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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四十章 身世
    一顿饭吃得稍显尴尬,饭毕,熊磊去厨房洗碗,熊艳艳要上学,背起书包就走了,走之前甚至没有和陈飞絮打一个招呼,就好像陈飞絮不过是个上门的远房亲戚而已。

    余秀兰端了一果盘的瓜子花生放在茶几上,似乎是要和陈飞絮长谈,但又犹犹豫豫看了陈妍几眼。陈妍知道她的意思,便主动起身道:“我来之前看见外面有一家商场,我刚好要买点日用品,哥,我先去逛逛,你好了打我的传呼机,我就去找你。”

    余秀兰看了陈妍,见她背了个包包,看不出多有钱的样子,居然还有传呼机,这年头虽然传呼机很火,但也不是人人都买得起的,他们家也就熊俊伟有一个。

    陈飞絮想着确实有话要和余秀兰说,便点头答应,并叮嘱道:“你不要去人少的地方,小心着点,逛累了就找个地方休息等我去接你。”

    “哎呀,我们这边的路七拐八绕的容易迷路,我让俊伟陪你去,有他在保证丢不了。”

    说完,也不顾陈妍的反对,冲着已经进了屋听歌的熊俊伟喊了出来,让他带着陈妍去逛逛,随后还拿了五十块钱给熊俊伟,让他请陈妍喝水。

    熊俊伟接过钱,挑着眉疑惑地看着母亲,在母亲转了两圈的眼珠子里恍然大悟,这是想要他追陈妍啊。

    说实话,陈妍长相并非是一眼觉得漂亮的女孩,对于正处于迷恋港台明星的熊俊伟来说,陈妍还不足以让他一见倾心,不过,毕竟是年轻姑娘,自然也有迷人之处,于是,熊俊伟无所谓地耸耸肩,姑娘不一定能追得到手,但钱却是实实在在进了荷包,这才是实惠的东西。

    等人走后,熊磊也从厨房出来了,他讪笑着想要凑过来坐坐,却被余秀兰毫不留情赶走:“你上午就没有上班,下午还不去吗?这个月的全勤是不想要了是吗?家里哪儿不要钱,我跟着你这个男人是一天福都没有享过,难道老了还要我跟着去捡垃圾讨生活?”

    熊磊似乎习惯了,虽然觉得有些没有面子,但还是摸摸后脑勺起身上班去了。

    陈飞絮有些吃惊,原来他向往的家庭生活就是一方这样毫不留情的训斥,一方则是毫无底线的接受?

    他接触的家庭很少,除了林志宇和杨柳一家,便是范姐一家人。这些人家里说话都是有商有量的,几乎不会出口伤人。

    据说范姐的丈夫以前有些混账,但范姐从不在外人面前落他的面子,现在他一月挣得钱比家里几个人都多,对范姐还是很好,他休息会来林家帮忙做些修剪枝丫、维修房屋、通通屋檐下的水沟的树叶等工作,范姐就会一会儿端水,一会儿送点点心,两人看起来感情很好。

    所以,陈飞絮的理解中,夫妻就该是那样的。而弟妹也该是林钰和林博一样,懂事且善良。

    林博在众人宠爱中长大,却一点都不骄纵,反观熊艳艳却不太有礼貌。

    等人都走完了,屋里也彻底安静下来,阳光从阳台照了进来,有些热了,也熏得人昏昏欲睡。

    陈飞絮的思绪如同阳光中的尘埃一样乱舞,下一刻就听见余秀兰放声大哭起来。

    他是被吓到了,想要安慰却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默默看着她。

    哭了一会儿,余秀兰才渐渐收敛住伤心,这才和陈飞絮说起往事来。

    “我本来不想和你说这些事,不过,你师父的男人说了要去调查,这些事也瞒不过人,所以,我想了想,索性自己和你说了,你听完后想来也能体谅我的不容易。”

    陈飞絮皱紧了眉,直觉接下来的话并不好听。

    余秀兰十六岁就开始工作了,她年轻时长得还算水灵,加上爱美,虽然所有人都穿着朴素,但余秀兰总能翻出点新花样。

    比如用红色毛线缠了发圈绑头发,还能用几种毛线绑在一起做成小绒球用胶水粘在发夹上,反正,她的身上总能多一点色彩。

    那一年,她十七岁,正是幻想美好未来的时候,也是那一年,她的美梦成了幻影。

    她疯狂迷恋上了单位里的年轻技术员,可无论她怎么示好追求,技术员都无动于衷。

    后来,技术员被她缠得烦不胜烦,便打了报告去外地工作。

    他离开的那天下着小雨,余秀兰转了几趟公交车赶到了火车站,她想送送他,也希望他看在自己的深情下,能被感动,能愿意接受她。

    那时候的余秀兰除了天真以外,还有着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执着。

    等她到了车站,却发现技术员的火车已经出发。

    她蹲在地上放声大哭,哭她逝去的爱情。

    这时,有一位风度翩翩的男子给她撑了一把伞,静静陪着她,等她哭够了,才说送她回家。

    余秀兰没有想过这个男人会不会是坏人,对于一辈子在厂家属院长大的孩子,她的单纯害了她。

    雨越下越大,还刮起了大风,男人说他是外地来办事的,就住在附近的招待所,不如过去躲躲雨,顺便把衣服换一下。

    余秀兰有些不好意思,她的衣服已经湿透了,贴在身上不止是难受,而且还有些羞人。

    “我没有换的衣服啊。”虽然有些扭捏,但对于眼前这个风度翩翩还很温柔的男人,余秀兰早就卸下了心防。

    “没事,我的衣服很大,你可以先拿去穿着。”说着,两人顶着一把雨伞在狂风中跑进了招待所。

    招待所的人没有多管两人的事,毕竟很多成了落汤鸡的客人都纷纷往里面冲,都赶着回去换身干净衣服,住店的几乎都是外地人,在异地生了病可是要命的事情。

    于是,余秀兰和男人进了屋,男人拿了衣服让她进去换衣服,自己站在门口等着。

    这是个单间,靠着走廊尽头,而外面除了狂风肆虐,还有了电闪雷鸣,余秀兰换了衣服,脑子里还有些庆幸,自己遇到了好人,不然这电闪雷鸣的可该怎么办?

    就在这时,男人进来了,看着穿了他的衬衣的余秀兰,眼里闪出了异样的光芒。

    余秀兰感觉到有些危险,便说要先出去,好让男人换衣服。

    可她走过男人身边时,男人抱住了她,还不等她反应过来,男人把他按到了床上,正要去扒她刚穿好的衣服。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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