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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纯属巧合
    我有点发虚,这个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我也没有把握走到天黑就有驿站。而饮水和食物基本消耗殆尽,我的革囊里面,只有几块干硬的肉干。看看赵鹄还是昏迷不醒,似乎没有发烧,但是,也没有什么精神和力气,我看看路两边黑乎乎的树林,似乎也不象附近有人居住的痕迹。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赶路,反正一条官道,一直走总会到驿站。南粤是刘畅的辖区,他的令牌无比好使,只要到了驿站,我就有办法给赵鹄疗伤和找柯秦他们。

    如云临行前,恨不得把所有路上有用的东西都给我准备好,除了南粤王的令牌,还有青山院的密令印信,也在如云软磨硬泡下,从王爷那儿弄了一个来,这个东西是青山院的高级印信,大周境内的青山院所有人,见印信都会为主人效劳,这个东西,除了刘畅只有刘杨有一枚,其他的都不会轻易给人。青山院各门的人,其实都是背靠背,很多是单线联系,只有各门的总管才知道各门的所有人,很多暗门人,都是青山院总管和王爷才知道,这枚印信及其珍贵,刘畅肯给我的,虽然是比他和刘杨次一等级的印信,但是,已经是五门的门人都会行方便的东西了。我把印信和赵鹄送我的钱氏商行的印信,当作吊坠,栓在一根很结实的绳子上,贴肉挂在脖子上,还给它们在外面做了一个布套子,看上去像是戴了一个庙里求来的护身符。

    但是,这里四下无人,我有这些厉害的东西,也无计可施啊。

    我一路无聊的骑着马,这半天多,我已经和灰马非常熟悉,我甚至给它起了个名字叫烟灰,这个烟灰看上去和齐齐一样,是一匹刚成年的小马,应该和莫德祥没有太多感情,所以,主人死后,似乎很快就认了齐齐作为伙伴,通过这两日的相处,和我这半天的骑行,似乎认了新的主人,就是我。

    远远,对向有烟尘滚滚,看样子有一个马队,疾驶而来。我大为开心,无论如何,这个荒山野岭的,有人就行,应该是行脚赶路的人,正好可以打听一下最近的驿站在哪里,大约要走多久。不过,眼看就要天黑,还有马队急行,看样子前面并没有离驿站很近。我有点担心,不过,既然有人,哪怕是和他们买也可以弄点干粮和水,我忽然变得心情很好。

    远处马队很快近了,他们也看见了我,是一队人马,大约十来匹马,看着服饰,不像行脚的客商,有的背着弯弓,有的穿着兽皮背心,看上去是一队附近的山民出来打猎。马队在离我们一箭之远的地方停下,一个小伙子策马过来与我搭话。

    这个小伙子看上去十六七岁,骑着一匹大黑马,背上背着弯弓,马上挂着两只山鸡,一只野兔,看上去像个大户人家的护院,黝黑的皮肤,一口雪白的牙齿,“小姑娘天色已晚,你在这个山里,前后驿站都很远,可有什么事情?”他的口音有点奇怪,看样子的官话说得不太利索,带着不知道哪里的方言味道。

    “我和兄长要沿着官道去郴州府,但是,昨日遇到了山贼,就往路边山林里躲避,结果,跑了一天,才躲过了贼人,只是已经迷路了,兄长也受伤了,我好不容易找到了官道,正想沿着官道寻找驿站。这位大哥,可知道这个附近可有山民居住,或者,可有食物饮水,能不能接济一下?”看我老实巴交的,衣服也破了,赵鹄又穿着莫德祥的灰黄的袍子,倒伏在马上昏迷着,那个小伙子信了七八分。

    “那你在这儿等一下,我去讨我家主人示下。”说着策马去马队那边汇报情况。

    过不多时,小伙子领着一个大汉过来这边,远远看见这个大汉身高马大,一头乱发如雄狮一般,衣服倒是颇为华丽,一部大胡子,看不出年龄,马走近了,看见了他明亮锐利的眼睛,看样子这位明显是马队的头领。一双鹰眼扫视我一圈,又看了看马背上的赵鹄,“姑娘,我在附近有一个院落,也是就无人居住,我们打猎刚好在附近,天黑了去歇脚,姑娘若不嫌弃,就跟我们一同前往。”

