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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33章 哪还有下一次见面
    楚云轩回去酒店后就赶紧休息了。

    明天还有一场硬仗。

    今天这场与天华传媒的仗,自己打赢了。

    明天,他和林沁将再次迎战天华传媒!

    那就看歌王,到底是谁了。

    他楚云轩肯定要保持好状态的。

    虽然林沁是半路上杀进节目的,但因为她联系三期踩下江芸,拿到竞演第一名!

    所以,林沁绝对是有资格去竞争歌王的。

    而江芸,也是绝大多数人公认的歌王。

    她其实很稳。

    如果没有林沁连续三期蝉联第一的话。

    正常来说,节目组这边其实从节目一开始就大概预定了歌王就是江芸了。

    只要江芸在节目中排名普遍靠前就行了。

    但林沁杀了进来,这就会让节目组很纠结。

    没有林沁,江芸是公认的歌王,没毛病。

    有了蝉联三期第一名的林沁了,那么节目组真的就不知道这个歌王,到底颁给谁更好。

    给江芸?

    人家林沁从进入节目开始,每一期都压着江芸,不服众。

    给林沁?

    江芸咖位,地位和歌曲的成绩也摆在那里,也不服众。

    歌王,是按照整季表现来定的。

    既然这种情况发生了。

    那么,大概率就是,歌王之战,谁第一,歌王给谁!

    所以,楚云轩肯定是用心的。

    他也知道,对方肯定也是大招。

    “不知道江芸老师请的人是谁呢?”

    楚云轩寻思了一下。

    他楚云轩虽然没啥咖位,但是这人气,热度什么的摆在这里。

    这是他的优势。

    而对方的优势,应该就是咖位了。

    “哦对了,你这首歌拿了最高分,虽然得到了一众好评,但是也出现了一群喷子。”王玲玲道。

    “我看到了。”

    楚云轩回答道。

    这些人喷什么?

    就是说,这首《送别》也就词好,但是根本没那么感动,而且整首歌毫无难度,极其平淡,简单到就跟一些民歌,儿歌一样。

    拿第一,而且是分数破490拿第一,完全不合理!

    第一就应该是陈昊斌的那首《从前》。

    这种声音挺多的。

    因为楚云轩这首歌,真的是太简单了。

    楚云轩笑了笑。

    当然简单。

    因为这在地球,那可是课本上的歌。

    但,在地球,这可是一首民族歌曲啊!

    这首歌的地位怎么说呢?

    极高!

    艺术品。

    因为这首歌,它真的很好听,歌词真的特别好。

    如果去拿所谓的流行乐来抨击这首歌过于的平淡,那么确实如那些喷子而言,没问题!

    但本身,《送别》它就不是流行音乐。

    王玲玲:“不过不用去管,他们说什么都没用,许明义,高飞,谭小伟还有那些音乐人都打出了高分,专业人士是认可的,而且极度认可,他们说什么都没有用。”

    楚云轩点了点头。

    ……

    与此同时。

    在一个酒店房间里。

    一个留着胡子,戴着一个毛毡帽的中年男子,他坐在电脑前,手里抱着一把吉他,怔怔的看着眼前的电脑屏幕。

    而电脑上播放着的是楚云轩现场版《送别》的演唱视频。

    听着听着,眼角两行泪忍不住滑落了下来。

    过了一会儿,他的呼吸越来越粗重,然后一抹眼泪。

    他平复了好一会儿才把心情给稳定了下来。

    只能说,每一个人都有每个人不同的经历。

    听一首歌,尤其是民谣,当它真的能打动你的时候,那打动的就会很彻底。

    李树深吸了一口气,然后他拿出了手机打了个电话。

    “明天晚会,我想换歌。”

    另一头沉默了两秒钟。

    “树哥,都排好了,明天那么紧,非得要换吗?”

    李树:“听到了一首把我彻底打动的歌曲,我想唱。”

    “明天晚会不唱您自己的歌吗?”

    “不唱。”

    “那您想换什么歌?”

    “楚云轩的《送别》。”

    “《送别》?楚云轩有这首歌吗?”

