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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chapter110
    介于烟是重生货, 并且关于唐小婉与叶凡之间的故事并没有什么跳出来阻止影响的蝴蝶,所以......

    剧情还是熟悉的剧情。

    烟上辈子也陪着王谷主一起过去金水镇, 也见到了那对以为要死了的情侣腻腻歪歪的琼瑶风, 对,琼瑶风, 自从安泽一吐槽话本的时候跟他描述了“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你冷酷你无情你无理取闹”等一系列的话本故事之后,他就对这种类似琼瑶话本的事情敬而远之。

    我觉得当一个冷酷无情无理取闹的变态很好,不想被传染这种琼瑶病毒, 离我远一点, 谢谢。

    同样的,烟也觉得,以他们全家这种理智大于感情的理性派人士, 这种感情大过天的人和他们完全就是画风不同气场不合, 为了避免自己家还没有到豆蔻年华的小闺女别被传染成这种只会“嘤嘤嘤”的鬼样子, 这一次, 烟拉着闺女没有过去看那一场“你们都冲我来”“小凡要是死了我也不要活了”的戏份, 而是悠闲无比的拉着闺女, 在金水镇吃了一顿当地特色小吃与美食,两个人吃得很是惬意。

    惬意之后, 两个人约好了在哪里集合几点集合之后,烟去忙乎了,闺女被丢去自己玩。烟这个娘(ba)也是放心的很, 自己家闺女虽然小, 但是天生和孩子她爹一样百毒不侵的抗毒体质, 又是天生怪力又是武力值破表,换做其他女孩,烟还会担心女孩子家家的安全,可换做自己家身姿纤细袅娜如娴花照水弱柳扶风实则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闺女,烟只会担心被她锤死的那个可怜人。

    但是事实上证明,烟太低估了自己家小姑娘的搞事能力了。

    先说明一下,因为烟想早点完事早点离开金水镇,所以他带着李好不是在金水镇的镇子上吃饭,而是在古罗岛的一家老字号店吃的,之前烟在这家吃过,味道好吃得很,所以这一次,他带着闺女来吃当地特色的美食,顺便打包一份放在空间里等晚上给堂客当宵夜。

    所以吃完之后逛逛的时候,李好一看古罗岛上杀气腾腾的人太多,就想着去其他地方玩,但是往北走是天龙水寨麻烦多耽误时间,往西走是山没有什么意思,往东走是金水镇刚刚经过没有什么可看的,往西走有小岛。

    所以她往西走,过了一条河,走了一会儿,就到了曲亭山。

    然后,她就这么到了刚刚发生的案发现场,有一个还没有咽气的人,正在被野狗咬。

    李好皱眉,看不过眼的她捡起几颗石子,打死了那几只野狗。

    然后她走了过去,蹲下来,检查了一下这个人。

    而还有气的唐无乐看着走过来的人,睁大了眼睛。

    李好倒是不认得唐无乐,在她小时候,也就是当年叛军包围晋王府的时候,她见过唐无乐一面。

    但是也只是一面,而且那个时候她注意力都在大门外面,当时的唐无乐又是脸上戴着面具捂得严严实实看不到脸的。

    唐无乐倒是认出来李好,虽然当年带着婴儿肥和天真稚气的小姑娘已经长大变瘦,但是那双和安泽一一模一样如桃花花瓣明媚动人的桃花眼,以及眼尾妩媚风流的桃花痣,可以说是非常具有标志性的。最重要的是她身上的气质,只见过安泽一温柔白莲花一面的丁丁他们认不出来,但是见过安泽一作为李玺这样皇亲贵胄的雍容沉冷的一面的他不可能认不出李好身上与太子如出一辙的气质。

    但是问题就出来了。

    你这个太子嫡女,好好的不呆在东宫,怎么就跑出来跑到了金水镇?

    而且,为什么唐门与霸刀出现在金水镇抓叶凡和小婉妹妹的时候,你会这么巧合的出现在这里?唐无乐很想问问是不是太子那个心机boy想顺势而为算计什么,但是他之前被藏剑大庄主叶英伤得太重,刚刚他又被人重伤第二次,小姑娘来之前他还被野狗咬了几口,脖子受了伤,根本就说不出话来。

    ——————也幸好唐无乐说不出话,不然现在作为“不灭烟之女不悔”的李好绝对手起刀落宰了这个认出她身份的人。

    李好没有认出这个人是唐无乐,而认出来李好的唐无乐不能说话,所以,一心想给自己找一个下属又难得发了一回善心的小姑娘伸手“唰唰唰”把他染了血的外衣撕了。

    唐无乐:卧,卧槽!姑娘你想干嘛!

