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容很快和周锋郎回了家,将饭菜放在桌子上,拿了碗筷,才说起来遇见的曹孔。
“那日你去湖里捉鱼,奴家以为哥哥溺水了,有名路过的热心大哥下水去救你,你还记得不?”
周锋郎若有所思。
奚容说:“今日云水酒楼的鲫鱼汤卖完了,这锅是新煮的,等汤的时候遇见了文孔大哥,稍微聊了几句,你瞧,他还送了些药。”奚容将那药放在桌子上给周锋郎看,“他说上回受伤剩下的药,扔了怪可惜的,便是把剩下的都给了我。”
周锋郎仔仔细细看了那药,满满一大包,药材也很名贵,显然不是普通的药。
奚容买回来的鱼汤鸡肉还是馄饨都是热乎的,那必然是马不停蹄的赶了回来。
那个男人一定是不怀好意,不知是什么来路,既然把药送给奚容,那一定是知道他是成婚了。
明明知道他是他的妻子,还如此的不知礼数,着实可疑。
文孔。
周锋郎默默记住了这个名字,这个人一定是认识他,要不然也不会知道他受伤的事。
往后他会注意这个人。
这一顿饭菜还算是不错。
但总是欠缺了些味道,那云水酒楼是云水乡最好的酒楼,却也没有周锋郎做的饭好吃。
晚上只去不远处买了两碗馄饨吃。
第一次如此将就的过了一天。
第二天周锋郎状态好点儿了,他真是一点也不想让奚容出去买东西,虽然走路都在疼,但好在伤口没有再裂开。
他虽说是做事,但是却没有在逞强做,做饭的时候是躺在躺椅上烧火做饭,他腹部胸口都有上,背脊也是长长一道,躺椅垫得软软的背脊的伤也不算疼。
奚容简直无法理解他,“这几日多花些钱也没什么,你不要逞能。”
奚容甚至还想自己做菜。
那可万万不能。
周锋郎一丁点不让他碰厨房,他那十根手指根根似玉般漂亮,哪里能沾这种阳春水?
周锋郎躺着都能烧柴火做饭,煮了两个荷包蛋,煎了两块豆腐,这些是门口时常能碰见的挑着担子的掮客手里的东西,晚上的时候周锋郎还买到了肉,算是很幸运。
肉是难以被挑着来卖,整个云水乡王宁那边的几个亲戚已经垄断了猪肉市场,这小贩都是挑着箩筐、或是掮在肩膀上用布盖起来卖,并不是正规生意。
周锋郎识得肉色,如此买了一斤半上好的新鲜的猪肉。
晚上身体更好了些,站在砧板前切起了猪肉,起锅烧油炒了一盘香喷喷的青椒五花肉,剩下七八两的排骨熬做了汤,中午买了三块豆腐,中午吃了两块,晚上一块豆腐烫在了排骨汤里。
那锅一端上来,洒下一手绿油油的葱花,香味已经上来。
也在隔壁老婆婆家里买了一把青菜,如此有荤有素又有汤,往常的日子又似回来了。
奚容这两天都没有吃到周锋郎做的饭菜,闻到香味就馋疯了。
自己盛了一碗汤,一口下去好吃到哭。
那可比外面的饭菜有滋有味得多。
周锋郎笑道:“吃慢点,别噎着,明天杀只鸡吃,前几天赶镖的时候,一个兄弟家里卖烤鸡的,他告诉了我烤鸡的法子,我应该会做。”
除了脸色苍白一点,外表并不像个病人,家里做饭做菜已经能全然揽下,他想快点恢复身体。
但是奚容拿回来的药他从来不吃。
那些居心叵测的家伙送来的药不知道是什么来路,他是不吃的。
藏得好好的,奚容不知道在哪里,再加上周锋郎也会煎药,那些药是马堂主给的药,奚容总以为那上好的药材周锋郎已经吃了,如此便身体越来越好。
不过四五天,伤口已经开始结痂。
周锋郎每天晚上自己擦拭身体,虽然不下水,但是也要干干净净的。
第五天把床单和被子洗了干净,当天正好是个大太阳天气,早上洗的被子,下午就干透了。
奚容在家里写点东西,周锋郎这几天一直没有出门做工,都在好好养伤,刚好了些有看上换洗晾晒,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屋顶上一丁点蜘蛛网都没有。
别说家里的桌子上,厨房的灶台了,就连门槛都是光溜溜的一尘不染。
奚容笑道:“你怎么就这么闲不住?”
头几天还算扎扎实实养伤,到了七八天的时候伤算是不怎么疼了,开始了各种作妖。
家里整顿了干净,每日的时间多的是,等着奚容醒了就在床上搂搂抱抱。
奚容醒来了会赖床好一会儿。
便是被周锋郎抱着亲来亲去,奚容怕碰到他的伤口,也不敢怎么用力反抗。
再说了,周锋郎那么人高马大的一个人,就算是身体还没恢复,一只手臂能把他制服,想反抗也反抗不了。
如此便被按着亲亲贴贴,头发都被亲得湿哒哒的还不罢休,漂亮的双手被抓在周锋郎的手心里都是亲了无数遍。
“乖容容,起床吃饭了。”
那可真是黏糊得不行,借着喊奚容吃饭的由头亲了这么久,奚容连忙讨饶,“我起来了、马上起来!”
