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看到汤头正脸的时候,我们已经已经站在djhair半圆形广场入口了。
我远远就看到一个穿黑色破洞紧身衣裤的帅哥正站在入口处等着我们,可能站太久了,他不停地左右换腿,我们快走到他跟前时,才看到他把架在右腿膝盖窝后侧的左腿平踩到地上。
奇了怪了,第一次见到这种人,我边看他收紧腰,支棱起半蹲的臀部边想,我要是等人太久一般会蹲地上歇会。
这位当然是靓靓。
走到他跟前我才敢发出这样的感叹,这当然是靓靓,这也只能是靓靓,不然有谁会做出这么古怪姿势的同时还这么敢穿?
破洞上衣两个一模一样大的洞正好开在他左右两胸上,一边一个,赤忱地展现自己是个平胸骨感男的现实。
你这!你都露点了!汤头大笑着嘲笑他。
我发现了,如果在古代,汤头一定就是那个会在人群里大叫皇帝没穿衣服的人,都不用我去骂她,早有断头台磨刀霍霍等着这种人。
我忍不住伸手捂住自己的脸,没眼看,我真的没眼看。
不是没眼看靓靓那件衣服,而是没眼看汤头凑上头去上上下下左左右右观摩的恶趣味。
皇帝,你是不是没衣服穿?
如果是齐洛,也许也会大叫,但会这样叫。
看归看,别动手啊。靓靓抓住她跃跃欲试的手,破坏我这一季的fashion造型。
怎么了,今天你是自己的dailybeast了?
一天没见,你又油了不少。靓靓一脸嫌弃地甩开汤头的手,枉我在这里等了你这么久。
等了很久吗?多久?
靓靓看了眼手表。
18:1,我等了四十分钟。这都过了饭点了。本来还想请你,不对,是你们。他瞄了眼汤头身后的我说,我本来想请你们吃个饭,现在赶不上了,晚集刚开始。我想对你来说肯定是逛店比吃饭要紧吧。
他狡黠一笑。
我记得来时遇到的那块大led屏下有个时钟,显示当时是16:5分。也就是说,从那个路口到这个广场,我们一共用了一小时二十分钟,算上从割出来那段,我们在路上总共花了近两个小时。
要这么久?我有点怀疑。
我记得昨天从广场出去,骑摩托经小路到游乐园,再到割,速度特别快。两段路各只用了十几分钟,加起来肯定不到一个小时。
这是因为是走小路比大路快?还是出口位置和入口不同?又或者别的什么原因?
我心里犯嘀咕。
最神奇的是。我到现在依然想不起来那被遗忘的近三小时里自己到底做了什么?难道从djhair到游乐园,真需要两小时四十五分?
就晚了四十分钟我就吃不上晚饭了?汤头很气愤。
是的,很遗憾,因为我也刚刚摆好晚上的摊子。吃饭的话,你等夜宵摊出来吧。靓靓有一搭没一搭地回。
我听他的口气他已经急着要去顾摊了,似乎并不太想陪汤头逛街,只是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并没有表达出要走的意思。
我想起远看他时他的站相,估计是真的等了汤头很久。
他可能预计汤头会在17:3到达,所以提前来了。但也不一定,另一种可能是他本来就有提前等人的习惯。
四十分钟,我记下这个数字。
我恨自己这种随时记录时间的习惯,但又庆幸。
我恨的是其实无论是否记录时间,世界上都没人能偷走时间,所以记录时间约等于浪费时间。
我庆幸是因为正是因为有了这种记录习惯,我才练就了一种可以随时check自己记忆准确度的能力,一开始只是种游戏,后来逐渐成为一种我对脑部肌肉的训练方法。
这跟人类记录历史很像,其实无论是否被记录,没人能偷走任何一个犄角旮旯地方哪怕一小段历史。老爸曾说,“不记录就有被篡改的风险。”但按我的价值观看,无论是否被记录,篡改都是不可能会发生的,真实发生的只有遗忘。
得了,那我和他就饿一顿吧啊哈哈哈哈,我可不敢耽误你做生意。
别这么说,请不请你吃饭你都是我的小公主,不顾生意也得顾你,哈哈哈哈哈哈,而他,是我的情敌。他指指我说,表示他注意到我也来了。
你俩打情骂俏能不能别带上我?我说。
靓靓每次靠近我,我都起一阵鸡皮疙瘩,不得不说我有点怀疑他的性向。他不会喜欢男的吧?
