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第五十三章(1)
这次时间紧迫,他在随园典藏的天下医书,就算除去捐入太医院那些,余下的也根本无法一次性随行带走,因当初帮他整理医书、分档归类、索引目录的人是我,他便要托我替他照看,待明年开春再派人返京取回,正好随园是我旧日住过的,而其地处安定门内。
京师九门,北边的德胜门与安定门本是军门,因明清时期北方强敌虎视京都,北墙筑得要比其它墙宽厚许多,北边二门的军事设施也最为完备。清军入关以后,八旗军就分掌京师九门中除正阳门外的八门,北边二门由最强大的正黄旗和镶黄旗执掌。遇到战事则由德胜门出兵、安定门班师,正所谓打仗要德胜,进兵就安定。
孔庙、国子监、地坛及四贝勒府等都在安定门内,最开始随园本是四阿哥名下产业,几方面因素考虑下来比较合适,康熙也觉不错,就允我正式搬入随园,孙之鼎又将相应地契转给了我,从此随园算是我的一个“家”了。
孙之鼎向日虽多在随园看医书、编医典,身外杂物却极少,他生性喜静,园里人手也很是精简,搬出迅速,我自己又是个身无长物的,去年在随园住了一个冬天,一应事项都很熟悉,不需要什么交接,一出一进,统共十余日便尘埃落定。
正值年底,我的年薪也发了下来。
虽然我上岗才几个月,领到手的却是全年份额:六品格格年俸银30两、禄米30斛,加上一等侍卫年俸银130两、禄米65石,也就是共银160两。
清制银每两换钱一千文,这一千,俗称一吊。
我问了问人,九文钱就可以买一斤白面,六两银子能买两只五十斤的猪,或者三只羊,难怪曹雪芹的《红楼梦》里有写到一名滥施虎狼药的胡庸医为晴雯看病,麝月打发他出诊费,给了二两银子,那大夫居然高兴得抱头窜耳而去。
人活一世,蝇蝇苟苟,无非忙个衣食住行,如今我吃住不愁,要出门,朝廷给我配有高级交通工具:御马,穿着上也有现成发的几套制服,连洗衣烫衣一概不用我操心,形势一片大好。
小媳妇熬成婆,我总算找到了一点做一方地霸的感觉,再想法子捞点良田千顷,招聘一群狗奴才,离我的幸福恶霸生活也就不远了。
趁康熙现在对我不错,赶明儿向他讨一个圣旨,也就相当于现代的授权书,让我当独一无二的格格恶霸。
然后拿着圣旨和一个条幅,带着家仆阿大阿二阿三,让他们分别牵着三大条护花犬(取名四四,十三,十四),在京城最繁华的街道上横着走,横着走嘛原因有二:一标志着咱就一恶霸,二也便于咱看清群众样貌好下手!
如果碰上了众阿哥,哼,不怕,晾圣旨:四阿哥敢拦就放十四(护花犬),十三阿哥敢拦就放四四,十四阿哥敢拦就放十三!
总之瞅到小美男就抢,抢到就抱着小美男,打上写着我选择,我喜欢口号的条幅,领着一帮狗奴才华丽丽地回家。
--能达到这一境界,也算对得起我穿越三百年的辛苦了。
然而现实是黑色幽默的,总掌内务府的二阿哥居然把当初选秀时因在御花园河水里救起十八阿哥而跟我见过的那个大个子太监毛会光指派来做随园的掌园太监。
毛会光因救十八阿哥有功,事后便被调出御茶房,在十八阿哥身边服侍,当时我入了太医院,在待诊处值班时候还见他跟着十八阿哥来过一次,后来听说此人头大脑小,没多久便换了宫里其他地方当差,我扈从出京随侍十八阿哥的一路上,有时想起,随口问问十八阿哥,十八阿哥也不知道,只猜是做力气活一类去了,哪里想到这当口又冒出头来。
那日我下了值,第一日搬进随园,毛会光率领一众服侍人来给我请安,好不唬了我一跳,毛会光这人是个老实人,就是长的像打手,不像太监,他的脸部轮廓是标准的国字脸,即使没胡子,瞧上去还算像个爷们,只可惜天生一副暴牙。
我不歧视暴牙,暴牙很好,暴牙可以刨地瓜,下雨可以遮下巴,喝茶可以隔茶渣,野餐可以当刀叉,暴牙真是顶呱呱!
