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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83章 番外章 空间
    宝琳在她六十五岁时送走了老伴,老伴走了后,她自己一个人住在婚前邓卫国买的那套小院,都住了好几十年,住出感情来了,没打算搬。

    她不想跟儿孙一起住,太吵了,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她也不会在孩子成家后,就把他们全都分了出去。

    她爸妈在十几年前就去了,临走时还拉着她和弟弟的手,让他们姐弟俩相互扶持。

    文勋参加了八三年的高考,跟她一样,考上了湘南大学,毕业后,直接分配在湘南市参加工作,随后结婚生子,一年到头,也就回来个两三次。

    上河村虽然有房子,还是上好的青砖大瓦房,可自从父母去世后,也就宝琳放假的时候会回去住几天,打理打理院子里的杂草,给父母烧纸上香。

    不过在她退休后,回去住的时间倒是长了很多,虽然她早已经嫁出去了,可在她心里,上河村一直都是她的家,跟以前一样,那里有她太多美好的回忆。

    也许是一个人待着太无聊了,宝琳没事就开始打整自她结婚生子后,就没怎么动过的空间。

    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全都理了出来,重新规整了一遍,有用且回忆感满满的东西留下,没啥用也不喜欢的直接就处理了。

    她还去钢铁厂找熟人,给她打了三个铁架子,都是靠墙摆放的,就这三个架子,就快把那十多平的房间占满了,只中间留了一米见方的空地出来。

    往空间里存了六百斤的大米,两百斤的面粉,五十斤盐,一百斤的油,五十斤肉和五十只村里养的走地鸡,还有一些她非常喜欢的熟食,以前城里不许私人经营小饭馆,八十年代后,这些倒是渐渐多了起来,这么多东西,一个架子被装满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第三世,但就是想存点吃的,如果刚开始的时候,她空间里能有那么多吃的,他们家的日子会好过很多的,衣食住行,她一直都是把食放在第一位的,这些粮食足够一个人吃上半年了。

    另一个架子,宝琳放的是书,满满的书,她这一辈子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了,读书笔记都写了厚厚的七本。

    以书为伴,书陪她渡过了太多的时间,特别是五十岁以后,她有一段时间,非常喜欢在地摊上买书,都是旧书,越旧的她越喜欢,小说,哲学,经典著作等等之类的,都有所涉猎,有的很是喜欢,有的却只看了十几二十页,就兴致缺缺的被丟到了一边。

    年轻的时候没有手机电视,等她年老了,就又不稀罕了,唯一的爱好就是戴着随身听听歌了,为此配备了好几个充电宝。

    她还用木盒子把以前的手机充电宝mp3歌词本之类的,全部收起来了,这都是她前世存在的痕迹,另一个故乡的回忆。

    最后一个架子,宝琳收集的是她觉得有趣的玩意,比如说瑶族姑娘的全套衣服和银饰,实在太漂亮了,看到有卖的,她直接就下手了,但她已经不是小姑娘了,害怕别人异样的眼光,那些漂亮的少数民族服饰都有没穿戴过,全都留着收藏了。

    八十年代初,古玩市场实在是太风靡了,宝琳出差去其他城市,必逛的就是古玩市场,她也不怎么会看东西,只要合她的眼缘,价格还不高的,她都会买下来,就图一个开心。

    这些她很喜欢的东西,宝琳想带走,所以,都装空间里去了,儿孙问起来,就说是找人处理了。

    邓卫国一辈子的积蓄,在他去了后,宝琳直接均分给了四个孩子,并没有谁多谁少的问题,在她眼里,孩子都是一样的。

    闹也没用,她根本懒的搭理那些不识趣的。

    至于她的积蓄,全都换成了小金块存在空间里,等她要去了,就分一部分给儿孙,她又不会投资,更不想买房,自家人有房子住就行了,所以,直接把钱换成了贵金属,如果她的记忆没出错的话,黄金应该也挺保值的。

    至于剩下的一部分,会放在空间里面,留待后世,这是她做的准备之一,给自己留一部分钱财。

    除了黄金,宝琳还买了不少珍珠白银玉饰这些,花了她不少钱,除了工资,以前在废品站淘换的那些东西也派上了大用场,八三年的时候,宝琳卖了一个十分花里胡哨的花瓶,换了不少钱,要不然她也买不了那么多东西。

    二十世纪初的时候,宝琳把她收藏的那几册值钱的邮票卖了,全国各地到处跑,毕竟有钱了,那当然得享受生活,这旅游就是其中一项,以前她不敢一个人跑外地去,因为有点乱,现在敢了,这个国家正在以一个十分迅速的速度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十多年的时间,宝琳坐火车把那些她从书上看过,但从来没去过的地方去逛了个遍,得偿所愿总归是令人满足的。

    刚开始的时候,身边还有个人陪着,后面就变成了她一个人,很不习惯,不过时间的作用太强了,只偶然间看到与他有关的东西,才恍然发觉,原来他已经离开她那么久了。

    七十出头的宝琳跑不动了,她彻底成了一个老太太,虽然腰背依旧直挺,可头发却已经全部花白了,但手脚还算利索,不需要人专门照顾,没给子女添太多的麻烦。

    还是那个小院子,它一直都在原地等着她,宝琳在院子里面种了一些青菜和辣椒,还种了好些易成活的花,春天的时候,院子里可好看了。

    她还是一个人住着,就喜欢这种清净,每个星期都会有儿孙回来看看她,倒还算热闹,宝琳也随他们去,愿意来就来呗!反正不是她做菜。

    人到了一定年纪后,是会厌倦那种柴米油盐的生活的,宝琳自五十岁后,就不太喜欢做饭了,手艺一般的某人主动接过了锅铲,当然,她时不时的也会下厨,如果真的把担子完全放到另一个人身上,他也会觉得烦的。

    宝琳在她七十五岁那年去了,那时候刚好是春天,她最喜欢的季节,到处都是鲜花,可美了。

    临了,她自己也有感觉,让孙子送她回了一趟上河村,物是人非,去父母坟前上了香,把家里的老宅子打扫一遍后,宝琳就走了,没什么值得留恋了的,最不舍的人早就已经走了。

    回了县城的小院,宝琳把她记录生活琐事的日记给一张张焚毁了,并没有放空间,她并不愿意与人分享这些,只她自己知道就行了。

    在去之前,她就已经跟子女交代好了,火化,一半的骨灰洒到海里面去,剩下的一半一分为二,一部分送回上河村,在她父母的坟边挖个坑埋了,另一部分则是与老伴合葬在一起,她虽然向往自由,但她是真的舍不得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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