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乌蒙贵, 在安泽一这个在武侠世界大写的法系挂逼掺与下,就是格外的轻松加愉快。
不,准确说,有安泽一这个挂逼在,整个烛龙殿就像是春游一样, 轻松得很。
无论是活人如鼠王蝠王还是死人如大尸人大毒尸, 在他高频电流下都撑不过第二招, 而非人类的毒蛊或者雷神,更是一样的。尤其是将所有人难住的雷神,在少年用一小块铁片,在电磁诱导原理的作用下,直接打出去,一击击碎了雷神的半个身子。
等他们打到乌蒙贵的时候, 被安泽一一系雷击电成泡面头的乌蒙贵发出所有人(除了烟)心中的疑问:“老夫与尔何怨何愁?”
“尸人是你搞出来的吧?”安泽一慢条斯理道:“你知道我第一次见到尸人的时候受到了多么大的惊吓吗?”
“你知不知道我被尸人吓得好几天晚上做噩梦不敢睡觉吗?”
尼玛, 本来阿烟就觉轻得很睡觉不沉,自己那几天天天晚上真的是因为尸人而很难睡觉, 好不容易睡着了又很快被噩梦吓醒,他吓醒不要紧, 问题是他每每醒来, 阿烟也被他惊醒啊!
他自己白天还可以多睡一会儿午觉来补觉, 那他家阿烟呢?他有时间吗?
“所以,”容貌美艳若牡丹国色的少年微微一笑, 嘴角上的小酒窝让他看起来更加柔美讨喜:“你还是去shi一下吧。”
“......”
包括烟在内, 所有人都惊呆了。
他们对乌蒙贵的仇恨, 不是因为自己的同门亲人命丧于尸人之手的,就是因为对于乌蒙贵心狠手辣而心有恨意要人人得而诛之。但是,因为“你的尸人吓到我让我睡不着觉做噩梦”这种理由而跑来杀人的,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
你让我们这些认认真真想来杀死乌蒙贵的人情何以堪?
“就,就因为这个?”乌蒙贵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不然呢,”安泽一把烟往后面推了推:“难不成我大老远的特意来到烛龙殿,就是为了来欣赏你这张比风干的老树皮还丑的老脸?”
“放肆!”
“真是容易暴躁啊。”安泽一双手张开,食指挨食指,大拇指挨大拇指,瞬间一张宛如金线编织的金色电网将十几米的范围的攻击都格挡住了。同样的,也将袭击而来的一条巨蛇瞬间被大卸八块还烤熟了,散发着烧烤烤熟肉块的香味。
“这条蛇看起来还真是肥啊。”
啥玩意?
其他人就一脸震惊的看着那个美貌少年扭过头看向他身后的人,眼睛亮晶晶的,嘴角好像还有点亮晶晶:“我们离开黑龙沼的时候抓几条这样的蛇吧,不管是煲汤还是烤着,都可好吃了。”
“滋溜。”
烟:“你要是能抓,一会儿就去抓两条回去,现在你先把口水擦擦,别丢人了。”
“你都胖成什么样了,再这么吃下去,我都担心哪一天你自己成为口粮了。”
看着那个瘦瘦小小娇娇弱弱的美貌少年,其他人这一刻的想法特别一致:这对话,怎么听起来这么奇怪?还有,这个小孩哪里胖了??这都瘦成什么样了???
烟:你们那里没有见到他的鼠样!胖得都可以当负重了!
抱着“打完乌蒙贵,我们就可以去吃烤蛇肉”的心态,安泽一下手非常积极又认真,再加上其他人对乌蒙贵的攻击也没有停下过,所以很快,乌蒙贵死亡,天一教在烛龙殿的势力全部沦丧。
安泽一愉快又熟练的爬到烟的背上休息,烟一只手里拎着两条死蛇,口是心非如他,虽然嘴里各种吐槽安泽一皮卡丘时的体重,但是还是很宠着他的准备回去给他加餐。
至于其他人?呵,他可不准备和那些名门正派打交道。
烟的后背很宽,就算是使用轻功的时候也很稳,一点都不晃。安泽一趴在他背上,双手环住他的脖子,只觉得自己光是嗅着烟身上的气味,心里面安心得很。
其实烟身上是没有气味的,但是安泽一还是觉得自己可以嗅到烟的气味。
“阿烟。”
“嗯?”
“喜欢。”安泽一有点困了,声音有点含糊。
“什么?”烟微微侧过头,就听到小家伙带着困倦的鼻音:“喜欢......最喜欢烟了......”
烟有点哑然,嘴角微微上扬:“傻鼠。”
不傻的话,又怎么会对另一个人付出如此炽热而坚定的感情呢?
