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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583.匪帮
    猎魔人们是搜寻踪迹的专家,他们拿到了昨晚其余六支搜索队的原定行动方向。

    于是就开始沿着这个线索开始寻找。

    线索出现的很快。

    蓝恩三人在第一条路线上就发现了难民团的外出寻找物资的骑兵们,他们的尸体无遮无拦的躺倒在大路的旁边。

    身为尼弗迦德部队的一员,他们当然不用掩盖自己的痕迹,因为现在整个辛特拉还有谁比他们更强大?

    所以,蓝恩三人得以看见那群特殊部队肆无忌惮的作风。

    “他是被活活拖死的。”

    蓝恩蹲下去看了看尸体的靴子。

    那靴子的脚踝上正拴着一条断了的绳子。

    “那群人用绳索套住他,接着纵马狂奔。只用了不到一百五十米,这人的脸就被磨没了。”

    “看来他不太会控制体位,如果用屁股着地,他还能多活一会儿。”

    格德在马上说着,而另一匹马上的杰洛特则摇了摇头,否决了他的说法。

    “我看他就是很会控制体位,才让自己走的干脆点面对一群会对刑虐有快感的施暴者,活得长只会让对方更兴奋而已。”

    “嗯。”格德咕哝一声,挠了挠自己的络腮胡下巴,“这也很有道理。”

    他虽然能留出来一脸漂亮的络腮胡,但是因为懒得打理,以往都是全部刮干净。

    可是如今,他已经有好几个星期没机会管脸上这一嘴毛的事情了。

    那群把地上的骑兵给活活拖死的家伙们,在绳子断了之后还骑马回来看了看,确认‘玩具’确实是死了。

    所以留下了沾着血的马蹄印。

    蓝恩从地上站起来,抓了把土在手上揉揉,擦掉手套上的血迹。

    三个猎魔人的眼睛中,那双猫一样的瞳孔同时开始收缩不定。

    于是,一条在道路上发出鲜红色彩的马蹄印,出现在他们的眼中。

    “别在大路上走,回到路边的树林。”

    蓝恩转身远离大路,杰洛特和格德骑马跟着他。

    “我的视野比你们更远,在森林里就能看清,跟着我就好。”

    “那可真不错,至少不会迎面撞上尼弗迦德人的巡逻队。”格德嘟囔着,杰洛特也点点头。

    ——

    沿着道路一直行进,会到达一个分岔路口。

    这个分岔路口则建立着一座小小的旅馆,在平常,这旅馆会照料每个奔行在辛特拉道路上的远行者,为他们提供热水和休息。

    辛特拉的王室有时还会给予这家旅馆补助,帮助他们维持这家旅馆的存在,以方便道路上行人的流动和商品、经济的流通。

    而现在,旅馆的篱笆之内正停着一辆木质货车,上面粉刷的标语已经看不太清,只有一个拿着剃刀的人的剪影还算清楚,让人知道这是个理发师的流动工作车。

    工作车的主人现在正蜷缩在自己的车轮边上,看样子都恨不得抱住那还沾着狗屎、鸟粪、泥泞的轮子。

    他吓坏了。

    而在旅馆里面,丑陋肮脏却结实耐用的桌椅,大部分已经凌乱的散了架,躺在这个屋子的木地板上。

    只剩下吧台和几把椅子还算完好,两个人正坐在吧台上,从里面掏出啤酒来解渴。

    一个人腰间的剑鞘空着,却有一把沾血的剑放在吧台上。另一个人则好像没有拔剑也没有剧烈运动,因此喝啤酒时也是慢条斯理的样子。

    旅馆之外传来靴子踩进泥里的‘啪叽’声,吧台上的两个人先是同时绷紧了身体,随后又同时放松。

    因为他们能从脚步中听出来,来的人是谁。

    “你们这是干了什么?”

    外面的人还没进门,他的声音就传了进来。

    接着吧台上大口灌啤酒的人就举起了桌子上的一个精致的涂漆罐,向身后举了举。

    “不是什么大事,头儿。要不先来点这个?”

    他的眼神迷离又散乱,有着奇异的光芒,肢体动作像是抽风一样快。

    他的礼物被接受了。

    门外进来一个带着软布帽的男人,再后面则是一个将软布帽当围巾挂在脖子上的女人。

    布帽男看了看地上的血污,还有锯末间淡化的痕迹。明显有人拖拽过尸体,终点则是旁边那扇房门。

    这不是什么大事。

    他于是从罐子里倒出来一点白色粉末,用手指涂在自己的牙龈上。然后他的眼神就跟剑上沾血的男人一样了。

    麻药粉,一种让人提神醒脑的‘好东西’。

    “你们都干了什么,赫里斯?”

    布帽男用一种迷离的语气问。

    “没啥大不了的。”那个吧台上剑未出鞘的男人回答着。

    “我们在这儿遇见了‘长牙鼠’,他们出言不逊,然后布拉斯就把他们六个人都宰了。我可没拔剑,伱要找麻烦就找他去。”

    ‘长牙鼠’,是一个在战争开始后,附近有了点名气的匪帮。

    战争会让绝大多数人都不好过,但是挣脱了秩序枷锁的匪帮不在此列。

    虽然吃喝条件比以前差了点,但是匪帮并不太在乎这个,只要有无拘无束的生活和足量的麻药粉,他们就跟在天堂一样。

    而且跟挣扎求生的难民不一样。麻药粉嗑多了的匪帮,大多像是一群没脑子的疯小孩。放肆一天是一天。

    剑上沾血的布拉斯发出嘶哑的大笑。

    明白人一眼就能看出,效力强劲的麻醉品让他心情愉悦。“没错,杀一儆百,所以地上会有摊血。”

    他那轻描淡写的模样,让人根本想象不到刚才是他一个人,在几分钟内就杀光了一个臭名昭著的匪帮。

    而且这群人身上只穿着一件皮革马甲,其余全无防护,显然不是靠着护甲性能办到这一点的。

    布拉斯用夸耀的语气说道,“其他人马上老实了,哪怕前一刻这里的老板还骂骂咧咧。这就叫恐怖主义!”

    “哦,原来这叫恐怖主义。”布帽男思忖着说,双眼仍然盯着地上的血痕,“那旅店老板呢?他老婆呢?他们的儿子呢?这是这条路上少有的休息点,军队也用得上它,如果把它搞瘫痪了,你们俩就给我留在这儿当厨子吧!”

    “不。”布拉斯用啤酒冲了冲他的剑刃,那把剑随即清亮如新。

    “我又不傻,干嘛杀老实做生意的人?咱们杀人是为了赚钱,然后用钱买享受。哪个蠢驴会杀给咱们提供享受的人?”

    “你看,我甚至还从‘长牙鼠’手里救了个理发师!”

    “恐怖主义,”布拉斯眯起闪闪发亮的双眼,吸了吸流出来的鼻涕,“我们靠它征服了这间旅馆!恩希尔皇帝征服了全世界,我们征服了这栋破屋子。但道理都一样!”

    “一样不一样都好。反正你只要别忘了,恩希尔皇帝将咱们从牢房里特赦出来,配上了这一身装备的目的是什么,还有完不成目的有什么后果就好。”

    布帽男一边又倒了点麻药粉到手上,一边嘟囔着。

    “我可不想他在我的墓碑上跳舞。”

    感谢黯颜之心、西门吹水啊的100点打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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