    “多谢公子,我非常愿意一起去。”我在马上行礼表达谢意。

    “姑娘随我来。”那个大汉率先策马,我赶紧跟在他身后,一边唤着齐齐跟着我,那个小伙子殿后。

    四匹马和马队汇合,就跟着大部队继续往南走,走了一盏茶的功夫,官道边有一个岔路,是一条羊肠小道,马队跟着前面的人,鱼贯而入,两边都的密林。又走了一刻钟,天已经擦黑,前面出现了一片开阔的草地,草地尽头是一个农家小院。

    马队里的人,早有几个策马快跑,提前去打扫院子,我跟着大汉走在最后,等我们到达的时候,小院的门已经大开了,里面也大略收拾了一下,大厅的门也开了,里面甚至已经点了蜡烛。

    我下马,把马鞭挂在马上,又跑过去,让齐齐跪下,把赵鹄解下来。摸摸他的头,还好并没有发烧,总算松了一口气。

    “这位公子,能否给我兄长安排一个房间,让他先躺一下。”我对着那个大汉说,他已经下马,把马丢给家人,过来看我和赵鹄。

    赵鹄实在太高了,我又瘦又矮,只能勉强把他扶在肩头。大汉直接上手,把赵鹄扛了起来,搁在肩膀上,“令兄是哪儿受了伤,要不要看一下?”

    齐齐见赵鹄被扛走,也自己站了起来。那个大汉满眼羡慕,“这马通人性啊,不错。”

    大汉扛着赵鹄,领着我来到西屋,推开门,里面是一个卧室,有一张宽大的床,床上有锦被和枕头,看陈设颇为讲究。我顿时有点放心,南岭中的山贼或者强盗,断断是没有这个华丽的居所的,这个公子估计是附近的世家弟子,一个别院都陈设不错,应该不是坏人。我就是那么的以貌取人,只看有钱没钱区分好人坏人。有钱人,没有必要对一个路人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我现在蓬头垢面,还拖着个受伤的兄长,怎么都不会有人打什么坏主意,难道还能卖了我不成。我脑子里转悠了无数个稀奇古怪的想法。

    那个大汉,已经把赵鹄放在床上,盖好锦被,顺便查验了一下赵鹄的伤势,“令兄应该是受了一些皮外伤,现在估计是太过劳累,昏睡过去了,应该无大碍的。这里很安全,不如,留令兄在此休息,姑娘与我到正堂去,我们在那边开饭。”

    我看赵鹄还在昏睡,想想这个黑灯瞎火的,我也饿了,不如跟他去吃饭,而且总归是借人家的地方,客套总是要有的,就起身跟在大汉身后。他可真够高大的,赵鹄已经很高了,他似乎有过之而无不及,更重要的是他又特别魁梧,简直像个巨人一样。我默默跟在他身后,觉得自己是哈利波特,他是海格,我们正走在去霍格沃兹的路上。

    西屋里正堂不远,我们走进去的时候,屋里已经灯火通明,桌子上已经摆了酒菜,还有粑粑一样东西和面饼。一屋子的人,有一桌已经坐满了,白天来问话的小伙子便坐在那里,而我要坐的那一桌显然是主人的桌子,只有四个位置,想来是马队里比较重要的人物坐的。

    我跟着那个大汉走进正堂,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我,让我有一丝讶异,不过,想来我是唯一的外人,被观察也是人之常情。桌边已经坐了两个人,一个是个书生,留着山羊胡子,看上去应该有三四十岁,还有一个女人,一脸英气,个子颇高,穿着骑马装,头发挽成一个发髻,干净利索的样子,一看就是个惯于理事的。

    那个书生站起身,给大汉行礼,“二爷,有个物件给你看。”

    大汉望过去,那个书生拿了一条马鞭出来,我一看,这不是我的马鞭吗?大汉拿过马鞭仔细看,眼神渐渐有了寒意,“姑娘,这个马鞭可是你的?”