    “这伤的,还挺严重的。”李好感慨一下,有点怀疑人生。自己这运气真真儿是比不上自己亲爹啊,瞅瞅亲爹捡来的明灿叔叔,那战斗力多流弊啊,再瞧瞧自己捡的这个,差点被野狗咬死,这也太弱鸡了!

    不过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李好也只能捏着鼻子任命了。她从衣襟里面摸出一个纯金的盒子,打开,一股异香扑鼻而来,唐无乐虽然仰着头看不到,但是一闻就知道,这是以极为珍贵的草料所制的,上好的救命良药。即使是在唐门珍贵家大业大的地方,这种救命良药都是罕见极少的。

    太子倒是疼女儿,居然给她准备了一盒。

    唐无乐不知道,安泽一在家里最是提心吊胆的,就是自己家这对一天到晚喜欢在外面浪的母(fu)女俩,所以但凡是到他手上的神兵利器、救命良药,他全都塞给烟和李好。烟在外伪装还差一点,主要是李好这个闺女,从小到大连病都没有生过,舞刀弄枪刷得那是虎虎生风,再加上脖子上戴着随侯珠,这救命良药,她完全就是一次都没有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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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便宜了唐无乐。

    李好没有吃过药,家里人也没有谁生病(别看安泽一一副文弱样,注重保养的他真的不怎么生病),她自然也不太懂如何喂人吃药。所以,完全不知道正确的步骤是把药丸化开了再喂病人服药的李好直接将唐无乐脸上破破烂烂的面具揭下来一丢,然后捏开他嘴巴将龙眼大小的药丸往他嘴里一塞,就这么打算让他囫囵个的咽下去。

    唐无乐觉得,自己没有死在叶英手上,没有死在霸刀杂碎手中,没有命丧野狗嘴里,却是快被小姑娘的一颗药丸噎死了。

    看着唐无乐快翻白眼的模样,李好吓到了,她茫然懵逼的看着他的模样,拽着他衣襟使劲摇摇摇,然后一巴掌拍在他背上,唐无乐“啪嗒”摔在地上,后脑勺还磕在了石头上。

    李好:“......”

    我觉得我好像闯祸了。

    李好想了想,果断把唐无乐身上具有家族特征的东西,衣服啊武器呀面具啦通通扒下来扔一边,连脚上的鞋子都脱了,然后拎着一身里衣的唐无乐跑路去医馆。

    emmmmm这样就算是我真的不小心闯祸把他neng死,就算是我把死了的他直接埋了入土为安,也不会有人知道这个一身里衣的人是谁,更不知道是我害死的他。李好拎着人,心里面默默地打着小算盘。

    什么?找他的人只看到一地衣服?

    这和我有关系吗?说不定是哪个路过的人贩子想把他卖到山沟沟里跟人当相公呢。

    李好修炼的武学,可以说是集百家之长的,在娘胎就修炼了先天真气和《九阴真经》的她生来就比常人内力厚修炼快,所以在翻看了大唐武学和从大明拎回来的武学,烟就把最适合李好体质,也是相比较而言最齐全的天山派武学《小无相功》、《天山六阳掌》、《天山折梅手》(全刻在废弃的灵鹫宫密室),在小姑娘六岁的时候给了她。当然,她还学习祆教武学,反正,自从发现小姑娘学习不同心法武学对她身体毫无影响之后,烟也就不管她了。想学什么就学什么。

    而李好的轻功则是学自烟,再结合螺旋九影,她的轻功可以说是世间难寻的。

    轻盈、灵巧,却也快到宛如御风而行。

    就这样,甩着大轻功的李好,就算是拎着一个成年体重的男人,还是要比一行病的病伤的伤的叶凡一行人早早到了镇子上,然后,李好把人丢在了医馆。

    金水镇经过的江湖人不少,老大夫虽然惊讶于这个昏迷男子身上重伤又只穿着里衣,但是还是清楚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直接就去该检查的检查,该包扎的包扎,该灌药的灌药。

    原来药丸是要化开了喂,不是直接吞咽的呀。李好心虚一下,果断决定把这页翻过去。

    不过......小姑娘眼眸里眼波微动,嘴角微微扬起。明明是很美丽的微笑,却让人心里面“咯噔”一下,什么不安情绪都疯狂涌现,又让人决定小姑娘在算计着什么。

    不过可惜的是,被小姑娘算计的唐无乐,此时此刻还处于昏迷掉线的状态。

    李好很快就买好了一身男士衣服,在路上走的时候又买了一个面具,她拎着东西站在医馆外面,而屋里的唐无乐正在被老大夫包扎上药。作为一个还没有及笄的小姑娘,男女授受不亲,她是不好进去的——————扒了外衣已经是小姑娘的底线了。

