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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2章 一只贼碗
    为了不被岸边的人围观,凡宝和林万幸二人乘坐化作仙鹤的玉葫芦到观澜海的一处远离人烟的小岛上。

    没想到小岛上还有人,竟然是林万顺,林万明和三个小弟妹,五人都在这一处孤零零的面积不大的小岛上。

    岛上唯一的山是一座扇形的小土堆,别的地方都是奇形怪状的礁石。

    凡宝和林万幸降落在小岛上时,另外的五个人都惊喜莫名。

    凡宝一颗悬着的心也彻底落下来,高兴得默默坐在一边看大家嘘寒问暖,她自己仿佛是个局外人一般。

    林万幸将自己的金丝彩玉拿些出来让大家看,又忍不住带着两个哥哥和弟弟妹妹们去看了他的大草场神境。

    大哥林万顺也是满脸羡慕嫉妒,但很快他就给弟弟规划了新洞府的地儿,并且当天晚上就开始帮他挖洞,用的挖掘机。

    凡宝傻兮兮一脸震惊,一般家庭都兄弟不和,相互嫉恨打压。

    上一世,凡宝家到了大哥二哥长大以后就是这个德行。

    他们的相处方式,只是更加深刻的诠释了兄弟盼着兄弟穷,妯娌盼着妯娌怂,没有朝着任何一丁点儿好的方向发展。

    那么现在大哥应该不管弟弟的闲事才对,然后再冷言冷语憋出几句,闷头闷脑的生几天气才对。

    晚上凡宝请兄弟和妹妹吃饭,请进了七七境。

    星海境她是除了父母之外不会对任何人公开的,因为那是自己自证的预言空间,完全是纯粹的私人领地。

    而七七境里地方不大,房子也不多,现下刚好够几兄弟姐妹住,比每个人住个方寸屋确实好太多了。

    石玉楼有点像联排别墅,小小的一栋一栋的。

    在外面很难找到这么一大片平地堆放方寸楼,隔得太开又会有孤寂感。

    平时自己一个人住的时候也就罢了,兄弟姐妹在一起的时候就喜欢更近一点。

    林万顺有些许失落,弟弟妹妹都有巨大收获,他却混得干皮潦草的。

    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很快他脸上就露出了笑容:“真好啊,你们都能有所得,这也是个好事,以后我们的压力就会越来越小了。”

    林万明冷哼:“说的好像你现在有压力似的,我们现在不都是吃父母的用父母的,自己赚的钱都还没有动用过,已经是特别好了。”

    林万顺斜了他一眼没吭声。

    吃着烤羊腿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非常的羡慕了起来:“太美味了,这样的生活太富足了。

    那些羊群,应该买几条狗来管理起来,不能让它们到处乱跑。

    凡宝这边也可以圈养点羊,我看瓜地边还是有空地的。”

    凡宝道:“算了,养了羊在这里头,以后瓜叶子都被它们吃了,那才是真的得不偿失。”

    林万顺吃着瓜:“这东西我也吃过,只有西域才有,我小时候吃过人家进贡过来的,那是外婆最慈悲的一次。”

    他喝了点酒,整个人又高兴了起来,记挂着树宝和顾宝珠:“也不知道她们是不是很安全,那些小男娃不用担心,每个人看起来都很狡猾,小姑娘是体力跟不上,有一点法术也不行。”

    他乐滋滋:“幸好归宝和凡宝你们俩都挺好。

    归宝得了一个上仙的传承,捡得一根玉笛,还有那个上仙留下的不少物资,足够她用到成年了。”

    俩小弟弟一个得了一本剑谱和一匣九把仙剑,一个得了一支飞花伞,初看像是女子的兵器。

    撑着花伞可升空,有点像降落伞可以带人飞行。

    它还有一个奇特之处,如果遇到有人攻击,主人下令,整把伞就成了旋转的兵器,能把周围的树叶或者鲜花变成利刃,毫不客气的向着敌人砸去。

    林万顺本人,则得了一辆悬空车,上面驾有两头白色石鹿,人坐上车,完全就是想到哪里到哪里,可以在空中行车,停留……

    石鹿动起来后就像是真鹿,眼睛鼻子嘴巴都会动了,停下以后就是石鹿。

    凡宝觉得此车无大用,只是一个装逼神器而已。

    林万顺本来也有万变玉葫芦,这架车就显得有点鸡肋了。

    林万明得了一根十分趁手的棍子,像孙悟空的如意金箍棒,可大可小的那种。

    他另外还得了只奇怪的碗,开始的时候觉得这只木碗没什么用。后来发现它有一个特殊功能,就是看到别人做什么好吃的,他在很远的地方拿出碗看一眼,想着人家的食物,碗里就会装满那种食物。

    林万顺分析:“一只碗就是会自动偷东西,只要它能看到的都能偷来。

    就是不知道是复制的还是直接把人家的东西偷了,就是真偷可不好。

    如果偷点猪肉羊肉还行,偷了熊掌什么的就麻烦了,被人识破以后还得了吗?肯定会被人家追究。”

    凡宝也觉得这只碗甚是奇葩,要是搁自己上一世,那倒是个好东西,想吃什么了端着这只碗到街上去转一圈,那还不满载而归了。

    几人索性叫林万明离远一点,让他看看如果他的碗装满了这边锅里的肉会不会少一点。

    事实就是锅里的肉块少了,大家都笑不可抑:“天下竟然有这样的贼碗,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奇葩的东西。”

    林万明身边有仿生人,每天都会给他准备食物,倒也不必这么无聊,去想着吃别人的东西。

    “你是啥时候发现它有这能力的?”凡宝忍不住笑着问。

    林万明笑嘻嘻:“我们也到了一片没东西吃的地方,你说的那处沙漠我也走过,我看到有人在烤狼肉,当时就很馋了很想吃。

    我的这只贼碗那时因为没有储物袋可以摆放,扔了我又舍不得,就一直拿在手上了。

    我拿着碗心里想,要是我也能吃上狼肉就好了,实际林明并没有怎么让我挨饿,就是我们之前吃的是狐狸肉,给我的感觉不太好。

    狼肉要比狐狸肉好吃一些,厚补肠胃的,在沙海里也耐冷,当时的确是馋了一下,然后整个碗就装满了。

    后来出了沙漠以后我又试验了几次,的确就是这么回事。

    还有如果看到周围有水,我想着水能到碗里来,它就会装上满满的一碗,说实话还是挺有意思的。”

    凡宝有点小小的羡慕了,觉得这东西特别实用,看见哪家酒楼的饭菜好,根本就不用出钱,就能吃到最好吃的菜。

    要是做乞丐的能有这样一个碗,还不得天天在破庙里睡大觉,还乞讨干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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