    “对啊。”

    “你从何处得来的?大汉的眼睛寒光闪现,声音也沉了下来。

    我忽然想起覃红玉送我马鞭时说,这个马鞭是她父亲给她的,在苗疆地界有用。我不禁有点犹豫,不知道这个大汉是敌是友,有点不敢说太多信息。“朋友送的。”

    大汉见我很泰然的样子,又不好发作,“马鞭很漂亮,我们苗人爱马,自是对马匹的用具比较留心。”

    我看大汉很是谨慎,又故意说自己是苗人,索性赌一把,“是吧,我的朋友刚好也是苗人,她见我要北上回乡,就说送我这个礼物,方便骑马。”

    大汉瞪大了眼睛,“你可认识红玉?”

    “嗯,她就是我的朋友。”我不敢多说太多信息。

    那个大汉听了,登时脸上带着笑容,“姑娘贵姓,是哪家的小姐,在哪里看见红玉的?”他怕着一连串的问题吓到我,赶紧解释,“我叫覃鸿飞,是红玉的二哥。”

    我想起来,覃红玉和我提起过,她有十二个哥哥,虽然是父亲的掌珠,但是哥哥其实和她是有不同母亲的,她的同母哥哥有三个,是二哥,六哥和九哥,家中继承土司位置的是大哥,与她不同母亲,而二哥最机警能干,因为不能继承位置,所以经常在南粤和桂国闽国等处游荡玩耍。

    “原来你是红玉的二哥,我有听她提及过你的。我是京都吏部夏侯侍郎家的,行三,之前来南粤王府探望王妃,正好与嫁入王府为侧妃的红玉为友,我们经常一起骑马。”我给覃鸿飞行了大礼。

    覃鸿飞赶紧回礼,“原来是夏侯小姐,你的长姐是南粤王妃吧。怎么会流落在南岭的官道上?”

    “不错,王妃确实是我长姐,这次是我探亲之后返回京都。本来有家人和仆从侍卫一起,因为昨日,我贪恋官道无人,正好跑马,独自先行了,本想着反正只有一条官道,我骑够了,在前面驿站等着他们便是。谁知道,半路遇到的贼人,还好偶遇了旧识,钱氏商行的赵公子,他拼了命救我,我们二人躲避贼人,跑进山中,他又受了伤,折腾了一宿,才摆脱了贼人追赶,跑上了官道。正好遇到了覃公子。”

    “原来如此,那么夏侯小姐的仆从可能还在寻找小姐吧。”

    “是,明日我便启程去驿站寻他们。”

    “我看赵公子伤的很重,不如,明日我派覃勇跑一趟附近的驿站,这一带的驿站,覃勇很熟悉守军,他们可以飞鸽传书,很快就能传递消息。”

    “那可真的多谢覃公子了。”我赶紧起来作揖感谢。

    覃飞鸿赶紧还礼,“夏侯小姐客气了,我妹妹红玉在王府可好?她好久没有传回来消息了。”

    “红玉初到王府还不习惯,过了这些时日,已经很习惯了。王府还有一个马场,她经常去骑马,王妃一般在正院,不太到后院姬妾住的地方,每月只有初一十五去正院请安,她不需要管家,所以,也还舒心。”

    覃飞鸿听了露出笑容,“夏侯小姐,你不如在此住几天,等覃勇打听好消息,找到你的仆从再做打算。”

    “也好,我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没有自己出过远门,之前都是有家人打点好一切的。”

    我们坐下吃饭,不但有好吃的野味,还有他们带的烧鸡和牛肉,只不过,时间紧急,所以,没有做米饭,只有粑粑和干粮。南粤作为南方,主食多为大米,覃飞鸿还有点过意不去,没有米饭。席间还有酒,只不过,我推脱量浅又劳累,没有喝,吃饱以后,就向覃飞鸿告辞回房间去休息。

    覃飞鸿知道我与赵鹄并非兄妹,提议我与他的姬妾淑云一起住一个房间,他安排覃勇照顾赵鹄,我还是不放心,带了面饼和烧鸡牛肉,还有一大壶热水和烈酒,去看望赵鹄。

    来到房间,看见赵鹄已经醒了,覃勇已经给他喝了水,正准备吃饭,赵鹄看见我来,非常开心,覃勇懂事的退了出去,说是要烧水,给我洗澡。

    我简段节书的把经历告诉了赵鹄,他也很吃惊,我们会有那么好运气,居然在危难时刻,遇到了苗疆的土司之子,而我还与红玉是旧友。他状态不错,我给他检查了伤口,拿烈酒消毒,用掉了随身携带的最后一点伤药,用热水给他把伤口周围擦干净。

