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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七章 二狗子
    这股威压,比起他之前遇到的原始圣开要强大的多!

    而且,还带着一股莫名的杀气!

    “这家伙,居然还没死?”

    楚云眉头紧锁。

    原始圣开的伤势并不严重,服用一些疗伤丹药后,基本就痊愈了。

    楚云猜测原始圣开应该服用了某种增幅肉身力量或者增幅修为的丹药。

    他现在的气息虽然没那么恐怖,但是比起先前,要强上许多。

    “难怪他会被称作魔族余孽。看来他身上确实隐藏着许多秘密。”楚云若有所思。

    他仔细检查过原始圣开的尸体。

    他的脖颈上有一条触目惊心的刀疤,这条刀痕贯穿了他的喉咙,令他当场惨死。

    “这一战,我胜之不武。”楚云微微叹息:“可惜的是,我还是败了。”

    这一战,他胜利了。

    但他的心情并不愉快。

    原始圣开的实力,远超楚云预料。若是换成其他同阶强者,根本不是原始圣开的对手。

    “我必须尽快突破到先天境界!否则的话,在这个世界里,迟早会被这些土著给弄死!”

    楚云眼眸中闪烁着寒光,他决定了要加快修炼的步伐了。

    ……

    翌日,楚云跟往常一样,前去集市上购买食材。

    这个集市的规模非常大,里面卖的东西琳琅满目。

    有妖核、灵药、矿石、兵器、功法等等……各式各样。

    楚云一边挑选着自己需要的东西,一边暗地里观察着这个集市。

    在集市的外围,有着众多守卫把守。

    他们一个个全副武装,警惕的盯着集市中的顾客

    防止他们闹事。

    集市的正中央,摆着一个擂台,那是供修士切磋武艺所用的。擂台旁还有专门负责记录的裁判员,记录双方打斗结果,以免出现误伤事件。

    这里的秩序井然,充满了生活氛围,和其他坊市完全不同。

    “这就是传说中的修仙界吗?果然与世隔绝。”

    楚云默默地想到。

    “喂!你叫什么名字?你好,我叫王二狗。”

    正当楚云在思索间,身旁响起了一道粗犷的声音。

    楚云抬头望去,顿时愣住了。

    只见一个长相猥琐,贼眉鼠眼的家伙正站在他的面前。

    这个家伙的脸色苍白,眼神涣散无神,仿佛是得病了似的。但是,楚云却能够看出他身体中隐约流淌的血液,是属于人类的鲜红色。

    而且,他体内的血脉很精纯。

    “哦,我叫楚云。”楚云微微点头。

    “听你的口音好像不是我们这个城镇的人。你是哪里来的啊?”王二狗好奇的询问。

    “我是南疆郡的人。”楚云淡淡说道。

    “哇塞!南疆郡?那里好像挺远的吧?”王二狗瞪大了眼睛。

    南疆郡,乃是距离此地八千里的偏僻之地。

    “是啊。”楚云点头。

    南疆郡是一个非常贫瘠之地。

    因为那儿环境恶劣,凶猛野兽遍布。而且灵气稀薄,导致那里的人很穷。

    “我听人说,南疆郡很乱的。”王二狗嘿嘿笑着:“那里是蛮荒之地。很危险的。”

    “确实。”楚云点头。

    南疆郡虽然地广人稀,但是也存在许多强横凶猛的猛兽。

    而且,南疆郡最近又遭逢暴风雨侵袭,导致瘴气弥漫。

    更何况,据说南疆郡的郡主,还是南疆郡最美丽的女子。这就让她成为了无数少侠们追求的对象。

    “兄弟,听你的语气,你似乎知道南疆郡的事啊?”王二狗饶有兴趣的看着楚云。

    “略懂一二。”楚云淡淡一笑,显得很谦虚。

    王二狗眼珠子滴溜溜转悠着,嘿嘿笑着:“楚兄,要不你加入我们队伍怎么样?”

    “呃?加入你们队伍?什么意思?”楚云疑惑。

    “就是我们组建一支佣兵团啊!”王二狗嘿嘿一笑,眼中带着一抹狡黠:“我们团长是一位筑基期强者。”

    楚云恍然。

    原来是想拉拢自己,想要招募自己加入佣兵团。

    楚云摇摇头:“抱歉。我暂时没有加入佣兵团的打算。”

    “别急嘛~咱们再商议商议呗?”王二狗搓搓手:“你如今的实力已经达到炼气三层,加入我们佣兵团的话,肯定能混个不错的职位。而且,你看,咱俩这关系,我还能亏待你不成?保证给你安排一个轻松的差事……”

    楚云摇摇头,拒绝的干脆:“谢了,我还有事要做,就先告辞了!”