他挣扎着要起来,又一把被周锋郎搂住,放在腿上坐着,周锋郎从身后环着他帮他穿鞋。
一边穿又时不时亲他一下,惹得奚容一大早起来脸已经红扑扑的。
“容容好可爱。”
穿好了鞋还帮他穿衣服,奚容实在不行了,连忙把他撵出房间。
原来周锋郎每天要起床做工,一直没有时间和奚容好好亲近亲近,如今有大把的时间,真是恨不得把奚容挂在胸口、揣在怀里,随时随地捧在手心亲亲舔舔。
如此黏糊得要命,还在家里拿那两匹布给奚容做了一身漂亮的新衣衫。
他那手艺可真是没话说,虽然不会绣花,但是衣服却做得好极了,完全是贴合奚容的身量,穿起来也好看,大狐裘做了个冬日披风外套,奚容穿起来衬得脸色雪白,像北方来的冰雪般的贵公子,漂亮得不像话。
奚容得了新衣服高兴极了,周锋郎把他搂在怀里大半天亲来亲去也不说什么,到终于有些要发作了,又到了吃饭时间。
这几天周锋郎的手艺可是越来越好,每顿饭都能让奚容心服口服。
周锋郎搂着他总是说:“看在你夫君做饭好吃的份上,容容这辈子都不要离开我好不好?”
“我真是爱死你,没有你的话我会疯。”
每每奚容被亲得迷迷糊糊的时候听见他说这些话,没头没脑的有时候也记不太清。
周大郎搂着奚容亲的时候简直要爱得死去活来,恨不得把浑身上下都亲上一遍,甚至每每都要出些糗,但又根本不会男人和男人那档子事,怕做得不好弄伤了奚容,老想着有机会买些贵重些的绘本偷偷学习。
如此一直腻在家里也不怎么出门,养伤养了二十来天,竟然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马堂主有趟重要的镖要走,亲自过来请他。
周锋郎站在门口,奚容在房间里问:“是谁?”
周锋郎答:“工头喊我去做工了,我和他说说话。”
把门一关,和马堂主一同在外面说。
第一句话就是:“要的时间久不久?”
第二句是:“多少钱?”
马堂主连忙说:“也是邻县,比朝阳县更近一些,只是东西在县里的,需要运送在另外的县,来回一百五十里路,估计要两天,五两银子,没有上回那般凶险。”
周锋郎又问:“我堂主可否借在下一匹马,在下骑去县里接镖,再回来,估摸一天就够了。”
马堂主笑道:“令夫人又是不准你在外过夜?”
周锋郎眼眸柔和下来,“夜里太凉了,我舍不得他。”
马堂主心想此人确实是名英雄好汉,奈何总是沉在温柔乡里,还是个粑耳朵,这样下去成不了什么大事。
听说是个乡野村夫,没什么见识,往后兄弟们一块玩乐让他见识见识外边的大世界,便能让他走好正途。
但是当下是需要顺着他的。
“周兄弟就是我马某的兄弟,那匹马往后你想骑都不必过问,就当是自己的。”
马匹贵重,如今周锋郎还不是镖局的人,也不好送给他,只把话说得好听些,让他听话。
他才说完,便听见里面有个人少年在说话。
“哥哥,要不将人请进家里喝茶?”
马堂主愣了一下,才想起来周锋郎娶的是男妻。
少年的声音非常的好听,像个公子少爷般清冽明白,没见着人已经能想象出是名温润如玉的少年郎。
但是一名男妻,生不了娃娃,周锋郎也太把人当回事了。
直到那门突然开了,两扇门之间探出一只如玉般的纤细雪白的手,马堂主还没来得及瞧看这双手的是多么漂亮,人已经微微探出了脑袋。
“要不进院里说话?”
扑面而来的冷意,几乎是美丽得令人心惊。
马堂主浑身起了鸡皮疙瘩,一瞬间的惊艳让他无意识的眼眸睁大的看。
只看了那么一瞬,周锋郎已经挡在了门口,连同是挡住了奚容。
脸色沉沉的盯着马堂主,“马堂主,这活我接了,明日必然按时到,天色已晚,您请回吧。”
马堂主瞧了瞧头顶的大太阳,完全没有看出来哪里晚,这小子估计是把媳妇当宝贝似的藏着,别人看一眼都不准。
难怪是天天想着回家,这么个大美人在家里,一天不回去浑身要急得冒火了。
也不知道是老天爷怎么让他撞了运气,听说是奚家的小公子奚容,名声不太好。
却没有人亲眼见过。
如今见着了,总算明白了周大郎为什么天天在家过夜。
那可跟宝贝似的,纯美又漂亮,不太像心思不正的样子,到像是个被宠上天的小少爷。
估摸着嫁给了周大郎,已经是被宠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