不过傻一点也没有关系,这是他的鼠,是他的一一,只属于烟的自己的。
很多年之后,当安泽一坐在院子里的花树下,看着树上的花年复一年的重复着盛开与凋零的轮回,回想起烟背着自己走过黑龙沼的日光与微风时,嘴角依旧会扬起足以让世间繁花黯淡失色的微笑。
我们曾经拥有过彼此,拥有过最美好的记忆,拥有过最幸福的时光,足矣。
他还记得那时候烟背着他回到凤鸣堡的路上,他趴在他的背上睡着了。当他醒来在据点周围转悠找烟的时候,他遇到了影。
他还记得他的质问,原是影以为他被烟蒙骗了,当然,这也是因为安泽一的那张脸,欺骗性太强了。
安泽一知道烟影之间的关系,所以比起所谓的“担心一个无辜的傻白甜被骗”,他更倾向于“做哥哥的怕自己弟弟色令智昏被人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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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随便的鼠。”安泽一一脸认真一本正经:“我和阿烟,是要一起好好过日子的。”
啥玩意?
啥叫“不是随便的shu”?为什么发音是“shu”不是“ren”?
完全不知道“安泽一=皮卡丘”的影最后懵逼的离开,而这段事,安泽一也从来没有告诉过烟。
再之后,就是天宝十四年爆发的安史之乱了。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的唐玄宗和杨玉环在马嵬驿迎来生离死别的爱情悲剧,安泽一和烟很幸运,在这动荡混乱的乱世,他们俩都活了下来。
健健康康,没有缺胳膊少腿。
这很幸运。
真的很幸运。
渝州的气候,一如既往的温暖湿润。安泽一端着一碗刚刚熬好的粥,小心翼翼的推开门。阿烟的牙已经掉了好多,除了软烂的粥,很多吃食都吃不来了。
安泽一现在,已经可以自豪的说自己的厨艺已经比在现代生活的时候要好很多了,可是就算是这样,阿烟每天吃的,也越来越少了。
烟听到身体,睁开眼睛,看到美艳如牡丹一样的少年缓缓的走过来,看到自己醒来,露出盈盈的笑意。
英雄陌路,美人迟暮。
但是,当美人的时光,永远都停留在最美的时刻呢?
三十岁的时候,安泽一看起来就像十多岁,很正常,脸嫩显小。
四十岁的时候,安泽一看起来就像十多岁,很正常,保养得好。
但是五十岁,六十岁,七十岁呢?
烟自幼习武,习武之人精气神高看起来年轻,更比常人老的慢。
但是老的慢,不代表不会老。
曾经覆手翻云雨的雪魔王谷主去世了,曾经小小少年的莫雨成为了恶人谷的新谷主,在那些知道实情的老一辈死的死,退隐的退隐时,不少新来恶人谷的人甚至以为脸蛋年轻的安泽一和烟是父子关系。
也就是这时候,安泽一才发现,自己的身体虽然总是娇气脆弱的模样,但是恢复速度远远超过正常人,在手上划一刀,瞬间就愈合了。
为什么我过去从来没有发现呢?安泽一想,是啊,他一直都被烟捧在手心里娇养着宠爱着,哪里受过伤流过血?所以也就自然不会发现自己的身体恢复速度有多么逆天。
也正是如此,烟卸了职,带着安泽一离开了恶人谷,去了万花谷,发现安泽一的身体是处于一个恒定的状态,也就是说,不老不死。
“看来你真的是小鼠精,”看着怀里的堂客依旧如初的脸庞,烟轻声道。
“可我情愿是一个生老病死的人。”安泽一抱着他,艰难的笑了一下:“不过还好,我可以一直陪在阿烟身边,并且我也不会走在阿烟前面,阿烟也不必再一次经历失去的痛苦。”
接下来的时间,他们俩去了渝州隐居在山林当中,他们开了一个院子,种上果树和花树,过去拿暗器的手熟悉的劈柴挑水,曾经握笔的手可以娴熟的烹饪织补。
他们俩再也没有分开过,因为无论是烟还是安泽一都知道,命运留给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只会越来越少,烟知道,自己若是哪一天走了,不过是眼睛一闭再也睁不开而已,但是对于被留下的一一,却是极其残忍的。
他们都希望时间走得慢一点,烟也努力让自己活得久一点,多陪陪自己家一一。
但是这一天,还是来了。
安泽一坐在床边抱着烟,年轻时高挑挺拔的俊美男人现在已经成为了佝偻削瘦满是白发和皱纹的垂危老人,他恍惚间意识到,啊,阿烟老了,瘦了,也轻了。
“我走了,你怎么办?”烟睁着眼睛看着安泽一,眼里的悲伤在眼眶里流淌。他了解安泽一,知道自己家的这个小胖鼠在感情上是多么执拗又专一的人,他甚至知道,自己哪一天走了,安泽一绝对不会再去找另一个人,和另一个人发生感情。想到这个,烟心里面有着病态的满足,也有着对于爱人的心疼与愧意。
真的很想一同你碧落黄泉长相守,奈何苍天不肯让我们白首不相离。
“烟。”安泽一眼眶酸涩,抱着烟,什么话都说不出口。
烟呼吸停止的那一刻,安泽一那一刻甚至有一种自己的灵魂也随他一起离开的感觉。
他抱着烟,从天黑到天亮,又从天亮到天黑,也不知道过了多少天,久到怀里的尸骨生了蛆,久到怀里的尸骨腐烂看不清眉眼,久到自己身上全是灰尘怀里尸骨变成白骨,他还是舍不得把人放下。
地下太冷了,他舍不得烟一个人在下面受冷。
地下太潮了,他舍不得烟一个人被虫子们咬。
地下太黑了,他舍不得烟一个人......
