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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犹新
    “你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楚盈盈一边帮她整理头纱,一边疑惑地问。

    “记不大清了”,凌萱这么说,微笑着,同时脑海中闪过许久之前的画面,其实她并没有忘记,关于那年那天的事情。

    那个时候的陆栩,是多么耀眼的存在啊,就是从那一刻开始,这个人,才真正走进了她的世界里,就像是在风中渐渐肆虐的火苗,烧掉了她的理智,抽空了她的力气,带走了她以往空白的记忆。

    她和陆栩认识了得有二十年了,从进幼儿园开始。

    按高中地理老师的说法,陆栩属于天赋型选手,从小到大成绩优异,到哪都颇受欢迎,所谓“别人家的孩子”,但十五岁之前,凌萱并不觉得他有什么稀奇,甚至有点讨厌。

    因为两家父母关系较好,又都在高中任教,房子挨得近,凌萱和陆栩总是有很多机会待在一起。

    上小学的时候家离学校很近,每天早晨都是凌萱洗漱完毕去叫陆栩,虽然她自己有时候也会想偷偷跑掉,看他会不会迟到,但又对一楼的叔叔养的狗心有余悸,所以每次都是乖乖坐着等他。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六年,每天如此。印象最深的是有一回她起晚了,一边跑下楼一边梳头一边扯着嗓子叫他的名字,怕他还没起来,却发现他已经全副武装站在门口等她了。她有一点恼,因为头发没梳好,乱糟糟的,肯定会被他嘲笑一番。

    果不其然,他盯着她看了两秒就放声大笑:“你今天怎么变鸡窝头了?哈哈哈哈哈!”

    她带着起床气和恼怒,一路追着他下了楼,早就已经忘了还没扎好的头发,任它在寒风中更加凌乱。

    正是争强好胜的年纪,她个头又长得比他高些,到了平地上很快就赶上了他,揪住了他的帽子,他拼命挣脱无果,纠缠之下他的帽子被生生扯下,连接的拉链也不翼而飞,而她的脖子上也多了几道血痕。

    “凌萱,你赔我帽子,还有衣服!”

    “那你倒是来啊”,她扒开一头乱发,露出脖子里的伤口,“你看看我这脖子,我还没找你算账呢!”

    ……

    小时候这样的事情时常发生,但他们谁也没有真正生气,也不会跟家里大人解释,就这样闹着闹着也就长大了。

    唯一令她头疼的是每年的期中期末表彰必有他,一次甚至拿了好几个奖,倒不是她眼红,是怕听母亲的碎碎念,在家里最投降的就是这个,尤其是年前年后,见了亲戚就会被问成绩,一说起来免不了提到陆栩,这个时候她就恨不得将陆栩抓到跟前踢上几脚。

    孩提时代的记忆汹涌而来,但究竟那时还是小孩子,不懂得许多大道理,玩着闹着,哭着笑着也便长大了。

    不像后来,懂事了以后,再没办法那么自如、无拘无束地在一起玩闹,甚至没有办法坐下来好好说上一句话。也是很久以后她才意识到,从年少的玩伴走到形同陌路,其实不需要多久,人与人之间,并不只是朋友和敌人这两种单纯的关系,而无奈的是,她和陆栩就成了第三种——最熟悉的陌生人。

    凌萱想,也许这便是童年值得反复怀想的原因,因为长大以后再也回不去,见不到那时的自己和陆栩,没有机会告诉彼时的自己,不要轻易深陷。因为那时候谁也不知道本应水到渠成的事,会变成无妄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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