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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我和刘瑞根,就这样试着接触了,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男女朋友。也不知道这算不算谈恋爱,我们每天都会通一下消息,隔个两三天就会见一次面。

    我们会一起吃饭、看电影,然后就是他规规矩矩的送我回来,总之接触了十来天,我们两个,却是连手都没有拉的——我不是说我就是想和他拉手,而是,我很迷茫。

    我非常确定自己喜欢这个人,但是我不知道要和他怎么接触,不知道要怎么和他相处。我所看过的小说,我所促成情侣的经验,在这个时候没有任何没有任何借鉴。

    我很迷茫,但在迷茫的同时又有一种亢奋,一种空虚的充实。我不知道要怎么形容我的感觉,但,体现在外面的就是,我的脾气变好了,心态突兀的平稳了下来。

    工资、物价,这些我过去非常计较的东西,在这个时候都变得无关紧要了起来,好像没有钱我也能活下来——也的确是这样,因为我最近深刻的领悟了一把,什么叫有情饮水饱。

    我过去看过一部梁朝伟和舒淇演得电影,对这两位我是都很喜欢的,虽然那个电影只是普通的偶像剧,但因为演员出色,看得倒也哈皮。我一直记得那里有一句话,叫有情饮水饱,因为出现很多次,再加上过去没听说过,所以印象深刻。但是,我一直不理解是什么意思。当然,我从字面上是能分析出来的,只要有感情,什么都行。

    虽然对于这一点我一向有点不屑,但咱们国家向来喜欢宣扬伟大的感情嘛,你说两个人死了还能化成蝴蝶的飞,那么只是饮水饱饱,那也没有什么不能接受的。

    而现在我知道了,这不是古人玩的讴歌,也不是艺术上的夸张,而是,真的有那么一种感情,能令你茶不思饭不想,真有那么一个人,能令你感觉充实。在那个人面前,就算一大盘罗福记的包子摆在你面前,你也吃不下三个!

    并不是天天见面,但却每天都想念。

    并不是每天都能通话,但却会把他所说过的话一遍遍回想。

    时间过得很快又很慢,见面的时候觉得浑身不自在,不见面的时候却盼着时光飞逝,仿佛一天的等待就只为了那晚上的一个短信,一个电话,就只为了那一句,早点休息吧,注意保暖……

    “黄姐,你瘦了?”这一天邓玲玲约我出来喝茶,本来对于这样的邀请我是有点可有可无的。虽然我一向喜欢蹭吃蹭喝,但一般情况下,大晚上,我还真不太愿意出门。

    本来嘛,白天是要忙工作的,就算不是时时刻刻都有事,但在上班时间,也不能过分摸鱼,更不可能画我的漫画。所以在下了班后,没什么事的话,我就愿意在电脑前窝着,但是最近我实在没心思画我那上不了台面的东西,一接到邓姑娘的电话就应了。而邓姑娘见我的第一句,就是这个。

    我一怔,不自觉地摸了下脸:“有吗?我没什么感觉啊。”

    “真有,黄姐,脸瘦多了,你这减肥真有效果。”

    我呵呵的笑着,也不知道要怎么接话。说实在话,我是想过要减肥的,但我又怕刘瑞根其实并不希望我减肥,用他的话来说,之所以愿意和我相处下来是因为我令他安心,那我减肥了,还能令他安心吗?当然我并不是说,我减了肥就立刻成了绝世美女,但是,我怕他多想。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没出息透了,竟然把自己的位置放得这么低!

    包子!

    我知道,我这种情况要放到我常去的那个论坛上,一定会得到这样的评价,而且这还是客气的,那牙尖嘴利的,更不知道要怎么说我:“喜欢一个人到这种程度,楼主也是奇葩了。按照楼主所说的,这男人的自然条件还属于不错,那楼主觉得自己能将他追到手?就算追到手了,楼主能圈住他一辈子?他现在没本事,所以想找楼主这样的,将来发达了,楼主又要如何?楼主这为爱情风险的精神令人感动,但我还是要说,多考虑考虑自己,冷静一下吧!不要爱的这么没尊严!”

    我不用去发帖子,就知道一定会得到类似的评价,而对于这样的评价,我也没有任何反驳的地方。刘瑞根说我令他安心,但是,他却完全不能令我安心。

    就算他工资少,就算他没钱没房,但依然是一个吸引人的男人,他过去的女友不喜欢,罗利不喜欢,可不代表就真的没有人喜欢了,也许有像我这样傻乎乎喜欢上的,更也许,有那种不在乎这些的富二代!

    这个喜欢来的太突然,突然的我没有一点准备,在我还没有想好要怎么应对的时候,已经一头撞了进去,已经无法控制的把自己降到了底端!

    我的智商、冷静在这个时候已经完全没有办法发挥作用,只有这么傻傻的呆着,然后,等着他给我的结果。唯一显得不那么糟的就是,刘瑞根,好像真的不嫌弃我。

    “黄姐,其实你五官长得很好,再稍稍的控制一下体重,保准是大美女!”

    “行了,别灌我迷魂汤了,你最近和那个老师处的怎么样?”