好——好——不带你就不带你,以为我稀罕带你似的。我们走吧小公主。他说完牵起汤头的手,但余光还是一直在瞟我。
他转身牵着汤头往里走,我这才看到,不只胸口,就连他那条紧身皮裤的臀部左右两边也各自开了个大口!
跟他这套一比,我现在身上这件好像不是破烂了,至少能穿出地底,假装是走秀款潮流款,而他这套,如果不是给暴露狂的特供,那就是一身真正的破衣服。
难道在d市,这才是好品味?
晚饭无所谓,但我没衣服了,能不能帮我挑点新的?汤头道明来意。
这好说,给你挑衣服我甚至可以不收钱。
别,钱还是要收的。
你听我说完,我的意思是演出时你给我的衣服打个广告就行,或者下场演唱会给我留1张vip票?
不行,以前可以,最近不行了。汤头叹了口气。
为什么?靓靓挑了下眉,一脸诧异。
你别管了,就按规矩来,你帮我挑一件我算你一件买手钱,买你家衣服的话,还是老样子,你给打个折就行。
为什么?你不是最爱卖人情占便宜嘛。靓靓似笑非笑地嘲讽她。
你不懂。
汤头边说边往我这边努嘴,似乎有什么话不方便我听到。
确保我并不在意她的话后,她继续说:
我今年跟adg续约遇到了点麻烦,没谈妥前他们把所有pilly需要我参与的线下活动都停了。线上部分我沾不了边,数字表演服每年都有特定dresscode。我还没他们某个建模的小策划有发言权。
唉!看来你这当大明星的也不容易。靓靓重重拍了一记汤头的肩膀。
当然不容易,但我也只是个给pilly打工的。她又叹了口气。
别丧气哈哈哈哈,他们肯定想继续跟你续,不是,应该说他们肯定想继续签你给pilly打工。
但是我今年还没想好。
怎么,你想把pilly的形象权拿回来?
形象权拿回来是不可能的。但是否按原条件续约,,我也有选择权。
看得出汤头谈起这事十分纠结,痛苦地五官都扭一块儿了。她清了清嗓子,扮了个鬼脸继续说:
害,说白了就是今年我想修订一些条款。
比如?靓靓追问,他好像对这个话题尤其感兴趣,还又瞥了我一眼。
比如是不是可以多要点生活费、招待费啦?比如我今年还想买辆跑车,之类的……
汤头边说边开始在靓靓摊位的货架间翻起衣服来。
我记得昨天来的时候这三排货架都被藏在试衣间隔帘后面,现在都被移了出来。
当然,对方也有要求,尤其是脚本这块,我跟他们矛盾越来越大。
他们想怎么样?
汤头似乎不知道怎么说,停下了翻衣服的手开始思考。
靓靓替她从三个衣架上一件件拿衣服出来试。
汤头接过靓靓递过来的衣服,放身上比划一下,不满意,交回靓靓,他就又放回去,如此重复了好几遍。
终于,汤头确认靓靓的这三排货架上并没有她想要的衣服。
他们想收回我的演出脚本撰写权,也包括歌词、台词,主要涉及第一份合同里“字节原型”部分的定义。
那你肯定不能让步啊。这是一个原则问题。
也不一定,我让adg再给我点时间想想要不要放弃这部分权利,所以所以续约的事就拖着了。
逛完靓靓的铺子后,我和他就像两个小跟班似的,陪她在整个广场的各种摊位里挑衣服。
各种怪诞上衣、短裙、连衣裙、皮裤、首饰,甚至内衣都要我们陪她买。
靓靓帮她挑衣服,我则像棵圣诞树一样全身挂满小公主新入手的一堆时髦的破烂——假发、变装制服、洛丽塔头饰,尽是些鲜艳、残破、材质低劣的东西。
这些奇装异服完全不符合我的审美。在a城我只在cosplay上见过这种东西,正规商场估计一件都卖不出去,但在d城,其实好多人穿。
所以,其实你现在……在合同期外?我突然就意识到这才是关键。
是的。她头也没抬继续浏览各种服装,波澜不惊地说,似乎和挑衣服相比合同就是件小事,不过不是我在合同期外,是pilly正在合同期外为大家服务。
我又一次开始怀疑这场跟汤头的相遇完全是命运跟我开的玩笑。因为我总能比所有人都快地理解她没有说出口的意思,但这种意思里又包含了她并不希望有我这种人存在的意思。
pilly酱,你穿这件,保管好看!认出汤头的店员打断了她的话,开始向她推荐一件绿色晚礼服,贴身剪裁,领口低胸,裙尾垂地。不得不说,这件虽然性感了点,但算是我在广场见到的唯一一件还算正常的衣服。
嗯……她犹豫着,似乎并不想试。
那这件呢?试试?穿着格裙,学生样子的店员看汤头对绿裙子没兴趣,继续推销。
话说这个店员也是我在广场见到的穿着最正常的店员。
不试了,没机会穿。
哈哈哈哈,演唱会穿这身也好看啊。店员笑着说,其实……我是你的粉丝呢。
真的吗?
