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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五章
    向青云被他这突如其来的问话弄得一愣, 果真犹豫起来:“我……”

    其实叶佳文就是不想向青云回他老家过年。倒不是急着要他和老家那些亲戚撇干净关系, 要去也最好迟一些再回去。他前阵子刚刚费尽心机把刘莎吓跑, 到现在向青天都不敢接他们的电话, 向青云这一回去,万一又逞强说点什么, 把那些人的心思又弄活络了, 自己岂不是白忙活一场?那帮血吸虫早晚是会卷土重来的, 能多拖一点时间是一点, 先给自己争取一点调养生息的机会。

    向青天今年倒也是没打算回老家去过年。年假太短了, 一共才放两天,这年头还没有动车高铁之类的,回一趟老家坐火车就要十二三个小时,下了火车还得再坐三四个小时的三轮进农村,而坐飞机实在过于奢侈,故回家过年时间太紧迫。何况前不久才刚刚见过老爹老娘,这次就汇点钱回去当心意,过一两年再回去陪他们过年。而叶佳文家就不一样,h市离s市很近, 坐个大巴三四小时就到了,平时周末就可以来回。

    向青云说:“我跟你回家过年?你怎么跟你爸说?”

    叶佳文说:“就说你是我同居室友,你老家太远了, 所以今年跟我回去过个年呗。”再搂住向青云的胳膊, 撒个娇, “我已经很久没见过我爸了。你知道, 自从我爸新成了家,我就有种自己是个外人的感觉,你陪我回去吧,给我多点家的感觉。”

    向青云考虑了半天,同意了。

    反正叶佳文现在没有正职工作,二十七号除夕,他二十四号就回去了,跟向青云约好,向青云二十七号白天过来,晚上一起吃年夜饭。

    回去的那天,他到了汽车站,顾尚学开了辆大众来接他。顾尚学年纪比他大五岁,这时候已经二十七了,属于年少有为型的,国外读到博士生毕业刚回来一年,前景一片光明。他接过叶佳文的行李,放到车后备箱里,对着叶佳文很客气地笑:“午饭没吃吧?想吃什么,我带你去吃。”

    顾尚学的相貌是儒雅型的,戴副金丝边框眼睛,说话做事都客客气气的。叶佳文对着他,总是有点诚惶诚恐。叶佳文还记得自己十五岁正在读高一的时候,某一天,爸爸晚上把他带出去吃饭,一张四人的方桌,这边是他跟他父亲,对面是一个中年女人和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男人。他爹跟他说:“这是你韩姨,这是你顾尚学哥哥,以后我们要一起生活。”

    食之无味地吃完一顿饭,叶父让顾尚学带着叶佳文出去走走,两兄弟联络一下感情。两个少年就一路无话地走到南湖边上,相对无言地在湖边坐了半小时,顾尚学主动握住了他的手,不瘟不火地说:“弟弟,以后我是你哥了。”叶佳文讷讷地应了一声。

    那一晚后来的事情叶佳文都不记得了,没过几天他爸就带着他搬新家了,他开始跟韩姨和顾尚学一起生活。再过两年,高考的时候他填了外地的专业,顾尚学也被国外大学录取了研究生,两个少年纷纷离家,开始去闯自己的未来。

    顾尚学带着叶佳文去吃了南湖醋鱼,然后带着他回家。晚上叶世清和韩姨亲自下厨,四个人吃饭,弄了七八个菜出来,其中三四个菜里都放了叶世清自己做的腊肠,有韭菜炒腊肠、腊肠白斩鸡、腌多鲜。

    韩姨给叶佳文盛了一碗腌多鲜汤,腌多鲜里面本来应该放咸肉而没有腊肠的,叶佳文生母改良了配方往里面加腊肠,叶世清也往里面放腊肠。韩姨故意多给他弄了几段腊肠,絮絮叨叨地说:“你爸特意给你做的,一个月前就开始灌了,晒了半个多月,满屋子都是腊肠味。我说腌多鲜里面哪有放腊肠的,你爸偏要放,说你喜欢吃,来,你尝尝你爸的手艺。”

    叶佳文盯着碗里的腊肠发怔。

    如果加上上辈子的时间,他已经十几年没吃过腊肠了,他非常讨厌腊肠的味道,向青云也知道这一点,从还在大学开始,两个人一起吃饭,如果叶佳文的菜里面有腊肠和青椒等等他不喜欢吃的菜,不等他开口向青云就会主动把那些菜都夹到自己碗里。后来向青云掌勺,他们家就再没出现过这类食物。因为时间太久了,叶佳文都快忘记自己为什么讨厌吃腊肠了,好像天生的一样。

    其实不是的,其实叶佳文小时候很喜欢吃腊肠的。从他有记忆以来,他妈每年冬天都会做一大串灌香肠,储藏起来够吃一年的份,他已经记不清楚到底是因为他喜欢吃所以他妈每年都做,还是因为他妈每年都做所以他喜欢吃了。他生母手很巧,灌出来的香肠又鲜又香特别下饭,切一段能过一碗白米饭,叶佳文和叶世清都喜欢吃。后来叶佳文十岁的时候他妈出车祸死了,剩下俩父子吃什么都没味道,叶世清就开始学着做灌香肠。但他在老婆生前没好好学着,灌出来的香肠又苦又涩,偏偏年年失败还年年做,最后弄的叶佳文一看到香肠就害怕,看到香肠条件反射就觉得嘴巴里难过,硬生生从喜欢吃变成了讨厌吃。

    叶佳文夹起一段腊肠,咬了一口。肠衣很老,没有记忆里那么苦涩,但还是有点苦的。不好吃,一点都不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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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姨笑着问他:“好不好吃?我还是第一次看你爸做灌香肠,没想到他还会做这个。”叶世清假装吃菜,眼睛却偷偷瞟他。

    叶佳文放下碗筷,揉了揉鼻子:“这两天有点感冒,吃不大出味道来。”又喝了两口汤,跑到卫生间擤鼻涕,撑着洗手台无声地哭了半分钟,抹完脸回桌继续吃。

    吃完饭,他陪着叶世清出去散步。

    跟小时候一样,叶世清一个人背着手走在前面,他低着头默默地跟在后面。现在的叶世清比他记忆中要年轻,上辈子他最后一次见到父亲,父亲已经六十多岁了,头发都白了,笑起来一脸十二三条褶子,背也佝偻了。现在的父亲头发还是黑的,脚步也还轻盈,但他还是觉得,父亲老了。

    上辈子,他太不孝顺,没有成家立业,最后还把自己折腾死了。到临死,他没敢给父亲打一个电话,也没敢回去见一面,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死了。还好父亲有了新家,他死了也就死了,不至于让父亲老而无所养。

    两父子一前一后走过几条长街,城市里华灯初上,把影子拉的长长的,交叠在一起。到一个路口的时候,叶世清突然停了下来,看着马路对面微笑。

    叶佳文不知所以然地停下脚步,叶世清指着对面的一所小学说:“我每次路过这里,都好像看到你背着书包站在那里,看到我你就会跑过来,然后我接你回家。我等一会儿,如果你没有跑过来,我就知道我又迷糊了,你已经长大了。”站了一会儿,笑了笑,继续往前走。

    叶佳文什么也没有说,默默地跟在后面,有黑暗作为掩饰,眼泪一颗一颗砸到地上,悄无声息的。

    重活一世,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知道什么东西应该用心去经营,知道什么人要敬而远之。还好,还好还有重来一次的机会。

    叶佳文看着前面的父亲的背影,轻声地说:“爸,我会孝敬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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