    李树:“刚发的,就这样,明天换歌。”

    然后他挂断了电话。

    又是深吸了一口气,李树上网看了看。

    他看到了大量的说楚云轩这首《送别》不应该是这一期《我是唱作人》最高分的言论。

    他没有去评价什么。

    过了一会儿,他只是默默地发了一条微博。

    而上一条微博,是一年前。

    【有的时候觉得生活就像炼狱一样,特别难熬,但在音乐里面的时候,即使唱最悲伤的歌也是享受,这一辈子,能写出《送别》这样的词,死而无憾了。】

    李树的微博一发,短时间也是在网络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他是一个民谣歌手。

    这世界上,民谣歌手不多,成名的,很火的民谣歌手更是少之又少。

    因为民谣,本就是小众。

    而很多民谣歌手,他们是很纯粹的音乐人。

    李树就是如此。

    真性情,很纯粹,很真实。

    上一些节目的时候,主持人问他为什么要来参加这个节目,他直接回答因为最近缺钱了。

    从来不去营销自己,只是默默地做音乐。

    因为他的作品很好,再加上他在娱乐圈有点独树一帜的意思,他的粉丝不少,而且粉丝粘性很高。

    李树的这一条微博,似乎就是去反驳那些觉得《送别》普通的网友们,最最重的一个力量。

    ……

    翌日中午。

    楚云轩直接就跟着林沁一起去往《我是歌手》的现场了。

    节目晚上才开始。

    这歌王战定在了晚上八点。

    最黄金档的时候。

    大家吃完了饭,散完了步,看完了新闻联播。

    人最多最闲的时候。

    而当天中午。

    一个小县城的长途汽车站。

    人来人往。

    车子一辆一辆驶离了车站,去往了四面八方,近则几十里,远则上千公里。

    在那几个看起来有些年份,很破旧的露天的椅子上坐着一些人。

    两个看起来年纪有近九旬的老人来到这里,等待着长途汽车的发车。

    一个拄着拐杖,颤颤巍巍,穿着朴素。

    一个坐在轮椅上,身上穿着的是一件棕色的老款的风衣,身后是一个很有气质的中年女人在推着他,似乎是他的女儿。

    “爸,您在这里等会儿,我去买瓶水,车子很快就要发了。”

    女儿对他道。

    “去吧,去吧,我跟你吴叔聊聊……”

    风衣老人颤颤巍巍的抬抬手说道。

    然后他的女儿松开了轮椅便走到了远处。

    “哎呀。”

    风衣老人双手放在腿上,看了一眼旁边的老者,说道:“不让你送你非得来送,你这腿脚也不利索。”

    老吴说道:“那也比你这腿脚要强不少吧?”

    风衣老人老李笑了笑:“那是,我这腿都五年没下过地了,这次回来啊,还以为要吃你的席了呢,没想到你这老家伙竟然挺过来了。”

    老吴双手拄着拐杖,低着头沧桑的笑了笑:“我还想着先吃你的席了呢,哪能这么早就走了呢。”

    老李叹了一口气,看着前方来来往往的车辆,浑浊的眼中布满了沧桑:“老吴啊,还记得这个车站吗?”

    老吴笑了笑,慢悠悠的颤颤巍巍的坐在座椅上,眼中满是回忆:“记得,怎么能不记得呢?这车站,光你跟我来了不下十躺了吧?”

    老李也是笑了一声:“那你还记得第一次咱们来这里吗?”

    老吴看着远处,眼神微微闪烁,声音略带沙哑,说:“记得,怎么不记得?六十多年咯,那年咱俩才十八岁,哎哟,我当时刚好坐的就是这个椅子吧。”

    思绪回到了六十八年前。

    两个年轻的小伙子第一次来到了这个车站。

    一个带着鸭舌帽,一个戴着太阳镜,翘着二郎腿。

    “非得去京都吗?大城市不一定好。”

    吴越看着身边戴着太阳镜,翘着二郎腿的李四海。

    李四海翘着二郎腿,意气风发的抖着:“等我在那边混好了,立马过来找我,咱哥俩一块赚钱。”

    吴越笑了笑:“切,你到那边先照顾好自己吧,到了京都,遇到什么事的话,打电话叫我,我帮你。”

    李四海:“切,我能有什么事?”说完,他抖着的二郎腿停了下来,太阳镜下的眼神露出了一丝担忧:“就是……”

    吴越拍了拍他的腿:“放心吧,你家里的事不用担心,有我呢。”

    李四海拍了拍他的肩膀:“行,有你这话我就放心了,我就不跟你客气了哈。”

    说完,他目光看向前方,然后拎起了包;“车要走了,不跟你说了。”

    说完,李四海拎着行李走开了。

    吴越看了看他,然后起身离开了车站。

    ……

    画面一转。

    四年后。

    两个人再度出现在了这个车站里。

    吴越穿着西装,胸口别着一朵红玫瑰。

    李四海穿着白衬衫,拎着行李走了过来。

    两个人坐在了位子上。

    “丫的,四五年都不回来,是不是老子不结婚,你还不回来了!”

