止。

    “怎么了?”萧风看着农夫死死的盯着自己的脸看,心道,哥就那么帅?帅到他如此目不转睛的盯着我!我靠!这家伙不会是个玻璃吧?

    “你这是要参军?”他道。

    “参军?”

    吓死我了,我以为这家伙要干什么呢。

    赶紧摆摆手,不是参军,我去有点事情,说罢便不再理会这位大叔的神情,迈步走开了。

    “哎,小伙子,不是去参军你可千万别进城呐!”身后还传来大叔陆陆续续的声音。

    为什么不要进城?不进城,我怎么去找人啊!参军?我可没那打算!

    直到天色渐渐暗淡,落日西沉之时,萧风才慢悠悠的晃到城下。

    银叶城!

    抬头望去,巨大的三个字刻在城头之上,仿佛怕旁人不知道一般,用大红色着重描出。而城下门口处站着两排官兵,熙熙攘攘的人群在城下进进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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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初萧风还担心这官兵会对过往的人进行检查,毕竟自己现在可是征龙国的头号通缉犯,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不过看着那些官兵也只是插科打诨的三三两两唠着嗑,一颗悬着的心也随之放下。

    走进了城中,萧风才真正的感受了都市的气息,两侧各类店铺热闹非凡,熙熙攘攘的人群挤满了街头。

    尽管时间已经进入初冬,但是大街之上依旧相当热闹,各类摊贩扯着嗓门叫卖,甚至在有些宽敞的地方还能看见杂耍艺人。

    而满大街的行人里,奇装异服者随处可见,这倒令萧风有点奇怪。

    银叶城?金叶城?金叶港?萧风突然想起那场世纪之战中,魔尊古月今不就是攻占了金叶港才得以登陆的吗?

    难不成这两座城是依港而建的城池,难怪如此热闹。

    落龙河南北两岸的贸易枢纽便是在这两座城池上,难怪如此繁华热闹,各类人群鱼龙混杂,各种文化掺杂交汇。

    偌大的一座城,找洛皓月该怎么找?这个萧风心中却甚是有底,洛皓月的倾城之貌常人只要见过一面便不可能忘怀,所以,只要自己有耐心去打听,总会有线索!

    才进城走了片刻,一股雷鸣之声从下腹传来。

    “哎。就你小子事多。”萧风自嘲的拍了拍肚子,显得有些尴尬,随身携带的野果子早已经吃完,自己身上可是完全没有一点点值钱的东西。

    “臭要饭的,让开!”

    肩膀上突然一道力量传来,打破了自己的思绪,抬头望去,一个满脸油光的公子哥摇着纸扇正从自己的身侧走过,此时正一脸鄙夷的看着自己。

    臭要饭的?萧风心中一愣,低头自己打量了自己几眼。

    可不是么?这衣服还是那位前辈赠与自己的,半年以来,一直穿着这件青色长衫,上头早已经破烂不堪,衣服虽然破,可自己的仪容却是整整洁洁,一点都不邋遢。

    狗眼看人低么?萧风心中冷笑道。

    “臭要饭的,你居然还敢瞪我?是不是活的不耐烦了!知道我是谁么?”油光满面的公子哥见萧风盯着自己脸,不禁恼怒道。

    萧风生平最恨的便是欺负弱小狗眼看人低的小人,被这公子哥一说,顿时心中的小火苗噌噌噌的升腾起来,要不是忌惮自己被通缉这事,早就一拳打过去了。

    嗯?蓦地,似乎突然看见了什么。

    见萧风不说话,这公子哥却不饶人起来:“臭要饭的,赶紧给我道歉!”说罢便一脚朝着萧风身体踹来。

    萧风身子微微一闪,避开了公子哥的这脚。

    “对不住,对不住,都是我不好,都是我不好。没弄脏了公子您的衣裳吧”萧风突然带着一脸犯贱的笑容走上前,替这公子哥拍了拍衣裳上的尘土。

    “哼,贱民一个,走开走开,要不是今天急着替表妹去办事,信不信我弄死你!”公子哥看萧风认错的摸样,心中自鸣得意,厌烦般的赶紧躲开走上前的萧风,冷哼一声,举起手中的扇子,快步走开。