    我这是转移话题,不过也是真关心,毕竟我是真的,对邓玲玲感觉很好的。我这一段迷迷糊糊的,也没和她聊过天,但是……两边都没有消息,那应该就是好消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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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这一行就是这样,把人互相介绍了,也就是在第一时间问问双方的感受,如果都觉得行,那就会先放下。毕竟这事不比别的,双方,特别是女孩子总是会有些不好意思的。

    如果双方交往顺利,那么,就会有一段时间没有声息。只有在谈崩的情况下,才会有信息反馈回来。特别是如果有一方是会员,那会在第一时间告诉我们的,不管是不是还想见人,他们总是要让我们知道对他们的服务还没有完成。

    邓玲玲和那个老师见得,也差不多有一个月了。邓玲玲不是我们的会员,又是女孩子也就罢了,那个老师却是我们的会员的。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一开始那老师对邓姑娘的印象是非常好的,说一直就在找她这样的,而邓姑娘那边的反馈也是还行吧,虽然语气有点勉强,但我能理解。女孩子嘛,说到还行,其实已经有五六成的愿意了。

    一方非常愿意,一方也不排斥,这一个多月发展下来,起码也要有个七七八八了。哪知道我这么一说,邓玲玲的脸上却为难了起来,我一怔:“怎么了?闹矛盾了?”

    “也不能算矛盾吧。就是黄姐……”

    “嗯?你说……”

    “我不是太清楚啊,男女在一起约会,谁买单比较好?”

    这个问题我也有点挠头,其实按照一般的常理,都说应该男生买单。但是现在这物价,进一次咖啡馆少说一百,看一场电影少说五十,一次两次还不显,次数多了,一般的工薪阶层谁也负担不起。

    “看你们进行到哪个阶段了。”我想了想,道,“如果是很熟了,已经像是一家人了,那么我觉得谁买单,都不是太大问题,但在一开始……还是让男生买单吧,起码大多数要让他花钱。”

    要换成过去,我会毫不客气的说,要让男生买单!就像那句古话说的,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这一句话道尽了男人的心理,按照现在的话概括,那就一个字——贱!

    越得不到手的越好,越花了大力气的,越珍贵。你说刚开始处的时候都不拿钱,以后还能指望这个男的为你顶天立地?什么?这样会不会显得女的太物质?

    别天真了妹妹!

    如果要让那男的请范冰冰李冰冰,他会哭着喊着掏钱的吧,没钱卖肾说不定都甘愿。这也就是说,只要他喜欢,你哪怕要天上的星星,他也会觉得你可爱天真浪漫,要是他不喜欢,你哪怕把天上的星星捧到他面前,他也会觉得你犯贱。

    但我现在和刘瑞根外出,总不好意思让他掏钱,总觉得他每多掏一点就不太舒服。每次他问我吃什么的时候,我都会说一些地摊,不是我真觉得那些地摊好吃——就算那地摊真不错,在这样的天气里,我也是更喜欢在暖和的咖啡屋里喝粥的。但我更不想他多花钱,我害怕他请我去一趟咖啡屋,回来就要吃两天泡面。

    我也想过由我买单,但在这一点上他却非常坚持:“男生买单不仅是责任,还是一种尊严,请你把这点尊严给我。”

    这句话说的相当大男子主义,我却没有半点不快……好吧,事实上是我当时心跳如小鹿,只觉得这人在此时此刻真是太有范了!那简直就是王霸之气全开啊!在那一刻我甚至晕晕乎乎的想,原来玄幻小说也不是瞎胡说,有的时候,女人对某一种男人,真的没有抵抗力啊!我甚至怀疑如果他这时候告诉我他还有别的女人……

    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接受,但是我知道,我舍不得他。要让我和他分开,让我从此再也不见他……只是想想,都觉得难以接受。

    我过去一直认为,无论多么喜欢一个人,只要他犯了原则性问题,那就必须分开。而所谓原则,每个人不同,那也有不同的原则,但我觉得对于女人来说,有两条是相同的,一,劈腿;二,家暴。

    前者也许是男人的通病,后者却是素质问题。但不管什么原因,一个有担待有责任的男人都不应该犯这两条错误,而任何一个有尊严的女人,也不能允许男人犯这两条。

    虽然我黄飘飘相貌不佳,条件不好,但也一直认为将来如果找对象,他敢犯这两条,一定踢他没商量。我甚至还想过,要怎么解气的对他上一番政治教育课。

    可是如果放到现在……当然,我也许还是会和他分开,但是,却绝对做不到潇洒。

    “是这样吗?”

    邓玲玲的声音里带了点疑惑的叹息,我回过神:“到底是怎么回事?”

    “其实也没什么事,就是我有一点……拿不准……”

    邓玲玲犹豫着,把事情的经过说了。她和那个老师见面之后,虽然觉得对方的形象不太符合她的标准,但就像我一开始说的那样,邓姑娘并不是颜控。而相比于其他人,这位老师的条件已经算是相当不错了。

    在我们这里有一套一百多平房的房子,虽然并不是很好的小区,但也是他们家专门为他结婚买得新房。工作又是杠杠的稳定,虽然工资不是很高,但老师们都是能结私活的,一个月少说也能有个五六千,多了一两万也不是什么稀罕事。而且对方还比较会来事,既不会一张嘴就炫耀自己月薪多少,在临走的时候还表示要为邓姑娘的打车出路费,虽然邓姑娘到底没有让他出,可好歹态度不错。因此邓姑娘也愿意相处着试试。

    不过虽然两人都有那么点意思,但这一个多月也并没有见几面。这第一个原因就是邓玲玲前段时间要赶稿;第二个也是对方约她,约的并不是太勤快。

    在邓姑娘说到这里的时候,我本想插嘴,但想了想,还是没有说。我并不知道当时具体的情况,但这个现象在邓姑娘来看好像还是正常的?也许她以为对方约她约的不勤快,是因为她要赶稿的关系?

    总而言之,两人相处的,还马马虎虎。

    一个搞音乐的,一个搞文字的,两人谈谈各自的专长,倒也不愁没话题。而问题,就出在上一次约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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