    说完,吴越直接对着李四海的头就是几巴掌,然后用力搂着李四海。

    “哈哈哈,你丫的轻点。”

    李四海笑着说道,说完,露出了一抹落寞的表情,低着头,攥着背包的带子,道:“哎,没混好,不好意思回来。”

    吴越松开了他的肩膀,叹了一口气看着前方:“这有啥的,很正常,大城市哪有那么好混。”

    说完,他又是笑了笑,拍了拍李四海的肩膀:“别想了,走吧,带你见见你嫂子。”

    “嫂子也来了?”李四海露出了笑容。

    李四海朝着一个方向怒了努嘴:“酒店呢,马上去接亲。”

    李四海对着他的腿就是踢了一下:“你丫的是不是有病啊,那你来接我干啥,我自己过去就得了,走走走,赶紧的赶紧的,快走!”

    这是第二次来到这个车站。

    ……

    第三次。

    两个人一前一后的又来到了这里。

    “这才回来几天啊,这就走了?多待几天。”

    吴越看着面前的李四海。

    “走,得走了。”李四海说道。

    吴越看着他:“要不别走了,大城市没你想得那么好混,留在家里得了。”

    李四海靠在椅子上笑着摇摇头:“不行,我不服!我就不信我闯不出名堂来。”

    吴越见状,也就不劝了。

    他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信封,然后放在了李四海的腿上。

    “这样吧,这个你拿着,你不是要创业吗?没钱咋成?”

    李四海看了一眼手中鼓鼓囊囊的信封,然后笑了一声,把信封给他塞了回去:

    “哎呀,我哪有那么失败啊,这钱啊,我是不会要的哦,你都结婚了,你那房子都还没买呢。”

    吴越笑了笑。

    他看了看前面。

    “噢哟,车要开了。”

    说完,他直接把钱扔在了李四海的腿上,然后便跑开了。

    “哎,你这……”

    李四海拿着钱就想追过去,看到车马上就要开走了,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拿着钱跑上了车。

    ……

    画面再次一转。

    又是十五年后。

    步入中年的两个人又来到了车站。

    吴越穿着普通,面色看起来有些憔悴,胡子也没有刮。

    李四海则是穿着名牌风衣。

    俩人又是坐在了熟悉的两个位置,等着车。

    李四海翘着二郎腿看着旁边的兄弟,随后说道:“兄弟啊,要不跟我去京都吧,到了京都,我公司的职位随你挑,实在不行,我这老总给你当当,成了吧?”

    吴越笑了笑,道:“我哪干的来这个啊,在这个地方待了几十年了,父母老婆都在这,我走了他们怎么办?”

    听罢,李四海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张卡递了过去:“这个拿着。”

    吴越推开,笑了一声:“我不要。”

    李四海语气坚定:“要么跟我去京都,要么钱拿着。”

    吴越没有看他,看着前方没有说话。

    李四海手拿着卡举在那里,继续道:“再说了,这钱又不是给你的,给咱闺女的,她还上着学,用钱的地方多着呢。”

    吴越没有看,还是没有说话。

    李四海把卡塞到了他的手里:“拿着吧,别装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失业了。”

    吴越拿着卡,忍不住笑了一声,然后看向李四海:“那行,这钱就当是我跟你借的。”

    “借你妹啊借,要发车了,走了,有事电话打给我。”

    ……

    视角回到现在。

    两个老人坐在那里,眼中满是回忆。

    “老吴啊,这么多年我在外面瞎混,我这家里大事小事,多亏你了,谢了。”

    老李强忍着情绪,轻轻拍了拍老吴的腿。

    老吴笑了一笑:“咱哥俩说这个干啥,再说了,我困难的时候不也是你帮忙的吗?我闺女考到京都,也是你帮忙在照顾,咱哥俩……”

    老吴控制着情绪:“不说这些……”

    然后两个人坐在那里,都没有说话。

    老李的女儿拿着水走了过来。

    “爸,车要开了。”

    老李颤颤巍巍的把手放在了老吴的手上。

    “到点了,我……就先走了。”

    老吴握着他的手,用另一只手拍了拍:“到了多保重……”

    老李跟他做了个手势,然后被推走了。

    车上,老李看着窗外,老吴拄着拐杖颤颤巍巍的走到了这里。

    两个人向着对方挥了挥手。

    车子缓缓地开走。

    老吴转过了身。

    老李也低下了头。

    两个人各自流下了眼泪。

    这时,老车站的喇叭里刚好响起了那首歌。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情千缕,酒一杯,声声离笛催。”

    “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

    “……”

    老吴擦了擦眼角的泪水,看着老友的车子远处。

    他知道,他们都是快九十的人了。

    这一别,或许就是永别了。

    这一面,就是最后一面了。

    下次再见,应该就是在他们某一个人的葬礼上了。

    (最近出去有事,都是闲暇时候写的,状态不太对,马上回去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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