他舍不得啊!
但是到了最后,他还是把烟埋了,古人讲究入土为安,他不能让烟死也不安。不过他还是用两个人的头发将他的十枚手指尖的指骨编成手链戴在手腕上,再未离身过。
然后在接下来的漫长时光里,他守在那个院子里,看着花开花落,回想着两个人之间的点点滴滴。他的记忆越来越不好,忘记了盛唐的繁华,忘记了恶人谷的模样,忘记了自己上辈子的全部,忘记了恶人谷那些认识的熟悉的人,可他还是固执的记得自己叫安泽一,记得安泽一最爱的人叫烟,记得安泽一和烟是相爱着的,并且一直相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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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一直是相爱的。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战乱四起,安泽一住的林中小院也被波及到了,他这个时候才知道,大唐已经没有了,现在是五代十国。那些他熟悉却遗忘了的人,都已经不在了。
他拼命守着他们最后一起生活的小屋,自己都不记得自己杀死了多少人,他只知道,这里是烟埋骨之地,是他们最后的记忆。
可他还是没能守住,一场大火,烧光了他们的小屋,烧光了他们的小院。
安泽一哭了好久,可是那个会伸手给他擦去眼泪的人不在了。
最后,他挖出烟的白骨,哭着说了好久对不起之后,一把火烧了,然后抱着他的骨灰坛子,戴着那串白骨手链,脖子上戴着烟生前用黄玉给他刻的皮卡丘玉坠,身上带着他在大火当中拼命抢救下来的烟的发簪、烟的佩刀寒光照铁刃、烟送他的小胖鼠发簪,离开了。
安泽一走遍了整个中国,最后,他抱着这些他宁可死也不愿意失去的珍宝去了蓬莱,去了东瀛,最后,他找到了逆转时光的办法。
就是用安泽一永恒不老的生命,去换取安泽一回到过去的一次机会。
“当你见到你想见到的那个人时,你的生命就会结束。”那个不知道是源明雅多少代的后裔轻声道,他是源明雅和赵含雅的后裔,继承了赵家的天眼,也继承了赵家的短命,所以,对于安泽一用永恒不老的生命做交换,打破自己家短命的命运,他很乐意的:“不过你死之后,会踏入轮回的。”
“好。”
唐家堡外堡的唐家集来了一个美人。
那实在是美得惊人的美人,目似秋水明月,艳若桃花牡丹,红唇白齿雪肤乌发,仅仅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就足以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只是有点奇怪的是,这样的一个绝色美人,头上没有戴什么材料华贵雕刻繁复的白玉簪,而是一根黄玉刻的,模样奇怪的胖松鼠簪子。
搭讪的人很多,但是他却从来都不搭理任何一个人。只是点一壶茶,静静地坐在窗边,一坐就是一整天。不过他生得极美,引来了不少的生意,老板也就没有说什么,更没有赶他走。
直到有一天,他看着窗外,露出了一个笑容。
那笑容极美,淡淡的,柔柔的,却又带着花开极致的侬艳与走向凋零的凄美哀伤。
就好像是,燃尽了全部的生机,只为一瞬间的绽放。
安泽一静静地看着那个年少尚未离开唐门的唐烟,即使是眼前已经黑了,所有的感官都已经失去,他也依旧努力睁大着眼睛。
阿烟。
如果我们有下辈子,我还要和你在一起的。
如果我们真的可以有下辈子,也是要喝了孟婆汤,然后你忘记了我,我也忘记了你,我们忘记了我们这辈子的一切......
那样的话,我想,就算是忘记了彼此,我还是会再一次的爱上你。
就算是什么都不记得,当我们再一次邂逅时,当我们再一次相识后,我还是会再一次的对你心动。
因为......
安泽一和烟,是要一直在一起的。
最后的意识里,安泽一又一次看到他们最初的相遇,那个易容成女子的男子弯下腰,向他伸出手,黑色的眼睛里倒映着一只娇小玲珑的皮卡丘:“小家伙,要不要和我一起走?”
“皮卡。”
他伸出手,就一辈子不曾后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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