    她定定的看着天空,从她小时候确定了自己的野心与目标之后,她就一直是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的,但是显然,幼年时不知藏拙的她,早早的在皇爷爷和其他朝臣面前暴露了她的天性,在他们的眼中,她是一个比太平公主更可怕也更有威胁性的女儿,因为她和绝大多数,不,应该说这个世上所有的女孩子的喜好都不一样,她们喜欢的花花草草、漂亮衣服、金银珠宝,她都不喜欢。而她喜欢的政治、权力,她们都不喜欢。

    不,应该说她们都不一样。

    她们爱权力,爱的是执掌天下的快感,爱的为所欲为,爱的是权势带来的富贵。

    她爱权力,因为她爱着天下,爱着这个她父辈先祖奋斗一生的山河,爱的是付出与责任,爱的是那种创造权势、掌握权势。

    在本质上,她和她们是不同的。

    她厌恶那些人以看太平公主的眼神去审视着自己,她坚信她们是不同的。但是那又怎么样呢?在他们眼里,她只会是成为太平公主第二;在他们眼里,武皇对于权势的强势与野心在她这个曾曾孙女的体内流淌着。

    李好很清楚,除了爹爹和娘亲,嗯,勉强再加一个哥哥,除了他们愿意让她去接手触碰政务,其他人是没有一个乐意的。她也更清楚,除非是在自己及笄之前爹爹成功的杀死皇爷爷登基为皇帝,否则自己是绝对不可能有出头之日,最好的可能,也就是在爹爹的苦苦哀求下,自己和亲,而且和亲的不是附属小国而是其他大国。

    虽然这是最好的选择,但是李好不愿意。所以,现在什么政治资本都没有的她,能够走的路只有一条:创造权势。

    而现在,机会来了。

    当她再一次进屋,看到那个被自己捡了的陌生人已经被包扎成为了木乃伊的样子,除了记得自己叫“吴乐”之外,其他的什么都不记得师,李好别提心里面多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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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命之恩,以身相许。”李好靠着门框看着他,美艳动人的小脸露出比日月更夺目的笑容,那是野心渲染下的,极致而危险的美:“我救你一命,你要不要当我的水手来偿还?”

    虽然觉得哪里怪怪的,但是因为李好而头磕在石头上失了记忆的唐无乐:“......好。”

    烟和李好说好的集合地方是金水镇里面,所以当他看到自己家小姑娘45度仰望天空,眼神不是明媚而忧伤,而是隐隐含着野心的狂热时,他心里面“咯噔”一下,每一次小姑娘搞事时的心悸,又一次出现了。

    “不悔,你又想干什么?”

    “什么叫‘又’?还有,什么叫我想干什么?”小姑娘回过神看向他,扁扁嘴,捂着心口做出一副西子捧心的表情:“我这么乖的孩子,我能干什么?娘亲这么说我心里面好受伤啊!”

    看着自己家闺女浮夸的表现,烟想起同样在自己面前撒娇的时候会表现得这么浮夸的孩子她爹,嘴角微微一抽,再一次确定李好和安泽一之间的血缘关系。

    “上一次,你一声不吱的跑到闵琼的实验室,我和你爹还以为你丢了,找了你一天。”

    “......我留下字条了。”

    “上上一次......”

    “娘亲你别说了,你把骂我的词留给我爹吧,别来二重奏了。qaq”

    烟:闺女真是大了,该挨打了。

    “我捡了一个小跟班。”李好也不作怪了,她轻声道:“娘亲,我现在已经12岁了,也该有所准备了。”

    你想准备啥?烟捂着胃,只觉得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然后第二天,预感成真了。

    李好带着她捡来的小跟班,跑了!

    沃日!

    然后几天之后,烟收到了消息。李好带着她的小跟班,又打着郡主名号,带着太子门下与海外交易的水手和船长,在明州登上海船扬帆出海了!

    最重要的是,那艘海船,是闵琼和司徒一一一起打造的,加了太阳能蒸汽机的战船啊!全大唐只此一艘,其他船根本追不上啊!

    看着闺女留给自己的信,烟眼前一黑。

    ※※※※※※※※※※※※※※※※※※※※

    恭喜唐门小霸王,成功的成为了水手老吴,跟着船长李好扬帆出海

    恭喜李好小盆友,即将追随亲爹脚步,达成“我为大唐开疆扩土”的海上成就

    ps:我想写的李好小姑娘,她的性格是像安泽一也像烟的,但是在对于权势的追求上,她就是整个李唐王朝所有的野心家的汇总。为权力而生,为权力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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