当然。但你最近有点……怎么说,有点老气。她心直口快。
啊?汤头露出一脸震惊的表情,那我还真要注意一下最近的衣品哈哈哈哈哈。
我果然没看错!今天在大屏幕里播谭诺死亡案新闻的那个pilly,就是汤头本人,不是数字ai。
接着,汤头和靓靓好像难得遇到一个知音似的,抓着这个店员闲扯了半天pilly近期演出着装风格。半个小时后,他们才意犹未尽地离开这个摊位,往下一家摊位走。
三位老板慢走,pilly酱一定会越来越红的!店员在身后向我们挥手。
下一家是帽子铺,汤头看上了人家摊位口挂着的一顶宽檐沙滩遮阳帽,它的帽面是素净的米黄色,顶部镶嵌着几根漂亮的红金相间的孔雀尾羽。
这跟你那套孔雀尾巴毛燕尾服很配。汤头对靓靓说,我戴这个好看吗?
如果你也喜欢孔雀的话……靓靓说。
喜欢是喜欢,但一想到它们的尾巴毛这个最漂亮的部位跟他们拉屎的地方很近,就有点恶心。
靠,那你还是别买了。
别买什么?
别买这顶帽子,也别买我家燕尾服。
靓靓替她把这顶帽子挂了回去。
就算不喜欢,你也别这么说,没看人家店员在吗?我说。
我瞟了眼那个正背对着我们理货的店员,还好他带着耳机,应该没听到。
那这顶呢?她又把旁边一顶暗红色皮质贝雷帽拿在手上,问我和靓靓。
这顶漆皮帽子设计普通,唯一亮点是帽檐正中间有一个布艺徽章,上面的图案是一颗蓝白相间的爱心。
如果我没记错,这是潜鲸的标志。
还行吧。靓靓说,但你最好别买,这一看就是“潜鲸”狂热粉丝应援服上拆下来的。
哈哈哈有道理,那这个呢?
她边说边把带徽章的那顶挂了回去,拿下另一顶咖啡色格纹宽顶毛呢礼帽问。
毛呢的,现在戴有点热吧?太焐头了。靓靓一看面料,表示担心。
这顶帽子的亮点是顶部僵直站立着五只鸟的标本,从左到右,依次是灰鸽、玄凤鹦鹉、麻雀、喜鹊和乌鸦。
这些是标本,还是模型?我指着那几只鸟问。
汤头伸出手指碰了一下第一只鸟的脑袋,灰色的羽毛捋过她的食指。
标本,是真鸟!她喜形于色。
我没去摸那几只鸟,但从它们的毛发、颜色、大小上看,也觉得像真的,尤其是那五对眼珠子,简直栩栩如生,好像在盯着我看。
我听说做动物标本都要用假眼,不知道鸟类标本需不需要?
这种好奇仅仅一闪而过,比起标本眼珠子是不是真的,我更关心现在几点了,以及我们到底逛了多久?地底看不出天色,我一看表,现在已经九点半了,我和靓靓居然陪她逛了三小时。
我实在是不想继续逛夜市,催她要买快买。
厉害,活灵活现的,要我买就买这个。我催促。
好看…靓靓跟我同一个思路,他看都没看就说,你戴什么都好看,只要你喜欢又买得起,那就都买吧。
哈哈哈,这还用你说。汤头说,我也是这么想的。
说完她把这顶标本帽戴到我头上。
看来她不只把我当跟班,更把我当衣架了。
帅哥,我买这个。她冲店员喊。
可能怕店员戴耳机听不到,她喊的特别大声,可店员依然埋头理货,像没听到似的。
帅哥,我买这个!她又喊了一遍,有五只鸟这个。你看清楚了,我是pilly,挂adg账上,知道的吧?今天就可以去结账。
就跟她买其他所有东西时一样,她再次跟店员这么说。
这次终于有反应了,店员用拇指和食指背对我们做了个ok的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