    楚云直接转身离开。

    他并不愿意加入任何佣兵团。

    一来,他没有加入佣兵团的打算。

    二来,他总觉得那个佣兵团的团长,似乎对他有敌意。

    楚云才懒得掺合进去呢。

    “唉~楚兄弟,你这么走了太不仗义了。好歹留下联络方式呀。”王二狗看着楚云匆忙离去,忍不住埋怨着。

    不过,楚云并未理会。

    这个世界,实力至上!

    楚云刚才表露出自己练气三层的修为后,这些普通修士便都忌惮万分。没有人敢上前招惹楚云。

    毕竟楚云是一名修士。

    谁也不知道,楚云是不是某个宗门的弟子?

    所以,楚云畅通无阻,在集市里逛了起来。

    “嗯?”楚云忽然发现了一丝端倪。

    集市中,几个修士正悄然聚在一起。

    他们窃窃私语着。

    这群人衣衫华贵,气度不凡。

    楚云认识他们,正是昨天遇到的那几个富家公子哥。

    看他们谈论的话题,应该是在讨论什么宝贝。

    “你们听说没有。据说那株灵草要出世啦。”

    “什么?灵草?!”

    “不会吧!灵草居然要出世了?”

    “是的。我父亲的朋友曾经偶然路过南疆郡,听闻这种消息。据他透露,这次灵草出世的具体地点是在南疆郡的‘落阳山’附近。”

    “落阳山?那里可是连妖兽都难以靠近啊!”

    …………

    楚云听到了这些话,顿时明白了,原来是有宝贝要出世了啊。

    落阳山,据说是南疆郡一处禁区,里面盘踞着极为可怕的怪物。

    就连筑基期强者都不敢随意闯入。

    这些富家公子哥,竟然想要去寻找灵草?

    他们不怕死吗?

    “不过,既然有灵草出世。恐怕周边城镇,甚至是皇朝的强者都会闻讯赶去的。”楚云心中暗道。

    “不知道那株灵草究竟是什么东西,竟引得诸多强者争抢?”楚云心中暗忖。

    “我也可以跟着去瞧瞧热闹。”

    他倒是对这个灵草颇感兴趣。

    他身上还剩下三颗凝罡丹。

    按照楚云估计,这三枚凝罡丹吃完之后,就能晋升到练气四层巅峰了。

    到时候,他就能突破到练气五层。

    “到时候,就拥有和筑基期修士抗衡的资格了。”楚云心中激动万分。

    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提高修为了!

    ……

    ……

    “咦,这是一株百年份的金参!我要买下它!”一个胖嘟嘟的小胖墩跑出来,伸手拿起一株灵药,大声喊道。

    其他的修士纷纷侧目观看。

    “啧啧,这小胖子运气真好。居然能在这里碰到一株灵药!”

    “这种灵药,价值连城呐!”

    “是啊!这小胖子赚翻啦。”

    众人纷纷惊叹。

    “这个小胖墩真有钱啊!”楚云眼角抽搐一下。

    一般情况下,灵药的年限越久,蕴含的灵性就越足。同样也价值越高!

    而金参这等珍惜药材,只生长在灵气充裕之地。比如洞府、福泽之地、秘境之中。

    在外面,根本见不到金参的踪影!

    这小胖墩真有财运啊!

    小胖墩满脸喜滋滋的将那株百年份的金参拿到摊主面前,咧嘴一乐:“老板,这金参多少灵石卖啊?”

    “一百块灵石。”摊主冷冰冰说道。

    “啥玩意?你特喵的怎么不去抢劫?”

    “你说什么?!”摊主大怒,站了起来,双手插腰:“你这小崽子懂不懂规矩?这灵药本来就是我发现的!我凭借自己辛苦采摘,用血汗换来的。现在我出售给你,价格已经很优惠了,你竟然还骂我!”

    “你……你不要脸。”

    “放屁!这明明是我发现的!你不讲道德!”摊主气呼呼说道:“你再哔哔信不信我揍你!”

    “哼!”小胖墩也不惧他,挺胸抬头:“你要打架吗?你试试看,谁揍谁?”

    摊主冷冷看了他一眼,忽然诡异一笑:“小伙子,我记住你了!”

    “切。”小胖墩撇撇嘴,鄙视道:“怂货。”

    摊主被他气坏了,但终归不甘示弱,冷哼两句,便转过头去,不再搭理他了。

    小胖墩洋洋得意,又问那老板:“老板,你快说说,这株金参卖不卖?”

    老板沉吟片刻,忽然道:“这金参确实很不错,但是……它是一株幼苗,还不能服用。你若真想买,必须要付给我八百灵石的购买费用!”

    “啥玩意儿?八百块灵石?”小胖墩瞪大眼睛:“你咋不去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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