    “想不到如雨还会包扎伤口,真是不简单。”赵鹄一脸欣慰的说着,还忍不住摸了摸我的头发。

    我颇为不适,悄悄的躲开了,我倒不是讨厌和赵鹄有什么肢体接触,毕竟,之前抱也抱过,只是我不喜欢他顶着李云齐的脸,做出长辈的模样。不过,赵鹄似乎察觉了自己的逾越,也有点不好意思,伸出的手,摸了摸鼻子。

    “今晚,覃公子安排覃勇服侍你,我和他的姬妾淑云住在东屋,有什么需要就喊他。你好好休息,明日,会有人去驿站帮我打听仆从的消息。你可要去驿站休养几天,把伤养好?还是跟我们去郴州找个条件好的地方,休养?”

    赵鹄脸沉了下来,“我不想离开南粤太远,养好伤,我还要去那个山谷,安葬我的母亲。”

    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你,不要太难过,那么多年都以为母亲过世,好歹知道了真相,她也是那么多年一直惦记你,才活着的。”

    “我恨,我不知道要怎么报仇,但是,这个仇恨一直会在我心底,一定要报仇。”赵鹄青筋暴露,咬牙切齿的。

    “这个事情,已经过去多年,报仇也不是一朝一夕,反正知道了,就从长计议吧,你现在好好养身体,休养好了,才能报仇啊。”我握住了赵鹄发抖的双手,他看着我,流出泪来,这次没有嚎啕大哭,只是默默流泪,但是我明白,他的心里一定很痛。

    良久,我轻轻的说,“赵鹄,我和你说,无论怎么样,你要报仇,要杀人放火,都没关系,但是,务必设计周全,徐徐图之,还有就是好好保住自己的性命,不要冲动,不要为了报仇伤害你自己。”

    赵鹄愣愣的看着我,“如雨,我对你的情谊,我本,也罢,你我从此兄妹相处吧,无论如何,我会保护你,视你为知己。只是,我此生定是要手刃仇人,包括我的父亲,所以,必然是不能再生活在富贵之乡,也给不了你安稳的生活。我会听你的话,徐徐图之,保全自己,好好活着。”

    我暗暗吃惊,虽然赵鹄这些年对我的好,确实有点好得过分,但是,一来他本对我有救命之恩,他家又是巨富之家,我本想着他是为了巴结王爷和我父亲,我又年纪幼小,认识他的时候才十岁,现在也不过十三岁,外表还完全没有发育,看着就是个瘦了吧唧的小姑娘,真是完全没有半分女性的魅力。我完全没有往男女之情方面考虑,不过,既然他说怕连累我,以后只有兄妹之情,倒是不错。我是无论如何,即便长大了嫁入,也不可能嫁个和我儿子用一张脸的男人啊。那样我下不去嘴啊。我胡思乱想的毛病又犯了,恐怕脸上神情奇奇怪怪的。赵鹄以为我是尴尬了,竟然,他红了脸。

    这个大哥不至于那么纯真吧,我琢磨着,他都二十多岁了,这些人在外面经商,不说别人,各地的妾室总会有些吧。不过,这些事儿,不是我这辈子的责任,我懒得多想。不过,误会可不能有。“赵鹄,你我今日就结拜吧,你是大哥,我是二妹,从此做一对异姓兄妹。”

    “好,我们就此结拜,只不过,现在手边没有结义的信物,等我回京都,定然补上。”

    我离开赵鹄的西屋时,他已经沉沉的睡了,受了伤,精神不济。

    我则回到东屋,准备好的洗澡水,洗过之后,淑云拿来了干净的换洗衣服,虽然她比我高,但是,倒是衣服还可以凑合穿。总算是洗的干干净净,换上干净衣服,我美美的躺在床上了。最近真是累了,我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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