但偶尔看一眼顶呱呱不要紧,问题是他每天一等我下班吃过晚饭后就准时笔直站我面前向我滔滔不绝汇报起码半个时辰的园里情况。
他现在的口才练得不错了,我却是那个汗哟,近距离看他说话的视觉效果真是严重影响我的消化系统正常运作过程。
最惨的是我命令他不要向我汇报吧,他就明显失落,连着几天像霜打的茄子似的在我面前转来转去,我更看得难受。
要叫二阿哥换个掌园太监给我吧,二阿哥愣是迟迟拖着不给我办,还弄得毛会光也知道了,找到我磕头哭了一场,自责办事不顺主子的意思,并且一面哭一面把左右开工把自己腮帮子打得通红。
我看出二阿哥那里肯定是有话给他,也不忍逼他太过,好在园子里的事七七八八也都办得上了轨道,我渐渐适应过来,也就无可无不可。
年关愈近,宫里头都在忙,乾清宫每日进出的人更多,经坠崖一事,我如今有了名声,虽是侍卫,到底女孩子家,康熙不愿我露面太多,减了我不少事情,但平日若有赏赐,我的那份儿倒也不比别人少,反正钱多事少离家近,我乐得轻松,上班不过应个卯儿,成日只在随园或游乐或看书,十分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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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里既然忙起来,那些阿哥也都早就建府的,没谁闲着,只十三阿哥时不时亲来我这借本医书,叫我陪着说会儿话散散心什么的。
秋荻时十八阿哥爱学枪,康熙奖励他,御赐下两枝特制的西洋连珠短火统,因他年纪小,就先交十二阿哥代他收着,等回京刻上了字再给他,谁知不等回京十八阿哥就病逝了,两枝短火统便辗转交到我手上,算是一份纪念。
当初我在大草原上跟十四阿哥比枪,十三阿哥曾表示过不喜欢我打枪,但自从有了飞雷洞那一段情事,我说什么,他都百依百顺,现在我要学枪猎鸟玩儿他也肯教我。
我玩得虽然开心,有时想起八阿哥在湖边对我说的话,十四阿哥在畅春园金桂轩戏楼开枪救我的那一份情义我至今不曾当面谢过他,也觉不该,可我总有点逃避意识,做阿哥的,哪个府里不是老婆小妾一大堆,四阿哥和我的关系是我被动的多,与十三阿哥那一次却是情难自控,接下来还不知如何收拾,其他的再牵扯多了,对我万没好处。
所以我能不想便不去想,先混一混再说。
随园里这些下人都是二阿哥指派的,除了拿憨人毛会光没办法,其他的人我从不假以颜色,他们也都有些畏惧我。
十三阿哥不喜毛会光,跟我一般都是单独相处,只留他的随身侍卫远远跟从,而他怜我新近病了一场,身子的确娇气不少,对我格外体贴。
然而我千躲万躲,最怕的事还是发生了。
我知道四阿哥迟早会来找我,但我没料到,他要么不出现,一出现就是尴尬时候。
我为人念旧,搬进随园后仍住在我当初住过的后院小楼。
接连几场雪后,天冷更生倦怠,我每晚只搜罗了一大堆吃喝玩艺待在房里看书睡觉,安心养膘。
住在随园,别的好处不算什么,洗浴很是方便,小楼最东边就是一间浴室,房门相通,白炉子是各房都生起的,浴完不用出走道吹风,直接可在楼上几间房内蹿来蹿去,温暖的一塌糊涂。
吸取我去年刚进四贝勒府就差点栽个跟头的教训,不管二阿哥怎么说,我横竖不要宫女服侍,康熙也不来管我这个,于是我随园里的下人都是太监,起初我要洗浴,居然惊现两名小太监被派在浴房里号称服侍我更衣盆浴,差点没被我左右开弓踹下楼去,发过一回脾气,就清静了,反正热水供应充足,我哪次单独洗澡都能慢慢磨上一个时辰不止。
我每隔三天洗浴一次,这日晚饭后又是老规矩洗到戌时末才爬出大浴盆。
水气热过了头,我晕乎乎穿上袍子,一面拿大块布擦着头发,一面走回睡房,刚绕过那面十三阿哥送来庆我乔迁之喜的红木雕花镶嵌缂丝绢绘美人屏风,便赫然见着我床榻前有一人背对我而立。
——四阿哥?