    眼见公子哥走远,萧风像变魔术一般从怀中掏出了一个锦袋。

    不是别人的,正是方才油头粉面的公子哥腰间的钱袋,萧风作势上前替他擦拭尘灰,却乘其不备一把将钱袋给摸了。

    悄悄的走到街角无人处,萧风将袋中的东西倒出。

    霍。萧风倒吸一口凉气,这油头粉面的公子哥倒是个有钱人,这袋子中竟然装着20金币,除此之外,赫然还有一张金票,数额上明明白白的写着2000金。

    在永恒大陆上,钱币在各个国家势力之间是不分彼此,完全通用的!汇率:1金币100银1银100铜币

    而这金票萧风可只是听说过却从没见过,据说这金票在永恒大陆通用,可以直接在任何一家征龙国钱庄中取出,无需任何证明。

    发财了发财了!萧风望着手中的钱,心中一阵激动!

    2000金!这是什么概念!当初的雪原村整个村子一年的收入才不过2000金。这个公子哥随身居然携带着这么多钱,看来这个油头粉面的公子哥身份不一般!哎,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贫富差距也忒大了吧!不过哥哥我这次就要劫富济贫了!哈哈!

    抖了抖手中的钱袋,却不想里头还有东西!

    这小小的钱袋之中还有什么?看来这个公子哥可真是个大财主,这下真的赚到了。

    萧风忙不迭的将钱袋中剩下的东西赶紧倒出,定睛一看!

    咦?是一个小牌子!

    牌子不过巴掌大小,质地却不轻,仔细一瞧,好家伙,居然是纯金打造制成,外侧镶着一圈和田美玉。

    乖乖,居然是金镶玉,真有钱!萧风心中叹道。

    这令牌看似不大,制作却讲究无比,正面雕刻着一束三叶草,一看便是能工巧匠精心制作,连叶子中的脉络都一清二楚,反面则是雕刻着蓝天碧海白云海鸥,下方精雕细琢的篆刻着三个字。

    银叶城!

    这是什么令牌?莫非是城主的手令?萧风赶紧回忆起了方才公子哥的话,却完全没有头绪。

    管他呢,反正现在有钱了,先去换件新衣裳吃顿大餐,其他的,关我毛事!萧风乐呵呵的摇着钱袋走进了繁华的店铺中。

    “公子。请。”服装店老板话才出口便立刻变了脸色,没别的原因,自然是看见了萧风一身破旧的衣服。“请你出门要饭,别弄脏了我店里的衣物。”

    艹,又是一个狗眼看人低的东西,我就不明白了,这城中的人怎么一个个的都这么势利?莫非因为这是一个港口城市,长年累月进出着各地人士,经济贸易的极其繁茂导致这儿的人都有着一种金钱至上的观念?

    管他那么多呢,萧风冷哼了一声,没有答话,而是自顾自的摸出两个金币狠狠的拍在了老板桌前。

    “哎哟,公子,您这是干嘛啊?您这不是折煞我么?一看你的样子就知道您是一个低调内涵的雅士,钱算什么啊。您赶紧往里来,我和你说,我这儿的衣服可都是最高级的上等货,你想要任何风格都有!来来来,别站着不动啊,里面请!翠花,赶紧给工资看茶啊!”老板见了金币,眼睛几乎发光,立马换上了一副堆满笑容的嘴脸,一边赶紧将钱收好,一边忙不迭的招呼着萧风往里走,吹嘘着自己店内衣服的高级。

    等萧风再次走出大门时,俨然换上了一身高级的丝绸锦服。

    萧风本就长的玉树临风,五官端正秀气,身材修长提拔,加之军队的经历,体格更是棒的没话说,配上这身衣服,即便潘安在世也不遑多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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