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兽,可分为低阶魔兽、中阶魔兽、高阶魔兽和变异魔兽。
低阶魔兽相当于变异的野兽,带着野性,智商不高;
中阶魔兽已拥有一定灵智,懂得趋利避害;
高阶魔兽和变异魔兽,则有着不亚于人类的智慧。
因此,魔兽的等级其实是根据其智慧来划分的,而不是其实力。
也因为这样的划分,使得魔兽的战力十分混乱,许多低阶魔兽实力甚至比中阶魔兽更强。
不过,高阶魔兽则不同。凡成年高阶魔兽,其实力必然达到破星境。而变异魔兽更可怕,有些实力甚至达到了气海境。
好在这片森林并没有气海境级别的魔兽,不然凌云要过这里,恐怕九死一生。破星境五重天的魔兽固然可怕,但以凌云的手段,就算打不过,跑还是没有问题的。
“趁着这个机会,倒不如找个魔兽来当坐骑好了。”凌云嘴角露出一抹坏笑。
对于没有回归宇智波一族,凌云虽然觉得有些可惜,但却谈不上难过。
他茕茕孑立二十余载,早已习以为常。就算唯一的亲人宇智波子沐放弃了自己,他也丝毫不在意。
反正,此次宇智波一行,他已经收获颇丰了。不仅修为提升到了破星境二重天,还掌握了三种意境,且习得《千鸟》《碧海决》两种奥义级别术,甚至还学习了魔法以及魔族的秘术。
现在回想起来,凌云都感觉心里美滋滋的。
他唯一遗憾的便是,宇峰的源气是真的浓郁,若能讨得一处源穴,对于修为速度的提升无疑锦上添花。
在六道塔一年的消耗,他忍戒中的源石,也仅存一万斤了。
三万斤的源石,一年就消耗了两万斤,那还是六道塔有着氤氲的源气。这外界的源气比之六道塔不足十分之一,这最后的一万斤源石,或许只能让凌云破开一到两颗三星源晶。
凌云刚踏入森林百米,一头野猪魔兽发了疯地冲了过来。随着一道清风划过,那头可怜的野兽被一分为二。
“螳臂当车,不自量力。”凌云轻笑。
凌云继续往前行。
没走多久又遭到魔兽的袭击。
仅仅不到半个时辰,凌云已经遭到十几头魔兽的攻击。
这不由让他感叹:这里的魔兽也太多了吧?
不过,当凌云走到百里后,这样的情况便很少发生了。
那些魔兽注意到凌云的到来,在暗自打量后,发现这人类不同寻常,便放弃出手,选择离开。
而这些魔兽,已经达到了中阶,已有一定趋利避害的观察力。
“看来低阶魔兽就是一群野兽,完全不知道死字怎么写。而中阶魔兽已经通灵,忍修选的契约兽也大多找的中阶魔兽,想来也是因为这些家伙有一定灵智,好签订契约。”凌云喃喃自语。
旋即,托着下巴思考着,“我要找一只什么魔兽当坐骑呢?”
想了想,他最终觉得找一只能飞的魔兽比较合适。
魔兽和人类签订契约后,又叫通灵兽。它们除了可以当坐骑,还可以用来战斗。
不过,凌云从来都习惯了独自为战,让他配合一只魔兽,显然有些难为情。
且,以他目前的战斗力,一般的魔兽也帮不上忙。唯有飞行,是凌云目前欠缺的。
没有到达气海境,就无法靠自己翱翔天空。虽然他有一根夏洛希送的法杖,可以凭借它飞行,但夏洛希警告过凌云,不得暴露魔法,那根法杖存在的意义就等同虚设了。
“高阶魔兽也不错的,实力更强。不过,这些家伙智慧不亚于人类,很难何其签订契约。”
通灵锲约的签订,需要人类和魔兽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达成,高阶魔兽的智慧太高,自然不甘被人类驱使。
故而,人族中甚少有通灵兽是高阶魔兽。
凌云在森林徘徊数日,却没有找到心仪的魔兽,不由苦恼了起来。
“噶——”
忽然传来一声鸟鸣。
只见远处的水池边,有一形像长尾野鸡、身上有五彩斑纹的鸟形魔兽。
“‘有鸟焉,其状如翟而五采文’,名曰鸾鸟。莫非这就是高阶魔兽——鸾鸟。
“听说,鸾鸟可口吐风暴,展翅可达百里,速度不亚于气海境化翼飞翔。”
凌云睁开血轮眼打量着鸾鸟,小声嘀咕着,“看它体内的能量波动,想来已有五元境的实力。也就是说,这只魔兽还未成年。成年的鸾鸟可有着破星境的实力。天赐良机,这不就是给我送来的最好的坐骑吗?”
凌云一脸炽热,悄无声息地靠近水池。
聚精会神喝水的鸾鸟,并没有发现危险的到来。
凌云来到距离鸾鸟最近的大树后,双手掐着神秘术印,既而右手两指弹出,指尖冒出一滴鲜血化作红色的火焰。
只见他对着空中一阵比划,那火焰如同一只毛笔,竟然在空中留下似字非字、似画非画的图案。
赫然是符箓!
这红色的符箓和凌云掌握的一门奥义——“金光咒”十分相似,但比划的顺序明显不同。当最后一笔落下,红色符箓红芒大盛,既而飞出,落在鸾鸟头顶。
那只喝水的鸾鸟,看到这红色的符箓,竟本能的产生恐惧,双腿发抖,想要展翅离开,却发现在红光的照射下,自己竟然不能动弹分毫。
“去吧,兽魂恐咒!”
在凌云的操控下,那张红色符箓落在鸾鸟的头上,而后消失在了冠毛下。翕然间,鸾鸟呆若木鸡,一双瞳孔,变成了血色。
也就在这一瞬,凌云感觉和这只鸟有了莫名其妙的联系。
那联系来自于灵魂。
“这兽魂恐咒真是神奇!”
兽魂恐咒是魔族的一种不传秘术。
昔日凌云和夏洛希讨论通灵术时,方得知,原来人族的通灵术便是参照魔族的兽魂恐咒而发明的。
通灵术,一种时空召唤术。
通过以鲜血为媒介,缔结空间阵法,就可以召唤通灵兽。
通灵兽的前身即为魔兽,通过锲约术,以双方之血缔结某种约定,既而实现通灵召唤。
这种契约,是一种平等契约。施术者虽然可以召唤锲约兽,但契约兽可以不听召唤者的吩咐。
而魔族的兽魂恐咒则不同,这是一种极为霸道,强制奴役魔兽的霸王条款。
施术者以自己鲜血为引,形成符箓,打入魔兽灵魂,直接奴役魔兽。
若说锲约术召唤的通灵兽可能存在弑主,那么兽魂恐咒召唤的,则永远不可能。一旦中了兽魂恐咒,魔兽性命,任你处置。
当日,听到了夏洛希的介绍,凌云便迷而不返,发誓一定要学会此术。
后来,通过各种手段,求了一个月,才让夏洛希倾囊相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