四阿哥都进我房里来了!下面守楼的毛会光怎么不汪汪一声?那些守后院的太监又在干吗?
我洗澡洗得热气腾腾地站在四阿哥身后几步开外,傻掉。
莫非随园有什么我不知道的暗道?不然四阿哥就算有哈利波特的扫帚,也没这么轻便进来的哇?
四阿哥原本低着头在看什么,听见我脚步,才回过身来。
我一眼瞄见他手上捏住那只金丝纳底的精工荷包和一点纸边,心跳立马漏了一拍。
死了,上次八阿哥把十三阿哥的荷包也给了我后,我一直觉得不好开口,没有及时还给十三阿哥,那副画还塞在里头呢!
我怕被人看见,并不把荷包随身带着,只压在房内枕头下面,我的睡房是随园第一重地,不准人进的,连十三阿哥都没来过,四阿哥却连我的枕头都翻了!
清朝f4算什么,四阿哥一个人就是fbi!
四阿哥看着我,他的脸色也看不出是好是坏,我一张嘴,冒出一句标准普通话发音:你好--
他眉头一皱,朝我走过来。
我往后一个踉跄,几乎撞到屏风,他拉住我,手不松不紧环住我的腰。
我闻到他身上的酒气,心知是他年底应酬多的缘故,正慌着,只听他问:这画是你画的?
我点点头。
他又问:画的是谁?
我看看他的脸,说不出话来。
这字是谁写的?
我写的。
我不是说四个字的,是下面五个字的!
我汗,十三阿哥的字迹四阿哥会认不出来?还要问我?
果然他的语气变了一变:老十三送小荷包给你就受,我送你的你就送给小太监,嗯?
他一说我才想起来那次在畅春园看戏之前,四阿哥在康熙的真人秀集市买了很多玩意儿随手送我,后来我嫌带着累赘,统统暗地里送了魏珠,那些玩意儿里面似乎是有一件小荷包,因不是宫制的,我也没留神,这会子他又提起,不是逼我嘛。
我从他另一只手里拉出金丝小荷包看看:不是十三阿哥送我的,是捡到的。
四阿哥哼一声:字画也是捡的?你画了画,他提了字,再丢给你捡?怎么不是我捡到?
我刚要说是八阿哥捡的,又怕他追问坠崖前后的详情,只张了张嘴,没发声,他连我画的人就是他也没看出来,难道要我自己说?那他还不以为我以前就暗恋他啊?我才不要。
我们相对沉默了一会儿,他放开我,走出屏风外,把荷包、字画放在桌上,拿起茶杯。
我房里都是我自己的东西,相对凌乱,连这一套茶具里的茶具也给我打破了几个,就剩这一个,我爱它釉色滋润青透,也没换新的,此时见四阿哥要喝茶,忙跟过去执壶给他倒上,不小心手一抖,茶水洒在他的手指上,我明知水温不烫,还是惊了一惊,想要帮他擦去,他却不声不响把手指伸到我嘴前。
我眼睫微垂一下。
他不动。
我把他手指上的水渍一一吮去,然后抬眼看看他。
他抽回手,追上来猛地打横抱起我,回到里间,把我放在床上。
我在他的手探进我袍下的时候抖了一抖,小声道:不要,外面有人。
他不理:你不是很喜欢立规矩?谁敢?
我倒是想大叫毛会光来的,但以四阿哥的性子,这种时候被扫兴,一定会把毛会光给宰了的,人家暴牙也不容易,何苦害人?
我一咬下唇,还要找别的话说,他忽然触到我,我啊的一声,他便无所不至。
其实泡热水澡最消耗体力,偏他来得巧,我还不及吃夜宵,几个回合下来,很快就争不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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